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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果然是想让自己出去,微微拧眉,想到八百里外的寿城,鹤云霄起唇:“为何不飞鸽给寿城将士,让他们即刻派人运粮过来?”飞鸽传书怎么说都比他们赶过去的强,如此不用十日大军断粮之危即刻解除。
司马萧逸冷笑:“你以为我便不曾想过吗?自打昨日军粮被烧,北堂傲天便已修书飞鸽寿城可是到现在都还没有回复,不用再想也该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是飞鸽被人一箭射了下来入了果腹,所以寿城那边根本就不知他们这里的情况,此举同时也更加证明了,蜀国的项凌青就是要让他们弹尽粮绝,体力最弱之时将他们一举拿下,如此即灭了敌军又存了自己的势力,赢得还真是那叫一个轻轻松松啊。
眼前的这个人,似乎与他认识里的皇族子弟有些不太一样。
没有再说什么,鹤云霄伸手将司马萧逸手里的战衣拿了过来,唰的一声甩开衣服,便在司马萧逸怔楞之际,将战衣穿在了自己身上:“还好,没想象中的那么难看”系好腰带,鹤云霄低头打量了下这穿在自己身上的衣服,见没有想象中那么不堪,便也点了点头。
司马萧逸站在原地,见他一个眨眼便将衣服穿上,不由得有些愣住,墨血一般的红色,搭配着褐色外甲穿着这鹤云霄的身上,除了那毫不掩饰的铁血之气,另外还有一种狂野的不羁,就像是草原之上那酣睡的狮王一般。
“虽然我没那么多忌讳,但你这般目不转睛的看着我,可是很容易让我误会你看上我了”
带了笑意的调侃之声,忽而在耳旁响起,司马萧逸一惊,这才猛然回神,随即皱眉,口不对心的吐了一句:“难看死了!”
瞧司马萧逸这小别扭的样子,鹤云霄轻笑出声:“呵,不用这般辛苦让骑兵出去运粮了,我自有法子叫寿城的人将军粮运来,与其浪费精力还有时间,不如还是想想明日怎么捉拿项凌青的好”
作者有话要说:努力加快脚步进入主题~不喜欢的亲可以先无视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