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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像女孩子穿的裙装,束腰修身,长袖飘飘的,还真有点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范儿。
都上过床了的,还要像没事儿人一样去服侍主子,我不想勉强自己去扮演那样的戏码,那和过去的日子又有什么两样?
床边摆着简单的洗漱用具,我照了照镜子,哑然失笑,谁说哭两下,眼眶会红肿得像桃子神马的后果的?真是坑爹啊!
“哟,醒了!我还以为新贵人这么快就侍宠生骄了呢。”骄你妹,我初中语文课可是一节都没落下,这个“醒了!”可不是希望我能醒过来的语调,其潜台词百分之百是希望俺就此长眠的。乖乖,我可不想当第一个死在床上的穿越人士。
我撇了撇嘴,机械地转过头,哦,原来是她啊,那个差点搓掉我一层皮的小美人。她手里端着一个托盘,只拿着白眼球对着我。我无语了,你各种羡慕嫉妒就不能掩饰点,有必要这么□裸的吗?这叫啥?这叫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哼,我又不傻,下回你给我的吃的,我肯定要偷偷喂给大黄吃。可不是么,电视里都是这么演的,明恋爱恋的家伙都喜欢往情敌的饭碗里使毒!
我小心翼翼地小口、小口尝着小美人甩在桌子上的稀粥,屁股烧疼,如坐针毡,一碗燕窝粥吃得如同嚼蜡。我铁定是个享不了清福的劳碌命,每次和享受的事情靠点边的时候,都能让我整出个意外之喜来,in other words,我真是天生的事儿妈!
咳,家丑不可外扬,咱们喝粥,喝粥哈!
一顿饭,我磨磨蹭蹭吃了半个多钟头,等我感慨逃过一劫,放下汤匙的时候,那个俏丫头便进来收走我的餐具。嗯,我仔细瞧了瞧,这丫头也不笨,调整了战略方针,现在对我和颜悦色多了,态度好了很多,还叫我“秦公子”——孺子可教也!
咦?她怎么知道我姓秦的?
作者有话要说:阿糖低调路过,求推荐求收藏求留言~~话说,写口口还真是个技术活儿也,阿糖心力交瘁,改文比写文还累人哟~~
不知道,这样的秦玉,大家能接受不?阿糖一直相信,每个人都是灰色的,没有绝对的是非善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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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河蟹的同居生活 。。。
我擦,某人是属疯狗吗?把我的脖子啃成这个样子——这颗草莓成熟红艳艳,怎么都遮不住!我厚着脸皮去向那个与我有阶级仇恨的丫头要了点粉,掩人耳目。幸亏我的脖子够白,所以,虽然明显,但是还是不大明显的。好吧,自我安慰之功能无穷大,效果无穷小……
我揉了一顿饭时间的腰,腰酸背痛的现象,居然不怎么会影响我的正常生活……我不可能一辈子窝在这个小房间里,或者我不想留在这个春风一度的现场,所以,我打开门,十分若无其事地走了。
我向来不是个会无理取闹的人,我无法苛责同骏吟分毫。无论如何,我明明也是享受的一位,而且,我是自愿的,我没脸将自己摆在受害人的立场上,指责同骏吟的不是。况且,在不久之前,他还救了我一次。忘恩负义,也不是我的作风。
综上所述,我是个品质优良的好人,国家免检产品。
我一个人慢慢在走廊上晃荡,见到莫然的背影,立即手脚麻利地躲了起来。好吧,我的心理素质很好,然而实践能力有待加强。
但是呢,人的好奇心的威力是不可小觑的。我很好奇,为什么一大早竟然能遇见莫然?我回想起武侠小说的桥段……不该出现的人出现在不该出现的地方,肯定有鬼!
身为莫然的义弟,我有责任有义务解救莫然同志于水深火热之中,助他迷途知返,so,我鼓起十二万分的勇气,蹑手蹑脚地溜到莫然出来的房间,我四下打量了一番,确定屋里没有可疑人物,我鬼鬼祟祟地推开门,计划先来摸摸点,看看有没有什么蛛丝马迹留下来。
我猫着腰进了房间,绕过屏风,顿时僵住,我的玉皇大帝,我的王母娘娘呐,竟然……有人!我哭的心都有了,我这不是送上门让人家杀人灭口吗?
好吧,不开玩笑了,房间里的人是倪念心。嗯嗯,难怪莫然死过来,原来是跟着倪念心来的啊。我慷概大方地承认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趁他还在闭目养神,我打算偷偷地溜走,神不知鬼不觉的,脚轻轻地挪了几步。可是,倪念心同学却突然睁开眼睛,与我四目相对。我感觉他的眼光在我的脖子上停留了一小会儿,我觉得被他扫射过的地方,分外冰凉。正当我欲细看之际,倪念心的神色早已恢复常态,也许一切只是我的错觉。
好吧,打扰人休息是很不礼貌的行为,我拉耸脑袋,尴尬地笑了笑,问道:“倪先生什么时候来的啊?”
“昨晚。”他语气依旧冷冷冰冰的,捏起茶杯抿了口凉掉了的茶水,又补充道,“昨晚,你烧得厉害。”
我笑了笑,说道:“麻烦先生了。”
“芳官……”
“嗯?”
“没有……”
“嗯。”
不知为何,我们之间,只剩下苍白的寒暄和几分如有实质的客气,最后,还是我忍不住匆匆告辞,只想尽快逃离这么压抑的氛围。
难怪我的身子并无大碍,原来是倪念心给我治疗的,难为他大晚上的还往这儿赶了。
我当烈如天是孩子,当倪念心是朋友。虽然我的朋友心里不介意的目前的身份,可是行为上还是保留了一丝丝排斥的意味。有些事不是我逃避了,就不需要面对的。既然是我自己选择了这条路,将来不论是风是雨,绝不怨天尤人。
我们秦家的女人;爱得果决,绝不拖泥带水,扭扭捏捏,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会用最决绝的方式惩罚背叛感情的恋人。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是支持母亲的决定的。
我很懦弱,我无力应对父母离婚后,破碎的家庭,而且,我也无法原谅父亲的背叛。对于母亲的决定,我是怀着尊重的心的。
昨晚那个,今天一早又出来晃荡,身体困乏得不行,没有多余的精力胡思乱想,脑袋里像是有一万只草泥马呼啸碾过,将我最后的思绪冲散。
我捏捏眉头,顺从自己身体的意愿,乖乖去和周公大战三百回合,顺便让自己冷静冷静,沉淀乱哄哄的思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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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就此揭过,生活还是要继续滴。再过几天就是陆鹏的四十大寿了,陆家堡上上下下忙得不可开交,估计也就我们几个客人享受着无忧无虑的闲暇时光,用心倾听秋天的声音——听起来就各种美啊,呵呵。
我正歪在贵妃塌上,眯起眼睛,偷偷地打量不远处的同骏吟。好吧,我高估了自己的实力,但是我还是无法接受我目前正和同骏吟同居这一事实。怎么看怎么觉得,这发展貌似有点快了。
同骏吟是个很知趣的人,不该提及的话题从来不多嘴,也不会叫人如何难堪,甚至还很有绅士风度——由此可见,当初他是故意找茬,逗我玩儿的,真是个十足的流氓!
听到推门的声音,我下意识地转过头去,那边的同先生很不客气地喷笑出声来。我耳根发烫,但还是淡定地扯了扯衣裳,坐直身子,很明智地选择无视那得意洋洋的人——不就是偷看他被发现了么,有必要笑得那么得瑟么?
来者是莫然,他拱拱手,对我做了个虚礼,便上前对着同骏吟道:“教主,烈教主请教主前去小聚。”
同骏吟的眼睛一本正经地盯着书本,好似一心汲取知识的营养的好学书生,只听他懒懒地问道:“哦?还有谁在场?”
莫然用余光稍稍瞟了我一眼,方道:“还有陆少侠与秦姑娘,希望秦公子也一同前往。”
同骏吟移开书,冲着莫然意味深长一笑,挥挥手让他离开,然后转过头对我说:“呵,那莫然在你面前还咬文嚼字的,我听了都别扭。”他笑着摇了摇头,又补充道,“若是你不想去,也无妨,万事有我呢。”
呃,我还是很纯情的小男生,长这么大,还没听过这么红果果的表白,难免有些不知所措,我呆了片刻,方羞赧道:“不碍事的。”
作者有话要说:咳,这章阿糖不大满意,肿么办?话说,秦玉筒子不是大呆,他对危险的感应能力比较强大,所以才敢单枪匹马地闯龙潭虎穴,桀桀~~啊,三求君驾到~~求推荐求留言求收藏, ︶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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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绮梦当醒 。。。
最终,同骏吟还是没让我参加那个劳什子聚会。看着他被日头拉长的身影,我心里竟异常的……不安,仿佛这一别便是生与死。
我皱了皱眉头,心想琼瑶大娘对现代人的戕害还真是根深蒂固。我自嘲一笑,闭上眼,脑袋里上万只的草泥马依旧活脱跳腾,食髓知味,不住地蹂躏我那可怜又无辜的脑细胞。
我不得不承认,虽然表面上我与同骏吟相处得非常融洽,可是我心里的那道坎却始终无法逾越——就像整整困扰我将近六年的跳高架,我只敢远远地、远远地想象它有多么的骇人,却不敢付出行动,来检验心中的那份毫无根据的恐惧有多大的可信度。
我那为爱痴颠的母亲啊,你究竟有多怨恨父亲?她特地带我去办理保险,撕毁家里的存折,让我一生感念她的好,一世都恨她不得;特地在我面前表现得隐忍而悲情,教我愧疚难安,却在临行前,一番苦口婆心,彻底绝了我对感情的绮梦……
母亲,你赢了。
我确实没有破釜沉舟的勇气,我甚至连尝试的勇气都没有。
我心里的疑问沥沥汩汩,同骏吟真的是能与我互换真心的人么?他能永远守护这一段感情,并且始终如一么?我向来胆小,在母亲的告诫之后,变得更加胆小。如果我连这颗陪伴我几十年的心都失去了,我还剩下什么?
谁也无法保证,等这份新鲜劲过去之后,同骏吟还能只守着我一个人。
我,芳官,何德何能?
更何况我现在还是个没有生育能力的男子——地位卑下的戏子,烈教主的随侍男宠,同教主帐内之新贵——一个小人物还能有这么多重的身份,估计也算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真令人啼笑皆非。
我知道自己的斤两,也没有那么发达的自信力,我只肯画地为牢,将自己的心加密收藏,我承认我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淡定,那么从容。
说来可笑,武侠小说看多了的秦小玉,曾经一次次地白日做梦,幻想自己是某个有权有势有身份有地位的江湖大侠的私生子,或者是某个顺应天命而生,传播福音的使者。可事实证明,无论我是哪一种身份地位的人,充其量也不过是个保守的胆小鬼,蹦达不了,嚣张不得。
也许是多年国家教育的功劳,我彻头彻尾是个顺从的小绵羊,即使是拿着面包换政权也甘之如饴。我明白自己势单力薄,从不做无谓的抵抗。根深蒂固的那种服从,不知从何时开始,转化成一种习惯性的逆来顺受。
同骏吟自那日出门起,我就再也没见过他,我不知是否应当庆幸自己的先见之明。没有证据,我无法劝服自己,让自己相信,自己笔下的几位爱将怂恿同骏吟离开我。
我不是南海观世音菩萨,我没有那份悲天悯人的慈悲心,但是我始终无法责怪他们分毫——即使是一丁点的埋怨,对我来说都是一种罪过。我很傻逼地逼自己背上乌龟壳,将自己定义为穷凶极恶的罪人——我那素来信奉黑白分明的良心,纯洁得令我生恨。
为什么我就不能对自己好点,为什么我不能放纵自己任性一回?为什么不?
日子还是要照过的,我心安理得地享受着混吃等死的富贵闲人生活,并且,乐在其中。我这人的感情向来不愠不火,我无法像那些狂热的粉丝一样,汹涌澎湃地喜欢一件事物。我喜欢的,我只愿远远地看着,这样就好。
我不偷也不抢,用的是别人挑剩下的,这样总就不会有人想跟我抢了吧?我还会自我催眠,想着也许还会有几块未经雕铸的璞玉留给我。
是我的,谁也抢不走。
时间是最好的良药,就让我自己治愈自己心头上的伤痕吧。我会记住,每道伤痕带给我的苦楚,吃一堑,长一智,即使是像我这样慢一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