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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云隋情-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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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伊连对这女孩有了几分好感。

    “奴婢给公主请安,王爷命奴婢来照顾公主,今后奴婢就是您的侍女,您若有什么事,只管吩咐奴婢就行了。”翠儿本来还有些担心这个高贵的公主会像以往的那些夫人小姐一样难以伺候,不过看到公主对自己笑了笑,翠儿悬着的心也落了下来。

    “嗯,你叫什么?”高伊连看着面前比自己小不了多少的女孩问道,也许将来的日子就是这个女孩陪她度过身在异国的孤单日子了吧,不过也好总算还有个人能陪她说说话,排解下心中的烦闷。

    “公主您千万别这样,公主奴婢叫翠儿。”翠儿轻声答道,公主并不像真正的公主,她并没有见过其他公主是什么样,只是她知道哪些富家小姐们对待下人的方式,以前同被卖身为奴的一个小姐妹,就是跟了相国府家的小姐,结果那小姐常打骂她,甚至为了不让她与青梅竹马的恋人在一起,出嫁时让她做了陪嫁,说要叫她永远记住她是个奴婢。后来那小姐妹最终受不了小姐的百般欺辱跳井死了。现在自己的运气应该是算好的吧,至少面前这位公主并不像恶主。

    “翠儿以后别叫我公主了,我现在已经不再是公主了。”语气中带着淡淡的忧伤,是啊,她已经不再是公主了,只是个权利相争的工具而已。

    “那翠儿就叫您夫人吧,你现在可是王爷的王妃呢。”翠儿并没有听出高伊连语气有何问题,只是简单的想到了这些。笑眯眯的冲高伊连说道,其实叫公主反而让人觉得生分了,不如叫夫人来的自在。

    “陪我出去走走好吗?我想王爷应该不会来的。”她不知道为什么新婚之夜那个王爷没有回房,不过这与她无关,反正他们都只是权利下的牺牲品,她根本不相信两个并未见过面的人会有什么感情可言,书里那些浪漫的歇够都是只骗人的罢了。

    “好呀,今天天气很好,夫人要早点习惯隋焰的气候哦,对了夫人您的家乡美吗?”翠儿毕竟只是个十四岁的小女孩,还为脱去童真,对什么事都好奇,看到高伊连人很和气,也就打开了话匣子。

    “我的家乡吗?哪里很美,碧绿的青山围绕着许多湖泊,春天的时候漫山遍野开满了各种鲜花,百姓们在劳作一天之后会到小店里,三五成群的喝上几杯小酒,有时间喝着酒还会唱起歌谣,每到赶集的时候街上会卖各种各样百姓自己做的小商品,漂亮的首饰,好看的衣服和鞋子,还有杂耍艺人当街表演一些小短剧,都是百姓们生活中的趣事。两个相恋的人会结伴出游。”

    这些都是闵智浩告诉她的,她曾经多么希望自己也是一户普通人家的儿女,能与恋人游历山水,那曾经是她最大的愿望,想起闵智浩常常对她说,将来成亲之后将会带着她走偏大江南北,去看看高句骊的山山水水和百姓们的风土人情,可是现在一切都变成了永远也无法实现的奢求。

    “夫人,您怎么哭了,是想家了吗?对不起翠儿不懂事,让夫人难过了。”看到高伊连流着眼泪慢慢的说着故乡的事,翠儿心里又害怕又心疼,夫人一定是想念家乡了,看夫人也比自己大不了多少才对,那么小就离开了自己的家乡,嫁到那么远的地方,不像自己从小就被卖了,所以她对家乡这个词的感受并不是那么强烈。夫人真可怜,以后一定不能再提这些让夫人难过的事了。

    “夫人,您别难过,翠儿跟您说说洛阳城吧?”其实她根本不知道外面的世界到底有些什么,她从小就被卖到府里做奴婢根本就没出过府,不过她到是常常听府里的下人们谈论外面的世界,所以简单说点应该不成问题吧,反正一时半会也想不出有什么可逗夫人开心的事。

    “我没事,你说吧。”这女孩子真是个聪明伶俐的小丫头,不过听听也不妨,了解一下外面的世界算是打发时间吧。

    “嗯,我听几个同时下人的哥哥们说起过,洛阳城可是隋焰国最繁华的城市呢,大街上可热闹了,卖什么的都有哦,有糖葫芦,麻糖,还有桂花糕,梅糖,每年到了元宵节的时候洛阳城就会有灯会,到了那天晚上大街上就是人山人海,还有卖面具的老人,听哥哥们说灯会的时候如果有喜欢的姑娘就会送姑娘定情物呢,让后再到姑娘家去提亲。”说道这些男女之情,翠儿不由的脸红了起来,她只是听说而已,这么难为情的事,让她也不知道该怎么继续说下去。

    “呵呵,翠儿还小呢,这些本就是人之常情,等翠儿长成了大姑娘,夫人也为翠儿许配个好人家好吗?”高伊连喜欢翠儿的天真无暇,这样的孩子眼睛里没有任何权利纷争,没有居心叵测的诡计,只是天真的意味外面的世界只充满了幸福与欢乐。这样好至少不会被现实所伤,这样也不好将来总有一天不得不面对残酷的现实时,只会让自己更受伤而已。

    “呀,夫人取笑翠儿,翠儿不跟夫人好了。”本来就红的小脸蛋,现在被高伊连这么一说就更像的熟透了苹果。

    宋轩宇这几天都在其他几个妾室房里过夜,他不想去看那个破坏他与孟俊彦感情的女人,如果不是她,他又怎么会不辞而别。想念他,想念他身上的味道,宋轩宇轻轻推开多福轩里的书房门,自从孟俊彦离开后他便命人将这里封了起来,不让任何人动他的东西,这里只属于他们。

    他曾经在这里拥抱他,也曾经在这里进入过他柔软的身体,在这里他们曾经疯狂的欢爱,这里充满了他身上淡淡清香,就像莲花一般,屋里的一切还是原来的模样,缺少了熟悉的那个他。宋轩宇曾经一直以为自己只是对他一时的兴趣,用不了多久就会厌烦,可是他错了,当他得到他时,对他的感情连宋轩宇都无法想象,就算只是在一旁静静的看着他,都让宋轩宇觉得那是世间最幸福的事。

    手指轻轻抚摸着他曾经用的桌子,椅子,毛笔,他曾经每天翻阅的书籍。因为宋轩宇不让任何人进这间书房,所以房间里已经落下了一层薄薄的灰尘,可是他并不介意,走到书桌前,坐在他曾经坐过的椅子上,闭上双眼仿佛又回到了过去的日子。

    每当他神色疲惫闭上双眼时,会有一双柔软的手轻轻抚上他的额头,为他按摩。“俊彦,你到底在哪里啊,你知不知道我想你,快想疯了。”不知不觉泪眼已经爬满了宋轩宇的脸颊,他用手捂住脸,轻声的哭泣着,为什么你那么狠心的离开,丢下我一个人面对这冷冰冰的王府。

    不想再触景生情,宋轩宇起身回玉兰堂,刚走进院子,突然墙角的一件东西吸引了他的所有注意,那是一个小小个蝶形玉坠,宋轩宇忙上前捡起摔成了两半的玉坠,这不是他送给孟俊彦的贴身之物吗?怎么会在这里?宋轩宇想起孟俊彦那夜出现在东院时的情景,难道!不!不可能,孟俊彦那天晚上在这里?而且听到了他与冥的争执?不,不会的,宋轩宇拼命的摇头,不会这样的,他怎么可能会那时候出现在这里!

    可手上的玉坠又如何解释呢,这个角落如果不仔细看是不容易发现的,而站在这里可以很清楚的听到屋里人的谈话,也就是说那天夜里,见到他并不是偶然,而是他已经完完全全的听到了他们的对话,他的功力不及冥,当时他没听到外面有人,难道冥也没听到吗?

    宋轩宇冲出玉兰堂,朝地牢奔去,他必须得到证实,冲进地牢猛的推开牢门,看到里面一直垂着头的冥,便冲了上去,一把抓住冥的头发,朝他大喊到。“本王问你,那天晚上你进过俊彦的房间吗?有没有看到他在里面。快告诉本王。”不会的,一定是他猜错了,俊彦不会听到的。用力的紧紧抓住冥的肩膀,用力的摇晃着有些虚弱的冥。

    “呵呵,知道又怎样?你以为你能找到他吗?哈哈,现在才发现是不是晚了点?我尊贵的王爷。”冥现在毫无求生欲念,听说孟俊彦失踪后,冥就猜到那夜躲在门外的人就是孟俊彦。哈哈,多可笑啊,他们都想得到他,可是他们却对他做了万劫不复的事,杀了他唯一的亲人,残酷的让他面对一切。他们两就是魔鬼,哈哈都该下地狱。

    “哈哈,王爷我们两都该下地狱,那里才是我们该去的地方,哈哈哈。。。。。。。”任凭泪水流,冥疯狂的大笑着,走吧!俊彦。走得越远越好。离开这里,逃到一个没有魔鬼的地方,做回原来的你。那个眼中不带一丝忧伤,带着淡淡微笑的你,那个如同清风一样的你。

    “来人,将本王的青锋剑拿来。对,我们都是魔鬼,可是我这个魔鬼要看着你下地狱,也许有一天本王也会下地狱,但不是现在。”冥疯狂的笑声,响彻地牢,让宋轩宇有些害怕,这个他认识十六年的男人,这个一直为他出生入死的男人,现在却为了一个他们都得不到的人,疯狂,其实他又何曾不是一个可悲的人。

    可是看着这样的冥,宋轩宇心里说不出的滋味,如果让他选择俊彦或冥,那么他会选择俊彦。冥,如果有一天本王在地狱遇见了你,本王一定会对你说声对不起,兄弟,但是现在本王不能,不能把他让给你。

    “王爷您的剑。”侍卫将宋轩宇的青锋剑交到他手上,看了一眼一直在狂笑的冥,在心里默默的说了一句,兄弟慢走。便转头走出了牢房,他不能眼睁睁的看着相处了十年的兄弟就这样离开,他不忍心。

    “你九岁被本王捡回来,也算是本王救过你一命,跟了本王十六年,本王一直将你视为兄弟,本王不想动手杀自己的兄弟,你自行了断吧。”将从不离身青锋剑放到地上,这把剑伴随着他已经十五年,杀过无数的敌人,可是今天却。宋轩宇不想看下去转身出了牢房。

    停顿了一下“冥,怪只怪,你爱上了不该爱上的人,走好,他日在地狱相见,本王再向你赔罪。”刚迈出一步,就被冥叫住。“王爷,冥只求您放开手让他自由的活下去,这是冥最后的请求。”说完猛的将青锋剑抽出,发着冰冷寒光、锋利无比的剑刃狠狠的划破了冥的喉咙。俊彦,言大哥今生愧对于你,如果有来生,言大哥再陪你走遍青山绿水,去任何你想去的地方。

    嘭!从宋轩宇身后发出了一声,物体重重倒在地上的声音,宋轩宇闭上双眼,指甲深深的陷入了掌心,不一会再次睁开双眼时,挥手擦去脸上的泪水。走出地牢,对门外一直等候的侍卫说道“将他厚葬,把本王的青锋剑随他一起下葬。。。。。。他很喜欢那把剑。”说完便大步离开了地牢。




第三十七章

舒云走出自己住的帐篷,看着一望无际的大草原,青草散发出的清香让他感觉心旷神怡,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久违的笑容出现在他脸上,伯伯我终于来到了您的故乡,看到了您提起过的大草原,看到了成群的牛羊,看到了野马在草原上奔驰的样子。

    极目青天日渐高,

    玉龙盘曲自妖娆。

    无边绿翠凭羊牧,

    一马飞歌醉碧宵。

    “舒云,快来,看大哥我今天抓到了什么。”刚回到部落的塔施尔兴奋朝舒云叫到,他要看这个小弟看看他抓了个什么好东西。

    “塔施尔大哥,我就来。”舒云将擦了擦满是羊奶的手,因为他不会骑马也不会打猎,所以现在他的主要工作就是每天挤羊奶,还有跟着老阿妈煮饭。

    舒云是三个月前来到这个以放牧为生的小部落的,那时他昏倒在草原上,被外出打猎的塔施尔跟族里的同伴们救下,看他张相斯文,身体又弱不禁风,最后塔施尔一直恳求族长,才得到了族长的同意,将他这个中原男子留了下来。

    因为他性格随和,不管何时总是一脸微笑,做事又勤快,很快就得到了大家的喜爱。刚开始时舒云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他们也听不懂他说的话,沟通起来非常困难,不过舒云天资聪慧,在大家一句一句耐心的教导之下,很快他也就学会了一些简单的日常用语。舒云非常喜欢部落里的人们,游牧民族生性豪爽,为人热情好客,让他体会到了从未有过的快乐。

    刚开始塔施尔还自告奋勇的想教舒云骑马,打猎。看他手无缚鸡之力连弓都拉不开,骑马又笨拙的样子,大家都开怀大笑,舒云并不介意,因为他知道,大家并不是在嘲笑他。

    看到一脸挫败的舒云,塔施尔最后也只能认命的抓抓头,拍拍他的肩膀冲他笑了笑,说道“算啦,不会骑马不会打猎也没关系,还有很多你可以做的工作呢。”就这样舒云跟随着这个小部落游走在大草原上,哪里有肥美的草地,他们的家就搬到哪。

    舒云在心里感激这些善良的人们,对他无微不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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