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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之都(兰之谷第三部)作者:夕夕成玦-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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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兰一怔,他是在说绯翼吗?
  恶意扭曲字面意思,还给将军大人乱起外号,绯翼将军定不会饶他。
  他不想听那人胡说八道,反正也休息够了,起身便走。
  人影一闪,林仙寻挡住路径,身子靠在拱门上,脚却跷到对面,摆明了不让人过。
  有道是,好狗不挡道,不过他也不是狗!
  就算是,也不是好狗,属於皮毛不光滑的那类,有拦路的嗜好也不稀奇!
  林仙寻调笑道:“美人别走呀,肥水不流外人田,你不会真想便宜外人吧?”
  银兰气结,林仙寻言语轻薄,把他当成女人戏弄。
  无耻之徒,他不再顾念同族之情,袖袍飘动,一道掌气袭向那人。
  林仙寻纹丝不动,手中花枝颤动,花瓣瞬间飞舞,将那道掌气抵消。
  林仙寻风度翩翩,拈花一笑,轻浮地道:“美人,如何?就凭我刚才那手,在帝都随随便便也能当个将军吧?”
  好轻浮的招式,好戏弄的语气,那人连帝都军威一同藐视,丝毫不把将军之衔放在眼中。
  银兰出手只为教训,只用三层功力,此刻发现那人武功不差。
  鲜花变成秃枝,林仙寻不自觉地鼻边轻嗅,动作十分可笑!
  内元再提,银兰二次出手,速度力量,比刚才快了一倍。
  林仙寻不愿与之硬碰,身形飘忽躲闪,利用地势连消带打,怎麽占便宜怎麽打。
  两人在花苑长亭里过了十几招,直到绯翼将军赶来,吃惊地看著打斗两人。
  绯翼还未及叫住手,银兰就停下来,气息平稳,衣衫整齐,银发如雪,一丝不乱。
  林仙寻比较悲惨,不仅衣衫不整,脸上还被划出血痕,那是方才言语不敬的惩罚。
  帝国剑师,不仅检验帝国武将的武资,还要检验武将的武德,德行不好的人,就算武功再卓越,也不会被帝都采用。
  明明输的很丢脸,那人却摸著伤痕笑靥如花,厚颜无耻地道:“美人,你真热情呀!”
  无耻到家的表现,对这种人,银兰连看一眼的兴趣都没有了。
  绯翼紧张地道:“你没事吧?”
  银兰淡淡地道:“无事,走吧!”
  两人一同走出长亭,林仙寻望著二人背影,笑容耐人寻味──看来等梅风病好之後,他该来会会黑毛将军!
  兰之都和中原气候不同──这里四季如春,鸟语花香,空气温热,很少下雨,却又不乏水资源和丰富矿藏,环境气候宜人居住,是个美丽富饶的大陆。
  又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晴天,大病初愈的香逸雪走在帝都街道上,掂著兜里乞讨来的红饼,内心感到无奈。这条贱命越发顽强,连他自己都惊叹不已,好似蟑螂随处生存,怎麽折腾都死不了。
  前些日子帝都军典,为了王和後的安全,帝都中心地带戒严,侍卫将香逸雪连同那些流浪汉,一同赶到城西民营中。
  人多气闷,隐疾发作,香逸雪第二天就病倒了,陆续昏迷好多天,病了一个月,差点死在民营里。
  有个好心的瞎眼老伯,每天给他灌些西柿糊,还跟营地守员讨来驱湿毒的五春根,碾碎了和在西柿糊中,居然救回他一条命。
  既然没死,那还得为活著讨口饭吃,现在不是他一人的温饱,还多了一老一小等著他。
  瞎眼老人几年前捡来弃婴,别人告诉他那孩子眼珠淡蓝,天生就是个盲者,要不然这麽漂亮的娃娃,也不会被人丢弃街头。
  瞎眼老人舍不得,有一口没一口的将娃娃喂养至今,现在才五岁半,乖巧懂事得让人心疼。
  老人年岁大了,晨昏的风一吹,浑身骨节疼,白天日下多晒会儿,头就会犯晕乎。
  香逸雪将二人安置在城西,一座废弃的桥墩下边,他也就在城西一带乞讨──这里离城中心有一段距离,碰到银兰的可能性较少。
  他也想过要离开,但身子没好利索,夜里总是阵阵胸痛。他不是喜欢自虐的人,此刻长途跋涉会要他的命。
  香逸雪B》景漟弁f好一点,再带他们去龙族领地。在那里谋生会容易一点,万一将来他有三长两短,也好将人交托梅风叶影,总会有人帮忙照应。
  今天运气比昨天要好,晌午讨到几个饼子,香逸雪心情不错。
  走过那麽多地方,吃过那麽多难吃的东西,兰之都的食物看起来还不错,就连馊掉的饼子也挺美味,甜甜的,还有一股花香味。
  中午回趟桥墩,和他们一起吃饼,有一种相依为命的感觉,这种感觉在他被银兰拒绝之後,尤显珍贵。
  至少,还被人需要著,那是一个支撑他不自暴自弃的理由。
  活著,真好,不是吗?
  穿过这条长街,再拐一个弯道,就能看到那座弯弯拱桥,因为年代久远,已经被人废弃不用。
  长街拐角一所顶级欢场,里面有豪华赌厅、漂亮娼妓、顶尖大厨、高雅浴池、舒适客房。
  欢场开门通宵达旦,是贵族公子频繁出入之所。
  一到夜晚,宝马香车占满长街,有时候不够摆放,把附近酒楼的车道也占去。
  这种地方对香逸雪并不陌生,见识过京城最好赌坊,但没见识过兰之都的,心想都差不多,除了赌法和食物的差别。
  身份的转变,让他经过赌场时不自觉地想,这种地方最适合乞讨。
  进出的都是有钱人,出手阔绰的贵族公子,随便一个同情心,就够乞丐吃上三五个月。
  可惜这种地方不允许乞讨,这跟中原习俗差不多,肮脏乞丐纠缠顾客,会影响欢场生意。
  往常,香逸雪会快步经过,稍势停留就会招来门卫驱赶。
  今日,他在赌场门口看到一人,不由自主地停下步子。
  那人喝得酩酊大醉,歪歪斜斜步履不稳,名贵衣衫满是褶子,束发带子半耷拉著,几乎快要散开来。
  那人身边没有随从,摇摇晃晃地走出来,差点被门口台阶绊倒,身子扭动几下,手快蹭到地面了,终究还是没有跌倒。
  那人就这麽孤单地、茫然地站著,歪头望著过往车辆,显得不知所措。
  门卫冷眼视之,每天很多外乡人,来到赌场碰运气,结果输得一文不名。
  眼前酒鬼,血红眼睛,郁狂表情,不难让人想到输光荷包的落魄鬼。
  酒,赌场免费供给,只要你是赌场客人,无论输赢尽情喝,不同品种任君选。
  除了酒水之外,点心、小吃、都是免费提供,甚至提供回程马车,那也是免费的。
  并非帝都欢场个个如此,起初也就这家独创,後来渐渐蔚然成风,在帝都颇具档次的欢场里流行。
  香逸雪目光落在那人身上,虽然没有走过去,却是定定看著他。
  什麽时辰了?林仙寻走出赌场,眯著眼睛看会外面,浑浑噩噩神志不清。
  太阳还在天上很精神地挂著,落日时分还有老远,接下来的时间该如何打发?
  找隆萝都夫人吗?夫人可能还在睡觉。
  找督军大人斗石子?呃,算了吧,那个小气鬼搞不好还在生气。
  进宫跟公主调情吗?王昨天眼神冒烟,不会真的砍头吧?那可是号称帝都的贤王呀!
  铁雨呢?是不是正跟女人腻在一起?
  瞎眼的家夥,居然爱上血族寡妇,还把自己的多年积蓄都给了她。
  那女人一看就是专骗男人的货色,这个白痴跟了自己多年,还是一点长进都没,他怎麽不直接去死?!
  不过……没这家夥在身边,总觉得少了什麽,时间过的真慢……
  这家夥接到女人的信,留个口信就离开了,太不把他这个主人放在眼里……
  每月两天假期,可谁准他不告而别?
  扣钱,扣钱,这月工钱统统扣完!
  不对,今年工钱也扣完,省得给他之後,也是落进那女人的口袋。
  不仅要扣钱,还要把他绑起来,狠狠打上几鞭子,家法处置!
  嗯,断了他赎身念头,提醒他死当契约,生是我林家人,死是我林家鬼!
  气愤,气闷,气……不能再这麽气下去,会伤了身子!
  且等白痴回来,好好拿他出气,免得让他忘记主人是谁?!
  林仙寻四下扫视,得找点什麽乐子,免得他为这贱仆气坏了金枝玉叶的身子。
  就在这时,他看到街角乞丐,对方眼中特殊炙热,引起他对那乞丐的注意。
  乞者半人半鬼样貌、畸形身材,提著布兜站在街角,正用奇怪眼神看著他。
  林仙寻不是伯乐,却能看出乞丐现今惨况,不是天灾而是人祸。
  乞丐被人剜去一目,手腕利刃砍断,那绝非一般的刀,由此推断乞丐曾经练武,且武功不弱,不然这一刀就非断腕,而是断头。
  扭曲的琵琶骨,乞丐武功被人废掉,就算恢复顶多五层,此时此刻不足为惧。
  脸部烫伤最为明显,识得酷刑才会明了,那不是被火烧伤,而是烙铁烫伤,下手非常狠毒,刻意毁坏对方容貌。
  脖子、手腕、脚踝等地方看来,乞丐身上恐怕体无完肤。
  杀人不过头点地,仇家是个狠角儿,用如此残酷的手段,二人仇恨非同一般。
  那又怎样?那就是技不如人的下场!赢家笑傲江湖,输家猪狗不如,认赌服输就是了。
  在中原的最後时光,那人教会他认命,坦然接受命运,就当老天爷在磨砺你。
  那人曾似笑非笑地说,一生总会过去,长眠地下,多些苦涩回味,也是不错的!
  林仙寻摇摇晃晃走过去,喷著酒气对乞丐道:“要饭的,你看我干什麽,大爷今天手气不顺,一个字都没剩下!”
  不仅今天不顺,三天以来,他的手气一直不顺,难道是铁雨不在场的缘故吗?
  以往铁雨在的时候,他从没这麽背过,那家夥真是他的护身符吗?
  小时候有个老瞎子算命,说他太过灵巧折损命数,命中注定不过十八,借拙克巧方能延命。
  这话吓得爹爹翻遍喧城,终於寻来与他八字相配、笨拙到家的男孩,放在身边给他当做避邪活物。
  老人家做事想得周道,多给那户穷人银两,从此签了死契,还让州官契约背书,穷人家就是想反悔,也是没有办法。
  他拍拍乞丐肩膀,掂量布兜里的东西,道:“我说,你有钱吗?我们合作怎样?输了你就算认栽,赢了我们一人一半!”
  乞丐皱眉,满头黑线,如果他还有眉毛的话。
  不等乞丐回答,林仙寻扒开布袋,对著阳光照著看──几块馊味红饼子!
  意料之中,不用掂量也能猜到,世上有几个乞丐的兜里,能够冒出几块黄金?
  门卫投来鄙夷目光,见过不少倾家荡产的人,但没见过这麽快就适应乞丐生涯的人。
  林仙寻拿起一块红饼子,道:“什麽东西?能吃吗?”
  乞丐没说话,只是看著他,嘴角微微上扬──这表情是微笑还是苦笑?
  香逸雪看著眼前猪狗不如的家夥,几乎是哭笑不得,不会连乞丐都不放过吧?
  曾经叫他多带盘缠,赌场门口输的干净,又开始打别人口袋的主意!
  林仙寻毫不客气啃了一口,咂著嘴巴道:“长成这样子,吓死人了,谁敢走到你面前给钱?!”
  香逸雪无语,那个饼子,有馊味呀!
  林仙寻边吃边道:“我认识一位整容大师,她可以把你变得漂亮一点……至少让你象个人样,只要你给我这个数目,我就引荐你认识她。”
  说著,林仙寻伸出一只手掌,在乞丐面前晃了一晃,想想觉得要价低了,又多伸出一根来,厚颜无耻地道:“事先声明,出诊费用、汤药费用、食宿费、路途盘缠费用,统统不含在内,你还要另外筹集!”
  事实证明,林仙寻猪狗不如,不如猪狗!
  不仅垂涎乞丐午餐,连乞丐的钱都想骗,鬼母红颜被人断去手指,从此无法替人整容。
  再说了,整容做什麽?跟他住一起的都是盲人,三个人只有一只眼睛,那只眼睛还是他的,整出来要给谁看,是嫌遭的罪不够多吗?
  若是矫骨正筋,倒可以考虑一下,气血不畅、经络闭塞,让他骨头缝里都在疼!
  若是隐疾发作,更是痛不欲生,苦不堪言……
  如果幸运的话,功力恢复三层,他也可保护家人!
  香逸雪已把老少看成家人,也该安定下来了,换个别的事情做做。
  他不是当乞丐的料,总觉得人要自食其力,不管是伤是残。身上有点精力,就想往好的方面努力,吃多少苦都不怕,只要能让身边的人过得好些,总是值得的!
  林仙寻比划够了,把饼子碌吞下,道:“谢谢你的饼子,等你存够了钱,再来找我吧。呃,整容大师心肠不错,也许看你可怜,不收诊金也说不定哦……”
  乞丐淡淡地道:“我要整容做什麽?”
  那声音倒很好听,温润如玉平和悠然,让人不由揣度其人容貌,林仙寻觉得乞丐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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