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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不合身材的大人留给我们的衣裳。
“姐姐,你穿这件吧!”
我愣了,搞半天她在帮我找,还是那件,我重生回来以后几近崩溃时才发现身上穿着的那件从小学穿到高中的白底蓝圆点的半新不旧的t恤。既是她挑的,我也不推辞。穿好衣服后我跟她一块到厨房做早餐,早餐不外乎将昨夜的饭热一热扒拉两口也就算吃过了。我跟刘婷吃早饭的时候刘敏也醒了,她揉着眼睛望着我和刘婷:“我也要吃。”刘婷的嘴一动,我抢在她前面跟她说:“锅里给你留了饭。”
刘敏一转身进了厨房。
刘婷不理解:“姐,怎么突然理她了?”
哈,她是明知故问吧,最先求和的人好像是她呢,有个什么好吃的先想着她,有什么好玩的也会想着叫她一块。明知我黑脸,背地里还跟她有说有笑的,还问起她这几年的生活。刘敏那家伙古灵精怪的,这是她最好博同情的时机,她怎么会不忘施展,将她的生活说得可怜兮兮,三下五除二就将刘婷给拿下了。
有了刘婷这个支持者,又有父母这座靠山,她的生活便稳定下来。只是做饭打扫卫生这些事情她依旧不沾边。如果有谁念叨起她的懒惰来,她必定会搬出这么一条:我还小,等我长大了自然会替姐姐们分担啊。分担个屁,一直捏着这个当靠垫,又有长辈以“他们还小”“姐姐们应该让着些为由”她和刘阳两个人潇洒自如地度过了童年,而我和刘婷苦不堪言,大小事情都得当家作主,一直扛到刘敏出嫁。
以为大家出嫁了逢年过节回娘家应该一视同仁,有活大家一起干,有力一起出了吧!然并卵,出嫁以后每次回娘家她依旧用这种烂理由,还娇滴滴地向长辈们诉苦:“让姐姐们做嘛,我从小就没做过这些事,我做不好。”理由说得冠冕堂皇,连指责她的理由都说不出来。
而我们尊敬的长辈们呢,将他俩个当小鸡仔似的护着,从小护到大,帮忙干活的事依旧落在我和刘婷的身上。
作为老大的悲哀,可能只有当老大的人才能明白吧。
“姐姐,我就知道你最好了。”刘婷这帮着妹妹的心思也太明显了。
不想做烂好人,我催她:“别嘀咕了,我们走吧!”
我们这脚刚一抬,刘敏已经端着碗出来了:“你们去哪?”
“姐姐,让她跟我们一块去吗?”刘婷询问我,她是想让刘敏跟着一块去的吧,可是我拒绝了。不知怎么的,我很少在我的同学朋友面前承认她的存在,可能始终还是有芥蒂的吧。我和刘婷生活了那么多年,从小吵吵闹闹一直到长大,彼此熟悉。而她,是突然冒出来的,怎么形容这种生分呢,我形容不出来,只觉得我跟她和我跟刘婷是有些不一样的。
而且刘婷也比较相信我,不像刘敏,不管做什么,总给我逆着来,时时将我气得够呛。
“我想跟你们一块去。”
“她不让你去你就别去嘛,像只赖皮狗似的粘人。”刘婷说话时常让人哭笑不得,其实曾经我也是这么着不知轻重,时不时的对人出言不逊,还曾被好友批评为像是吃了*,一炸一炸的。后来为了纠正我这种到处冒犯人的说话方式,我不断地学习那些幽默的说话思路,整天跟那些一开口就像嘴抹了蜜似的人打交道,总算有了改观,不至于一开口就让人讨厌了。
她被刘婷这一说,可能觉得很委屈,瘪着嘴好似要哭,我拽了刘婷就走,一边急着出门一边安慰刘敏:“以后有机会一块玩的,不急这一时,姐姐我照顾不了两个未成年,还有啊,隔壁的刘香刚才来找你来着,吃完早饭快去她那看看吧。”我说的那刘香小刘敏几岁,打小就没少被刘敏欺负。可不管怎么欺负,人家刘香还是愿意贴着她。
搭车来到二中,这个学校我待的时间不算短,初中三年,高中三年,千般苦万般愁的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有一天灵魂穿越还会回到这个学校,再念三年高中。
想想全是痛苦。
妹妹看着榜上密密麻麻的名字,一只小手指着名字数。
我则全无心思,从我身边走过几个熟悉的人,我憋了憋,最终还是憋了回去,我总不能笑嘻嘻地扬着手跟他们打招呼说:“嗨,xxx,我回来了吧!”
八竿子打不着的人认识八竿子外的人,那他们一定会把我当神经病看的,我故意左边晃晃右边晃晃,这一晃一晃的看到了从2000年算起直到2016年都还有来往的几个人。
我实在憋不住了。
一伸手拍向了徐夕:“你也来啦!”
她皱着眉,推着眼镜怪异地看向我,一食指指向她自己,脸上的肌肉抽着:“咱俩认识吗?”“认识,认识,怎么会不认识呢,咱们一个班呢!”我打着哈哈,又指着隔了两三个人之外的芳妮妹子:“咱仨都在一个班,那上面有我们的名字呢,我叫刘妙,徐夕,你好!”
说着,伸出一只手。
她瞧着我的手,又推镜片,一转身躲我躲得老远。
呃,我有些尴尬的顺势挠头。
“哈哈,哈哈。”有人不客气地大笑起来。
第十章金庸迷和鱼群()
当然啦,那个不客气的是金庸迷,比较客气的是鱼群,鱼群本姓余,名叫余而群,温文尔雅,很有世家公子的气质。他的名字谐音太重,很快被喜好捉弄人的同学切换了原名。
金庸迷此时还是个颇为秀气的少年,他的笑带着戏谑又有些玩味,我挑畔地回瞪他一眼,就算后来他一步一步摇着越来越无法收敛的大腹登上某局局长的宝座,那也是以后的事,我是重生人,而且是穿越回到了高中。
完全可以开了挂似的秒杀他们。
事实上却是,重生之后的我并没有几分进展,反而坐在我后面的金庸迷和鱼群才是开了挂的,下课抱着金庸,上课也抱着金庸,尽管抱在手上的是金庸,却一点也不影响他们任何一门学科的考试,我绝对有理由相信某些人能够一边看闲书,一边将老师所讲的内容全部消化掉,不需要看黑板也不需要记笔记。
“啪!”一本书砸了过来。
一本诗集,我皱眉,姐姐我对诗集没什么看法的。我侧着扭着看来看去,心里一直在犹豫,要还回去应该往哪里砸。
这一大群的男男女女当中,有十几对若干年后是成了恩爱夫妻的。我可不想成为夫妻后他们以后还一直记恨我,宁可默默飘也绝不多事。
“别看了,那书是鱼群给你的。”
我将书往后一抛,是他,那更不能收了。
“干嘛扔回来啊?”他显得很不解,“你们女孩子不都喜欢看这些吗?”呵,说得好像他有多解女生似的,爷不是女生,爷是铁血女汉子,女汉子不看柔情蜜意的东西;爷喜欢看枪战,懂吗?
金庸迷见我不吭声,又试探性地问我:“那你喜欢看什么,言情,席娟,席慕容还是琼瑶?”
好想堵住耳朵啊,为什么一个金庸迷要跟我聊琼瑶啊,我叹了口气,眼珠子一斜:“我比较喜欢古龙,喜欢看陆小凤查案,喜欢看楚留香查案。”
“哈,你看,我赢了吧!”他伸出手跟鱼群一击掌。顿时,我觉悟了,这两个人竟然拿我的兴趣打赌,而且很不幸的居然还是金庸迷赌赢了。
看样子,他以后能当上局长也不是没道理,十五、六岁的他能够一心二用,观察力已遥遥领先。余尔群呢,他一直不多话像个闷葫芦,但他的运气很逆天,仿佛在他的周遭有无形的贵人在帮他引路似的,高中念完之后的他在外地拜师学艺,后来自成一派。跟金庸迷一样发福的架势挡都挡不住,后来也是圆成了球形。
“请我们吃羊肉串吧!妙妙,你也来。”
“嗯。”
我突然反应过来,他叫我妙妙。
课堂上说悄悄话或者传送纸条那么这一节课相对来说会过得很快,我早已不在意自己的成绩,所以,也没想过要下狠功夫去努力做一个“学霸”。
所以,金庸迷说鱼群请吃羊肉串时我没有推辞,书本一扔跟在他们屁股后面走出了校门,学校建校比较早,早些年的地势很低,随着大马路的日渐增高,大马路两边的房屋也越沏越高,到后来,无法升高的二中竟像是窝在一个盆地里。
窝在盆地里也没什么,无非是每天放学出校门的时候爬爬坡而已,最痛苦的莫过于一年几度的雨季,春天,阴雨绵绵,连着多日的雨,附近积的雨水全往学校里灌,灌得不急时没过脚踝,灌得急了一楼的课桌椅子都泡在水里,学生进出也只能倚仗皮划艇了。
“妙妙,你要几串?”
我缓缓伸出一只手指。
金庸迷用鄙视地眼神望着我很不可思议的哼道:“你还装淑女啊?”
呸,谁装淑女了。
我一直记着自己的体重是一百二来着,哪敢多吃,低头一瞧自己的身量忍不住开心起来,十五岁的年纪,高压力的课业下怎么可能担心长胖呢。
吃。
“我说一百串。”
这次变脸的不是金庸迷了,而是鱼群,他有些难为情的看向金庸迷,金庸迷既看金庸,当然是有些豪情仗义的想都不想就要维护鱼群:“哼,你是女孩子,要注意一下自己的形象。”
“我能有什么形象,你既说了要请我吃烤串,又限定数量岂不显得你小气了。”
“好,你吃,吃完我买单。”他算是跟我杠上了,既然不是今日,以往也是这么着寸步不让的,金庸迷跟我年岁相仿,大约我比他大了几天,日后还有拿我年龄当笑话的时候,如今这个还真不算什么。他给我搬了条椅子我坐在椅子上接过烤串一串接一串慢慢地嚼起来。一二十串还不算是个事,超过二十串,胃里就难受起来了,别人吃着烤串是享受,而我吃着却是冒着汗,汗水还越来越厉害,像是流也流不完了。
“行了行了,别吃了。”他一把将我盘子里的烤串都拿到了他面前,一五一十的将串串分成两份,一份留给他自己,另一份给了鱼群。
我嘴上笑着,肚子疼得翻江倒海特难受。
鱼群一脸担忧的看向我,终于开口了:“你没事吧!”他一说话我就想到他老婆,同班同学凤丫头,那丫头面上是风风火火的,但对鱼群一万个不放心。
我一摆手,挤了个比哭还难看的笑:“你们吃,我回家了。”说着也不管他们,自己抬了脚就走,我说的家不是我自己的家,而是姑姑的家。以当时的情况,想跳去一中不可能,想要住宿更不可能,唯一一种能够待在学校的办法就是走读,寄住在学校附近的姑姑家。
“我们送你回去吧!”
“不用。”让姑姑看到男生送我回来,那我就别想再待在学校了。
我回来得有些早,姑姑店里的店员都在忙碌着,他们忙他们的,我走我的路,总是各不相干,他们无非说我太内向不与他们说话,十五岁到十八岁那几年是这样,但现在的我是三十一岁的灵魂,我主动停下来笑着跟他们打招呼“李姐”“王哥”“姚美女”。除了跟他们打招呼,我还会主动帮他们做事,打扫卫生,帮客人洗头,聊些家常。
晚上跟姑姑和姑父一块吃饭的时候,难得万年冰块脸姑姑竟然很开心,她跟我父亲是一个系列,不笑的时候显得很严肃,真正开心的时候才会大笑,一笑,好像整个世界的冰块都化掉了。
“奖励你的。”她给我夹了一块鸡腿。
“谢谢姑姑。”我不推辞,吃掉了。下午吃的烤串还没完全消化,现在又来一个大鸡腿,撑得我的胃更难受了,以往是饿得难受,莫非重生之后要撑死。
吃过饭后我将碗筷都洗干净了,洗干净之后站在阳台上发了一阵子呆。
那个阳台,算起来我可是站了三年多的,透过那阳台能够看到学校后边的操场,在操场上跑步跳高的学生,我经常看,是因为那操场几年前还有一幢教学楼。
木板的。
只要往那楼上一蹦,木板会喀吱喀吱的响,那个木板楼也不知有多少年头了。
我只在那幢楼里待了一年,初二上学期搬了,再后来,那幢楼拆掉了,改成了室内操场,扩建了室外操场,但不管怎么扩,操场也不会再宽了。四周都是居民楼,每挪一寸土就得拆掉成片的居民楼,成片的居民楼得赔上上亿的补偿款。
也许这就是拆迁的理由吧!
我的眼睛不经意间扫到了操场上,以往我是看不清楚十米之外的人的模样的,现在变得很奇怪,视力出奇的好,我不但能看到二十米的人,还能看清楚是谁。
很多贴子上说:看得太清楚不一定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