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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转时空之我回来了-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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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想到这一趟来来去去的耗费的时间也足够长,一眨眼,天快黑了,我将三轮车开到加油站里加油,这个年代的油价还不算太离谱。我决定收工了,虽然我扮的是男性,可我终归是女的,虽然这个年代的人相对而言还单纯,可我毕竟是女人,而且,天色已晚,任何情况下晚上尽量不要在外边溜达。

    学会保护自己。

    忙碌奔波了一整天,累得腿都抬不起来,我早就知道卖苦力这种钱都是这么着赚回来的,回到家里还得做贼似的偷偷摸摸,首先,藏好车,然后藏好钱。

    再然后,当然是若无其事的去做饭。

    从十二岁开始,家里的饭菜都由我准备,家里的卫生归我和妹妹,家里养的鸡鸭也归我姐妹二人照看,只有田间地里的活仍是交给爷爷奶奶。父母负责他们刚刚起步的小生意,而家里那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贵公子被视为继承人的弟弟,他只负责吃饭、睡觉、玩。

    我从不认为用这样的借口让他养尊处优是对的,除非父母长辈是真心想要废了他,所以,我和妹妹干家务活时也总会使唤他做些事情,即使这些小事有如鸡毛一般轻。

    抹桌子,拿碗筷。

    对,就是这样。

    饭菜做好之后我悄悄地躲进了自己的房间,将一天的劳动成果都掏了出来,一张一张叠整齐了又将之前存的从隐蔽的盒子里拿了出来,叠放在一起数。

    这是我二十八岁以后的爱好——数钱。

    二十八岁之前我从不会在意金钱的得失,因为知道不管花出去多少我总是有能力赚回来的,再者在那之前的开销也很有限。二十八岁以后,每一笔收入我都会躲在角落里数上两遍,然后在心里默默分配,其中一部分用来生活开支,还有一部分用来应急,假使还有多的就用来投资,做些小生意。日积月累,成了一种习惯。

    盘算好之后,我躺在床上开始琢磨这一天的奇遇还有明天我要怎么样才能赚到比今天更多的钱。或许因为累了,也或许这副娇小的身体和巨大的脑能量有些冲突。不知不觉地我就睡着了,迷迷糊糊地感觉到有人在推我。

    谁啊,不会是老鼠吧?

    我一个激灵坐了起来,以前睡着的时候被老鼠啃手臂的情况也不是没有。

    “姐姐,吃饭了。”是妹妹。

    “你先吃,我再睡会。”我翻了个身,打算继续睡。

    妹妹那张嘴动了动,人却没走,一直站在床前望着我,倒下去的我又爬了起来:“吃饭,吃饭。”我自己煮的豆腐汤呢,怎能不吃。

    吃了两大碗也没觉得饱,自己不禁觉得好笑,想着二十九岁时的自己,饭不敢多吃,水不敢多喝,糖果巧克力连看都不敢看一眼,体重有一点点上升的苗头就有如惊弓之鸟。世人都羡慕年轻时的自己,不管胡吃海喝,还是整夜不眠不休都不会长肉更不会肌肉耸拉尽显憔悴。却不知年轻的专利不管怎么羡慕都羡慕不来,过了个那年轻时候的自己,饶是每天补千年人参,岁月的痕迹都会毫不留情地爬到自己的脸上。我爸说过:看起来年轻和真的年轻是不一样的,看起来年轻只不过是保养得好,皱纹不显,有些地方无论怎么保养它都会毫不留情的给人真相。

    说的是一双手。

    而真的年轻,就像我现在这样,别说贵重的保养品,就连简单的诸如洗面奶,面霜,面膜,爽肤水这些最简单的护肤品都不需要,每天早上起床脸上都是神采奕奕,光芒万丈。

    到了晚上,屋子里静悄悄地。

    只有我跟妹妹两个人。

    爸爸妈妈他们直接就住在工厂了,事业刚起步,他们要忙活的事情多,来来回回的很耽误时间,而爷爷奶奶带着在他们看来还小的弟弟住在另一处房子里。

    这两百平的屋子里只有我跟妹妹两个人。

    妹妹是个胆大的,门前游过一条蛇她都能面不改色地一刀劈成两半,可我胆小啊,我怕的东西很多,我让她陪我看电视。这个屋子里只有一台黑白电视,而且黑白电视只有两个台,仅有的两个台还只播同一电视剧新白娘子传奇。

    我承认我曾经看得泪流满面。

    可如今我是以2016年31岁的年龄穿越时空回来的。

    再看这部剧,尴尬症都上来了。妹妹年龄还小,她倒是看得津津有味的,看到动情处她突然对我说:“姐姐,咱把妈妈带回来的针钱活给做完吧。”

    饶了我吧!

    明儿还得出门载客赚钱,这时天都黑了,还要做手工活。她不管我答应不答应,还真把老妈带加回来的那一堆需要二次加工的衣料拽了过来。

    无奈地我只能陪着她一起加班。

    直到晚上十点,我眼睛都看花了,再也熬不住了,说什么都撑不住了她才同意去休息。

第六章偶遇酒鬼() 
我这傻妹妹,昨晚熬夜工作到那么晚,今天一大早的就起来了,完全是我妈的风格,无时无刻地自己找事做,总闲不下来。

    有这样一个勤劳的妹妹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我换上装备又骑着三轮车出发了,我爸和我妈从没发现异常,他连自己衣服口袋里到底装了多少钞票有时候还搞不清楚,又怎么会记得一把钥匙串上挂了多少根钥匙?其它人更不可能发现,因为我这做贼似的举动,出去的时候比他们所有人都晚,回来的时候又比所有人都早。

    自信不会被他们发现。

    对于骑三轮车载客这件事情,除了前两天有些不适应,坐在三轮车上等客人时有些犯困,接下来的几日倒是自然多了。

    我隐藏的那个小盒子里的钞票也日渐厚了起来。再努力些,过了这两三日想毕也能够凑够她的学费了。我美滋滋地想着。

    一股很呛鼻的酒气随着风飘进了我的鼻子。

    我皱眉。

    随着那股酒气日渐浓烈,身带酒气的主人已经扶着三轮车摸索着爬了上来。我有些嫌恶,等着他先开口,又不想听到他说话,他一开口那股酒臭更呛鼻。

    完全受不了。

    “喂,送我去芙蓉大厦。”

    我在心里很是疑惑:咱们这城没有芙蓉大厦这样的楼,只有小天鹅大厦,莲花大厦,国际大厦等,这个人是不是醉糊涂了?

    “喂,走是不走啊?”

    “走了走了,老板已经在路上了。”我敷衍的应着,其实根本没踩离合。

    “哼,好。”他鼻子里哼着,找了个他觉得舒适的姿势斜躺着,躺着也就算了,还摇头晃脑地哼着小曲,哼的什么呀。

    听着好生别扭。

    “喂,到了吧!”

    “到了到了,早就到了,不好意思打扰您休息。”我在心里祈祷千万别吐车上啊,我都快被这酒臭给熏晕过去了。

    可能是我的祈祷生效了他终于挣扎着爬了起来,摸索着要拿钱给我:“多少钱?”

    我也没送他去芙蓉大厦,哪还能收他的钱啊,于是我大手一挥,豪气地说道:“不用给了。”“那,那哪成呢?”他倒客气起来了,硬要塞钱给我。

    而且塞的数目还不小。

    面值一百的,五张。

    我有些傻眼了。

    这分明是土豪啊,又忍不住在心里嘀咕,他所说的芙蓉大厦会不会在另一个城市,难道他误以为我已经将他从这个城拉到另一个城的芙蓉大厦。这种难度,我这种小破三轮是完全办不到的,所以,虽然震惊他的大手笔,我还是没收他的钱。

    接过时,趁他不注意又塞回了他的口袋。

    我以为那只不过是一个临时小插曲,却没想到因此给我惹来了麻烦,到了傍晚我将一个客人送到目的地之后又折了回来停在原来那个地方,那个酒鬼,是已然清醒的酒鬼回来了,身后还跟了两个大汉。

    三个人怒气冲冲的恨不能一脚将我踩死在脚底下:“喂,你这人怎么能这么不要脸。”

    被三个大男人面带怒火的叫骂,换成以前的我只怕早就羞愧死了,可我现在是有着三十一岁灵魂的人,这个三十一岁灵魂的人还曾在人世间历练。什么样的人没有碰到过,怎会怕他们?

    “我没拿过这位大哥的钱。”

    他们三人面面相觑。

    “还说没有,你的两个同行他们说亲眼看见的。”那个酒鬼厉声喝道。

    他说我的两个同行亲眼看见?按道理说,那个时间段,我这小三轮在这个位置一直就没挪动过,但是当时我的左右两边并没有停留的三轮车或是两轮。酒鬼掏钱给我时就在小三轮上,他这个位置除非是在小三轮的左右和正前方,可正前方是一堵墙啊。

    “他们在哪看见的,多少数额?”

    酒鬼有些气恼:“呵,现在我们来问你,轮到你审我们了?”

    我云淡风轻地回应道:“法律总是讲证据的。”

    酒鬼一甩头,他后边的一个人一转身找人去了,不多时,还真带了两个三轮车司机过来,那两个三轮车司机我有印象,因为担心抢了别人的饭碗让师傅们回去无法交差,有时我还特意让些客户给他们。现在才觉得,自己三十一岁的灵魂依旧幼稚了。

    钱,谁会嫌多的。

    也不等两个三轮司机开口,我抬手一指酒鬼:“你的钱都在钱包里对吧?”

    酒鬼很困惑,摸不准我要耍什么花样,没点头也没摇头。接着我又指他的口袋:“你的钱都在你的口袋里,但是假如中途你还接触过其它人,那你中途接触过的人一样有嫌疑。又因为你给的都是大面额的钞票,摸走钱的人不会轻易让他们露面,我们只要将警察叫来调查我们这一下午去过的地方接触的人一切就真相大白了。”

    其实我这是故意使诈,这种推理漏洞百出,他们要是口供一致咬死看到我接过酒鬼的钱了,别说这个年代的警察不是福尔摩斯,即使逃到2016,面对技术手段跳级的警队,他们依然有可能先将我给拘留起来。宁可胡搅一锅汤也不要冤死啊。

    那俩司机你看我,我看你。支支吾吾地说不出话来,酒鬼一看这情形,大概怀疑起他们来了,转向他们二人:“还给我,我便不追究了。”

    俩司机犹豫着,酒鬼带来的人陪同酒鬼威胁起俩司机起来:“喂,你们老实说钱是不是你们拿了,是的话趁早给我。要不然我们可叫警察了,让警察带你们到牢里尝点苦头。”

    毕竟五百块在这个年代也不是小数目,说直白一点,这能够买下一头两百多斤的肥猪,也够交一个孩子的学费。即使两个人平分,也够买下半头猪。谁不心动,酒鬼他们吼也吼了,骂也骂了,同伴跟他商量报警的事情。

    我一瞧风向已经倒向我这边了,也劝他们:“两位大哥好好想想吧,待会警察来了,是对你们不利还是对我不利,别是拿了人家五百块,名声坏了,再想再城里待下去可就难喽。”

    左一句劝,右一句哄。连蒙带诈的,把他们给绕晕进去,最终他们还是将钱还给了那个酒鬼。

    而我呢,收工之后回到家中的第一件事依旧是数钱。数完钱之后,我翻着日历,我咬着唇暗想:距离开学还有两天,而明天是七夕情人节了,去街上卖一天的玫瑰花赚到的应该比载客要多些。

第七章七夕卖花() 
再者,虽然这两们大哥将钱还给了酒鬼,谁能保证人家第二日起来不会反悔,他们再怎么反悔钱是拿不回来了,拿不回来的他们自然会把账算到我头上,假如他们也像我一样使诈,找个人来冒充要搭车的客人,走到僻静一点的地方,几个人合起伙来揍我一顿,我即使被打死也有冤无处诉吧!再或者途中发现我是女的,后果更不堪设想,士可杀不可辱。

    不敢再想下去。

    我偷偷地将钥匙还给了爸爸,依旧趁他们不在的时候将钥匙串了回来,塞进那件挂在角落的上衣口袋里。又是一个神不知鬼不觉。

    第二日依旧是早起,哈,我差点给忘记了。

    2000年时,花市还没有成立,搜遍全城,只找到一家花店,这家花店的店主也没有2016年那些花店店主那般热情洋溢。

    总觉得他懒洋洋的,提不起精神来。

    “老板,您这的玫瑰批发价是多少?”

    他没给个准确数字,倒是反问我:“你要多少?”

    “有多少要多少。”怕他误解我有其它用途,直接明了地告诉他:“我是批来卖的。”他很震惊地看着我,长着一张娃娃脸,稚气未脱的我口气倒是不小。

    “五毛批吗?”

    他更加不可思议的打量着我,可能压根没想到我比那些在农贸市场买衣服的大妈大婶砍价还厉害,直着脖子也不知作何想法。最后,他挠了挠头:“我只能分你两百朵,没有多的了,每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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