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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生长-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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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刘书楠很无辜,因为这天阿剑根本就是秦嘉朗自己从他这抢走的。
  话说当日勒尔扎班江当众将这天阿送给了陆庭年,虽然庭年收下后并不曾佩戴,但濬衍却始终十分介怀,于是便寻了由头将它赐给了刘书楠。刘书楠这剑痴得了这么一柄绝世好剑,忍不住就拿着招摇过市了几天,就是这么一招摇便让嘉朗盯上了。
  两人为这把剑打了好几架,最后闹到了濬衍那里。濬衍听后玩心大起,总之只要不是他哥天天挂着这么把碍眼的剑在身上,旁人谁想要他都无所谓,于是传了两人在御花园进行比试。
  秦嘉朗胸有成竹,论拳脚,他绝对不输刘书楠。可濬衍说出比试内容后两人都傻了眼——小皇帝居然让他们这俩大老爷们作画。俏丽的小宫女依着皇帝的指示,羞答答地站在花丛中,谁画得最美最传神,这天阿宝剑便归谁。
  一个时辰过去了,两人咬着牙将画作呈给皇帝过目,濬衍看后笑得腮帮子疼,拿着刘书楠的画给杨德忠看:“杨德忠,你快瞧瞧,这画得像不像钟馗?哈哈哈哈!”
  秦嘉朗画得也十分惨不忍睹,但好歹比钟馗好点儿,于是这剑便归了他。濬衍看着自己大师父一脸咬牙切齿的模样,转身又把那画赐给了小宫女,小姑娘难过得当场便掉了眼泪。
  勒尔扎班江把天阿剑从沙子里刨出来,催着马跑到嘉朗身边,叫:“小朗!”
  嘉朗用力瞪了他一眼,一双内尖外阔的丹凤眼几乎要被他瞪脱了眶,瞎叫唤什么?小朗是你能叫的吗?你又不是我爹娘!
  勒尔扎班江被他瞪的浑身舒爽,这眼神,他怎么就会认错了呢?感谢真神阿托,指引着小朗再次来到了他的身边,拯救了他这只迷途的野狼!
  “小朗!我是癞癞!”
  嘉朗突然勒紧缰绳,不可置信地回头盯着勒尔扎班江看。“你说什么?”
  “我就是癞癞啊,小朗!六年前,你救过那个人,就是我啊。”
  六年前,秦嘉朗十八岁,跟着庭年被贬来西域。那年,两个附属的小国起了纠纷,庭年命他带人去调停。他趁着凉爽的黑夜一路疾行,却在途中碰到一支因风暴迷路的纳戈商队。那伙人被风暴卷没了行李,倒霉的队伍首领又滚下了碎石滩,摔了一脑袋大大小小的包,面目全非神志不清地躺在大石头后边,身体因为缺水而高热。
  勒尔扎班江眯着肿成一条缝的眼睛看向来人,他认得他们穿的衣服,是大椋都护府的人,为首那人,想来就是那个把他打得落花流水的少年将军吧。他费力地支起脖子,却只看到了露在面纱外的一双眼。他在心里惊叹:那是怎样明亮的眼睛啊,在战场上时他从不曾发现庭年贤弟的眼睛竟然这样漂亮,好像一整条星河都落在了其中,熠熠生辉。
  黑夜里看不分明,嘉朗也没认出那半死不活哼哼唧唧的人其实正是老朋友,从骆驼上跳下来拍了拍那人摔得猪头似的脸,自顾自地问了一大串:“喂,你还活着吗?看穿着是商队?你是哪家的?要往哪里去?你叫什么名字?啊!你嗓子疼说不出话是吧!噗!看你这一脸包,癞蛤蟆一样,不如叫癞癞好了!”又去招呼随从:“小六,这里也送点儿水!”
  勒尔扎班江就着嘉朗的手喝了几口水,又任他使人为自己处理了伤口,不知不觉便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一早醒来才听下人说,恩公有要务在身,未作停留便匆匆上路了。
  “刚刚看你坐在马上,我一下就想起了六年前那个令人终生难忘的美好夜晚!虽然我偏离了航向,但感谢伟大的真神阿拖,他没有厌弃我!他一定听到了我虔诚的祈祷!纵使我犯了如此不可饶恕的错误,他却依然让你在茫茫沙海中再次拯救了迷路的我!”
  “所以说,你是想要告诉我,你其实是把陆庭年当成我追了这么多年?”
  “这……”勒尔扎班江十分尴尬:“那晚我浑浑噩噩。但小朗,请你一定相信我,在那之前,我对庭年贤弟只有敬仰之情。”
  “信你个大脑袋!亏着爷惦记你,这么些年都一直在打听……”
  勒尔扎班江闻言顿时喜不自禁,策动胯【啊】下骏马与嘉朗的坐骑挨到一处,道:“哦,小朗!你没有忘了我!”
  “滚!”嘉朗再次把马抽得像要飞起来。
  “爱妃!”勒尔扎班江向着嘉朗飞奔而去的方向伸出五指。
  后来?
  “唔……嗯,滚!你给爷滚下去!”
  勒尔扎班江吮了一口嘉朗肚脐里的汗,气喘吁吁道:“晚了,爱妃。你们中原有话说‘开攻没有回头贱’,你就乖乖从了本王吧!啊哈哈哈哈哈!”
  于是天雷滚滚的狼朗番外就结束了。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四

  崇元六年,正月刚过,濬衍便收到西域来的传书。书中言:勒尔扎班江将于三月携黄金万两、珍玩数千,亲至京城仰安,向大椋皇帝请婚。而他要“婚”的不是旁人,正是被陆庭年留在西域镇守的秦嘉朗!
  濬衍盯着一页薄纸不住啧啧称奇,头一遭对那野狼头子的到来翘首企盼起来。好不容易挨到三月中旬,那两人才姗姗来迟。接下来又是半月马不停蹄的大小国宴家宴,赏赐册封。眼瞧着勒尔扎班江要带着他家“爱妃”走了,濬衍却又起了孩子心性,非要跟着去看看外族热闹的婚礼不可。他跟庭年歪缠了几个晚上,历经千辛万苦好说歹说,才终于得了他哥首肯,同意让他借着这次“和亲”的机会,去西域走一趟。
  屏山关以西,至勍岭,徙弥答塔湖东南,纵横着方圆百万里的广袤疆域,中原人称之为西域。在这片神秘的土地上,有天山长驱,沙海绵延,神奇的异族在这里生息繁衍。
  低调的銮驾从京城一路西行,穿过茫茫戈壁,终于进入了西域腹地。
  濬衍始终好奇地瞪大双眼,目睹着周遭繁华热闹的市井逐渐被亘古的寂寞荒凉取代。他想:这便是哥哥用鲜血为他固守的江山了!在过往十载日升月落中,当他无忧无虑地于玉宇殿墀中寄情琴棋书画时,哥哥便是在此地抵死拼杀,金戈铁马征战万里。
  如今,战争的痕迹已于风中消弭,可濬衍却似乎仍旧可以看见长枪破甲时激起滔天血光的样子。闭上眼便能想象得到:铮铮铁蹄过处,烽烟起落,兵戎交替,亦有风卷残甲,白骨沉沙。
  仿佛所有倥偬峥嵘皆在眼前流过,夜尽天明,春秋轮转,斗酒纵马,故里悲歌,又是多少离人难还。
  濬衍弃了舒适的马车,执意步行了不短的一段距离。
  哥哥走过的路,如今他也在经历。双脚扎扎实实地踏在炙热的土地上,心中泛起异样的激动与满足,仿佛如此,便可以将哥哥的来路也走过一遭。
  庭年看那小东西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本舍不得坏了他的兴致,可按捺半晌还是忍不住一把将人提溜回马车里,道:“再走两个时辰就能到了,你这样磨磨蹭蹭的,夜里便又要宿在戈壁中。”
  濬衍“嘿嘿”笑,也不嫌热,缩在庭年怀里,搂住他的腰。只途径都护府时又扑腾着扒到窗边,目瞪口呆地看着那在风中摇摇欲坠的泥土坯的屋子——如果那门窗破堕的模样也能勉强算做算是屋子的话,心里酸涩难言,眼眶便不由红了起来,他居然不知道,那六年里哥哥住的竟然是如此不堪的地方!
  纳戈民族世代游牧,逐水草而居。穿过戈壁,又行了小半个时辰,便进了勒尔扎班江的领地。这里俨然已是另一番光景——水草肥美的草原上散落着大小不一的毡房,远望雪峰连绵,苍穹高远,近看牛羊成群,花木苍茫,清澈的河水九曲十八弯,有威武雄壮的汉子提缰跃马,向天唱一支粗犷嘹亮的牧歌。
  “日光连白雪,沙气入黄云。如此雄浑的边塞日暮之状,当真是非亲至所不能睹。”濬衍叹了一句,欢快地蹦下马车。庭年一把没抓住他,众目睽睽之下又不好开口训斥,只能眼睁睁看着那孩子没半点儿帝王样子地一溜烟便窜出去老远。
  濬衍兴致勃勃地晃悠到夜笼八荒,才在庭年的催促下回到毡房。
  毡房中央的火塘里燃着火,驱散了入夜后骤来的苦寒。濬衍脱了靴子,赤着脚走在好几层既温暖又厚实的兽皮上,四处观赏了一遍刺绣精美的挂毯,才发现他哥正面色不善地盯着他。小东西赶忙后知后觉地扑上去讨好家长,搂着庭年脖子的样子简直乖巧极了,认错态度端正良好,保证的话说得那更是发自肺腑的诚恳又真心:“我知道错了,哥哥别生气啦。我第一次来没见过么,好奇。明天一定不再乱跑了。”
  庭年兜住他的屁股向上托了托,又十分不解气地在那两团肉上拍了一巴掌。一点儿都不疼,濬衍反而嘻皮笑脸地凑上去,在他哥嘴巴上响亮地亲了一口,道:“我就知道哥哥最好了!”
  摊上这么个小祖宗,庭年也只能认栽,无可奈何地轻点濬衍额头,道:“哥哥也不愿意总拘着你。可你都十八岁了,在哥哥面前也倒罢了,对外总要注意些体统!别忘了来之前答应过我什么,若是任性不听话,哥哥可是要罚的。”
  “嗯嗯嗯!”濬衍点头如捣蒜。可庭年知道,这孩子八成一个字儿都没好好往心里去。
  婚礼便在三日后。在濬衍的主持下,勒尔扎班江与秦嘉朗按照纳戈的仪式习俗,举行了盛大的婚礼,部落里的居民载歌载舞,通宵达旦地为他们庆贺。
  濬衍羡慕非常,私下问勒尔扎班江要了两身新郎服饰,趁着所有人都围着篝火欢歌曼舞时,与庭年换了衣裳,来到白日里举行仪式的圣湖旁。两人对着月亮,跪拜天地与真神,而后分食一块在盐水中浸泡过的馕,意味着此后结缡结发,同甘共苦。
  虽然无人祝福,但濬衍却感到由衷的幸福,这是他们的婚礼,无与伦比。
  转过天来,濬衍醒时庭年便已经不见了,只在桌子上给他留了张字条。濬衍看后颇有些闷闷不乐,只好跑到旁边庭年的帐子里去看那两个前些天才见到的小娃儿。
  两个孩子对于“皇帝”这种生物其实并没有什么概念,但既然爹爹说皇帝是天,见到要磕头,那听爹爹的话总是没错的,于是哥哥卡扎拉着弟弟热依,规规矩矩地跪在地上行礼。濬衍却几步上前一把拦下,乱没形象地蹲在两个孩子身前,笑嘻嘻道:“叫哥哥,哥哥给糖吃。”
  刘书楠跟在濬衍身边两年,一身见怪不怪的本领早就练得炉火纯青,看着濬衍一脸怪蜀黍式的奸笑,也只是背着手站在一边,脸上一个多余的表情都没有。
  濬衍看着两个孩子吃了糖,又问:“你们爹爹去哪里啦?”
  两小只鼓着腮帮子摇头。卡扎看着面前的大哥哥瞬间垮下了一张漂亮的脸孔,不知为何心里竟也有些难过了,安慰道:“爹爹说,皇上要是想出去玩儿,我们可以当向导的,但是要带好多好多侍卫才可以。”
  热依也在一旁附和:“对的对的,我们知道好多好玩儿的地方,还有好吃吃。”
  庭年不在,濬衍其实没有什么心情,但看着两个小家伙跃跃欲试的呆萌样子,又不忍心拒绝。于是让刘书楠安排下去,准备今日去附近的天鹅湖。
  濬衍坐在马车里,前呼后拥跟了一大片,他百无聊赖地掀开车窗往外看,在出营地时瞟到一间奇怪的木头屋子,门窗紧闭,不像有人居住的样子。
  “那是做什么用的?”
  “那是鹰把式熬鹰用的。爹爹说一定千万绝对不可以进去。”
  “一定千万绝对不可以进去啊?”濬衍的好奇心又被勾了起来。可是想到庭年反复叮嘱的话,只好又乖乖把那该死的好奇心压了回去。可好奇心这个东西呢,往往都是越压制越旺盛的。
  如此相安无事过了两天,庭年还没有回来。濬衍整日出去玩儿都从那屋子前路过,忍了这么久终于还是忍不住了。他好想进去看看啊!反正哥哥不在,他想:没关系,就看一眼就出来,哥哥不会知道的。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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