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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局专案-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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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福久强作镇静,比比划划地自我表白。同时他也在试探办案人员的虚实。但是办案人员的沉稳表现,非常了解底细的问话,令林福久备感压力,感到害怕,他明白他那坚如磐石的屏障,最可靠的后院起火了 

  第二天,林福久就主动放弃了“抵抗”,开始妥协。正式谈话三天后,林福久交代了20个问题,涉及违法乱纪金额100多万元。同时,专案组调遣市纪委、检察院14名办案人员组成三个办案小组,针对林福久交代出的问题,进行外部核查取证。 

  在谈话间歇,林福久感到危机真来了,他回到屋里休息,一遍遍嘀咕:“这百十来万,够判10年的了。” 

  此后,随着林福久又陆续交代出其他重大问题,他自己为自己量刑:“这回够判无期的了。” 

  调查组最终核实:林福久名下的个人资产总计超过了5000万元。如果从1993年4月到2003年5月计算,林福久在鞍山市检察院和公安局任处长、局长的10年时间里,每年敛财500万元。也就是说,他的非法收入平均每天超过1万元。 

  随之,办案人员又从山东起获了林福久的玉器,动用了两个集装箱才得以运回鞍山。办案人员清点整理和搬运这些物品用了整整8天时间。 

  在专案组的强大攻势下,林福久就像一个输红眼的赌徒,很快就把手中捏的那“三张保命王牌”出完了。结果人算不如天算,他栽在自己的自信上,他栽在自己的吝啬上,他栽在自己的迷信上。他自掘坟墓。他输了,他输得“太惨”了!远的不说,沈阳慕马大案中的两个主角慕绥新和马向东,尽管在社会上像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但是最亲的人还表现出了亲情。慕绥新在最后岁月里众叛亲离,起码还有平晓芳那柔弱的肩膀、温柔的港湾可以依靠;马向东胡作非为,万人怒骂,做了许多对不起妻子儿女的事,起码还有妻子章亚非,在狱外为他上窜下跳,奔走呼喊,全心营救。可林福久什么也没有了,昔日欣赏他的上级都不敢靠前了,他轻视的老百姓咒骂他,他勒索的企业家们纷纷揭竿而起。最后就连亲人们,不仅不保护他,不仅不保持沉默,还都积极地检举揭发,主动地带领专案组,去起获赃款赃物。那一刻,林福久觉得自己就像一只被拔光羽毛的鸟,身上什么也没有了。尽管被关在屋子里,已经感受到了冬天的寒冷、浑身瑟瑟发抖。他的内心已经崩溃了,被关押22天后,就退到最后的底线——走坦白从宽之路,交代了许多专案组没掌握的情况,争取保住生命。连他的律师都不止一次地对记者强调:法律应该有严肃性,林福久都坦白了,坦白了专案组许多没掌握的罪行,就应该从宽处理,要不然谁还坦白呢?为此,2003年5月27日一审判决林福久死刑后,他表示继续上诉,那就是抱着一种侥幸心理,想保住生命。难怪,这个知法犯法者在公判会上,还荒唐地大声喊道:“我冤枉,我都已经交代了为什么还判我死刑?” 
 

 



    
《反贪局专案 》杨晓升                 

  
  谁该为富豪警察的孤魂“买单” 
  今年54岁的林福久,从1993年4月开始,历任鞍山市人民检察院税务检察处处长、鞍山市税警机构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鞍山市公安局税侦分局局长和鞍山市公安局内保分局局长等职务。在鞍山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中,林福久被指控犯有受贿、贪污和重婚3项罪名,其中受贿事实47项、贪污事实3项。由于指控事实很多,公诉人花了将近半个小时才读完起诉书。 

  2004年5月27日,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林福久受贿、贪污、重婚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贪污罪和重婚罪数罪并罚,判处林福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追缴其犯罪所得704万余元。一审宣判后,林福久要求上诉。 

  2004年7月27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依法对林福久受贿、贪污、重婚上诉案公开宣判:驳回林福久上诉,维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2004年12月24日上午9时,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公判大会,宣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对犯有受贿、贪污和重婚罪的鞍山市公安局内保分局原局长林福久执行死刑的刑事裁定和执行死刑命令。公判大会结束后,林福久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令人们意想不到的是,媒体公布了“林福久案”一审和二审的消息后,情妇王歆精神失常了。她经常疯疯癫癫地说:“林福久可把我坑了,他口口声声说我是他最爱的女人,原来跟他一起犯重婚罪的不是我呀!” 

  而这位如此身价的警察,在中国警界恐怕无人能比。他因为拥有不法来源巨额财富,被讥讽为“中国第一大款警察”,大款警察、富翁警察、霸王警察。然而,就是这样一位令全中国都关注的人物,离开人间时是悄悄地走的,没有一点声响,他是被执行注射死刑走的!走得连新闻媒体都感到太迅速了,纷纷惊呼:他咋这么走了!岂能一死了之? 

  综观他的人生,他生于农村,深受传统教育影响,骨子里就要出人头地,就要拿钱比别人多,就要位置比别人高,就要好汉占九妻。从某种意义上说,他做到了。然而,成也萧何、毁也萧何。他毁于贪官的流行病——贪财贪色,成为这一流行病的又一“牺牲品”。 

  2005年1月10日,他所在家乡的一张报纸,以“中国第一大款警察赃物筹拍”为题,低调报道了此消息,并声称:“铁笼”内陈列的2000余件物品,将变成资金上缴国库。于是,林福久的名字再一次吸引了世人的目光,使人们那还没有平静的心,再一次掀起狂涛。我想吸引人们眼球的,不仅仅是那些珠宝玉器,而更多的是深深的思索。 

  该报道称,这些物品是“中国第一大款警察”林福久所得赃物,鞍山市恒托拍卖行将对其进行公开拍卖。这是辽宁省继“慕马案”赃物拍卖后,第二次大规模公开拍卖罚没物品。林福久确实有附庸风雅的癖好,正是因为这样,这里每一件玉器、瓷器、字画、名表、象牙雕等背后,都可能有一个或惊人、或动人的故事。无疑,这里每一件古玩都渗透与耗费着他那千方百计、不择手段的心血与智慧。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今天这些心爱之物却成为他作为中国警界最大腐败分子的有力罪证。 

  据说为陈列这些赃物,从2003年秋开始,有关部门已经在鞍山市辽南古玩市场建造“铁笼”。 

  鞍山市辽南古玩市场位于鞍山闹市区。该市场二楼有一块铁丝网焊成的“特殊领地”。这里便是被新闻媒体称成陈列林福久赃物的仓库“铁笼”。仓库戒备森严,大门锁着三道大锁,“闲人免进”四个大字,在公安战士四周守护下,显得格外醒目。据说从仓库建成时起,相关部门开始往里面运送各种赃物,这个运输的过程一直持续了近两个月,直到2004年春节才基本全部入库。 

  “很多瓷器、玉器都易碎,运输不是很方便,而大的玉器搬运起来更为困难,要好几个人一点点挪才能放进去。”古玩市场内一位业主见证了整个搬运过程。 

  因为无法靠近,只得从铁丝网向里望,场景惊人地壮观:近300米的大厅内,各种古玩玉器、没有开封的书画、瓷器、象牙雕等,可谓琳琅满目夺人心魂。物品陈列非常有序,在仓库的左侧,陈列架上摆满了古玩玉器,中间摆放着的全是巨大的玉雕,正对着大门醒目的“一帆风顺”玉雕足有两米长一位玉器店老板说,这些玉器价值千万,许多老玉价值连城。而据专业人员保守估计:仅古玩珠宝足可以开18家古玩店。 

  “一个人能有这么多东西?那房子得多大啊!不可能。” 

  “他弄这么多东西干什么啊,往哪摆啊。”古玩市场内的顾客看到这些赃物时,都不敢相信这竟是一个人的赃物。 

  此次公开拍卖的赃物中,主要包括玉器、瓷器、象牙雕、字画等几大类,共有2000余件物品。据介绍,其中瓷器、玉器较多,字画类物品所占比例较小,除了有当代画家范曾的人物画作品外,还包含了林福久本人的绘画作品。 

  “中国第一大款警察”林福久,10年来聚敛钱财5000余万元,日均捞进一万多,巧取豪夺,强买强卖,无所不用其极。其斑斑劣迹无情地亵渎了“人民警察”的崇高名誉,足以让中国的执法战线蒙羞,是执法队伍的奇耻大辱! 

  林福久案极大地震惊了中国的老百姓,也为公安队伍出现如此败类感到酸楚和茫然。人们不禁要问:是谁成就了大款警察?是谁慷慨地给了大款警察生存空间?他给国家和人民造成这么大经济损失,究竟谁该为林福久案买单? 

  这已经不仅仅是司法机关无法破译的疑问,也是新闻媒体极其关注的话题。 

  记者从鞍山市有关方面了解到,1998年,林福久之所以能当上税侦分局局长,是因为“一直有人在背后帮他”。当时大家都反对林福久当税侦分局局长,可“到了第二天下午,他还是被宣布出任税侦分局局长”。一位了解内情的人说,“当时打算让林福久到内保分局,可有人打电话不同意!”如果没人在背后支撑,他能发展到今天如此地步吗?难道他是游离于整个公安队伍之外的“独行侠”?是谁使他“带病”一路飙升?又是谁为他的腐败大开绿灯? 

  林福久这样一个劣迹斑斑的恶棍、强盗,却能在鞍山这块地盘上,长期占据着检察院税检处处长、公安局税侦分局局长、公安局内保分局局长这些要害部门的要害岗位,这该是谁的责任?这不等于把硕鼠放进了米仓,把强盗迎入了银行吗? 

  在2000年政府机关103个处级行风评比时,他任局长的税侦分局全市倒数第一,无论是普通百姓,还是领导干部,没有不对林福久有意见的。“可他为什么依然能够稳坐泰山呢”?一个普通警察“如果没人在背后支撑,他能发展到今天如此地步吗”? 


  可怕的事实是,这些不仅没有给林福久带来丝毫“麻烦”,他还成了一些人心目中有魄力的好干部? 

  公安历来是双重领导,对林福久这种坏人的任用,有关地方党委和上级公安机关,是无意失察?还是故意放纵?当初提议和拍板重用林福久的人,如今要负什么责任?总不能让那些本该选贤任能、造福社会的人,却滥用职权、重用作奸犯科之徒,而不付出必要的代价。 

  林福久在鞍山市横行数年,恶贯满盈,臭名昭著,怨声载道。“林福久太黑”、“林福久是酷吏”、“是霸王警察”、“富豪警察”、“流氓警察”,在鞍山市几乎路人皆知,到处疯传,民众早就多有揭发举报。有关部门为何充耳不闻、不及时作为?是麻木不仁、渎职,还是其中另有隐情? 

  据新华社消息,此案由于中纪委的直接介入,才势如破竹、真相大白。这又是为什么?按我国行政序列级别论,鞍山是地级市,该市的公安局是副市级或县处级而已,而公安分局的局长,按常理则是名副其实的科级干部。以上推测倘若成立的话,林福久官位再大,充其量不过一个副处级。就这么一个小小的“副七品芝麻官”,一个小小的“腐败麻雀”,竟有劳中纪委的“大驾”,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深思:是否因为涉罪案值巨大?还是关系网错综复杂?如果中纪委没有插手,或者说至今仍袖手旁观,那么林福久会怎么样?能不能依然逍遥法外?对此,当地有关方面要负什么责任? 

  还有一个现象在这起案件中更值得注意:那就是当地有关单位,一直对新闻媒体封锁消息。是的!清水衙门出了一个“富和尚”!鞍山的法律部门出了一个震惊中外的大贪官!这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我们理解鞍山的纪检司法人员,都有强烈的荣辱感,家丑不愿意外扬。鉴于案情重大,牵扯面太宽,怕案情传到社会上去,会影响正常办案;每位专案人员都有很强责任感,有严明的纪律,怕新闻媒体惹是生非,帮倒忙,一直守口如瓶。反正整个案件在爆发那一天起,一直是在严格保密、严格纪律的状态里进行的。直至今天被告人的律师,还不愿意提供判决书。其高度保密的程度就可见一斑。 

  还好,我们的新闻媒体,充分发挥了舆论监督作用,千方百计把案件的进程,尽快地报道出去。在全国各大报纸发表了近万条消息,在各大网站也贴出了几千条新闻。无疑,这些对案件的进展,都起到不可替代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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