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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人夫君之帅哥捡回家-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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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诗儿问:“上一次大扫除是什么时候的事?”

    曲无双一脸茫然:“记不太清楚了,可能是八个月前,真奇怪啊,才这么点时间弄成这样了。”

    林诗儿:“六个月前好像听你说开始养宠物了,在哪里啊?”

    曲无双伸手拍打脑袋:“糟糕,经过你的提醒,我想起了,可能有四到五个月没喂它们了。”

    林诗儿:“你养了什么?”

    “豚鼠,好像又名天竺鼠,还被称为荷兰猪,有两只。”

    “赶紧去看啊,也许还活着,只需要提供一些食物和水就能够恢复健康。”

    “我不敢去看,怕它们生气了咬我。”

    “在哪?”

    “阳台上。”

    王子穿过两边都是垃圾的小径,走到了阳台上,然后看到了一只铁笼子,里面有两只小动物的骨骼,还有一部分残留的皮毛。

    林诗儿来了,看到这情形,立即伸手遮住王子的眼睛,温柔地说:“别看了,好惨烈,曲无双这个大笨婆把可爱的猪猪饿死了。”

第三十三章 最重要的事() 
曲无双扯下面膜,露出满脸无辜的表情,严肃而淡定地对自己说:“两只豚鼠而已,我不可以难过,不可以烦恼,更不能焦虑和懊悔,强烈的情绪波动是女人容颜的天敌。”

    她把养颜看到天底下最重要的事。

    林诗儿轻声说:“王子回房间去。”

    王子觉得有些可笑,林诗儿居然把一位见惯了血腥场面的狼人当成小孩子一样对待,遮住眼睛不许看两只小动物的遗骸。

    其实是她自己受不了这样的情景吧。

    曲无双诚恳地说:“诗儿,你会帮我收拾家里的对吧?”

    林诗儿:“想都别想,我就收拾一张床和一块垫子,让我和王子有地方睡觉就可以了。”

    曲无双:“你还要收拾一下厨房,才可以做东西吃。”

    林诗儿:“我会从单位食堂里带东西回来给王子吃。”

    曲无双:“冰箱里有西班牙红酒和木瓜,据说丰胸效果很好的,我每天都有吃。”

    林诗儿:“我也要吃。”

    王子看了看她俩,心想她们的尺寸虽然不算大但也很合适了,没必要弄得过分丰满吧,负担重了行动不方便啊。

    曲无双:“我要做波霸。”

    林诗儿:“好伟大的理想啊。”

    接下来,这两位女子关了阳台门,回到房间里,拿出红酒和木瓜,坐到沙发里开始享用。

    林诗儿在肃穆的气氛中举起水果刀,切下一块木瓜,去皮之后分割成两片,然后悲壮地塞到嘴里,就像吃中药一样。

    曲无双:“木瓜真的很难吃,水果当中可能是味道最差劲的。”

    林诗儿:“我也很讨厌这玩艺的味道,口感太差了。”

    曲无双:“为了事业,豁出去了,我再吃一块。”

    林诗儿:“我觉得红酒也很难喝,酸溜溜的,有点涩。”

    曲无双:“吃这个总比去动手术填硅胶好很多。”

    “你吃多久了?”

    “好像有一年了。”

    “效果怎么样?”

    “罩杯加了一号。”

    “真有这么厉害,哇,太好了。”

    “想不想看看?”

    “想啊。”

    王子抬起头来,因为好奇,同时也因为男生对女生衣服遮掩住的身体天生具有无法抑制的热情和关切。

    “看到没。”曲无双洋洋得意地掀起衣襟。

    林诗儿:“貌似真的有效果。我再吃一块木瓜,为了美好的事业线。”

    接下来,开始喝红酒。

    王子看着酒杯,想喝,只是不知道应该怎么表达这个愿望。

    在狼人聚居的庄园里,有非常多的红酒,全放在地窖里,不是自己酿造的,而是在超市买的,有部分狼人比较喜欢喝,但是大部分成员对红酒都不太感冒,而王子从几年前就一直喜欢喝,常常独自进入藏酒室里拿一瓶来独自品味。

    曲无双问:“可爱的大狗,你要不要喝一杯?”

    王子点头,笑容浮现。

    曲无双真的倒了半杯,放到茶几上。

    王子过来,伸出长舌头,很快把里面的酒喝光了,就像喝牛奶似的。

    林诗儿把自己喝剩下的也递过去,很快也没了。

    对于王子而言,真正的遗憾在于,不能够捧着酒杯优雅地慢慢回味,而只能像普通的大狗狗喝水那样,感觉有些郁闷。

第三十四章 完美女子() 
享受过木瓜和红酒之后,曲无双说要去赴约会,与那位小公司的经理见面,度过浪漫的夜,明天早晨就直接上班去了,不再回来。

    然后曲无双开始化妆。

    素颜的她皮肤不算很光滑,局部有细小的斑点,如果开心大笑,眼角就会有皱纹出现,为了避免皱纹变深变多,她把笑容训练成咧嘴笑,面部的上半部分保持不动。

    如今许多女生都会这样的笑容。

    王子嫌地板太脏,跳到沙发里,让大脑袋靠近林诗儿的腿外侧,舒服地侧躺,四只脚伸到沙发外面悬空。

    林诗儿在看电视,同时伸出手轻轻抚摸王子的大耳朵和脑袋。

    王子觉得很开心,可以嗅着她身上非常好闻的味道,还有可以抚摸温柔的爱抚,实在太幸福了,希望这样的生活永远持续下去,不必做太大的改变,当然,如果能够以一位体面而尊贵并且绅士的狼人形象出现,依偎在她身旁,那就更好了。

    半个钟头过去,曲无双仍坐在镜子前,认真细致地用各种东西对付自己的脸。

    又过去了四十分钟,催促她的电话响了几次,她总是说就要好了,即将出来了,已经在电梯里了,或者说已经在单元楼下了,但是却始终没有结束。

    王子觉得困惑,不明白为什么曲无双要煞费苦心地对付自己的脸,把许多膏状物和粉末状物涂抹上去,还有许多东西来画眼睛周围,沾假睫毛,抹口红,描唇线,整理头发。

    林诗儿半躺在沙发里,脚搭在茶几上,两腿大大张开,脚趾之间夹着一只笔,姿态极不雅观,与淑女彻底无缘,一只鞋子落到了一些过期海报当中,另一只掉在空牛奶盒里,视野则专心盯着电视里播放的广告。

    但是在王子看来,却觉得现在的她美不可言,恍如天空中飞来飞去的神话小仙子,既飘逸又脱俗,仿佛与红尘无关。

    又过去了二十分钟,曲无双终于弄好了脸和头发,现在考虑穿什么样的衣服。

    王子有些困惑地看着她在大镜子扭来扭去,把不同的衣服在身前比划。

    公平地看,其实她的身材非常不错,细腰长腿,胸前有明显的沟沟,绝大多数适龄男子都会对此产生浓郁的兴趣。

    林诗儿大声吼:“淫妇,可以了,随便穿上一件滚蛋吧,再磨蹭下去你的男友可能就要动手自己撸啦,到时候你就没得享受了。”

    王子觉得喜爱的女子就连说粗话都如此风姿绰约、仪态万分,妩媚动人,真是太了不起啦。

    曲无双:“是啊,男人的手是女人的天敌,真糟糕,又不能斩掉,因为还需要他们用双手赚钱给我花,需要他们用双手来爱抚我,保护我。”

    林诗儿:“你的手机马上又要响了。”

    曲无双:“我穿哪一件比较好呢?”

    林诗儿懒洋洋地:“管你呢,就算穿着比基尼跑出去也没关系。”

    曲无双:“衣服太多真是麻烦,都不知道穿什么还好,可是每次进了服装店,总是控制不住购买的冲动。”

第三十五章 神秘莫测的生物() 
曲无双终于穿好了衣服,接下来又为拎哪只包出去而陷入思考。

    其实她的包只有四只,色泽和样式各不相同。

    王子躺在沙发里,斜眼看着这位都市艳女,觉得她仿佛另一个星球来的生物。

    有个故事,一头驴面对两堆相同的草,思索吃哪一堆草才好,想了太久,结果把自己饿死了。

    现在王子觉得,她有些像那头蠢驴,会因为傻乎乎的思索拎哪一只包而错过与男友的约会。

    在紫溪山森林当中的庄园里,狼人女性没有谁像这样,在王子经历过的学校生涯里,那些女同学也没有类似的,所以此时看着她,觉得太怪异了。

    林诗儿笑嘻嘻地说:“反正都是水货,随便哪只拿着走就是了。”

    曲无双:“改天要让男友买一只真正的lv皮包给我。”

    林诗儿:“不如让他给你钱,然后你可以去买许多只水货,然后你就可以每天拎着不同款式的包去外面钓凯子。”

    曲无双:“其实我真的看不出高仿水货与真货有什么区别。”

    林诗儿:“真货价格老贵,可能就这么点区别。”

    曲无双:“最近你用了什么护肤品?怎么化的妆,为何看着皮肤这么好,就像小女孩似的。”

    林诗儿:“我也不知道,反正就这样啦。”

    曲无双:“不对,肯定用了某种我不知道的东西,我眼神可没出问题,你的皮肤是什么样我太清楚了,素颜的时候比我可能好一点点但是也不多。”说话同时,伸出手指在林诗儿脸上擦拭了几下,轻轻揪,然后有些惊愕地说,“咦,奇怪,斑点真的没了,长过痘痘然后遗留的痕迹也没了,脸蛋一下子从七十五分变成了九十五分。”

    林诗儿:“如果我知道怎么回事,一定告诉你。”

    曲无双:“是不是因为受到恐吓的缘故?那两个坏蛋让你精神紧张,然后——就变嫩了,这个好像不符合已知的常识啊?”

    林诗儿:“什么时候叫你的大厨男友认真做一桌菜让我好好吃一顿?”

    曲无双:“今晚我问问他。”

    林诗儿:“别忘了哦。”

    曲无双:“你不怕长胖吗?”

    林诗儿:“等长胖了再说。”

    终于,曲无双在又一次电话催促中决定离开。

    现在已经是夜间二十二点一刻了,这就是说,她从沐浴开始到化妆完毕再到穿好衣服、决定拎哪一只包,这一过程花费了约有三个钟头,其中包括她为了丰胸而吃木瓜喝红酒的十多分钟。

    王子猜想,接下来她和男友恐怕也没有什么时间去参与诸如看电影或者逛商店之类的活动了,只能找个安全有保障的房间,躺在舒适的席梦思上进行运动了,她消耗了几个钟头打扮自己,估计半小时的活动之后面部那些认真细致的化妆就会完蛋,花费了约三十多分钟打理的嘴唇必定一塌糊涂,大部分口红会被那位大厨吃掉或者抹到别的地方去。

    女人啊,真是神秘莫测的生物,王子这样想。

第三十六章 带狗上班() 
早晨,林诗儿站在卫生间的镜子前,满脸陶醉地看着自己的形象,喃喃说:“美丽这个形容词,简直就是为我而造的。”

    后面王子连连点头,以示同意此看法。

    林诗儿:“都不用化妆了,至多描下眉毛,处理一下睫毛就ok,真的省了很多事啊。”

    王子得意地笑了笑。

    稍后,由于不放心把王子留在曲无双仿佛垃圾场一般的家中,林诗儿决定带着心爱的大狗狗一起去上班。

    把车开到地下停车场,而不是露天停放,就不会被太阳暴晒,而她每过两个小时就可以跑下来一趟,带着爱犬在花园里转悠一圈,想来也不会有谁提意见,此前也多次见过其它同事带着小狗或者猫上班,至于带着小孩子进入办公室的更是常见。

    从曲无双所在小区开车去上班,居然比较近,堵车也不怎么严重。

    驾驶途中,林诗儿不时伸出手摸摸王子的头。

    王子一直镇定自若地待在旁边的座位上,一动不动,心里希望她专心开车,别弄出交通事故来。

    就在几个月之前,一位狼人表叔驾车在高速公路上出事,整个车身严重变形,身为拥有超级高强度狼人躯壳的表叔居然休克了,在救护车到来时,以为表叔死掉了,到了医院之后,相关工作人员正准备偷摘几只器官去赚钱,表叔却又醒了,大喊大叫一番,然后拖着一条两处骨折的腿,就这么一路独脚跳到一家狼人开的餐厅里求助。

    王子对于表叔的惨状印象深刻,对于机动车本能地有些畏惧,虽然学习过驾驶,买过一本假证,但是却没有单独开车的经历。

    身为年青的狼人,所有证件都只能是假的,因为没有谁会相信九岁的人会长成这样子,那不合已知的常识和逻辑。

    林诗儿至今已驾驶了三千多公里,爱车经历了十一次轻微的碰擦,她一般总是等车身有三处以上伤痕之后再向保险公司汇报,然后修理一番。

    她的问题在于,开车的时候总会有些莫名其妙的亢奋,变得好斗,敏感,焦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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