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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到了本朝,这些事情都归了钦天监,尚槎他们这些史官,统统都去了翰林院的故纸堆。
倒是尚槎没有丢掉太多他二叔的本事,掐指细想,觉得燕祉祾动手的时日,马上就要就要到了。
果不其然,很快这懒散了数日的兵士队伍在看到了第二日的朝阳之后,突然变的肃穆起来,军规比往日执行得更加严格,行伍训练的战法也变得十分有素,这些变化在尚槎看来,就是在明显不过的开战的预兆。
不到半月之后,主帅莅临。这个人尚槎还是有一些印象的,是随着燕祉祾成为太子之后一步一步被栽培的心腹——姓傅名晟,就像傅理是傅瑾的远房亲戚一样,傅晟也是和傅理沾亲带故的。
这一点燕祉祾算的很好,傅家世代算的是名门,可并没有做过重臣的命,忠心不假,关键是没有那个力气不忠。不像尚家的望族势力,因而用起来放心许多。
傅晟其人武举出身,燕祉祾曾经亲自与他交谈几次,尚槎有幸听过一些,感觉见识还不错。只是可能傅家人都差不多,总觉得实战方面大约有些欠缺,该不会是纸上谈兵的主吧,尚槎稍微忧虑了一些,但是紧接着看到的那些副将,盘算一下,其实燕祉祾还是想到了。
副将相比较主帅而言,却都是动过刀枪的老人了,经验自不必说,不过行伍出身,战术略薄弱些,如此裨益一通,其实还是周全。所以尚槎又把心好好的放了下来,专心的等待各种派遣。
其实一个无名小卒能有什么事情要做,尚槎依旧可以到处乱窜,风言风语的打听着小道消息,和千千万万和他一样的人絮絮叨叨的说话,有唱着“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的年轻人,正在思念远方的新婚妻子。
“刚娶得媳妇吧?”尚槎就笑着问他,“想家啦?”
“这不是废话吗,”那个年轻人有些脸红,“谁在外面不想着回去?”
“啧啧啧,三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这才好嘛,”尚槎说道,忽而坏笑一声,有严肃地说道,“喂,和媳妇睡觉了吧……别真有个什么事情的,留个血啊。”
“……”汉子羞红了脸,又剜了尚槎一眼,“闭嘴吧你,用你教啊!我知道。哎哎哎,快别说我了,我看你也不小了,你家里怎么样?”
那人的话把球踢给了尚槎,问的他也有些不好回答,总不能实话实说,只好嘿嘿傻笑,“我?啊,我嘛,没有家室,一个人习惯了,就这么过来的。”
这样的回答显然不能令人满意,所以尚槎又补充了一句,“不过我有喜欢的人了……两情相悦,这就够了。”
尚槎的话只能把人越弄越晕,平头百姓怎么会知道他在说什么,就是觉得很奇怪,既然两个人互相喜欢,干吗不成亲,干吗还老是一个人?思来想去也只是觉得可能大概是门不当,户不对,活活被棒打鸳鸯,一片叹息之声之后都觉得尚槎大概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愤愤不平,转而投军,这样就能弄个一官半职和些许银钱,走运的话飞黄腾达,肯定就能把那个姑娘娶回来了。
所以大家都纷纷这样勉励尚槎,整的尚槎更加哭笑不得,自己永远不可能和燕祉祾门当户对什么的,天下的官再大,不也是皇帝的臣子吗?笑话,谁还能把皇帝娶回家?
因而尚槎就连连笑着感谢大家的美意和勉励,说自己一定会奋勇杀敌,接着他又带着人念起了《无衣》,别说,那一段“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响起来的时候,都是雄浑的男子的中气,听起来的确很是震撼。
不过这样的闲暇只可能发生在没有战事的夜晚,主帅和副将接二连三的将将士们聚在一起振奋人心的喊话,便是开战的前兆。尚槎在人群里耷拉着脑袋听的无聊,如此慷慨激昂的说辞不知道能不能骗过乡野村夫,反正对于他这个修史的家伙毫无触动,尚槎看过太多冠冕堂皇的史册,里面都说打仗只是为了一个叫做“保家卫国”的目的。
多少名垂青史的献身,都被笼罩了太耀眼的光环。盖世英雄和无名小卒,一样都是人。没有高低之分,可是后者不为人所记忆,就好像那些为了早点回家而去拼命厮杀的征夫不值得被人尊敬一样,淳朴而自然的愿望其实更加值得努力。他们也不是逃兵,也没有投降。大人物才要打仗,可是大人物并不会亲自上阵。那些功勋的堆叠,都是建立在平民百姓的尸体之上!
所以尚槎越听越乏味,越听越头疼,心里嘀咕道,“什么时候我要是做了主帅,就一句话——‘兄弟们,打完了咱就回家!’这多省事啊,你罗里吧嗦的那么多,连我都不想听,文绉绉的尽是废话!”
虽说是废话,可到底也是个过场。一番热血沸腾之后,大家都高呼着“炎国万年”和“吾皇万岁”,士气似乎真的算是高昂。尚槎一个人像苍蝇似的搓了搓手,默念一句“燕祉祾”的名字,便随着其他人一起,拿起了刀剑。
身上这一件并不太合适的铠甲已经穿了很些日子,尚槎随着所有人一道披挂上了武器。这时上面又传来了号令,今晚夜袭黎国,夺他边地小城,算作首战。
由于目前的局势并不紧张,这样的夜奔赴死,还是采取着自愿的原则。奖赏也很是丰厚,除了平日以外的抚恤,更是有白银五十两就在面前。
夜战不比白日,首先便是暗夜行军,之后又要举着火把厮杀,真的是风险很大,难怪要以重金为赏——毕竟重赏之下会有勇夫,不多时,还是纷纷站出了许多人来。
步兵不少,骑兵也有。神机营现在还用不到,因而并未预备。领兵的那位副将,尚槎对他不很熟悉,只记得这也是武将的世家子弟。觉得这些小事还是能够办的不错,所以尚槎就不多想了,也参与到了这次的征战之中。
尚槎不缺那五十两银钱,只是想早些去实战一番,先知道一下阵势的好,就算他能够把《孙子兵法》倒背如流,就算他习得《尉缭子》所言何事,如果不亲身经历那些血与火,灵与肉的碰撞,尚槎大约一辈子都不懂刀兵。
况且也正是因为夜战的特殊性和不易,尚槎可能会因此愈发贴近他要知道的战场究竟是什么。因而他义无返顾的走上前去,加入了这一次夜袭的部队,连带着脸上的表情也消失了玩味,换做了冷峻的思量。
作者有话要说:
☆、夜袭
不过在第二天天亮之前,尚槎就已经开始感激自己所做的这个决定了,这样的决定,让他第一次在战场上的记忆,变得温婉了许多,没有那么惨烈。
打过仗的人往往都会在心里留下不可磨灭的伤痛,会对于生死变得麻木,会对于一切变得冷漠,会噩梦连年,内心不安。尚槎一开始就怕这个,所以选择了在夜间开第一次杀戒,或许这样一来,上天看的就没有那么真切了,人在做,天在看,如果黑夜是上天暂时打了一个瞌睡,那么就在这月黑风高的时候,让刀剑饮一次血。
当时夜色迷蒙,火把的光更是朦胧,如此的遮蔽,大概会让杀戮变得有了一点点诗情画意的味道吧,哪怕“尸横遍野血河淌,家亲久泣十柱香”,到底也是看不真切的,眼不见心不烦。一颗头颅便可以换来晋爵一等或者是白银五十两,这样的买卖算下来,战争是最大的投资——以命相搏,也有最大的收益——金钱官位。
有失有得,或者说,一旦活着回来,就是无本生意却获得万利,如此的好事,难怪上有所好下也投之。
尚槎随着所有人一样的步履匆匆却不发出太大的声响,摸索着向黎国的地界行军。这样的急行军过了一段时间,终于觉得又有了亮光若隐若现,半夜时分的安详气息十足,看来是即将抵达黎国了。
眼见得越来越逼近目标,领兵的将帅下令点燃了火把,以便疾行冲锋陷阵。这时候尚槎才觉得这一队伍显得如此浩大,火把串在一起就像一条火龙一样,粗看上去足有万八千人的样子。
尚槎重重的舒了一口气,也亮起了自己手里那根松油节的火把,那种光芒是带着橘红的凄厉,照的人模糊不清却显得肃穆。
但是当时的情景不容许尚槎发什么呆,没有太多的呐喊,直接就是动作麻利的向前冲杀。尚槎并不是骑兵,用他自己的话来说,骑兵死得早——一旦被人砍了马匹,先要跌落马下,这就有可能会摔死,而且战场之上躺一下就有可能被人马踩踏致死,还没来得及招架就可能掉了脑袋。惜命如尚槎这等人,怎么可能不盘算好之后再做决定,所以就老老实实的做一个步卒——即便可能被骑兵捅翻,可到底是活命的机会更多。因而尚槎就在别人的马下奔走着,一身甲胄,手持盾牌,也随着大步流星的向着黎国的城池行去。
尚槎也是直到和黎国的兵士面对的时候,才发现原来的边塞诗歌统统都是妄言,根本描摹不出半分惨烈的气息。
那些所谓的“去年战,桑乾源。今年战,葱河道。洗兵条支海上波,放马天山雪中草。万里长征战,三军尽衰老。匈奴以杀戮为耕作,古来唯见白骨黄沙田。秦家筑城避胡处,汉家还有烽火燃。烽火燃不息,征战无已时。野战格斗死,败马号鸣向天悲。鸟鸢啄人肠,衔飞上挂枯树枝。士卒涂草莽,将军空尔为。乃知兵者是凶器,圣人不得已而用之”,最后不过得出一个圣人不用刀兵的结论,余下其他的问题,只言未提,只会写白骨遍野,却不知这白骨何处所来,字里行间,并不会描述血液多么鲜红,灵肉如何惨淡,文人墨客,隔靴搔痒——尚槎第一次这样定位了从前的自己。
此时的尚槎连和自己第一次对面的人是什么模样都看不清,就必须招架起来那厚重的盾牌阻挡横在眼前的刀枪,接着又从自己的腰间拔出剑来,趁其不备的用肘部一抬,便把那人撞翻在地,抬了抬手终究也没能把白刀子扎进去。接着尚槎又继续向前,继续踢打阻止前路的黎国人。
夜色这个时候已经被火把点燃。到处开始弥漫起喊杀的声音。原先还只是有兵士的叫嚷,后来便多了其他的声响,最初的一刹那间是可怕的,没有什么比一群惊惶失措的平民百姓更可怜的了。他们之中的男人开始抢着去拿武器,甚至只是农牧的器具,他们叫喊着,奔跑着,也有许多倒了下来。他们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可也没有停止任何无谓的动作,能看到有些吓昏了的人有如同没头苍蝇一样从屋子里跑出来又跑进去,不知所措地在战斗中乱窜,一家人在互相呼喊,妇孺的哭叫划破了夜空。
尚槎眼睁睁地看到身边的一个骑兵,方才还在厮杀到握不住缰绳,挥舞两臂的叫喊,这时候已经越来越从鞍子上滑到一边去,他那匹马也愈加躁动,直到把主人沉重的掀翻跌在地上,目之所及的那个人很快就被一个利刃划向了脖子,接着便是一声钝响的折断,一颗破碎的头颅沾满了鲜血和泥土,就这样被敌人拎在了手上。
只是连这样的看似旁观,也很快就无法在尚槎的身上从容上演,虽说也打翻了些许个敌人,可是尚槎还没有伤害一人性命。虽说偷袭事小,不过这也是一次战役,一切还在继续下去,双方不知道谁是野猪谁是豺狼,都是混乱一片,就像一条毒蛇缠住一头野牛的躯体互相斫击起来,剑在斫着,枪在刺着,各种拼杀劈个不停,森林一样的锐士也慢慢的、不屈的倒下。
尚槎便是在这个时候杀了他平生第一次伤害的性命,这条性命的主人也是一个年轻人,身材略有些瘦小,因为天还很黑而看不清楚的脸上,隐隐是愤怒和其他的血污,他已经抬手对着尚槎举起了弯刀,却也是在这个时候,尚槎低头弯腰一躲,又绕了一把,闪躲在他的后背,直直的从上方对着那人的后颈就是一剑。
人头落地的一瞬间,尚槎真的愣住了片刻,理智和灵魂仿佛飘然远去了一般,还很温热的鲜血飞溅到了他的脸上,差点儿迷了眼。那种铁锈似的血腥味儿很难闻,叫尚槎隐隐有些作呕,不知道为什么会令他想到了那个讨厌的酒窖里面弥漫的酒糟气息。被砍折的骨头是掺了血肉的粉白,露在眼前,幸好看不真切。
“以百姓为刍狗”这六个字,头一次如此明显的冲击了尚槎的脑海,绝对胜过了任何圣贤书的教化。不过这样的失神很快被另一根枪杆的飞来而瞬间打破,尚槎立马转身闪开,又抓起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