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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晟睿终于回眸,目光落在了周凌手上的那件衣服,只看了一眼,眸子骤然瞪大,说话的声音竟都有些颤抖起来,“尸体呢”
周凌目光闪烁,“尸体属下没有带回来。”
“没有带回来?”白晟睿站起身来,一步一步走到周凌的面前,将完颜凌月的外衫一把抢下,“好,既然你没有带回来,那本王就亲自去,亲自去把她带回来。”
“王爷!”周凌猛的跪在地上,“您不能去。”
白晟睿紧紧地抓着完颜凌月的外衫,眸中竟是湿润了,“不能去?本王为什么不能去?我们已经到了闵州,白景梁的人也都退去了,本王为什么不能去找王妃?你说啊!你告诉本王!”
周凌顿时大哭起来,他当时只是想,把王妃的衣服带回来,让王爷能有个念想,却忘了这件衣服是被狼撕扯破的,王爷竟是一眼就看了出来。
他从没觉得自己这么愚蠢过,这对王爷太残忍了。
“本王要去找她,你不要再拦着本王,滚开。”白晟睿将周凌一脚踢开,直接出了房门。
一路纵马狂奔,白晟睿的脑海中一次次的闪过完颜凌月的脸,每一次,她笑的时候,仿佛都能暖化了他的心一般,每一次,她瘪着小嘴哭的时候,那可怜巴巴的模样,可爱到让人忍不住再欺负她多一点。有她在的时候,他总是觉得自己那么充实,活得真真切切。
早知一切会变成这样,他宁可不要这江南封地,不要那富贵荣华,他本有机会改变那一切,但他却隔岸观火,什么也没有做。
他的不作为,他的不解释,害死了完颜凌月。
他悔极了,也恨极了自己。
晨起的第一抹阳光洒落在大地上,完颜凌月早早地起了床,今日她有一个艰巨的任务要完成,那就是要想办法赚钱。
想当初,她的银票都被白晟睿给毁了,手里只剩下五十两银子,她心里都怂得要命,现在她全身上下只有一两银子,她顿时感觉到自己下一顿就会饿死了。
刚想到这里,她的肚子就咕咕叫了起来,昨晚她只喝了一点稀粥,别看只是一碗稀粥,昨晚她为了做这顿饭,差点把整个厨房给炸了,幸好苏凛夜后来帮她生了火。
可两人都不会做饭,粥熬得太久了,而且一点味道也没有,完颜凌月很勉强才吃下的。
做饭是个技术活,没有了凝香,一切都得自己动手,完颜凌月又是个吃货,她已经预料到自己以后要过很长一段时间的苦哈哈日子。
早上她懒得做饭了,再折腾一番,怕是要收拾一天了,换了件新衣服,完颜凌月便出去了。
棉布衣服穿上实在太难受了,完颜凌月向来都是穿绸布的,当然,她自己也分不清棉布和绸布有什么区别,只觉得衣服面料很粗糙,仿佛只是走路都能把她的皮肤擦破似的。
但完颜凌月还是忍了下来,现在才刚刚开始,她相信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到了集市上,已是上午了,完颜凌月随手买了两个包子吃,苏凛夜也没有跟上她,不知道做什么去了,不过完颜凌月也早就习惯苏凛夜的神出鬼没了。
完颜凌月考虑了很久,觉得自己在酒馆里做个伙计蛮不错的,天天跟酒肉打交道,岂不是美滋滋?路过一家酒馆之时,完颜凌月便走了进去。
现在天色还早,酒馆里没有什么客人,看到有人进来,小二立刻迎了上来,“这位姑娘,要吃些什么啊?”
完颜凌月不好意思地揉了揉脑袋,“我不是来吃饭的,我是来问问,你们这还需不需要伙计啊?”
小二一听,脸色顿时不好看了,这是来和他抢饭碗的啊,“姑娘,你看看,我们这是小本经营,一个伙计就能应付过来了,我们掌柜没打算再招伙计。”
“那好吧。”完颜凌月笑了笑,瘪着小嘴便退了出去。
小二看完颜凌月这么一说就走了,倒也没那么不痛快了,好心地提醒道:“姑娘,谁家找伙计也不会要女人的,你如果真想找些活干,可以去布庄织织布弄弄针线。”
织布?针线?完颜凌月更尴尬了,织布怎么织?针线她倒是知道,可是她穿个针能穿半个时辰,针脚更是杂乱无章。
这个肯定是行不通的,完颜凌月叹了口气,仔细想想,她好像也没什么会的东西。
完颜凌月幽怨地继续在街上逛着,突然看到不远处有一家药铺,她背过好几本医书,对简单的医理和药方还是通的,不知道药铺会不会愿意要她。
完颜凌月顿时眉开眼笑,走进了药铺之中。
柜台后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侧间是看诊台,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大夫正坐在那里休息。
完颜凌月正要往侧间走,突然被那个少年叫住了,“姑娘,你是看病还是抓药啊?”
第169章 再抄一本()
“我不看病,也不抓药,我是来当伙计的,不知道你们这里收不收人啊?我背过很多医书的,药材我都认识。”完颜凌月说道。
少年闻言说道:“你是来当学徒的啊,要先交五两银子的束脩才能在我师父这里当学徒。”
“啊?五两银子?我不是来当学徒的,我是想做伙计,有工钱的那种。”完颜凌月身上只有一两银子,哪能做什么学徒啊?
“我们这不是酒楼客栈,是药铺,没有伙计,只有学徒。”少年尴尬地说道。
完颜凌月顿时大囧,很是不好意思的离开了。
在集市上逛了整整一个上午,两个包子早就消化完了,完颜凌月的肚子又咕咕叫了起来。她现在才知道,原来赚钱是那么难的事情。
在一个小摊上吃了一碗面,才五文钱,味道也还不错,完颜凌月觉得心里又暖和了起来。
饱饱的吃了一顿之后,完颜凌月又开始了找活计的远征之旅,但刚走了没一会儿,突然听到前面传来一人的叫嚷声,一个十七八岁的蓝衣少年被人推倒在地上。
“快把这本书还给本公子,要不然本公子打断你的狗腿!”另一个和他同龄的白衣少年一边踢着他蓝衣少年的肚子,一边叫嚣着。
蓝衣少年死死地抱着一本书,咬着牙不肯撒手,“不!这是我出了银子买到的,凭什么给你?”
“不就是银子吗?本公子又不是给不起?十两银子是吧?本公子给你二十两成不成?”说着,白衣少年拿出一袋银子便砸在蓝衣少年的脸上。
完颜凌月震惊地看着这一幕,她见过不少街霸,强抢民女的便还罢了,竟然还有抢书的?一本书而已嘛,大不了你先看了我再看不就行了?
一旁的人看着这两人,纷纷窃窃私语起来,完颜凌月的八卦之魂开启,暗暗听着众人的话。
听了一会儿,完颜凌月这才了然,原来这两个少年是花溪村方圆十里近十年间唯一的两个秀才,一个是她隔壁私塾的公子,一个是花溪村首富家的公子。
这两个人从小就被大家并举为天才,不过谁也不服谁,可巧了,考秀才时私塾家的公子,也就是那个蓝衣少年比首富家的公子也就是那个白衣少年高了一个名次,分了高下,首富公子当然不服气,从那之后,便一直和私塾家的公子作对。
今日乃是私塾家的公子在书摊上买了一本书,被他看见了,自然便争抢起来。
知道事情的原委之后,完颜凌月简直苦笑不得,这有什么可争的?看着那私塾家的公子被欺负得趴在地上,怎么着也是她隔壁的人家,日后说不准也得相互照应,完颜凌月想了想,便直接挺身而出,挡在了私塾公子的前面。
“这位公子,都是读书人,何必动手动脚的呢。”她嘻嘻笑道。
首富公子看到完颜凌月,他平日里都在拼命读书,为了和私塾公子争个高下,少与外人交流,在花溪村他还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姑娘,登时脸上一红,但依旧嘴硬着,“这是本少爷和李青缘的事,与你无关。”
原来私塾公子叫李青缘啊,完颜凌月轻咳了一声,看了看周围围上来的这么多人,顿时挺直了腰板儿,“怎么与我无关啊?我是路人,你们在路中间打架,挡了我的路知不知道?”
“你”首富公子被完颜凌月的话打败了,一时不知道该怎么接下。
趴在地上死死抱着书的李青缘却是嘟囔了一句,“我们没有打架,是他欺负我。”
噗完颜凌月差点破功笑了出来,好吧,打架和单方面欺负人确实是有区别的,她清了清嗓子,叉着腰,指着首富公子,颇有气势地说道:“好了,此事就此作罢,你不准再欺负人,都回家去。”
“不行!”首富公子不达目的誓不罢休,“那本书本公子一定要。”
李青缘亦是狠狠地回瞪着他,“这是我的,我绝不会给你。”
好嘛,又纠结到这里了,完颜凌月突然灵机一动,将首富公子扔到地上的那袋银子捡了起来,“这样好了,既然你们都要这本书,一本不够,那就再抄一本好了。”
“我不抄。”李青缘一听,这是要自己帮首富公子抄书,立刻也不乐意了。
完颜凌月把那袋银子揣进怀里,“你把书给我,我抄。”
看书很头疼,可是抄书不就是照葫芦画瓢吗,容易得很,正好,完颜凌月现在也无事可做,抄抄书白白赚个二十两银子,简直美滋滋啊。
李青缘顿时吃了一惊,“你会写字?”
花溪村里男子读书的都少,更别说女子读书了。
首富公子听此,立刻说道:“字丑的话,本公子也不要。”
完颜凌月听到这里,简直恨不得上去给他一耳光,给他抄就不错了,这书本来是人家李青缘的好不好?还这么挑剔。
“放心好了,我别的不敢说,就是写字漂亮。”当初,白晟睿都夸过她的。
白晟睿完颜凌月的眸子突然一暗,这个名字,她该忘记了的。
听完颜凌月这样说,两个人立刻也不吵了,李青缘脾气稍好些,便也让着把书拿了出来,交给了完颜凌月。但是梁文煜却不依不饶,非要跟着完颜凌月一起回去,先看了完颜凌月的字才肯罢休。
是的,那个首富公子名叫梁文煜,这个名字稍显温雅了些,却是和他不太般配,想来他父母取名的时候,也并不知道自己的儿子日后会是这般火爆性子。
完颜凌月忍不住偷笑,不过找到事干,她的心情也轻松了少许,带着李青缘和梁文煜去买了笔墨纸砚,又买了抄书的空本,而后便归了家。
越往家走,梁文煜的脸色越黑,等走到私塾门口时,他骤然怒道:“你你和李青缘是一伙儿的,你们合起伙来骗我是不是?”
完颜凌月轻咳了一声,对一脸茫然的李青缘说道:“那个,我是你们家新来的邻居,昨日才过来的,日后还要承蒙关照了。”
梁文煜一听,轻哼了一声,闭上了嘴巴,不过看着两人的目光还是有些狐疑。
李青缘了然,对完颜凌月轻施了一礼,“原来是邻居,今日多谢姑娘解困,不知姑娘芳名?”
第一次见面,直接问姑娘家的名字,有些突兀了,但既然是邻居,倒也没那么多讲究了。
完颜凌月笑了笑,她原本的名字是不能用了,完颜姓氏很少,虽然这花溪村的人不知道完颜凌月是谁,可是完颜丞相他们肯定都是知道的。
“叫我凌月便好。”
第170章 冰凉的银钏()
研了笔墨,完颜凌月写了几个字,李青缘和梁文煜都震惊了,他们见过的读书的女子很少,能把字写得这么漂亮的,便更少了。
梁文煜嘴角一抽,他的字便不太好看,当初秀才名次比李青缘低一名,想必便是因为字体的缘故。不过,完颜凌月的字,却是比李青缘的还要漂亮,字体娟秀却不女气,一勾一划端端正正,但字的尾脚又稍稍勾起,偏有几分韵味。
李青缘顿时心间一动,忍不住说道:“凌姑娘,我们私塾里有一间书阁,里面有不少旧书都残破了,父亲一直想把那些书重新抄写,但苦于一直没有时间,不知你能不能帮忙,抄书钱的话,我可以回去和父亲商量,绝不会亏待你的。”
“喂!李青缘,你做什么啊?凌姑娘现在是在为我抄书好不好?”梁文煜生气道。
“我是在请凌姑娘帮忙,答不答应还是看凌姑娘,干你何事?”李青缘轻笑着,他打不过梁文煜,但一点儿也不怕他。
完颜凌月直接无视了两人的吵闹,眼前一亮,立刻说道:“我答应,我刚搬到这里来,正想着找个事做,李公子,你真是帮了大忙了。”
能在私塾里找一份活干,比在外面跑东跑西强多了,而且就在隔壁,来回也方便得很。等到她的孩子生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