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麦克一进屋就上床睡觉了,他觉得不知道为什么,这次的旅途让人格外疲惫,头一挨上枕头就睡了过去。
另外的房间里,路亦奇就没那么好的心情了。他看见屋里只有一张床的时候就开始皱眉头了。寻了把椅子坐下,然后将脚放在一张脚凳上,闭上了眼睛。
茵曼此时开心的不得了,她得意地看着路亦奇英俊的面庞,心中做着自己的盘算。
她打开手机播放着一曲抒情的音乐,然后轻轻地跟着哼了起来。茵曼拿出一条透明的几乎什么也挡不住的睡裙,然后一扭一扭地走到了厕所里。
这里本来是要靠打水洗澡的,可是因为旅游业的发展速度很快,引起了当地政府的重视,所以,几年前便给安装了自来水管。不仅方便了这里的居民,也给来旅游的游客带来了很好的体验。
不管茵曼如何搔首弄姿,路亦奇始终没有睁开眼睛。这位正直而且固执又有洁癖的大学教授此时正在思考问题。他晃着腿,摆弄着手指头,那是他的习惯动作,这样可以让他的思路更加清晰。
当然,他想的事情就不如他看起来那样轻松了。首先,他不清楚茵曼为什么出现,和威尔逊有没有关系?其次,他猜想也许兹波也没死,正在什么地方准备害人。再次,他担心米娅和麦克中的毒什么时候能解。还有,如何让茵曼交出解药?如何能了解真相?怎么能找到沙漠里的神秘之地?还有,他也担心家里的事,不知道卢卡斯怎么样了?还担心很多本来不用他操心的事,比如班杰明和美玲到底去哪儿了?炎凉被炸死了吗?冰川去哪儿了,等等。
路亦奇的脑袋在飞速地转动,眼皮也跟着一跳一跳。直到一个柔软的身子慢慢地走了过来,然后坐在了他的腿上,他才睁开眼睛。
路亦奇看见茵曼头发湿湿的,正微笑着看着自己。
“你这是干什么!快起来!”路亦奇猛地收起了脚放在地上,茵曼差点没坐稳,连忙用双手环住了路亦奇的脖子。
“亲爱的路,你想我吗?”茵曼扭动着身子,薄薄的睡裙里性感的内衣一览无余。当然,比内衣更加性感的是她火爆的身材。倒不是说茵曼有多丰满,只是,她的比例刚刚好,可以说是完美。凡是正常的男人看见这样的场景都会控制不住的。
茵曼向路亦奇的脸吹了一口气,然后往前探了探身子,想要靠在路亦奇的肩头。
谁承想路亦奇一把抱起茵曼,往床边走去。
茵曼看着眼前的男人,“哎,我怎么会把你丢了那么多年?”她轻轻地叹着,心里竟有一丝感慨。
的确,和上次看见路亦奇时比起来,这时的路亦奇虽然看上去更加沧桑了些,可是却越发地有男人味儿了。从一个愣头青转变为现在这般成熟性感需要经历多少磨难啊!
很快,路亦奇就来到了床边。茵曼期盼着一个深情的吻,她闭上了眼睛,抬起了下巴。
没料到的是,路亦奇并没有给茵曼一个深情的吻,而是将她一下子扔在了床上,然后扯过被子盖在了她身上。“你休息吧,明天我们就上路了!”路亦奇转过身子冷冷地说,然后头也不回地又回到了刚刚那把椅子旁边。
因为随身带了自动帐篷和睡袋,所以路亦奇很快地就钻进了自己的“小房子”里了,再也不理会茵曼。
茵曼虽然生气,可是却也没太意外。要是刚刚路亦奇真的和她亲热起来,她才会觉得奇怪吧。想到这里,茵曼笑了笑,她看了看路亦奇的帐篷,没说什么。真的就盖上被子睡觉了。
因为没有茵曼的打扰,也可能是太累了,路亦奇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一夜无话,第二天清晨,路亦奇早早地就起来了。他从帐篷里钻了出来,虽然没有睡床舒服,可是,因为没人打扰,所以这一觉的质量非常好。现在,32岁的古怪博士正舒展着筋骨,好好地伸了一个懒腰。
他往床上望去,茵曼不在那里。他又看了看茵曼的行李,还在墙角。路亦奇多希望,茵曼真的就这样不告而别,省得以后麻烦。不过,又一想,如果她走了,那米娅和麦克的毒怎么办。
想到米娅,路亦奇还真的有点儿想她了。这一次本不想带上她,可是,既然已经来了,就要照顾好她。昨天,米娅的确受了不少委屈。路亦奇洗了把脸,就打算去找她了。
他刚刚换了一件儿衣服,茵曼就回来了。今天的茵曼和昨天看上去又不大一样了。只见她早已穿着的十分利落,高高地马尾梳在脑后,一身卡其色的小风衣配上一个5厘米宽的皮带,收腿的裤子,加上一双快要到膝盖的黑色皮靴,俨然一副准备去探险的架势。
茵曼一看见路亦奇要出门,便说道,“怎么?这么早,去哪儿啊?”
“我我出去走走!”路亦奇皱着眉头说。
“好啊,我和你去!”茵曼靠在一边儿,做出了一个“你先走的手势。”
路亦奇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走了出去。出去后,路亦奇才发现,其实不是茵曼起的早,而是自己起得太晚了。因为,这店里的老人,阿普和他的妻子,还有麦克、米娅都已经起床了,现在正围坐在客厅的茶几前吃早餐呢。估计,只有阿普2岁多的孩子还在睡觉了。
“路,你醒了,昨天累坏了吧!”麦克看见路亦奇,心里很高兴。
路亦奇看了看米娅,这米娅不知为什么,就好像没事人一样,完全不理会路亦奇的目光,只顾着吃吃喝喝,看上去很开心,还和阿普的妻子学说当地的语言。虽然,两人最后都不知道彼此说的是什么,可是大家都开心地大笑起来。
“路先生,你醒了,快来吃点心。”阿普热情地把路亦奇和茵曼迎了过去。
路亦奇看着桌上丰盛的早餐,不知不觉,肚子开始咕咕叫。
“路先生,请您多吃一点儿。今天我们就要去沙漠了,一会儿,我会告诉你们注意事项,准备要带的必需品,当然,还要挑几峰骆驼。
路亦奇看着阿普点了点头,拿起一块看上去硕大的饼吃了起来。这东西看着不怎么好看,却很好吃,而且越嚼越香。路亦奇一边吃,一边喝茶,心情好了一点儿。
就在这时,阿普的妻子向阿普使了一个眼色,阿普连忙回头望去。只见,从里面的房间里出来了两个人。
“你们先吃,我去去就来!”阿普连忙站了起来,向那两个人走去。
229 挺进沙漠()
路亦奇一边咬着那大饼(后来才知道,那东西在当地叫做馕,是新疆的特色食物。)一边向那边望去,只见两个打扮非常奇怪的男人缓缓走了过来。
他们穿着长长的袍子,头上围裹着头巾,打扮的很像阿拉伯人。路亦奇自己就曾经打扮成过那个样子,所以对于这样的装扮非常熟悉。可是,如果说这些都不算什么的话,那么他们脸上的那副又黑,又大的墨镜就让路亦奇很是在意了。他心里有一种感觉,可是却又说不上来。
那两个人显然也看见了路亦奇在看他们,于是礼貌地点了点头。
阿普让他们坐在旁边的一张桌子旁边,给他们端去了食物。然后,又回到了路亦奇身边。
“各位,我们能聚在一起也算缘分。现在,我就给你们讲讲去沙漠旅游的主意事项。
首先,你们在观光过程中,一定要牢牢地跟紧你们的领头人,当然了,也就是我。沙漠的气候变幻无常,而这里的沙漠又有很频繁地流沙现象,一旦你们掉队了,就很容易迷失在这里。当然了,现在科技发展了gps定位可以让我很容易找到走丢的人。所以,一旦你们走丢了,一定要呆在原地相对安全的地方,然后我会带队回去找人。
其次,在沙漠里,最不能缺的就是水。这一点,你们不用担心,我会带上足够的水袋,绝对能用上半个月的。前提是,你们不能走丢。
再次,我看各位也带了不少行李,你们如果觉得是必须要带的,我会把它们系在骆驼上。像是衣服啊,化妆品啊之类的,则能省则省,带上够用的和基本的就可以了。我说说这几天我们都带些什么,帐篷、食物、水、足够保暖的衣物、结实耐用的鞋子、防风防沙的帽子口罩、手电、打火机、你们个人的重要东西。当然,还有手机,我们现在就存上彼此的联系方式,以免之后找不到。至于,锅碗瓢盆之类的,如果各位没有洁癖,那么我会为大家准备。”
阿普说得很详细,可以看出来他是一个非常负责人的领队,也许这也是好口碑的另一个原因吧。路亦奇、麦克、米娅和茵曼仔细地听着,然后和阿普交换了手机号码。
一切准备妥当,大家也都吃得饱饱的,现在就要去挑骆驼,然后装包了。
这些事当然也是交给阿普,路亦奇他们也就是在装包的时候打个下手。因为,只有阿普知道如何能将各种包裹结实地绑在骆驼身上,又不会使它们太难受。
当大家分别在院子里站好,准备出发的时候,已经是上午9点钟了。阿普的村子离沙漠很近,只需步行半个小时,便可以看见了。
茵曼着急坐在骆驼上面,阿普连忙阻止了他。按照他的说法,前两天,如果没有意外的,不得已的情况,一定要选择步行,不能骑上骆驼。说了这是为了适应这种严酷的环境。茵曼虽然不高兴,但是也勉强接受了。毕竟,对于行走沙漠这件事,她始终是个外行。
他们穿过阿普的村子,很快就看见了前面的金色沙漠。米娅心情很好,似乎完全不受茵曼的影响。而且,她非常自觉地只跟麦克和阿普走,并不理会一脸不情愿和志得意满的茵曼。
麦克的心情也不错,他看着这别有一番风情的荒漠景色,竟还破天荒地拿出手机照照相。米娅沿途的照片都是麦克照的。直到阿普告诉他们要节约用电,才停止。
路亦奇的心情自然没有那么轻松。一方面是茵曼总是缠着他不放,搞得他心情很烦躁,也很无奈。另一方面路亦奇注意到,刚刚那两个穿着奇怪的人在他们出发后不久,也出发了。
他们的领队是阿普的邻居,也是一个30岁左右的年轻人,他这次一共带了5个人,那两个人是是因为地方不够了,所以住在阿普家。出发的时候,自然也就归队了。之前,阿普说过,邻居家的那个团是拼的,就是这些人不是一个地方的,只是凑到了一起。这从那两个人始终不和其他三人接触就能看出来。
路亦奇回头看了几次,发现那一队的人始终不远不近地跟着他们,不知道是不是去沙漠的路只有这一条。
没办法,既然不能问清楚原因,也不能阻止别人,路亦奇只能做好一切打算,走一步看一步了。
当他们终于踏上大片的黄沙之时,就被眼前摄人心魄的美景惊呆了。只见天地之间这片一望无际地金沙正呈现出它动人的美。一个个高低起伏地沙丘错落有致,就好似人为堆砌的一样,让人不忍心踩在上面,害怕破坏它的完整。
不过,这种担心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因为,塔克拉玛干沙漠被誉为世界数一数二的流动性沙漠,它的地貌千变万化,可以说是瞬息万变。如果,没有经验丰富的人带队,亦或是没有gps,就很容易迷路。
阿普说的没错,在沙漠中迷路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首先,面临的就是缺水,其次,如果因为酷热晕倒的话,流动的金沙很可能很快就将一个人掩埋,从此便从这世间消失了。
所以,一开始踏上真正的沙漠,所有人都提高了警惕。老老实实地跟着阿普带领的驼队。因为,阿普说过,跟在驼队后面可以大大地节省体力。在松软的金沙是行走其实是很费力的,但是,走在已经被驼队踏实的路上就不同了。
沙漠的天气真是非常奇妙,一行人刚到沙漠的时候,气温大概有十几度,可是,现在,也就是2个小时的时间,已经接近30度了。阿普考虑到众人的体力,所以建议到一个相对平缓的沙丘上落脚,喝些水再走。
这个提议正符合大家的愿望,只是,这沙漠之上,没有可以遮阳的地方。两名女性都戴上了大大的遮阳帽,路亦奇和麦克戴的相对小一点的。
后面的队伍也跟了上来,现在,路亦奇真的开始怀疑那两个奇怪的人了。因为,他们每次看见路亦奇看他们,都低下头作为掩饰。可是,这样拙劣的掩饰真的不怎么明智。
休息片刻,大家又重新出发了。阿普说,今天的路还算平坦,估计天色将黑的时候,就能够到一处相对来说适合扎营的地点了。
中午,气温高达近50度,每一个人都觉得很难熬。阿普给大家补充了适当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