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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儿笑了笑,慢悠悠道:“先前不是把那两只懒猴放在你这儿养着吗?我现下得了空,寻思着把它们接到身边养。”
一听这话,柳氏也没磨叽,在前头带路,将盼儿带到了偏屋里。
柳氏是个心灵手巧的,给两只懒猴做了个窝,用细软的棉布做面,里头塞着鹅毛,既蓬松又柔软,猴儿比起一般的动物要聪明许多,那两只小东西虽然不待见柳氏,但对这个窝当真稀罕的紧。
由于懒猴的爪子尖锐锋利,两只小东西呆在窝里时,生怕将垫子戳出了窟窿,便只能小心翼翼地趴在里头。
盼儿推门走进去时,懒猴听到了动静,吱吱叫了起来。
稍微大些的懒猴死死盯着盼儿,蹭的一下蹿到了女人怀里,熟门熟路的将装着灵泉水的瓷瓶给掏出来,打开盖子用嘴喝着。
动物对灵气的感知要比人敏锐许多,趴在窝里的猴儿子也觉出来灵泉水是难得的好东西,对于猴爹吃独食的举动产生了极大的不满,也跟着跃到了小女人怀中,父子俩开始争抢着。
好在猴儿也是有分寸的,倒没有真正闹起来,只是将那瓶灵泉水对半喝了,两张猴脸上露出了满足之色,眯着眼睛甭提有多享受了。
“小妇人养了这两只足足一年,没想到它们夫人这么亲,真是个不忘本的。”
柳氏一边说着,一边用羡慕的眼神看着盼儿。
小女人紧紧抿着唇,感受到怀里头沉甸甸的分量,低头扫了一眼正在玩瓷瓶的懒猴,什么话都不想说。
从柳氏家中离开,盼儿没有坐上马车,反而放慢了脚步在废庄中走着。
废庄的占地极大,后头靠山,庄里有小河流过,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庄子里应有尽有。
走到了桃林之中,如今虽然不是桃花盛放的时节,但却还有不少沉甸甸的水蜜桃挂在枝头,散着一股甜蜜的香气,让人闻着就觉得舒坦。继续往前走,便进到了梨树林中,黄澄澄的南果梨也都熟透了,这些果子都不必拿到外头,每日直接送到荣安坊中,就会被识货的老客抢购一空。
因为荣安坊卖的吃食品种极多,两家铺子还是有些忙活不开,赵婆子先前又跟盼儿提了一嘴,在京城里开第三家分店,专门卖废庄产的食材,诸如蔬菜水果、以及滋补养身的桃胶果酒之类的东西。
虽然这些吃食没有经过烹制,但由于里头蕴含着灵气,品质比别的铺子都高出一筹,吃进肚之后的的确确对身体有好处,所以老客才会一直认准了废庄的东西,就算价格稍微贵些,也会心甘情愿地从荷包里将银子给掏出来。
在废庄里绕了一大圈儿,眼见着日头落下,天色擦黑,盼儿也不想在外头多做逗留,毕竟姓褚的那个男人心眼小的好似针尖儿一般,最近还闹出了美人图那档子糟心事,想想褚良夜里头能折腾的那股劲,盼儿浑身便升起了一阵恶寒。
回到小院时,褚良已经坐在院子里了,一看到自家媳妇,那双黑黝黝的鹰眸霎时间亮了亮,嘴角微微往上扬,弧度虽然不算明显,但这人明显就是十分高兴的。
婆子们已经备好了晚饭,由丫鬟一样样端上来。
盼儿在夜里不喜欢吃那些油腻的食物,厨房里特地熬了鸡汤,用鸡汤来煮面,鲜香味美,稍微加些辣子便十分开胃,饿的时候吃上一小碗,甭提有多舒坦了。
夫妻两个坐在桌前,盼儿的吃相斯文,褚良却狼吞虎咽,毕竟男人先前在军营里摸爬滚打这么多年,常年跟那些军汉呆在一处,没学到那些乌七八糟的毛病已经很不错了,用饭粗豪了些也不算什么大事。
吃完鸡汤面后,盼儿从匣子中取出了一粒清口丸,刚刚含在口中,就听到男人低沉的声音:
“母亲今日下午入京了。”
盼儿略有些诧异地挑了挑眉,问:
“已经到废庄了?”
“不是,她回了侯府,没打算搬到庄子里住着。”
听到这话,盼儿立刻就想到了先前那回滴血认亲。凌氏对于滴血认亲的结果深信不疑,当初褚良当着她的面,割破了手指,那碗、那水,以及血液都不可能作假,偏偏两个人的血并没有融合在一起,不正是说明褚良不是凌氏的骨血吗?
深宅大院中闹出来的腌臜事儿不少,凌氏虽然并非攻于心计之人,但常年看着别人家后宅中的争斗,她自己也能想到不少。
褚良的五官与他父亲十分相像,完全没有继承到凌氏的柔婉秀丽,如此一来,凌氏不会怀疑褚良到底是不是褚家的血脉,反而会往狸猫换太子这个方向上想。
她总觉得自己的孩子肯定是被人掉了包,褚父将外室生的孩子与她儿子掉换了,所以两人的血才不能融合在一处。
凌氏对自己的猜测深信不疑,只要一想到她疼宠了这么多年的儿子竟然是个下贱的孽种,她心头就疼的好像钝刀子在割一般,难受的不能自抑。
褚良身为定北将军,就算还没有继承定北侯的爵位,但他的身份却极为贵重,再加上男人这些年经历过无数的风雨,是定北侯府的顶梁柱,手段狠辣果决,处理叛徒时的方法都能将人吓破胆。
脑海中浮现出那些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凌氏便惊惧非常,因此就算她对褚良厌恶极了,也不敢表现出来,万一惹恼了这尊煞神,即使两人名义上是母子,实际却没有半点儿血缘关系,褚良哪里会容忍她?
越想越觉得是这个道理,所以在褚良派人将凌氏从颍川接回来之后,凌氏根本不敢也不想住到废庄之中,留在一个主子也没有的定北侯府,反而能让她更加心安。
这一点盼儿懂,褚良也懂。
面对凌氏一次次地折腾,褚良到底生出了芥蒂,即使将自己的亲娘接了回来,让人好生奉养,但凌氏心中的误解他却从来没打算解开。
母子两个三十年的骨肉亲情,竟然比不上一次荒唐的滴血认亲,褚良觉得十分讽刺,不由齿冷。
常言道,生恩不及养恩,若是凌氏真有悔改之心,能够摒弃那些污糟的念头与他相处,褚良也不会如此。
将男人黯然的神情收入眼底,盼儿忍不住有些心疼,柔白小手紧紧握住带着糙茧的大掌,她哑声道:
“无论如何,你还有我、还有小宝跟毓秀”
褚良轻轻嗯了一声,英挺刚毅的眉眼处露出了一丝痛苦之色。
见他这副模样,盼儿也有些慌了,急声问:
“怎么了?可是哪里难受?”
褚良脸色苍白:“心口疼。”
小女人的神经立刻就绷紧了,联想到褚良早些年胸口受过重伤,她忍不住担心起来,当初那伤口虽然在灵泉水的帮助下已经愈合,但难保不会留下什么后遗症,越想她的脸色就越是苍白,粉润的唇瓣都在轻轻颤抖着。
只见盼儿赶忙站起身,几步冲到男人身边,小手在褚良结实的胸膛上摸索着,不敢用太大的力气,生怕碰疼了他。
炙热的手心反握住盼儿的手,褚良扫见小媳妇紧紧皱起的秀眉,突然有些心疼了,面上的痛苦之色霎时间一扫而空,将柔若无骨的小手塞进衣裳里,薄唇贴在女人耳边,暧昧地开口道:
“媳妇,我身上难受着呢,你快帮我摸摸,你摸了就不难受了”
听到这话,盼儿哪里还看不出褚良在演戏?
没好气的瞪了这人一眼,小媳妇想要把手抽出来,偏偏男女之间的气力本就有极大的差距,她的手腕被褚良死死钳住,根本动弹不得。
男人粗噶一笑,将人拉到了床榻边上,稍一用力,两人便齐齐倒在了柔软的锦被之上。
红烛帐暖,春意盎然。
番外一 温柔乡(闫红衣,金玲)()
闫红衣在怀胎六月时被当时还是赵王的表哥给带走了,她是个汉人,但肚子里怀着的却是柔然人的种,这对于同样身为皇族的赵王而言,无异于将他的脸面狠狠踩在地上。
好在由于耶律才被忠勇侯砍了头,柔然部落的首领再也没有了继承人,甚至就连血脉都只剩下最后一点——闫红衣肚子里这个还未出生的孩子。
因为这个缘故,即使老首领已经恨毒了大业,恨极了皇室,他也不会对闫红衣出手,对老首领而言,闫红衣就是那令人作呕的老鼠,但肚子里那块肉却好比精美绝伦的瓷瓶,万万不能因小失大。
不止尊奉程朱理学的汉人看重自己的后代,柔然的老首领也是如此,为了自己未出世的宝贝孙子,所有的柔然人都退离边关,用丰沛的牧草和健壮的牛羊从赵王手中交换了闫红衣。
柔然虽然是个不小的部落,但牛羊对草原上的人来说,比命根子还要珍贵。
老首领让他们拿出珍宝,来换回一个大业的女人,草原上的牧民即使嘴上不说,心里头肯定也不会舒坦。
就这样,马上就要临盆的闫红衣被送到了草原上。
关外不比京城,除了一望无际的绿草以及牛羊之外,根本看不到其他的东西。
初看景色辽阔,但再美的风景也架不住一遍一遍地看着。
在马车上呆了不过三天,闫红衣就已经有些受不了了。
她受不了粗糙的食物,她听不懂那些女奴们说的话,更不喜欢这些柔然人看着她的眼神。
女人们在打量闫红衣时,总是先将目光放在她高高耸起的肚皮上,之后才会仔细看着她的脸,三两个聚在一起,小声嘟囔着什么,眼神中透露着毫不掩饰的厌恶,好像她是什么脏东西似的。
闫红衣又不是傻子,怎么可能感受不到这些人的恶意?
女人心里又憋气又害怕,草原到底不是京城,没有人在乎她郡主的身份,要不是肚子里还怀着耶律才的孩子,她的日子怕是更加难过了。
陷入爱情的女子如同飞蛾一般,奋不顾身地往熊熊烈火中扑去。闫红衣当初能为了耶律才,扮作盼儿呆在褚良身边,可见也是动了真情,只可惜在那股炙热的情意渐渐消褪之后,她的理智逐渐回归脑海。
想到自己曾经做过的事,闫红衣不由对已经死去的耶律才生出了几分愤怨,但即使她再是不甘,现在也没有了转圜的余地,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保住性命才好。
因为怀孕的缘故,闫红衣的身段儿比先前丰腴了几分,除了腹部高高隆起之外,胸前那两团也是圆鼓鼓的,隔着薄薄的一层衣裳都能看出几分。
大业的女子比起柔然人骨架要纤细些,没有经过风沙的磋磨,闫红衣的皮肉白皙弹润,连个汗毛孔都瞧不见,与拥有麦色皮肤的北方佳丽完全不同,整个人显得小巧玲珑,让马背上的汉子们一个个都看直了眼。
这样娇柔美丽的小女人,放在哪里都会引人瞩目,就算闫红衣肚子里怀着老首领的孙子,也不例外。
老首领膝下只有耶律才一个儿子,现在耶律才那小子都被石进给活刮了,一个绝了后的老东西,即使坐在首领的位置上,底下那些猛将也不会心服。
马背上长大的男人大多都是直来直往的性子,想要什么,就会二话不说给抢来。
闫红衣是个女人,在那些汉子眼里,与牛羊也没有什么差别,将这个美丽的女人当作自己的私产,是无上的荣耀!
有一个叫那顺的将领,在闫红衣羊水破了的那天晚上,用弯刀亲手割下了老首领的头颅,成了柔然部落新一任首领。
闫红衣母子两个,也成了那顺的所有物。
娇柔的美丽在草原上十分罕有,那顺虽然粗豪,却是个怜香惜玉的人,恨不得给闫红衣最好的生活,他不舍得美人伤心落泪,没有按照部落的规矩将孩子杀了,反而认作义子,养在身边。
过了几年,柔然部落被匈奴的铁蹄征服,那顺成为阿古泰手下的将军,闫红衣正好也熬死了那顺的正室,取而代之,成了新的将军夫人。
*
*
即使自小生在边城,长在边城,金玲也从来没有离开过自己的家乡。
当她跟随着车队从边城中离开时,说不惶恐那肯定是假话。
紧紧将儿子抱在怀里,金玲坐在柔软的羊毛毡子上,用小勺舀了些蜂蜜水,喂到张重口中。
马车的帘子被人一把掀了开,车里伺候的两个奴婢赶忙行礼。
阿古泰摆了摆手,两个会说汉话的女奴退了下去,车里只剩下他们两个。
男人一屁股坐在了金玲身边,一男一女挨得极近,中间几乎没有任何缝隙。
金玲虽然已经跟阿古泰做过那档子事儿了,甚至还有了重儿,但跟这蛮子在青天白日之下如此亲密,她还是有些不习惯。
娇柔的身子往旁边躲了躲,但马车拢共也就那么大,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