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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转时空之我回来了-第10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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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总用哄孩子的口吻来哄我,是不是他小的时候她姐姐经常这样哄他呢?

    “我这个mp3是姐姐去香港的时候给我带回来的,送给你吧。”他将脖子上的mp3摘了下来,一同给我的还有放在他电脑桌下边的光盘,他说是那个mp3的附属品。

    “黑户就黑户吧,真的没关系。”

    “你不要太在意了。”

    “我爸以前还给我开玩笑说,以后找不着老婆给我买个黑户的女人,你瞧,如愿了。”说完之后又自觉失言,忙解释:“这世上没有户口的人可多了,很多很多,人家还不是照样活得好好的,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有各种各样原因上不了户口。大不了,以后给你买一个。”

    “妙妙,你没事吧。”

    “妙妙。”

    见过这么话多的男人吗?

    反正我见过的,除了他,再没别人了。简直就是滔滔不绝,有如黄河之水从天下奔腾而下,我那个户口问题,事实上是这样的,我老子更换户口本的时候恰好将我的户口给遗失了,遗失以后去补录,发现电脑里没有我的户口信息,既然没信息那肯定就补不出来。后来吧,可能去我所在的居委会开了若干证明,然后才将户口信息给补回来的,当然,那是09年的事情了。

    我抬起头看着他,在纸上写了一行字:阿辉,我饿了。

    “哦,我给你做好吃的,你想吃什么?”

    我又在纸上写了两个字:烤鱼。

    “这个我不会做,我带你去对面的店里吃。”他的厨艺我是了解的,他会的只有他的家乡菜,白切鸡,白灼虾,大概的做法便是烧开水,然后一整只鸡在里边熬,待鸡熟了以后捞出来,将它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拼在一块,再配点调料就是一道菜,虾也类似。其它的,他便不会了。他姐姐比他会的要多些,除了他会的那几道,还会清蒸,红烧,卤水,凉拌,而她所有会做的这一切全都是为了照顾这个在她眼里永远长不大,事事需要依赖她的弟弟。

    长姐如母啊,他的幸福是牺牲另一个人的精力换来的。

    我随他下楼。

    他说的对面的店里,指的是楼下距离小区三百米的地方,那里有一家烤鱼店,店里提供的都是不少于三斤的鱼,他的食量一个人吃掉一条鱼是完全没问题的。

    我,只是一个陪衬。

    这附近学生不少,都是冲着店家的招牌来的。

    “嗯,真不错。早知道应该把我姐给叫来,她最喜欢吃这个,有时候我们一块吃饭,她吃得连骨头都不放过。”

    这个弟弟也不算太没良心,有好吃的也还能想到她。

    我微微一笑。

    “你终于笑了,其实多笑笑很好,你瞧瞧你自己,咦,你是不是从来不照镜子,你长得又不好看,至少五官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可能有其它人喜欢你这种,但是我不喜欢,真不喜欢你这样的,你太瘦了,瘦得让人忽略你是个女人,至少身上得有点肉才看得过去,全身都是排骨,磕得慌。”

    “多吃点,吃多,皮肤才好,多笑,脸型才好看。老一副愁眉苦脸的表情,再好的运气都会被吓跑的。”他嘴里就没停过,不是忙着吃就是忙着说。

    我挑了几块鱼肉小心地放在嘴里。

    “嗯,对,就应该这样吃。”

    “大口大口的。”

    “我最喜欢东北人的豪迈,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很豪气。”他说着拿起一个大碗猛灌了大半碗酒,结果把自己给呛着了,不停地咳。

    “要多吃,不开心的事情不要多想,开心的事情尽量想,这样,心情就放开了,人开朗了,整个人都是味道。”

    我再次笑了。

    “吃完烤鱼我带你到附近转一转。”

    他说的附近,其实我也来过,也是那一年,2008,独自一个人在这附近转悠,里边藏了一所学校,之所以说藏,是因为去那所学校要经过一条很窄的小道,那条小道仅容两三人并行,两边有屋也有围墙,再往里边走一些,都是高大的树,一个人走着,还觉得颤颤巍巍的,心生胆怯。

    有人陪着,却又不觉得了。

    “这是这所大学的后门,它的前门南大门,我可以带你过去看。”

    一个三十岁的男人,言语行动依旧像个孩子。

    我的眼睛盯向操场,有好几个人在球场上打球,飞奔,跳跃,挥洒的都是青春的汗水。“妙妙,你喜欢打球。”

    突然,他又像是示意到什么似的,压低声音说道:“是不是你喜欢的人,他喜欢打球?”

    我回过头看着他。

    “这也没什么的,你不用不好意思。”

    “反正你也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我喜欢大家闺秀,瓜子脸,丹凤眼,长发。”

    他说的是他的初恋,他高中时暗恋的一个女生,可是,在那个女生面前他一直很自卑,长得不高大也不帅气的他,家庭情况也很一般,而那个女孩子是校花级别一样的人物。有一次,他鼓起勇气送给女孩一颗枣,在那之前他从没见过冬枣,将那枣子视为稀罕物作为礼物送给了那个女孩,女孩连看也没多看一眼,扔进了垃圾桶里。

    当时,他很伤心。

    可能从那件事里他受了打击,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向任何女孩子表白过。

    再后来考上211重点大学的他也收到过不少女孩子送的告白书,他从未放在心上,他曾半开玩笑的对我说过,有朝一日他出人头地了,一定买很多枣子扔在当年那个女孩的脸上,然后告诉她,他发达了,可是他不要她。

    那玩笑更像是自嘲。

    后来他又补充说道:“她嫁给了一个澳门的富豪,现在过着阔太太的生活,也许,她早就忘了我。”可他没忘记,他的抽屉里有一张那个女孩的照片。

    当他看着那女孩的照片时,他的目光是温柔的。

    他依旧爱着那个女孩,从此他爱上的都是那一类型的女孩。

    夜,凉了。

    我闭上眼,听着风声。

    “妙妙,回去吧。”

    我跟在他后面,回到小区,阿秀已经回来了,环着手坐在沙发上,看见我们回来站起来便问他:“你们去哪里了,吃饭没?”

    阿辉点头。

    “我还没吃饭呢,给我做饭去。”

    “点外卖吧,懒得做了。”

    “你在电话里说得我听不太明白,再给我说一遍,什么黑户,什么白户,到底什么意思啊?”阿秀揉着眼睛。

    “没有没有,你听错了。”

    “哪有听错,明明是你说的。”

    “我没说过。”阿辉极力否认。

    阿秀拾起拖鞋要砸他,他下意识的躲了一下,我算是看明白了,阿辉那老鼠胆是被他姐给吓出来的吧,一丁点风吹草动他就浑身筛糠似的抖。

    “你去自己去做,我不会煮。”他死活也不肯为他姐去做饭。

    做姐姐的可以对弟弟无微不至,可弟弟却做不到同等态度对待姐姐,不知道为什么,我想起了自己的弟弟刘阳,他跟阿辉何其相似。

    我一转身进了厨房,我知道阿秀的喜好,假如没变,那我给她煎的蛋,她一定还是能够吃得下。很简单的一种做法,只煎半边,七分熟,在可以流动的蛋白那一面再淋上生抽就好。

    我将做好的煎蛋端到她面前。

    她的眼里满是惊喜。

    “这做法,我喜欢。”

    “留下她,给我们做饭。”

    这是她心血来潮的决定,无处可去,无路可走的我必须在她改变心意之前找到我的出路,临睡前,我好好思考了一番。

    08年以后,便是09年。

    我跳了起来,电商时代,也俗称支付宝时代。货币的形式发生了大的变革,足不出户可以享受物美价廉的首、终端服务。

    08的我做的是物品拍摄工作,那时候网络推销已经入大流,我曾就职的公司它所销售的是一种饰物,它没有直属工厂,所以商品由供货商提供。也就意味着,我,阿辉,阿秀也可以在某宝网注册成为商家,目前我们的优势是,我熟知当时即将成为热线品牌的一家工厂店目前依然济济无名,只要说服他们姐弟二人投资那家工厂,一举成名的希望非常大。

    可是,怎么样才能说服他们二人呢。

    我睡不着,在客厅里走过来走过去,阿辉起来倒水喝的时候正巧撞到我,这一撞又将他吓得不轻:“你怎么跟个鬼似的,大晚上不睡觉在这里晃什么啊?”

    阿辉说完以后又马上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没吓着你吧,你有什么想说的,都写在纸上吧,没事可别在客厅里晃,吓到我姐姐她会打你的。她睡眠不好,脾气很暴躁,我长这么大,还经常挨她的打。”

    我在纸上写了一段话,然后递给他看。

第一百五十二章说服他们() 
他看过之后很迟疑,犹豫着问我:“这,可行吗?”

    我点头。

    我知道他,从没有涉足生意方面的经验,对一个未知的领域充满不确定是一个人的本能,“妙妙,我除了做账,其它的什么也不会啊。”

    我写道:你不需要做什么,只要会做账就可以了。

    他拍着胸口点头:“好,我答应。”

    “可我姐,她不会同意的。做生意是很冒险的,做得好也就算了,做得不好,手头上的钱都会亏掉,一家子都得喝西北风,我小时候看我爸卖鱼,鱼卖不出去,全都烂掉,臭掉,最后只能全倒掉。买鱼的钱又是借的,后来为了还钱,全家喝稀饭喝了两个月,两个月看不到一丁点肉沫。我爸为了让我吃上一点好的,去偷人家的鸡,把鸡赶到厕所里淹死,再把那死鸡拿回来煮给我吃,全家人没一个动筷子,就看着我一个人吃。”

    他每次提到往事都有很多感慨。

    我眯着眼睛看他。

    他将杯子里的水喝光了:“我知道了,我明天跟我姐说,我不确定她会不会同意,她要是不同意,我把我的私房钱拿给你,算是投资。我突然觉得我的人生又充满了希望,你说你一个连话也说不了,还是个黑户的姑娘都能想到自力更生的去做生意,而我,一个211大学毕业的高材生,五大三粗的,还有什么不能做的。你,就是我的信仰,是我的偶像。”

    林玉辉啊林玉辉你的信仰和偶像不是漫画里的那什么王,什么魂吗?几时成了我,这变节也变得够快的啊。

    不过,好听话谁也不嫌多。

    “晚安。”

    躺在床上的我仍是睡不着,是不是应该写个企划案什么的,更能说服阿秀,那家工厂是经营服装的,而阿秀她天生对服装有很敏锐的时尚感。

    有她的协助,事情才能事半功倍。

    想到这里,我又爬了起来,用我曾在某部门学过的写企划案的经验写了一本长达十页的企划案,等到终于觉得可以拿得出手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这时,我困得几乎睁不开眼睛。趴在小桌子上就睡着了,一直睡到肚子一个劲地响这才起来。

    好在阿秀也是个起得晚的人。

    起来得很晚的她出门的时候却是匆匆忙忙的,左手拽着个包,右手拿着外套,嘴里叼着个面包,正要夺门而出,我一瞧阿辉那个房间,心道:不好,那家伙可能又玩游戏玩通宵了。我得将企划案拿给阿秀,我挥舞着胳膊将我昨晚写好的东西在阿秀面前晃。

    她没看懂我的意思,以为我跟她道别,“唔唔。”她朝我点头。

    是回应着向我道别。

    别啊。

    我不是这个意思。

    阿秀。

    写字都来不急了。

    我一步上前拉住了她的一只胳膊,将企划案塞进她的包包里。

    她已将外套披好:“来不及了,来不及了,我要迟到了。”然后挣脱开我,逃也似的下楼了,我叹息:明知道要迟到了干嘛不早点起床。

    非要火急火燎的赶路。

    她走了以后,我又变得无所事事了,一个人在楼下小区里散步,这个小区里住的都是些老年人,这里,远离闹市,有参天耸立的大树,还有壁立的斜坡,闲适的人栽种的花花草草,是一个居家养老的好地方。可我,处境尴尬啊。

    我不是老人,从他们身边经常的时候,能够很明显的感觉到他们注视和猜测的目光,该不会被人猜成被包养的小三,小四吧。如果是这样,那脸都被丢光了。要不要趁阿秀未做决定之前,再去一趟批发市场,和我相中的那家工厂。

    那家工厂距离这里的路程不算远,出了这个小区门,往右转走上五百米到达一个三叉路口时,再往右边走三公里就能找到。我回头看了一眼背后的楼层,现在过去,赶在中午之前赶回来,应该不需要额外留字条给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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