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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认成黑犬的其他生物,则是完全没有出现在相关文件中。
容墨敢肯定,自家老爹会去研究墓地,其目标绝对是这个连目击记载都没有的生物。
这真是够蠢了,而自己还得去找这个到处惹事的家伙……虽然自己也是惹了一路麻烦的节奏,如果没有某人陪伴在自己身边,那么自己恐怕已经死过很多回,甚至死法多样到能够编成一本书:《容墨死亡的一千种方式》。
停止了自我调侃,容墨不由自主地将手覆到胸口被林夏咬伤的位置。他不得不承认,自己非常想念那家伙;这并不仅仅是因为omega依附伴侣的本性,更是因为他对那个人的爱慕与依恋。再强大的omega想到他的伴侣也会有点小媳妇心理,更何况容墨一点儿也不强大,只是迷糊又傲娇罢了。每次他嘴硬说不想念某人时,实际上都已经想得抓心挠肺。
已经分开七天了;林夏的伤痊愈了没?他有没有想我,就像我想念他那样?最重要的是……自己分明留下了重要线索,对方却没有找过来!那家伙到底是原地等待了,还是在寻找自己的过程中走失了?
对不起,容墨在心中道歉;又让你担心了。
当他发觉自己竟然在街心公园这样的公开场所想某人时,容墨气愤地把手中的笔一摔,同时立誓:“等为林夏那家伙生完孩子之后,自己就偷他的国际通行证一个人出来环球旅行!走自己的路,让他一个人撸去吧!”
容墨的笔掉落在大理石花坛的边缘上,弹了好几下才终于停留在地面上。容墨无意间瞥到这一幕,瞬间茅塞顿开。
a国的这个地区以旅游与采石为主要产业。建造花坛用的是石质较硬的种类,在这地区很常见;容墨想到的却是另一种石质较软又会在采集切割过程中产生大量石屑的岩石。那个墓地周边土地上的灰白色就是石屑沉积而成的,所以,自己只要打听采石场的位置就可以了。
容墨当天下午就找到了他的目标地点。这一处采石场已经废弃,它与墓地之间的距离不大、墓地规模也很小,以至于容墨很快就找到了照片上的墓碑。
容墨加快了步伐,想要快点到那墓碑跟前。咦?在踏过某一处时,他察觉到不对,于是停下了脚步。
已经快到冬天、他所处的位置又是a国气温相对最低的西北部,天气较为寒凉;他刚才落脚时明显感觉到地上的温暖透过鞋底传到了脚面,这太不科学。
容墨转身蹲下,用手摸索方才走过的地方。在碰到某一处时,他明显感到手被烫了一下、人也差点跳起来。那不是普通的热度,他指尖的皮肤都被烫红了。容墨一边往手指吹气抹药膏,一边想着先前在图书馆里看到的那段文字描述。
“黑犬经常在荒野上的墓地附近出没;它身上有着凡人不可见的地狱之火,足以将一片生机盎然的草地化为焦土。”
这一定是在开玩笑。
容墨想把那些荒诞的传说赶出脑海,但它们总是锲而不舍地跑回来。墓地的杂草被人除净了,容墨无法得知这奇怪的热度在最高温时能否烧焦草木;但他知道,方才手指碰触到的地方确实非常烫。
如果地面的热度真是由某种动物造成,那自己就可以追踪它了。容墨环视四周,确认四下无人、自己丢脸也不会被人看到之后,他开始寻找地表其他发热的地方。
由于那发烫的区域只有巴掌大小、各个区域之间也有间隔,他只能用手在地上摸索着前进;这样一来,容墨只能用近乎于爬的姿势前进了。幸而周围没有别人,他心里虽然有点尴尬,也在循迹前行的过程中恢复成了平和心态。
容墨发现,发热痕迹间隔的距离不完全一致却依旧有规律可言:它们是四个一组的,有点像是四肢着地动物走过留下的足迹;但他不敢断言这是黑犬留下的,因为前爪与后爪之间的距离太大,他本人从未见过体型这么大的犬类。
这一连串的发热痕迹到了一个岩石被开采后留下的大坑附近就消失了。容墨站起来,开始猜测留下这些痕迹那生物的去处。
钻到地下、回地狱去了?这么幼稚的想法绝对要第一个否决掉。
跳进坑里了?坑太深、里面有不少突出的岩石,跳下去不被摔死也会被扎死。
飞走了?这个想法挺傻的;但想到之前看到过的羽蛇和天蛾人,容墨觉得这个猜想最有道理。
他打算围着大坑走一圈碰碰运气,走出一段距离后却发觉有人把手搭在了自己肩上。容墨不说话也不回头,面色平静如常,手心却渗出了冷汗。
从前他从未想过自己将来会有出外历险的机会,因此看过很多冒险和鬼怪故事聊以□。他看到过山林中狼袭击行人的方式:它会把前爪从后面搭在人的肩膀上;只要那个人停步回头,它就可以把猎物的脑袋咬下来。
容墨不知道后面的是什么,他只是觉得肩上那只手或爪子份量挺大。他又向前走了两步,与之前的步调无异;而后忽然身子一低,在地上滚了两圈。
他倒是挺想就地一滚迅速跃起发起反击,可惜他没那个技巧,只能手忙脚乱地爬起。当他看清先前碰触自己肩膀的东西,不禁汗毛倒竖。
在他面前的不是狼,而是一只黑狗——大小近似于狮子的黑狗。它皮毛乌黑,却闪着诡异的蓝光;眼睛很大,像是两个红灯笼。
容墨本以为这只狗是被人涂了一身磷来吓人的,就像某部侦探里那样;可是当他看向那只狗脚下的草地时,便彻底打消了这一猜想。正值深秋,地上生长着的杂草早已变黄、干枯;而那只狗慢慢踱步时,踏足的地方皆是由黄变黑、变成了如同烈火焚烧后的焦土。
眼前的景象固然令人吃惊,但容墨已经没闲工夫惊叹了,他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逃生。虽然传说中的黑犬从不咬杀人类,只是用它那超乎自然的力量将人拖下地狱;可容墨觉得,那正在淌下涎水的舌头以及尖利的獠牙比所谓传说有说服力得多。
这附近如果有陷阱什么的就好了;只可惜,不会有人来墓地附近打猎,更不会有人挖出能够容纳这么大只野兽的陷阱。或者,我可以想办法把这狗引到石坑里?这直上直下的石壁落不了脚,肯定能把这狗摔得七荤八素。
容墨还在思考这一战略的具体实施方法,他面前那只巨大的黑狗却已经按捺不住,蓦地跃起向他扑来。容墨慌忙向旁边一闪,本以为身体能够稳住,脚下却是突然一空!
如容墨所愿,这里确实有个陷阱、就在他方才站立位置一米开外。不幸的是,掉进去的是容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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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喘匀了气;容墨开始打量自己所处的环境。
这看起来像是个废弃的狭窄四方形地窖,四周有三个方向都是墙壁;最后一边则是看不到边的黑暗空间。目前能够得到的确切信息只有这里是人为修建;因为墙壁与地上都铺了石砖。
幸好我把夜视仪从林夏那里拿过来了。容墨正打算掏包,却突然停止了一切动作。
他听到了轻微的“嗒”、“嗒”声;听起来像是有人在这石砖铺就的地面上行走。
容墨的心一下子就提了起来。首先,对方多半不是什么好人;除了自己这种出来冒险误入禁地的倒霉鬼,还有谁会到这种荒无人烟的诡异地方来,其次,对方战斗力绝对不差;知道有外人闯入还不隐藏行踪;唯一的可能就是自信没有隐藏的必要。
自己还真是“好运”得可以。
那不紧不慢的脚步声衬托得这空间格外寂静;也让容墨心里愈发焦躁。
“越是面对比你强大的人,就越有偷袭的必要一来对方不会在意你这废柴、很容易得手,二来也不会有人骂你不够光明正大——虽然你的确不光明正大。”
容墨还是很听他爹话的,尤其是这种对他有好处的话。于是他立即抽出了别在腰后的刀,连灯也不打地冲进了黑暗。他没有致使别人重伤的意思,只是想用刀柄在对方颈后来一下罢了。
容墨用尚未适应黑暗的眼睛努力寻找对方的后颈,却被袭击了膝盖;对方就仿佛脚上长了眼睛,准确地踢在了容墨膝盖后方,让他不得不跪了下去。
不会吧!
“我早就教过你,”昏暗中传来的声音十分熟悉,让容墨想哭、更想破口大骂;对方无不惋惜地说:“在偷袭别人时,必须先把自己的要害保护好。”
其实就算对方不开口,容墨也知道这是谁了。他已经发觉对方身上的气息让他感到非常亲切;虽然他一向对alpha身上的气味不敏感,但对于身边这人,他却比对林夏还熟悉。
于是容墨不忿了;他觉得一路担惊受怕的自己就是个白痴,刚才试图偷袭的举动更是可笑。“你是不是有病?干嘛不和我联系却和外人通信,要让我急死吗!”容墨教训着对方,泪水却在眼眶里不住打转。
容墨他爹叹气,笑着说:“我有原因。而且,你不也想办法出来找我了么?这一路玩得还算开心?”
有力的手臂将容墨拉了起来。容墨本来打算再说几句,看到他爹手中的拐杖后却惊讶地后退,心底一片惊慌:“天哪!你的腿难道是……”
“被一只大型蜥蜴扯掉了几块肉而已,这不算什么。”虽然对方这样说,但容墨却不放心;他看得清楚,对方左边小腿虽然被宽松的裤子遮住、看不到布料下面的光景,却明显比右腿要细许多,而现在距离对方受伤应该有段时间了。
“是被啃得只剩骨头了吧。这附近有没有椅子?咱俩坐下说话。”容墨凉凉地说。他固然心疼,却没产生愤怒之类的情绪;毕竟那个伤害他父亲的人(或者说是蜥蜴)已经被他杀死在了那个废弃的地下停车场内。
“跟我来。”随着对方向内走,容墨用手电筒照亮墙壁、看到上面写着的文字,心中愈发惊讶:“你什么时候对这些异教文化感兴趣了?还有,你腿伤没好,怎么能挖出来这个地窖的?”
“这里不是我挖出来的。”容墨看见自家老爹脸上出现了一种尴尬、怀念与愧疚混合的诡异表情:“这是你另一个爹留下的地方,墙上的字也是他写的。”
这下容墨更糊涂了:他另一个爹可是和自己一样的omega,怎么可能只身跑到国外来研究异教?虽然这样猜想的话,他也就知道了那根黑曜石残破刀具的来历……容墨想问,他爹却停下了脚步、把他按到了椅子上,紧接着自己也坐下:“你怎么跑出来的?”
“林夏带我出来的。”一说这个,容墨就忍不住生气:“你是不是觉得他比我可靠?竟然和他一个外人保持联系,却不告诉你儿子我一声?”
“他本来就比你可靠。林夏是个好孩子,工作与我又有共通的地方。和他比起来,你就是个没长大的小鬼。说起来,”他忽然靠在容墨颈间,用力地闻了闻:“小墨,你怎么闻起来跟被人标记了似的?”
感觉迟钝果然是我家的传统。容墨翻了个白眼:“我本来就被人给标记了。真是非常抱歉,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定了终身大事,但我觉得,你也不在乎这个。”
老头忽然跳了起来,就好像腿没有受伤似的:“是哪个王八蛋做的?”容墨有点好笑,还有点不好意思:“还能是谁,就是你口中那个‘好孩子’。”闻言,老头的脸一阵青一阵白,却是完全说不出话来。
“你没必要这么大惊小怪吧?我总要被人标记的,比起被政府分配给完全不认识的人,我找个喜欢的人当伴侣,这不是挺好的嘛。”与容墨的云淡风轻不同,老头一脸苦大仇深:“他有什么值得你喜欢的?看起来挺老实可实际上一肚子心眼,以你那迷糊的性格,被他卖了都要帮他数钱。还有,他的工作需要常在外面,他又是个‘敬业’的人,你们婚后岂不是聚少离多?”
容墨:“……这和你刚才说话的态度不一样吧。一分钟之前,你还把他夸得天上有地下无呢。”老头理直气壮地答:“废话,我对他的欣赏只是对一位小友的欣赏,而不是女婿!我要知道他会勾引你,绝对当初一见面就把他扼杀在雪山上!”
容墨很无语,但他必须解释:“其实是我不小心勾引他来着,发情期的时候我根本控制不了自己。做都做了,总不能让他吃了就跑不是?”老头立刻打断他:“这没什么!你等我找个比他强一百倍的alpha二次标记你!”
“得了吧,你以为我还能找到比他更好的?就凭我这德性?”容墨条件反射地维护林夏:“再说我已经是他的人了,你难道还要费精力给我改标记?林夏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