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囧神养成记2-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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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个时辰之后,雅间之内,已然有二十数人。

    鬼谷一门,每一任门主,所收的弟子,最多不会超过五名。

    试想,一任门主,在位期间,少则三十年,多则五六十年。

    这就意味着,平均最短六年,鬼谷门才能收一名弟子。

    事实上,自打大明王朝创立以来,到如今,已有一百二十年,据我所知,正式的弟子,不过十一位而已。

    弟子是不多,不曾想,竟有如此多的门人。

    众位门人,见到我的第一件事,便是磕头膜拜,便是与常文清一般寒暄。

    活了二十几年,眼瞅马上就要奔三的而立之年,突然之间,被如此多的后生参拜,好生不大适应。

    其中几位,听闻我要打听公子刑天的下落,虽不明所以,但还是提供了自己所知晓的情报。

    据他们所言,公子刑天是昨日离开京城的,所去的方向,是京城以西。

    京城以西,那想来,绝迹是回昆仑山之巅了。

    公子刑天离去的时候,身边,唯有十二名抬轿的少年,未曾再有他人。

    不曾有他人?那香满路呢?香满路在何方呢?

    这不是关键,关键是,从其中一位小少年的嘴里得知,公子刑天此次进京,有两大目的。

    第一个目的,是找秦广王了结一些私人恩怨。

    第二个目的,则是寻找一位姑娘。

    对于那日公子刑天和秦广王决斗一事,众说纷纭,有说公子刑天的确受了重伤,亦有说公子刑天实际并未受伤,不过是在秦广王面前演戏而已。

    尚未离开昆仑山之巅以前,公子刑天和秦广王的战斗,虽则凶猛,但还不到白热化的程度。

    离开之后的这十年,据闻,这两人,可谓是三天两头打斗不断,几乎就没几天消停的日子。

    即便如此,可若说公子刑天追到京城来,是为了和秦广王继续较量,这种可能性,并非没有,但明显不符合他的个性。

    在外人眼里,公子刑天如同秦广王一般,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

    平心而论,公子刑天素来行事,的确不问缘由,但实际上,并非不问缘由,而是有他自己的目的和计划。

    别人不曾了解他,只因从未与他有任何亲近的机会,而我,虽不敢妄自菲薄,虽不敢夸夸其谈,说自己对他了解十分,但敢笃定,自己绝迹是这世上最了解他的人。

    所谓的前来找秦广王,所谓的争斗,只怕只是借口,只是幌子而已。

    公子刑天来京城的目的,最真实的目的,只有一个,那便是我,绝迹只是我。

    既是如此,他来京城的第一日,就在郊外遇上了我,可为何当时不愿相见呢?

    即便我一年前戳穿了他的身份,甚至于,说出过伤害他的话语来,那也不至于全然避而不见。

    不管如何,公子刑天的下落,起码是有了明确的信。

    短短不到两日,走不了多少路程,我若有一匹千里马在身,兴许很快就能追上他们。

    想来,怪自己马虎,怪自己考虑不周了,朱佑樘那里,有的是千里良驹,甚至于,还有番邦进贡来的汗血宝马,出门的时候,应该问他要上一匹来。

    好生后悔,肠子都悔青了,还是乌青乌青。

    厚脸皮的事情,别人或许做不出来,可在我这里,但凡只要是与老妖精有关的事情,别说是厚着脸皮要匹马,就算让我巴巴跪在他的面前求饶,兴许都能办得出来。

    常文清听闻我要出远门,二话不说,将他马厩当中最好的马牵了出来。

    虽不是汗血宝马,也不能日行千里,据常文清所言,一千里估计有些悬乎,但八百里绝迹能够办到。

    准备好干粮和水壶,不带任何耽搁,立即上路。

    常文清许是见我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怕我独身一人上路,会遭遇到什么不测,非要派几名门人在我身边保护,还特意挑了一些武功高强者。

    也不想想,鬼谷一门出来的,岂有弱女子可言?

    真心关怀也好,表面客套也罢,能做到此般程度,也不算辱没他老祖宗常遇春的美名。

    谢绝了他的好意,骑马,上路。

    待驶往城西,突然记起,昆仑山之巅,在城西一处,有个据点。

    凭着以前的印象,找了半晌,可结果,愣是没有找寻得到。

    浪费了半晌功夫,方又记起,那份据点的名单,已是十年前的名单了,如今,只怕早已发生了莫大的变化。

第182章:女魔头() 
据点是没找到,可却见到了一个人。

    这个人,并非是他人,赫然正是香满路。

    香满路不跟着公子刑天,不回昆仑山之巅,留在京城,留在此地作甚?

    惊讶的同时,发觉香满路的反应,似乎极为平静,看向我的眼神,亦有一种早已预料的感觉。

    “主上让属下在此静候,说是倘若见着您,让属下告诉您一声,最近一段时日,他的身子需要静养,不希望任何人去打搅。”不待我提问,香满路主动开口。

    全然在预计范围之内,香满路若告诉我,说公子刑天想见我,让他带我前去,反而会令人觉得震惊万分。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香满路对自己的称呼,何以突然从我字,变为属下这个卑称呢?

    他待我,虽则一直算是恭敬,可除却恭敬之外,还有一种异样的情愫。

    这种情愫,前面已然进行分析过,十有八九,不对,是实打实属于情敌之间的仇视。

    在这种状况下,他能突然改变称呼,自然不是出自本意,而是公子刑天明面授权,抑或暗中示意。

    “回去告诉你们主上一声,我找他,并非是前去打搅,而是有事相求。他若以后还想见到我,若想我安然地活在这个世上,就请此次见我一面。”说完,语峰一转,我又继续说道:“当然,你也可以不予转达,我若有个什么三长两短,于你而言,岂非正是一件天大的好事?”

    其实,压根就没有指望香满路,甭管他回禀不回禀,前进的道路,都不会受到一丝半毫影响。

    “您的话语,属下定当会回禀给主上。您既心意已决,属下也不好再行劝阻。不过,还请您自行赶路,莫要跟着属下。”香满路提醒道。

    “跟着?你给我银子我就跟。不会给吧?那我为何要跟着你呢?自作多情,也得有个限度吧?”反唇相讥,实乃他的话语,忒不中听。

    香满路倒未回击,许是在心里碎碎念着骂了几句。

    管他呢,每个人皆有骂人的权力,若不想遭人唾弃,若不想遭人谩骂,还是那句话,除非将他们个个给毒成哑巴。

    我若想找到公子刑天,有的是法子,何须跟着一个阿猫阿狗呢?

    即便是路上与公子刑天擦肩而过,他总归要回昆仑山之巅的,我就去那里等他,就不信他为了躲我,连自己的老巢都不肯回去。

    再者,优昙花在无常宫之内,正好一石二鸟、一举两得。

    原本,心情甚好,结果,因为香满路,生生毁了几分兴致。

    为了防止所有的兴致皆都被毁掉,赶紧西去为妙。

    快马加鞭,行了一天一夜的路程,就连夜晚,亦是在一处树林当中,眯瞪了一个时辰,丝毫不敢有片刻的耽误。

    一路以来,四处打听,未曾问到有关公子刑天的任何下落。

    连赶五日路程,皆是没有追到公子刑天。

    抬轿的那些弟子,轻功就算再好,也不能一直驾着轻功,总得要歇息,总得要停下来吃饭。要知道,使用轻功,可是很消耗体力的。

    原本就抱着打持久战的念头,对此,虽有失望,但失望并不算多。

    眼瞅离昆仑山已不远,一连五日来,俱都是每夜在树林迷瞪一个时辰,待抵达到兰州地界,早已是体力透支,累地上眼皮与下眼皮,在一起不停打转。

    就近找了家客栈,连梳洗都懒地去梳洗,关上门,倒头就睡。

    许是太累的缘故,这一觉,睡地极沉,待一觉醒来,早已是日上三竿。

    喂足马匹,准备好干粮,继续上路。

    兰州城在戒严,城门口的那些守卫们,在挨个对过往的路人进行盘查。

    看这架势,城内似乎是出了什么乱子。

    昨夜抵达的时候,并未发觉有巡逻的士兵一类,想来,这乱子,应该是我熟睡期间所出。

    问过路人,方才知晓,昨夜,兰州城出了一个胡乱杀人的大魔头。官府有令,严令搜查,尤其是搜查那些出入兰州城的外乡人。

    据闻,那大魔头不止杀人,还把人身上的肉,一块一块割下来,再蘸着血,一起就着吃。

    又据闻,那大魔头的模样,忽男忽女,不男不女,宛若罗刹一般,十分吓人。

    兰州知府认为,此等惨绝人寰的大魔头,绝迹不会是兰州的百姓,绝迹是外来者,只因在他的认知当中,在自己的管辖范围以内,皆都是良民,皆都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护犊是人之常情,再者,兰州知府若是承认自己的地界出了杀人狂魔,那无疑于等同在自己脸上抹黑。因而,将这份罪责归到外乡人身上,算是多少为自己推卸了一些责任。

    如此一来,他自己是脱了干系,可这兰州城的外乡人,那着实是遭了大罪了。

    官府不止对路人进行盘查,更是限制出入城的人数,并且,经由衙门调查之后,会给所谓身家清白的良民发放一个出入证一类的东西。

    站在一旁观察了许久,发觉,所谓的盘查,不过是巧立名目进行收费,而所谓的出入证,更是变相聚敛钱财。

    说地更直白一些,凡是掏二十两纹银者,皆可买得出入证一张。

    二十两纹银是个什么概念?二百两银子,在大明王朝,在当下,足够一个四口之家生活一辈子。而番邦一些少数民族,尚且还生活在物品交换年代,银两几乎没有太大用武之地。

    这就意味着,二十两纹银,起码足够一个四口之家生活五六年之久。

    普通的老百姓,即便有这个闲钱,又有谁舍得花这么多银两买个出入证?

    在此般情形下,一般的老百姓,也唯有乖乖待在城内。

    而这出入证,卡地,正是那些经商之人,正是那些外乡人。

    观察了不到两刻钟的功夫,约莫大概数了一下,官府进账,起码在一千两银子之上。

    好家伙,好手段,好算计!这等不劳而获,守株待兔,等着他人乖乖送钱的举动,着实乃一桩好买卖。

    朱佑樘若是看到他这大明的官员是这幅德行,也不晓得会作何感想呢?

    作何感想,那是他朱佑樘自个该操心的事情,干我何事,我这岂非咸吃萝卜淡操心?

    原本想着,掏个二十两纹银出来,速速离去,转念一想,又作罢。

    若论大魔头,老蒋,公子刑天,朱佑樘,公孙狗贼,这些男人,哪个不是?

    披着人皮的大魔头,我都见得不少,还怕一只区区的罗刹不成?

    我倒要留下看看,这位大魔头,究竟是何方神圣?

    沿途回来,见着街上的百姓,都在纷纷议论这位大魔头。

    有位百姓,将其描绘地惟妙惟肖,说他昨夜曾亲眼目睹那位大魔头行凶的过程,还说,那大魔头是个女子,还是个年轻美丽的女子。

    在此位百姓的口中,那岂是什么大魔头,分明是一位美艳的女鬼。

    小二见我又折回客栈,好意提醒道:“姑娘,您乃富贵之人,为何不买上一张通行证出城呢?这城内,出了一位女魔头,咱这客栈,虽说很安全,人也众多,可您毕竟是位女子。那大魔头武功高强,保不齐晚上突然跑出来。”

    非我敏感,实乃这小二所言,有太多的端倪。

    客人住店,他似乎并不欢迎,不止如此,还有种想要赶人走的意味。

    但凡稍微用点脑子思考思考,便会怀疑,那大魔头是这客栈之人,抑或者,是小二认识之人,并且,很快就要对客栈的行客下手。

    倘若当真如此,那我今夜,还非得这家客栈莫属了。

    小二见我执意继续要住下,感慨道:“您说您,这是何苦呢?”

    “何苦,还不是身上没银子呗,若不然,谁不想离去呢?”我做无奈状。

    此言一出,小二眼珠瞪地老大,“您住一夜五两银子的上等房,还说自己没有银子,这话,是欺负小的读书少吗?”

    我嘻嘻一笑,“再有钱,也不能拿去喂狗呐!不对,是拿去喂那些猪狗不如的东西,说他们是狗,岂非侮辱了狗?”

    小二是个聪明伶俐之人,很快便明白了我的意思,“您说的对,那些官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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