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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特·西尔弗伯格_曾令富] 死人眼睛-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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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 第3期   … 科幻之窗

罗伯特·西尔弗伯格    曾令富


    2017年夏末,一个微风徐徐、天气凉爽的下午,弗雷泽杀死了他妻子的情人。这愚蠢的举动立即使他感到后悔莫及。在有许许多多更为有效的手段可以利用的情况下,谋杀任何人的行为都是极其愚蠢的行为。然而即使他不得不杀人,干吗要杀害他妻子的情人呢?这样一来两重罪过便加在一起了:不仅杀害了一条生命,而且杀害了一条与事无关的生命。事情发生后他立即意识到,如果非杀人不可,那么他应该杀她,毕竟是她犯了破坏婚姻的罪行。可怜的赫维特只不过是一种犯罪的手段和工具而已,实际上只是一个无辜的旁观者。是的,应该杀她,而不该杀赫维特,甚至该杀自己的。可是他却杀了赫维特,真是干了一件蠢事,而且干的方式也愚不可及。

    这一切都干得十分迅速,毫无预谋。当时赫维特在参加博物馆理事会会议,讨论扩建哺乳动物厅的事情。因为那天十分凉爽,空气格外清新可人,所以在会间休息时他便来到楼房的阳台上呼吸新鲜空气。阳台边上那扇光滑的青铜门直通楼道深处,往楼道里望去,他看见一个满头黑发的男子,身穿一件肮脏不堪的蓝灰色工作服。从这人又高又直的肩膀以及他那随风飘扬的长发来看,弗雷泽一眼就认出那是赫维特。

    弗雷泽心想:他要见我。他知道我今天在这里开会,于是赶到这儿来与我当面摊牌,要对我说他爱上了我那声名远扬的美丽妻子,直截了当地要我靠边站,让他独自占有她。

    弗雷泽的脉搏跳动加快,面孔开始发热。他想到关于赫维特占有玛丽安娜这一说法已经很久了,事实上赫维特可能已经用每一种可以想见的方式占有了玛丽安娜,反过来说,玛丽安娜也同样地占有了赫维特。此时他还产生了这样一个想法:如果与赫维特分享她——这简直不可思议!而且这儿也不是与他讨论此事的恰当地方。甚至正当他这样想的时候,他的大脑里那部分更加原始的区域却在调动肾上腺素的大量分泌,为他进行一场殊死的搏斗作好准备。

    然而赫维特却似乎不像是要闯入阳台与他情人的丈夫当面较量,显然他只是想从他的实验室抄近道去四楼的自助餐餐厅。

    他埋头前行,双眉紧锁,好像是在思考三叶虫纲动物解剖方面的深奥细节,根本就没有注意到弗雷泽。

    “赫维特?”当赫维特几乎走近他面前时,弗雷泽终于开口叫道。

    赫维特大吃一惊,抬起头来,不停地眨眼睛。一时间他似乎没有认出弗雷泽。

    就在他眨眼的那一瞬间他一下子站住了,他那乱蓬蓬的头发在他头上形成了一个黑色的光环,他那四肢瘦长的笨拙身躯在大步向前跨的时候失去了平衡,他那奇特闪亮的眼睛就像黄色的灯塔一样闪烁不定。狂怒之中,弗雷泽的脑海里浮现出这家伙赤裸苍白、瘦骨嶙峋的身躯,他那白色的胸膛上稀稀拉拉地长着细绳似的黑毛,他那细长的双臂正搂着玛丽安娜,他那指头关节异常突出的双手正握着她的乳房,他那又薄又阔的嘴唇正压在她的嘴唇上。弗雷泽还想像他那肮脏不堪的工作服正乱糟糟地堆在床脚边,而她那橙红色的丝绸外套就放在它的旁边。使弗雷泽丧失理智的正是这一点,而不是她的不忠,也不是那紧紧拥抱的情形(在她拍摄的每一部影片里这样的场面多得很,而他从来都毫不在乎,因为他知道这只不过是做给观众看的),更不是赫维特那骨瘦如柴的外表、笨拙不堪的步态,或流露出淫荡神情的眼睛。使弗雷泽丧失理智的是赫维特穿的那件工作服——它又脏又烂,缺一颗纽扣,口袋盖因脱线而悬挂在袋缘边——竟然堆在玛丽安娜扔下床的丝绸外套旁边。她竟然会看上这样一个情人,一个闷闷不乐、只知道拨弄化石的可怜虫,一个成天关在实验室里干艰苦工作以至连胸肌都没有的家伙。不,不,不……

    “你好,洛伦。”赫维特招呼道。他微笑着,和蔼可亲地向弗雷泽伸出手来。他两眼眯成一条缝,仿佛闪耀着光芒。弗雷泽心想:一定是这双奇怪的眼睛使玛丽安娜坠入了情网。“真没有想到会在这儿碰见你。”

    他站在那儿,满脸微笑,伸着他的手。他那业已磨破的工作服的下摆随风飘动着。

    突然之间弗雷泽感到再也不能忍受这家伙与他活在同一个世界里了。他冲上前去,不是抓住赫维特的手而是抓住他的腕,不是用力拉而是用力推,使他迅速倒退至围栏边并顺势将他掀翻过去。这一切只用了四分之一秒的时间。赫维特惊得目瞪口呆,他仿佛向上飘起一样,在空中停留了一瞬间,然后便开始下落。弗雷泽朝赫维特的眼睛看了最后一眼,只见那双眼睛像玻璃一样明亮,直盯住他自己的眼睛,像照相一样摄下了凶手的面孔。接着赫维特便垂直向下坠落。

    糟糕!弗雷泽心里想道。他伏在围栏边上向下望去,见赫维特面孔朝下躺在五层楼之下的院子里,四肢张开,身上披着的那件实验室工作服仍在随风飘摆。

    一小时之后他来到机场,随身只带了一只轻便手提箱,箱子里只装了够一天换用的衣服以及几样化妆用品。他先飞往达拉斯,途中停留了90分钟,接着又飞往旧金山,然后在夜幕降临时又往回飞到卡尔加里,在那里赶上一辆夜半时分开往墨西哥城的特快列车。在墨西哥城他以平时经商用的别名登记,住进了一家饭店。这是他合法的别名,他到澳门、新加坡和香港做生意时用的就是这个名字。站在30层的塔式楼房的楼顶平台上,他呼吸着充满烟雾的空气,耳听着川流不息的车辆尖叫的声音以及远处传来的鼓声,眼看着烟雾沉沉的空中耀眼的绿色闪电,真不知道是否应该纵身跳下楼去。然而最终他决定与命运抗争到底。他不愿意与赫维特有丝毫相同之处,即使是在死的方式上也绝对不能一样,无论如何不能采取自杀这样一种过激的反应。但是,首先他应当弄清楚他遇到的麻烦究竟有多大。

    饭店里有信息运行记录。他拨通电话后被告知,查询信息的收费标准是每使用一小时电脑得付500万比索。他有一点纳闷,不知道这是否像听起来的那么昂贵。实际上比索并不值钱,不是吗?换算成美元,可能是100或者500美元?这不算什么。

    “我要哈佛法律信息记录,”他对着电脑监视器的屏幕说道,“犯罪情况,法庭辩论,具体资料,证据细节。”他严肃地一一键入指令,直到他接近了他所需要的东西。“眼闪摄影,”他说道,“原理,技术细节,重现影像的方法,是否作为证据被接受,记录的可靠性,上诉被驳回的次数。是否有最高法院的裁决?”

    他获得的信息全是以一些古怪难懂的句子片断表述的。他把它打印出来,为此他不得不按每小时500万比索的收费标准额外付费。打印单上记录的信息如下:

    位于大脑外层的感知路径……宽阶光学结构……形象印在脑皮层或主管视觉的脑皮层……低级神经元……利用侧向弯曲的身躯储存视觉信息……低级神经元……吸收放射性葡萄糖……向下装入……信号衰减……衰减期……信号增强滤波器……内华达控告本森,2011年……海马模拟……扁桃性结构……乙酰胆碱……美国最高法院,2012年3月23日……参见格罗斯与伯恩斯坦,2003年8月13日……米什金……阿彭泽勒……

    够了,够了。他昏昏沉沉地浏览着打印单,直到黎明时分。然后他迷迷糊糊地计算了一下时差,便给他在纽约的律师打电话。

    弗雷泽按下了保密滤波键。律师只知道有委托人打电话来了,但电视电话屏幕上的图像却模糊不清,声音经过滤波处理后无法辨认。与其说这是在保护弗雷泽,倒不如说是在保护律师。因为新近在法学界出现了一些怪花招,于是律师们愈来愈加谨慎,不愿冒风险被指责为委托人的同谋。很快屏幕上便出现询问付费方式的问题。弗雷泽回答说把帐单寄到饭店来,于是屏幕上出现指令,让他继续通话。

    “假如说我应当对一桩伤人致命的事件负责,当事件发生时受害者有很好的机会把我看得一清二楚。那么他们重现‘眼闪摄影’影像的可能性有多大?”

    “这取决于死亡过程中损坏程度有多大。事情是如何发生的呢?”

    “这不是法律上特许不予泄露的内情吗?”

    “抱歉。”

    “甚至在按下保密滤波键的情况下都不能泄露吗?”

    “是的。不过如果死亡的方式很独特或者说十分特殊,我怎么能得出正确的结论呢?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我必须知道更多的情况。”

    “这事并不独特,”弗雷泽说道,“或者说一点也不特殊,但是我不想讲得很详细。不过我可以告诉你,这伤害不会引起脑外伤。我的意思是,不像子弹从两眼之间穿过或者掉进盐酸缸里那样……”

    “我明白了。这事发生在一个大城市里?”

    “对,一个大城市。”

    “在密苏里、亚拉巴马或者肯塔基?”

    “都不是,”弗雷泽答道,“这事发生在可以合法重现‘眼闪摄影’影像的一个州里。这一点毫无疑问。”

    “尸体呢?你估计人死后多久尸体会被发现?”

    “可以说几分钟之后就会被发现。”

    “这事发生在什么时候?”

    弗雷泽犹豫了片刻。“就在过去24小时之内。”

    “那么重现你那位受害者脑子里留存的他死时所见的一切就是完全可能的了,毫无疑问,已经重现出来了。你能肯定他死时正注视着你?”

    “直盯住我。”

    “我的猜测是,可能已经发出了捉拿你的逮捕证。如果你要我代表你,那么请关掉保密滤波程序,以便我能弄清楚你是谁,并且商量可供选择的办法。”

    “以后再说吧,”弗雷泽说,“我想我还是逃跑为好。”

    “可是你逃跑的机会……”

    “这是我必须做的事,”弗雷泽说道,“我还会打电话给你的。”

    他几乎可以肯定他的情况糟透了。昨天他发疯似的在大陆上空飞来飞去,把最关键的时间浪费掉了。本来他应该利用这时间转移资金,建立起安全的避难所……目前唯一的问题是,他们是否已经开始通缉他。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他在任何地方的银行存款都会被冻结,他在每一个机场出示护照时都会被审查,全世界都会对他发出各种各样的禁令。不过果真是那样的话,他们可能已追踪到他住的旅馆来了。显然他们并没有追来,这就意味着他们还没有发现他用于东南亚商务的别名。看来这只是一桩十分平常的杀人案,可能最多只能算是二等凶杀,他们还有更为严重的罪行要侦破。弗雷泽是这样认为的。

    他付帐后离开了饭店,也无心吃早餐,便直奔机场并用公司的信用卡买了一张机票飞往伯利兹。到了伯利兹后他又买了一张飞往苏里南的机票,在登机之前他试用他的个人信用卡支取现金,惊喜地发现他的信用卡并没有被拒绝。于是他提取了最大限额一笔钱,自然这便留下了证据:洛伦·弗雷泽这一天在伯利兹待过。然而他并没有以弗雷泽的名字旅行,他在苏里南也不会待很长的时间,当他们追踪他到那儿时(假设他们可能的话),他早就以完全不同的另一个名字到了别的什么地方了。倘若他不停地东躲西藏半年或八个月,也许他就能销声匿迹,使他们永远也找不到他了。他们会永远追捕下去吗?他不知道。总有一天他们会备案了事,然后将其忘得一千二净。当然他并不想一直逃亡下去,此时他已经开始想念起玛丽安娜来了,尽管她干下了这样的勾当。

    他在苏里南的一家门面为淡绿色的荷兰小旅馆里待了三天,一边吃味道香浓的面条,一边等待警察来逮捕他,可是没有人来打扰他。他再次使用现金出纳机,键入他的公司的一个帐号,将一大笔钱转入苏黎世的安德烈亚斯·施密特的帐户下。七年前他曾用这个名字从事与津巴布韦的进出口贸易,他不知道为什么会把它记得那么清楚。当他查看施密特的帐户时,发现里面已经有存款了,而且数额不小,同时他的瑞士护照也还没有到期。于是他请求驻圭亚那的瑞士临时代办为他准备一本护照副本。他乘快艇来到马扎鲁尼河边的法属圭亚那城市圣洛朗,又从那儿坐出租车到达卡宴,然后从卡宴飞到首都乔治敦。一个名叫查特吉的律师已经从瑞士为他取来了护照,正笑容满面地恭候他。他以施密特的名字继续旅行到了布宜诺斯艾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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