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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杀我父王!”那个小女孩哀求,语声纤细,“求求你了!姐姐!”
“你们──!”她震惊地往后退,忽然发现抱着她腿的那两双小手是冰凉的──那是死人一样的冰冷。孩子们死死抱住她的腿,哭起来了──然而,从他们眼里滑落的不是泪水,而是殷红刺目的血!
“别杀我父王……”两个死去的孩子满面血污,死死抱着她。
“放开我!”她只觉得寒冷彻骨,用尽了全力,奋力将两个孩子踢开。
男童女童跌落在地上,脑袋却忽然咕噜噜地掉了下来,转瞬身首分离!然而,两颗孩子的脑袋却还是横在地上,死死看着她,流着眼泪,嘴唇开合着,吐出同样一句话──
“别杀我父王!求求你……别杀……”
她一步步地往后退,只觉得痛彻心扉,天旋地转。
不……不,怎么会这样?这个世界,怎么会变成了这样!
她浑身颤抖,一步步的后退,后背却忽然撞上了什么。一只手从黑暗里伸过来,揽住了她的腰,有人在身后对她说话,声音低沉而凛冽,在耳边低声道:“别怕。”
那只手稳定如钢铁,转瞬间平定了她的颤栗。后背仿佛是靠着一座山。她转过头去,看到了黑暗里那线条利落冷肃的侧脸,映照着血色的月光,冷冷不动声色,在这个修罗场里彷佛是钢铁雕成,有一种令人安心同时也令人敬畏的力量。
她霍然一震,也不知道是惊还是喜,失声:“墨宸?!”
昏睡的人终于从梦魇里惊醒了,一挥手,只听暗夜里一声脆响,刺耳惊心。
“谁?”殷夜来猛然坐起,脱口而出。
然而房间里一片黑暗,寂静无声,除了案前的茶盏滚落在地板上,一切都和原来分毫不差。然而,她坐在黑暗的帷幕里,却忽然感觉到了森然的冷意:循着风的来处看去,赫然看到睡前关好的窗子开了一线,外面暗夜沉沉。
“小姐?”外间睡着的丫鬟春菀被惊醒了,披衣探头进来,“怎么了?”
“没事,”她沉默了许久,疲惫地挥了挥手,“做了个噩梦,惊醒了。”
“要不要再喝点药?”春菀轻声问,“纱橱里还留着半盏。”
“不了。”殷夜来摇了摇头,斜靠着枕头,沉默了半晌,忽地道,“明日一早替我准备轿子,去一趟镇国公府。”
“小姐去那儿做什么?”春菀有些吃惊。
“海皇祭要到了,”殷夜来淡淡道,“女人们也免不了要暗中争奇斗艳,慕容家的大总管邀我去府上,好指点一下女眷们的衣饰打扮,以便不输给六部藩王的内室们。”
春菀点了点头:“原来如此。”
殷夜来懒懒地叹了口气:“本来也不想理睬的,但今晚玄王之子来闹事,多亏了有慕容公子才压住了局面──平白欠了他一个人情,还是去一趟比较好。”
春菀恍然:“那我下去准备一下,明天一早陪小姐去。”
“让秋蝉跟我去好了。我还有别的事要你做。”殷夜来摇了摇头,吩咐,“你替我去一趟玲珑阁,交付了这支珊瑚,顺便也帮我看看定制的舞衣做得如何──今年的观潮节,少不得有一番明争暗斗。顶着偌大的名声,行头可省不得。我身边的人之中唯有你眼光最好,这件事非得你去办我才放心。”
“是。”春菀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领命退了下去。
窗外的雨还在绵延地下,无声无息,一如当年那一夜。或许是缇骑的深夜出现,又惊动了她沉睡的记忆,梦里居然忽然又泛起了滔天的血色──怎么可能?都已经十年了。如今已经改朝换代,这些埋藏已深的血腥梦魇,怎么还会回来缠绕自己?
许久,不知道想起了什么,殷夜来从床头的架子上取下了一物,在暗夜里抚摩着,叹了口气──那是一柄伞,伞柄由珍贵的流光水玉制成,伞骨是百年的南海沉水木,在昏暗的光线里也有幽幽的暗彩,彷佛一泓流动的碧泉。
伞的一角,隐约透出一个纹章,却是镇国公府慕容氏的家徽。
她在黑暗中摸索着那把伞,指尖微微颤抖。
已经是十年过去了,多少往事已成回忆。然而,昔年的一切,竟不曾随着时间的洪流冲刷殆尽,还留下了这些明的暗的残片,彷佛劫火烧过后,记忆废墟上的那一片冷冷灰烬。
第十四章 麒麟
离开星海云庭后,清欢在夜幕下急掠,心里只想着“六十年”这三个字。
然而刚掠出不到一个街区,迎面便驰来了一行劲装的朱衣人。看到清欢,朱衣人立刻齐齐翻身落地,屈膝抱拳:“九爷果然在这里,大统领有令,请您跟我们回一趟朱衣局!”
“唉。。。。。。。”清欢看到他们,叹了口气,她本来不是要去那儿的。──都铎那个家伙,果然还是有着猎狗一样的嗅觉和牛皮糖一样的粘性,自己当初怎么就哪么愚蠢,非要招惹上这号人物呢?
朱衣局设在叶城的东北角,在雨幕中显得森冷而肃穆。缇骑人数只有数千,却和十万骁骑并称。每一任统领可以不需传召佩剑入宫,直面圣驾,也有权先斩后奏,直接处决三司六部以下的任何官员。因其多穿暗红色劲装,加上经办之事多涉杀戮,其处所被老百姓敬畏的称为“朱衣局”。然而清欢踏入这里,却是熟门熟路。“统领大人在里面等您。”引领者恭敬的行礼,很快退下了。
府内寂静,清欢沿着长廊一路走去,居然不见一个人,只有灯笼在檐下飘摇。长廊的尽头是一扇开着的门,门内光线暗淡。一张长桌放在房间中心,另一头有人在等候。
“大半夜的,找我来干嘛”清欢大大咧咧的坐下,“有酒么?”
“缇骑素来不饮酒。”黑暗里的人回答,“你又不是不知道。”
“咔”的一声,缇骑统领点亮了灯。在这样一个空旷的房间里,一盏灯的光芒显得很微弱,甚至无法照亮长桌那一头坐着的人,只能依稀看到对方一头银白色的头发,额角隐约有皱纹,脸上线条如刀砍斧削。
左在灯下的正是空桑缇骑的大统领:都铎。
显然和空桑剑圣是多年的熟人,都铎打量了他一眼,讥讽道:“怎么?一年不见,又胖了不少嘛。你这辈子下过两百斤没?”
清欢反唇相讥:“心宽体盘。不像你,才一年不见,怎么又老了许多?”
“当今皇上阴毒多疑,伴君如伴虎,哪里像你那么逍遥?”都铎苦笑着摇了摇头,“低头拉磨得驴的心情,闲云野鹤又怎么明白?”
清欢不屑:“当驴也是你自己选的,怨得了谁?当初我让你跟我一起赚大钱去,你唧唧歪歪得不肯,说有家小拖累,牵扯太多。”
他说得尖锐,都铎无言以对,转开了话题:“对了,听说今晚在红袖楼傅寿姑娘那儿,你居然被慕容府的人上门寻仇了?”
清欢微微一愣,冷笑道:“缇骑的耳目倒是灵通。”
都铎连忙摆手苦笑:“过奖过奖,打探消息是我的老本行而已。叶城和迦蓝城近在咫尺,天子脚下无小事──哪怕是两条狗大家,他们都会纪录在案回报给我的。”
“他娘的!”清欢大怒,猛一拍案,“又想打架了么?”
“我可不是你的对手。”都铎连忙记述了这个话题,“我方才已派人去慕容府上调停,希望这场风流闹剧到此为止──我还有更重要的事情拜托你去做。”
清欢不由自主地坐直了身子:“别吞吞吐吐的,到底什么事?”
“这里有个六十年前的大案子。”都铎将手边厚厚一摞古旧的文书推过去,“根据卷宗记载,六十年前曾经有神秘凶手载云荒出现,先后已挖心掏肺的手段残杀过六位少女,此案至今悬而未决。”
清欢的脸色微微一变,口里却道:“这是我听说过,然后呢?”
“这是可就奇了。”都铎拍一下案几,“六十年后,那个凶手又出现了!现在又有四个少女先后被杀,死法和以前一模一样!”
“什么,真的又出现了?”清欢倒吸一口冷气,好容易遏制住了挑起来的冲动。
“怎么?”都铎有些诧异地看着他。
“没什么……”清欢喃喃道,“我只是奇怪”,“六十年都过去了,那个凶手如今也七老八十了吧?怎么还会出来杀人?”
“我也不知道,”都铎摇头道,“但看手法,应该是同一个人。而且那个人确实相当厉害,在大庭广众之下连续下手杀人,居然没有一次被抓住。不仅如此,每个目击者都仿佛是一了一半,想不起任何细节!”
“怎会如此?”清欢蹙眉,“莫非是修过术法的?”
“有可能,”都铎脸色严肃,“反正绝不是简单的人物,否则我又怎会来找你?”
“哦,”清欢嘀咕道,“已经死了四个了,你是要我帮忙抓住凶手,阻拦他去杀剩下两个么?”
都铎却摇了摇头:〃我细瓷请你来,倒也不为抓凶手。这些以后再谈,但眼下有一件最要紧的事,就是怎么把这个那个难关先撑过去。”
“难关?”清欢仿佛这才明白过来,一拍脑袋,,“噢,海皇祭!”
“对,就是海皇祭!”都铎颔首,正色道,“不知道为什么,我有一种预感,今年的海皇祭只怕不好过。你不知道,帝都现在的局面非常微妙,看似平静和谐,其实暗流涌动,一个不小心只怕就会出大事。”
“出大事?你觉得朝野有可能动荡?”清欢忽然来了精神,双眼放光,“那么接下来我们做什么生意好?上次你对我说东泽歉收,大军西征,让我多买点粮食存着。果然,我刚买了十万石,朝廷就贴出公告要从民间筹军粮,只一转手我便大赚了一笔!这次又有什么生意可以推荐?”
“你怎么满脑子都是钱?”都铎苦笑了一声,“我只觉得当今皇上好权柄和美色,为人又极阴毒,如今利他退位之日渐近,玄王那边又不知收敛,只怕会起风波。”
“唉,原来是为了这个!”清欢却泄了气,摆摆手,“这你就别瞎操心了──六王共政的制度延续了几百年,从未出过差错,只要一个起了异心,其他五个哪里肯善罢甘休?”
“但如今不同,白帝有白帅。”
清欢脸色一变,倒吸了一口冷气。
不错,以白墨宸之能,天下兵马十有过半归其直接调度,剩下那十之三死的,无不视其为神。白帝有此一将,如虎添翼,有着以前历任帝王不曾有的优势。
“你说得对……”清欢喃喃道,“他娘的,这是一个隐患。”
“幸亏还有誓碑在。”都铎叹了口气,翻过来安慰她,“每一任帝君登基时,都对誓碑发过誓,不能违背上面的三条约定,否则天诛地灭。”
“发誓等于放屁!”清欢不屑一顾,“那块石头能顶什么用?”
“话不能这么说。都铎眼色一变,誓碑是有约束力的。”
清欢却不相信:“不过是一块破石头上面刻了几个字而已!”
“不说了,不说了……这是后话,离白帝退位还有两年呢。”都铎岔开话题,“目下最重要的是维持观潮盛会的平安,保护帝君和百官的安全,严防那个凶手再度出现。我们合作生意那么久了,有钱大家赚,遇到了问题也该大家一起但当把?尽管开价给我,钱不是问题,我们本来就有这个预算。”
空桑剑圣眼神几度变换,许久,才闷声道:“不好意思,哪怕你开价再高,这个活儿我恐怕不能接。”
“为什么?”都铎有些诧异,他还第一次听到这个商人气浓厚的人如此坚决的拒绝一桩报酬丰厚的生意。
清欢迟疑了一下,蹙眉道,“我不喜欢白帝那个老色鬼。”
“五十步笑百步。”都铎哑然,知道这是个托词,不由有些不快,“你不会袖手旁观吧?这些年你不但一口气兼并了那么多武馆,还用各种假名开了上百家店铺,包括云荒最大的三家钱庄──欲兴,欲隆和欲丰都在你名下。若不是我帮你上下打点……”
清欢脸色一变,没好气嘀咕道:“好啦好了……你是帮了大忙,但每年我也没少了你的那份钱啊!怎么还拿这个来和我说事?”
“唉,”都铎叹了口气,“我这不是没办法么?”
“我也是没办法,”清欢摇了摇头,“别的事都可以,可这件事……可以说,是因为师门遗训,我不能接。”
他低头看着自己的手心,眼神忽然变得有些奇怪──他手掌肥厚有肉,从手相上来说,绝对是一只富贵的手,手心光洁,章丘隆起,看上去并无异常。然而现在他死死地盯着那里仿佛手心会开出一朵花来似的。
“师门遗训?”都铎吃了一惊。
“千百年来,剑圣一门不插手朝政,”清欢审视了一会自己的手掌,竖起了肥硕的食指,正色拒绝,“保护皇帝和藩王是绨骑和骁骑的责任,我可不愿蹚浑水。”
第一次听到这个爱钱的胖子用这么正经的口气说话,都铎一怔,叹了口气,“你真的不帮忙?”
“真的。”清欢郑重地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