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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说我也知道。”霄稷越发觉得这个月娘好玩了,以前对他一直都是不冷不热的,现在突然在他面前娇羞起来,还不是对他动了情?
“刚刚县衙是何人击鼓啊?”冷阅的心思被洞穿,只好转移话题。
“连浩击的鼓,他要状告翰县何大人欺压百姓,我接了,不过我是让他以连年的身份状告的,你不用担心。”霄稷知道月娘就算离开了连家,她也还是会关心的,所以拍了拍她的手宽慰道。
“他是不是疯了?翰县的事刚完,他就跑你这儿击鼓,还嫌不够折腾啊?”霄稷在翰县为了帮他,把那个何大人都得罪了,他不感谢也就算了,还跑到霄稷的县衙状告何大人,这不是明摆着要把霄稷往死里逼吗?
霄稷与何旭同属平级,如何动得了何旭?何旭头上有柳相,霄稷哪怕有个四品的爹,也是斗不过他们的呀。
“你也真是的,干嘛接他的案子?”冷阅埋怨道:“你已经帮了他那么多,让他回去好好过日子罢了,这事牵扯朝中相爷,不是你能接的。”
“那又如何。”他霄稷才不怕呢。
“大公子,老爷让你回去。”霄府的陆管家见月娘也在,着实惊了一下。
“我这就回去。”霄稷站好,理了理身上的官服,道:“正好我也有事找父亲商量。”
陆管家陪着霄稷出了县衙,一路朝杨界镇方向打马飞奔而去。
霄稷进了他父亲的书房,见父亲正在书写,便行了个礼,叫了声:“父亲。”
霄恒放下手中的笔,冷着脸向霄稷走来,刚抬起手,见自己的儿子闭上眼睛,像是早有心理准备他会动怒打他,霄恒叹了口气,终究落下抬起的手,道:“儿,为父不防告诉你,连浩能顺利逃出战场,是为父一手安排的。”
第104章 气氛尴尬()
霄稷听得的惊心,但更多的是不可思议,他父亲一向小心警慎,怎会冒如此大的风险去救一个当年只是小小先锋的连浩?
“你是不是特别不能理解为父为何会如此鲁莽行事?”霄恒背过身,目光看向墙上挂着的一副字画,上面是书草的安邦兴国四个大字。
“父亲可是有何计划?”霄稷能想到的也只有这点,必竟那个连浩的案子与当朝柳相有着直接的关系。
霄恒摇头笑了下,说道:“肤浅!”
霄稷挠了挠头,难道父亲有更大的计划?
霄恒侧头看了眼悄稷,淡淡的说道:“你还年轻,等你到了为父这个年龄,你就知道,国家的兴亡与朝中的栋梁之才是密不可分的,为父之所以冒此风险,救出连浩,自然是欣赏与他,他历经千难在充军的犯人中活下来,靠的不仅仅是他身上的武功,若无智谋,换作你我,在那惨烈的情况下,能否存活?”
这话把霄稷问到了,谁都知道,两军交战,冲在最前面的是死的最快的,无一幸免,所以很多将军都喜欢把死囚犯抓去做炮灰也是常有的事,为的就是让自己的士兵伤亡程度降到最低,这已不是什么秘密。
虽然连浩并非死囚,但有些将军为了能打胜仗,也是会把充军的犯人当死囚来用,连浩能活下来却实靠的不是奇迹。
“父亲惜才,稷儿懂了。”霄稷向他父亲深深一鞠,还是父亲深谋远虑。
“连浩有将相之材,为父实在不忍心让他在杨将军的手下埋没,他身为先锋,每次打仗冲到最前,就算他如何智勇双全,也有失手的时候。”霄恒深深叹息,说出自己的想法:“你弟弟霄武已顺利考上武举,不日就要带兵,他年少气盛,为父实在担心。”
霄稷终于明白父亲的用心良苦了,原来父亲冒此风险,是想给武儿留一参将,这谋略,霄稷自愧不如。
“那父亲,连浩的案子稷儿这就回去撤了。”霄稷自觉自己过于天真,与他父亲相比,用连浩的案子去扳倒柳相,不如让连浩辅助武儿,打开局面压制柳相更为妥当。
连浩不过一介平民,如何在冤,也难动弹柳相分毫,就算他霄家与柳相硬碰硬,最终的结果也不过两败俱伤,是他逞一时之勇了。
“只怕你这一去翰县,想撤案子也是不能了,何旭受此重创,如何能放过你?”霄恒把手放在霄稷的肩上,正色道:“你我父子无任如何也要保住连浩。”
“是,父亲!”霄稷郑重的点了点头,事关他弟弟未来的参将,他怎敢不用心维护?
冷阅闲来无聊,就去了县衙后院的花园走走,霄稷的县衙挺大,也很别致,如今正值盛春,院里的花儿百花齐放,想不到这个霄稷竟是惜花之人,竟种了如此多的品种,红的如血的玖瑰,月季,粉色娇艳的海棠,蔷薇,置身这花海的院中,闻着花香,甚是怡人。
“连大哥,没想到你在这?”
冷阅在花海中刚转了一个圈,听到玲儿的声音,吓的脚下打扣,闷闷的朝地上摔了下去,正当脸儿要落地时,她被一只大手托住,这手正是连浩的。
玲儿看到冷阅,更是惊讶:“月娘姐姐也在?”
“啊。”冷阅尴尬的起身,直接把救她的连浩无视过去,问玲儿:“你怎么跑你哥哥的县衙来了?”
“我娘帮我选了一门亲事,天天在家念着我该如何收敛举止,我烦了,就想来哥哥这清静几天,没想到竟遇上了你们。”玲儿说这话时看了看连浩,见他呆呆的站在那里,脸上并无半分情绪,虽心知与连大哥不可能,但连大哥竟如此冷漠,玲儿的心还是被深深的割了一刀。
“哦。”冷阅除了啊哦,竟词穷了起来,玲儿的心思她是知道的,现在她和连浩分手了,是不是应该成全她,可她为什么就是说不出口?
“你怎么在这?”冷阅问起连浩。
连浩看着冷阅,面露痛苦之色,回道:“霄大人让我住下的。”
月娘住进了霄稷的县衙,他如何放心?月娘虽未与他拜堂成亲,名义上算不上他妻子,但他与月娘已成夫妻,偏月娘一再拿着休书之事要与他脱离夫妻关系,他想挽留也自知月娘性子,她要走,谁也留不住,无奈之下,他只能状告何旭,留在这县衙里。
玲儿听着他们夫妻间的对话,他们好像是闹别扭了,听他们的意思,不是一起住进哥哥的县衙的?
“怎么到哪儿都有你?”冷阅白了连浩一眼,很是扫兴。
“既然月娘不想见我,我走就是。”连浩内心受挫,转身就走。
玲儿看了看冷阅,想劝说什么,轻启了朱唇还是闭上,眼见连大哥走远,玲儿追了上去:“连大哥,等等我,我带你逛逛。”
“嘿,还跟我摆架子。”冷阅见连浩真的停下等玲儿,心里那个气呀。
可是在气,自己与连浩不是没有关系了吗?还吃什么醋?
霄稷回到县衙听下人说玲儿来了,心道坏事了,连浩住在他县衙,玲儿要是知道月娘和连浩已和离,指不定这小丫头会闹出什么,他娘可是帮玲儿选中了朝中的三品侍郎段家的小儿子段昌的,要是出了差错,那他娘还不拿棍子抽死他。
“霄大人,你回来了?”冷阅见霄稷回来,像是在急着寻什么东西似的,并未看到她,于是主动迎上前打招呼。
“看到玲儿了吗?”霄稷急急的问冷阅。
冷阅怔了下,点头道:“看到了,她正和连浩在后花园赏花呢。”
“完了。”霄稷拔腿就跑。
冷阅心里委屈极了,霄稷一回来就只顾着关心他妹妹,一点也不在乎她的心情,她现在心情很不好的,那个连浩跟玲儿赏花,你霄稷也陪我赏花呀,看谁气死谁。
霄稷怎么也劝不到玲儿回去,很是头疼,想绑她回去吧,这丫头竟威胁他,说他趁人之危想与月娘和好,看爹怎么收拾他。
他真的是拿这个丫头没办法了,只好答应她留下。
下人上了晚膳,本想就他与玲儿月娘同吃的,这玲儿竟把连浩也请来了,四人坐在方桌上,谁也没动筷子,气氛一度尴尬。
“吃吧!”霄稷也很无奈,拿起面前的筷子。
冷阅刚要夹口菜时,两双筷子送到了她碗里,霄稷给她夹的是肉,连浩给她夹的是青菜。
“你不爱吃肉,这青菜新鲜,多吃些。”连浩放下青菜道。
玲儿看着她哥哥,霄稷清了清嗓子,化解自己的尴尬道:“月娘你太瘦了,多吃点肉。”
“月娘姐姐瘦吗?”玲儿故意拆霄稷的台,说道:“哥,我才是瘦的那个。”
“你是自己不吃,怪谁。”霄稷瞪了眼拆台的玲儿。
“可是哥哥你也没给我夹呀。”玲儿咬着筷子,露了个人畜无害的笑脸,“我是你亲妹妹,你做哥哥的怎么可以待外人比待自己妹妹还好的?”
“”
霄稷实在拿玲儿没办法,夹了块肉给玲儿,很不开心道:“吃吧。”
“我这块也给你。”冷阅把霄稷夹给她的肉给了玲儿,她不是不吃肉,只是不会吃这么大块的肉,看到这肥腻出油的肉块,她的胃口就不会很好,还是连浩懂她。
她跟连浩生活了大半年,连浩知道她胃口有什么稀奇的,霄稷又没与她相处过,自然是不知她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了,这个连浩,故意让霄稷难堪是吧。
冷阅夹了块鱼要往霄稷碗里放,玲儿端着碗去接,笑呵呵的告诉冷阅:“我哥不吃鱼的,他小时候被鱼刺卡过,所以长大后再也不敢吃鱼了,这桌上的鱼是我爱吃的,所以哥哥让下人备了。”
“”
冷阅的脸一下红了,呐呐道:“哦,我不知道。”
“都别夹来夹去了,自己喜欢吃什么菜自己动手吧。”霄稷感觉玲儿就是来捣乱的,非要拆完这个拆那个不可吗?他是不吃鱼,但月娘夹给他,他怎么的也会吃掉吧。
“其实这吃菜呀,什么合胃口,什么不合胃口,自己是知道的,若是非要勉强吃个两口,还不是吃不完,变成剩菜。”玲儿似笑非笑的看着冷阅。
冷阅别过脸,不去看玲儿,她知道玲儿在跟她暗示什么,霄稷拿筷子打了下玲儿,生气道:“你明天还是给我回府里去,别在我这捣乱了。”
“好吧。”玲儿撇撇嘴:“吃饭。”
其实冷阅觉得这个玲儿很怪,按理说她跟了她哥哥,她不是就有机会跟她一直喜欢的连大哥在一起了?
吃完饭,冷阅去了玲儿的房间,玲儿一看到她,面上淡淡的,说了句:“你来了?”
冷阅有些尴尬,玲儿似乎并不怎么欢迎她,甚至看她的眼中是带着不屑的,“那个,我就是来看看你,看有没有能搭把手的,既然你要睡了,那我走了。”
“月娘姐姐。”玲儿叫住要走的冷阅,问道:“你真的喜欢我哥吗?”
“喜欢的。”冷阅想了想回道。
“那你爱他吗?爱他视如生命吗?愿为他承受一切痛苦吗?”玲儿又问。
冷阅转身,并没回答玲儿的三个问题,只问:“玲儿,你到底想跟我说什么?”
第105章 落莫沧桑()
“我想说,你若真的视如生命的去爱一个人,就会包容他的一切。”玲儿直面冷阅,义正言辞道。
“这话是连浩跟你说的?”冷阅没想到连浩竟找个丫头片子来做说客。
“你就是这么看待连大哥的吗?”玲儿对冷阅嗤之以鼻道:“连大哥什么也没跟我讲,这话是我跟你说的。”
冷阅回头,她真的没想到一个不过十六岁的小丫头片子竟会懂爱?
其实冷阅真的不懂什么是爱,她前世未谈过恋爱,穿越到了这里,就是连浩的妻子,她没有选择,只是觉得连浩人还可以,挺喜欢他罢了。
在翰县连浩报复万宝芳的手段实在让她惊心,只觉得连浩这人手段太过残忍,很生气。
那她对霄稷呢?是爱吗?
冷阅否决了爱字,霄稷她认识也有一段时间了,从前她觉得霄稷不过是个富家公子,虽风流翩翩,但并不是她的菜,甚至谈不上什么好感,若真有好感是她知道霄飞之所以救她,是因为受命于霄稷,那一刻她得知真相后,真的很感动。
爱,真的像玲儿所说会把对方视如生命?
她在电视上看过,但那只不过是编剧编出来赚人眼泪的故事罢了,现实生活中她几个男人不偷腥,始终而一的有吗?正因为她看透了霓虹灯下男男女女的花花世界,所以选择去了部队,那里才有人间真正的真情。
可惜,她当兵三年,还是没找到她想要的真爱,她喜欢的队长喜欢了她的姐姐,不然她就不会去什么南极逃避了。
“你若真不爱连大哥,放手也好。”玲儿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又道:“但我大哥也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