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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人归-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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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小爷在一天内被同一个人无数个嫌弃的眼神砍来砍去后,终于有些受不住,急吼吼的说,那你丫就先走啊,别和小爷一起,小爷才不稀罕和你一块儿呢!清俊小脸红红的,气的,瘦弱的肩膀抖了抖,冷的。
  顾寻眯了眯眼,把黑马栓好,不动声色的说,去树林里捡些柴来,生火会暖和些。
  白小爷被堵了下,眼睛水亮水亮的,俊俏小脸鼓成了个包子,起身走进林里。
  不一会儿,白小爷抱了一捆儿树枝过来,脸色愤愤。顾寻笑了笑,委下身子,拿出火石,就着一些草纸,“噌”的一声,微弱的火光,渐渐的就是一大团,火势渐大,暖烘烘的,火红色的光映着对面那人的脸,说不出的明亮好看。
  顾寻咳了咳,问,渴么?
  白与之摇了摇头,黑亮的眼睛盯着篝火一动不动,竟是无比的乖顺。
  顾寻默默偷偷瞟了他几眼,暗自纳闷儿,怎么就自己老是觉得渴呢?                    
作者有话要说:  




☆、篝火

  二人篝火弄好后,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雨势渐弱,冬末春初的第一场雨,夹带着寒冬的凛冽和春天的些许暖意,二人身上都被之前的雨水洒湿了些,靴子上也沾上了泥水。都在自顾自脱衣服,准备烘干。
  顾寻身材高大,颀长有力,他动作利索,腰间金色腰带,卸了,外面黑色长袍,解了,里面竟然就是白色中衣。白小爷啧啧,边慢悠悠解腰带,边暗忖,这明明还是初春时节,春寒还料峭呢,一阵鄙视,得,在小爷这儿装,面上却对着篝火若无其事的说,顾兄身体真健壮啊,这么凉的天儿您就穿这些,小弟真是打心眼儿里佩服佩服。
  顾寻的动作一顿,道,这几年到处漂泊,酒肉江湖,身体早就不如从前了。面容沉静,语气随意。
  篝火的缘故,身后那桃树都泛着一层光,圣树一般。白与之嘴角撇了撇,起身把腰带挂在桃树的枝桠上,继而懒散的开始扯自己那白色长衫,上面隐约溅了些泥点,抬头扫了狂妄自大的那人一眼,黑亮的眼一闪。
  只见顾寻把白色中衣也脱了下来,j□j着上身,麦色肌肤,精瘦,看起来很有力量的样子。白小爷眯了眯眼,唔,这身材要是放在那些戏本儿里肯定是颠倒众生的一主儿啊,啧啧。他刚想接着调侃顾大狂人一句,却在看到他肩上的一道疤痕后闭了嘴,眼神也变得更加幽深。
  顾大狂人正弯着腰拧衣服上的水,手臂修长,肌肉的纹路清晰可见。他背对着白与之,也背对着篝火,想必是不想把水渍弄到篝火边儿。火光映照着他,肩膀宽厚,腰际精瘦,线条堪称完美,至少在阅人无数的白小爷眼里,算得上是上等货色。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肌理分明的背上有太多太多的疤痕,刀伤,箭伤,甚至还有烧伤,大小不一,有深有浅。不过这都不是白与之注意的重点,他漆黑狭长的双眼盯着他右肩偏后的部位,那有一个牙印。
  
  是很清晰的牙印。深红色,仿佛朱砂点上去的一般。
  是小孩子的牙印,左右隐约还可以看出是小虎牙。
  和周围那些代表着一个男人英勇无畏与无上光荣的勋章不同,它太过格格不入。
  白小爷盯着那牙印看了良久,直到顾大狂人察觉到身后那道强烈的目光,转过身来,看着白与之,眼睛对视,嗯?啥事儿?唔,没事儿。哦。走去黑马旁边,解下包袱,扯掉那层防水纸,拆开包袱,拿出一件金线绕身白边儿黑色披风,里面满满的毛,随手一抖,披在肩上,席地而坐,动作一气呵成。
  白小爷从刚才那一瞬间的大脑空白中清醒过来,那人披风所带的风,引起火堆中火星儿的四处飞散,树枝燃烧,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他打了个寒颤,望着那赤着上身只披着黑色披风的男人,神色不明,张了张口,看那人只是盯着火堆发呆,微微叹了口气,紧了紧中衣,往火堆边儿挪了挪,却离那人稍微远了些,把脑袋埋在膝盖间,什么都没有说。
  
  顾寻生在汴京,中原之地,却也是冬日寒冷夏日酷暑的北地气候。十二岁后来的那些年,他去了西北边陲,在军营里苦训,上战场杀敌,月下吹箫,马上饮酒,如此数年,再后来,再后来,他就离开了军营,只身一人。
  没有鲜衣怒马,没有多金,他一身黑衣,腰间一管长箫,从西北走到西南,再从西南北上,一路沿海。有过狂乱迷醉,有过意志消沉,再到现在的千帆竟过明净山水,顾寻望着烧的正旺的篝火,余光定在那人身上,安静乖巧,与世无争,还带着点儿呆。
  他第一次庆幸,自己是在这样的状态下遇到他。
  不是烂醉如泥,也不是满脸胡渣。他捏紧手里的衣角,身上隐隐出了细汗。那人看起来很冷的样子。瘦竹般的身体蜷成一团,脑袋塞在膝盖间,看不清表情,露出一截白净脖子。顾寻想说些什么,例如问他冷不冷,有富余的吃食么,火堆够暖么,唔,还有,包袱里还有一件披风你要么。
  那人一直没说话,安静无声,好像睡着了。顾寻松开皱巴巴的衣角,雨早就停了,空气里都是清新的雨水味儿,仰头看了看夜空,满满的星,清亮温润,闭上眼睛,长长吸了口气,又缓缓吐出。
  
  一夜无话,只有木屑燃烧的噼啪声,应和着初春田野间的少许清脆虫鸣。
  次日清晨,天色亮了起来,火堆也燃烧殆尽,顾寻缓缓睁开双眼,眼底清明隐约带着点儿疲惫,直起身子,活动了下手脚,看对面那人以球状贴伏在火堆边的包袱上,睡的香甜。他微微笑了笑,开始收拾衣装。
  白小爷是被食物的香气刺激醒的,那会儿天色已经大亮,太阳明晃晃的,他略迷糊的看了看周围,使劲儿嗅了嗅,好香啊。顾寻看到那人终于醒了,却也不说话,只是在那自顾自的烤着兔子,亮黄而鲜嫩。白小爷咽了咽口水,窸窸窣窣的穿起衣服,眼睛死死地盯着那只诱人的兔子,一眨不眨。顾寻抬头瞟了那人一眼,道,收拾一下,准备上路吧。
  白小爷随意应了声,系了系腰带,略松散,黑发散在身后,浑身散发着一股子慵懒气息,很是惑人。他扯了扯衣角,蹲下身来,像个地痞流氓,盯着烤兔,眼神灼灼,却一句话也不说。
  顾寻挑眉,看了他一眼,又转了转手上的兔子,估摸着差不多了,慢悠悠的闻了一下,唔,可以吃了。撕下一只兔腿,递给眼巴巴那人,见那人立马眉开眼笑,乐滋滋的跑到一边吃的开心,像只兔子。
  
  二人起身赶路,昨日虽下过雨,路面倒没怎么积水,虽是湿漉漉的,却也不会影响脚程,呃,或者说马程更合适。顾寻黑衣黑发黑靴,还骑着一高头大黑马,浑身散发着凛冽疏离的气息,而白小爷则相反,一袭白衣松松散散,黑发随意束在脑后,脸上带着漫不经心的笑,单就j□j马儿的气势也比那人的弱了很多,马如其人,温顺恭良的模样。
  白小爷心里有些不爽快,觉得平白被那黑马抢了风头弱了自家气势,于是一厢情愿的给那两匹马起了名字,还洋洋自得,嘿,你家黑米不如我家白豆漂亮诶。眨着黑亮的眼眸,笑的嚣张又得意。顾寻修长的手指抚过黑马的鬃毛,像是在安抚它一般,眼带笑意的看了白与之一眼。白小爷不知怎么的,突然觉得窘迫起来,双腿使力,夹紧马腹,冲到了前面去。
  虽还未到烟花三月,也不曾腰缠万贯,二人就以这样的装扮疾驰一路,在扬州和平江府之间的路上驿站稍作休息,给黑米白豆补充草粮,又翻身上马,向着春风十里扬州路奔去。
  
  扬州是座雅致精巧的城市,无论是在扬州一觉睡了十年,最终却只赢得薄幸名的小杜杜牧,还是游戏人间的白小爷,对这座城市无疑都是热爱且向往的,不同的是,小杜在这座城被姑娘被世情伤了心,略落寞的离开了,而白小爷则是兴冲冲的策马从南方奔来。
  白与之一向不把自己归为文人墨客之列,并非不屑,而是觉得自己实在是有些游戏人间,文人骚客所珍惜崇尚的,他并不怎么会放在心里,有些辱没文人名声的意味。他唯独偏好读些志怪j□j,整日厮混于市井勾栏,人家书生该有的儒雅谦逊落下很多,不该沾染的痞气却总是在得意忘形的时候溜达出来。他高雅点儿的书也读过一些,勉为其难算枚书生,马马虎虎对得起祖师孔老爷子,只是却对功名利禄没啥兴趣。
  此次进京赶考,也完全是被自家娘亲逼的没办法,想他白小爷明明是诱遍泉州方圆五百里的所有生物的二十郎当岁风华正茂美少年,自家娘亲竟然还老念叨自己会娶不到媳妇儿,一个劲儿撺掇周边邻里介绍姑娘给他认识,恨不得把整个泉州未出阁的姑娘都召集起来,让白与之挑选。
  这点让白小爷很受伤,自己的魅力第一次受到这样的质疑。后来实在被那群或娇俏或羞涩或大胆的姑娘给吓到了,这才给娘亲大人留下一张皱巴巴的纸条,说什么好男儿应当先立业再成家,娘亲大人,您就先等儿子科举归来再从长计议关于娶媳妇儿这一宏大工程哈。
  然后就一个人带着些银票银两踏上了名为进京赶考实为北上找乐子的逍遥之路。
  其实关于白娘娘大人给白小爷疯狂相亲的事儿,并不能一味的指责白娘娘抱孙心切,这最终还是和白小爷的生活作风脱不了干系。
  白小爷自小的喜好就异于常人,动如脱兔,静若处子在他身上真是再合适不过。五岁那年和家人南迁落户泉州青城,那个山明水秀的沿海小城镇。白父是位德高望重的教书先生,在青城很受人民尊敬,却也管不住离经叛道的白与之。也跟其他孩子一样,会去学堂上课,只是从不会好好听讲,读的书也都是从小巷子书摊上淘来的各式杂书,白白浪费了那颗机敏聪慧的玲珑心。后来长大了些就开始翘课,跟街上的小混混一起,遛儿街,逛窑子,甚至有时候还去逛一些里面尽是男子的场子。白父气急,不止一次棍棒交加,白小爷也不会傻站在那儿挨揍啊,就满大街跑,边跑边叫唤白娘娘,嚷着自家亲爹要谋杀亲子啦,娘娘你快出来看我最后一眼哪,白父闻言哭笑不得,白娘娘再施施然出来圆场,喊白小爷回家吃饭。
  诸如此类,屡见不鲜。白家周围的大妈大叔小夫妻们都习惯了这样的情况,要是好几天都不见白家公子挨揍,唔,那大概只有一个原因:白夫子出远门去了。
  所以,白家的邻里们估计要寂寞一段时间了,因为白小爷离家赶考了呀,在新年还没完全过去的时候,他就背着简单的行囊在漫天烟火声中北上了。这不,这会儿他已经坐在白马上神情悠哉晃晃悠悠的进了扬州城。                    
作者有话要说:  




☆、腰没缠十万贯,也要骑马下扬州

  扬州的繁华丝毫不输于平江府,往来商贩,熙攘叫卖,络绎不绝。白小爷翻身下马,不敢在闹市中骑行,稍微活动了下有些僵硬的身子,回头看顾寻,看他面无表情的望着自己,啧了声,道,顾兄,咱们先找家客栈住下吧,天色将晚,明日再赶路吧。顾寻颔首,环望四周,看到前方不远处有家客栈,幡子耀眼,上书:在人间。眼睛闪了下,出声示意白与之,说,就那家吧。
  白小爷微倾身看到那幡子,暗暗腹诽,凭什么你说哪个就哪个,万一那家服务不好呢。找茬似的故意问,顾兄何以认定那家客栈呢?
  顾寻认真思考了一会儿,就在白小爷他在耍自己时,缓缓吐出,那名字不错。
  白小爷嘴角抽了抽,你丫真的在耍我吧?!
  
  二人来到在人间门前,有一看着很是机灵的小二过来牵马,边带人往里走,边操着地道的吴语道,欢迎二位爷降临人间嘿,容小的蹭点儿仙气儿先,二位里边儿请呐。笑的像个小弥勒佛一样。白小爷乐了,有点儿意思。
  进门后就感觉室内光线变暗许多,仰头看,被上面那巨大的树冠给吓住了。巨大的绿色树冠,足有三层楼那么高,穿过二楼伸展到三楼,墨绿幽深,上面挂了数盏暗黄色长笼型花灯,散发着温暖灯光。
  想白小爷也是见过一些世面的人,乍看到这样的客栈,也十足吃了一惊,顾寻也是首次看到,表面却没白小爷那么震惊,自顾打量周边。全木质结构,刷了一层清漆,左边立着暗色圆形柜台,没看到掌柜,只放着一开着小口的木箱和各房间价位表。正前方是呈拱形的大堂,零散摆着几张木桌木椅,每张木桌被耸立的树木分隔开,曲曲折折,添了点儿曲径幽深的味道。白小爷纳闷为何没有掌柜的时,柜台后面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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