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只要重要的几件能做出来,其他的没有也无所谓了。
仔细看了一遍目前列出的单子,林达拍下脑袋,在后面加上篦子、手动榨汁器和夹子。满意的看看这长长的单据,小心的卷起收好,回头等那边工匠们忙完了就去找他们订做。
厨具都考虑好了,接下来就是考虑到底做什么小吃。最好是又方便又快捷还好吃的,而且必须是常见的,像笋这种时令菜就不合格,一旦开店,那点儿数量根本不够供应的。所有和米有关的都得剔出去,面食相关的还要找些容易好做又好吃的。土豆还没普及,所以暂时不列入考虑,等土豆大量收获的时候,就可以大肆的吃薯条薯片了!
林达拿着木条在土地上边回忆边写当年在地球上到处旅游时见过的小吃:棒棒鸡,这个不错,就用多翅鸟代替,加上这边的一些蔬菜改良一下,应该比较受欢迎。和它相似的麻辣烫也可以加入考虑,尤其是冬天,弄两个大车,上面都是串好的麻辣烫,热气滚滚,很能引起人的食欲,这个也列下来。凉面凉皮,可以夏天卖,就是麻烦一些,暂时作为夏天供应的食物列下来。想到凉皮,就顺势想到了肉夹馍,嗯,这个很好,一年四季都能做,比凉皮好做许多,也列下来。对了,春卷也可以做,做两种,一种里面是各种菜的,一种放颊豆沙和糖,记下来。
包子既然已经给旅店,自己就不用再做了。可惜豆腐做起来太麻烦,如果有专门的豆腐坊就好了,林达想想,对了,不如把这种做起来很麻烦的手艺教给其他人,这样第一可以传播美食,第二也让大家多一个可以生存的手艺。回头等有机会了再说,现在还是继续想小吃。
豆浆油条这些倒是很适合当早餐,可是做起来非常辛苦,先放一边;小馄饨可以做,不过好像没有紫菜和虾米,不过可以用当年他在南方的一个城市吃到的方式,放猪油和盐胡椒酱油等调料,味道也很不错,这个也记下来。
杂七杂八的记了很多,把面前这片地都写满了,林达这才放下木条,揉了揉有些发酸的肩膀。上下浏览了一遍,林达决定今晚开始每种都试一下,然后让大家来评出最合适的,用来开店。
把地上的菜名写在羊皮纸上卷好收在怀里,林达又去厨房下面的储藏室里看了看,食物已经消耗的差不多了,估计只够家里人两天的量。看着储藏室,林达突然一拍脑袋:他又发傻了,现在这个储藏室空间足够大,温度却比艾尔村的那个要高,现在天气还不算太热,等到最热的时候,食物估计存放不了太久。不如趁现在的机会把这里变成冷藏室吧!
想到就做,他把储藏室的的东西都放到自己的空间戒指里去,然后用风息术吹跑灰尘,用尺子划出一半大小的空间,又找来泥瓦匠砌了两面墙,将一进门的地方做成了一个大过道,左边和右边靠近储藏室门的墙上各开一扇门,再在两扇门的边上也砌上一面墙,开一扇门,这样储藏室就被分为了三间,两间大的一间小的。
他去实验室拿了必须的魔法材料,又跑去卧室,把正在睡觉的纳兹格雷扯起来,一起回去储藏室,让纳兹格雷在一下过道的左边房间里画微冷气阵,纳兹格雷乖乖的在两面相对的墙上画上巨型的魔法阵。
因为这次的魔法阵比较大,所以林达让他用的是暹姆诺黛戒指里留下的一种高级魔法材料——秘银。当两边的魔法阵完成,整个房间如同开了冷气一般非常凉爽。
林达在中间感受了一下这种温度,感觉比冰箱的冷藏格稍微低了一些,却没有达到冷冻格的温度。他想了想,让纳兹格雷在刻有魔法阵的两面墙之间又画了一个稍微小一点的魔法阵,画好之后,林达感受了下温度,这才满意的点头。他从戒指里拿出肉类食物,放在一角——看来这里也需要打造一些储物柜什么的,不然直接放地上有些怪怪的——他这样想着,手上的动作却不慢。等都放好之后,他拉着纳兹格雷出来,把门关上,在门上刻上“冷冻室”三个字。
接着在右边的房间要求纳兹格雷在两面相对的墙上画上比冷冻室里略小一些的两个魔法阵,画好之后果然变成了适合冷藏的温度。他把蔬菜等食物拿出来堆在这个房间的一角,出门之后在门上刻上“冷冻室”三个字。储藏室一下楼梯正对着的门上则写上“仓库”两个字,里面都是些面粉之类在常温下放置的食物。
回到地面,去屋子里把大家都叫出来,带他们到储藏室,把三个不同温度的房间给他们看,一一介绍了哪个温度的房间适合放什么食物,以后就这样放。瑞比和杜隆坦满眼小星星的崇拜的看着林达。艾古雷亚和碧空更是面面相觑,惊讶的说不出话来。他们本以为之前收到的冲击已经很强烈了,没想到林达总是能刷新奇迹给他们看。
纳兹格雷在一边骄傲的挺着胸膛,因为魔法阵是他画的,他比林达还了不起!不过发现没人注意他,都在称赞林达时,顿时像瘪了气的青蛙,蔫蔫的回房去了。他有些郁闷,在这段时间内,越是和更多的人类接触,越是感觉到自己很没用。他窝在床上,烦躁的扒拉着头发,不由得,他有些想家,虽然林达非常好,他也舍不得离开他,但是被人看不起和蔑视的眼光他还是看得懂的,家里就不会这样,尽管哥哥总说自己是吃货。今天好不容易表现一番,结果还是没有人夸奖,他的自信心一下子跌到谷底。叹了口气,他把头埋在被子里,像鸵鸟一样藏起来。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迷迷糊糊之间,他闻到一股烤肉的香味,香味越来越近,接着,有人坐在他的旁边,被子被掀开,他感到有人在摇晃他的胳膊。睁开眼坐起身,望向来人,原来是林达。
其实在刚才纳兹格雷耷拉着脑袋回房时,林达就发现他的情绪不对,想了想最近的事情,他心里有些明白。这个一向骄傲的家伙被打击了,也不怪他,人类的世界本来就很复杂,尤其他这种直来直往不懂得变通的格更容易吃亏。这家伙一向给人以贪吃、自大和骄傲的感觉,也是最近被人无视和鄙视多了,估计已经憋到一种极限,以至于自信心极力下滑,以前那种骄傲自大的劲头早就没了。至于碧空他们,因为一直知道他的来历,对他始终有些害怕,自然不会来亲近他,就算纳兹格雷做了非常了不起的事,也会以这是理所当然的态度来面对,所以也会听不到什么表扬。
林达心下明白,却无能为力,他也试图改变过大家对纳兹格雷的看法,不过印象一旦形成,很难扭转。林达现在只能安慰纳兹格雷,具体要如何做,还是要看本人自己的态度。
他去储藏室拿了一些肉,去厨房烤好,带到了二楼他的卧室,见纳兹格雷果然缩在床上,不由叹口气。把他叫起来,将烤肉递给他,这次也没骂他在床上吃东西会弄脏被子,只是看着纳兹格雷慢慢吞咽着烤肉。他有些心疼,这还是个孩子呢,虽然外表已经成熟,心理年龄还没成年。
等纳兹格雷吃完烤肉,林达拿过来毛巾,帮他擦干净手和嘴,将毛巾放在一边的床头柜上,林达坐下来,看着沮丧的纳兹格雷道:“格雷,大家不是不喜欢你,只是他们没看到你的优点。今天你就很了不起,一下子画了那么多魔法阵,而且是一次完成,比我画的好太多。如果没有你的帮忙,冷冻和冷藏室都不会完成,冰箱也做不出来。每个人擅长的部分都不一样,碧空老爹他们擅长打猎,我和你都不如他,法斯特家里擅长捕鱼,杜隆坦擅长做面包,我擅长做饭,你擅长画魔法阵,而且魔法技能比我高太多,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优点,现在只不过大家只看到你不擅长的部分,所以忽视你是很正常的反应。至于街上那些人,有些人连你叫什么都不知道,你能指望他们认同你吗?”
纳兹格雷静静的听着,面上有些动容,他有些不自信的抬头问:“真的吗?我真的不是他们说的那么没用吗?”林达摸摸他的头:“你很好,真的,现在这样都不像你了,我更喜欢以前那个很有活力的格雷,现在你只是失去了信心,因为你没有让大家看到你的优点。不过我觉得,只要自己做该做的事,哪怕被所有人鄙视都没关系,因为自己有信仰。套用我以前听过的一句话: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他看着他,嘴角含笑:“所以你做自己就好,有我相信你呢!”
纳兹格雷有些似懂非懂的听着,别的没听明白,但是那句“我相信你”让他不由有些眼眶发热。他往前一扑,将林达抱了个满怀,有些激动的道:“艾洛斯,你真好。”林达任由他抱着,不由的笑了。
☆、第二十九章
那天之后;林达就发现纳兹格雷有些变化;他不再每天都懒洋洋的无所事事;开始几天还很老实的跟着林达,后来就经常不见踪影;也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碧空他们则很惊奇;某天他们起床后在院子里锻炼;竟然见到纳兹格雷和他们主动打招呼,要知道这之前他从来不理会林达以外的人。
虽然不知道他到底跑到哪里去;但是每到吃饭时间还会固定出现,林达也就懒得管他。他这几天轮流把前两天罗列的小吃都做了一遍;最后在大家的讨论中决定了开店的菜单:夏天的时令小吃是凉面、肉夹馍、水果捞和冰淇淋;冬天时令小吃为麻辣烫、春卷、肉饼和蘑菇鸟肉汤。至于烤肉杂串则是主打项目,一年四季都有。
满意的看看单子;林达突然想到,上次他和纳兹格雷奎兹一起削的竹签子已经不够开店用了,如果是开店,起码要准备足够的签子。他看着菜单,逐一把需要的材料和原材料写下来,然后下去储藏室看存量。
竹签需要再削起码一千根,如果是用铁签子可以回收利用,但显然现在没铁匠,只能用竹签。还有做冰淇淋的话,奶源是个问题,家里养的两只叫叫羊虽然都可以产奶,但是那个奶量实在是太少,不知道城主知不知道,回头去问问。
这样想着,他带上杜隆坦和瑞比,去菜市场买了足够的蔬菜和肉回来,分类放在储藏室里。趁着还有时间,他决定去杂货店看看,那边经常有新奇的东西出现,第一次去的时候送给他的稻米他回来后种在院子里,因为没控制好水分给晒死了,当时林达还伤心了一阵。
杂货店里依然只有店主一个人,林达进去的时候一个佣兵正买了一把斧子喜滋滋的出去。见他进来,店主和他打个招呼,就忙自己的去了。林达在店里四处看看,在角落发现了两袋豆子,和颊豆不同的是,这两种豆子一种很像地球的蚕豆,但是比蚕豆要小,颜色是蓝色的,另一种是火红的黄豆大小的豆子。
林达指着这袋豆子问店主:“这两袋是什么?豆子吗?怎么从来没见过?”
店主顺着他的手指瞧了一眼,道:“哦,那个是南方的商人路过留下的,说是那边的特产,蓝色的叫芸豆,红色的叫红豆,听说煮了很好吃,我让我家婆娘煮过,挺面的,沙沙的,蛮香的,就是没啥味道。你有兴趣的话每袋5银币给你。”林达算了算,觉得还可以接受,便买了下来。他对店主道:“以后如果还有这两种豆子,记得都给我留着,越多越好。”店主同意,反正那商人下次还来,到时候让他再带来一些就是。
“对了,店主,你知道有没有什么奶可以喝的,除了叫叫羊奶,最好是能家养的动物。”林达顺口问了一嘴。
“奶?唔,我想想。”店主挠挠头皮,突然想起来:“是不是可以加到面包里的那种白色的奶,很香的?”林达一愣,连忙点头。店主笑道:“你说的这种在离咱们托威城两天路程的米维克村有,听说那边的人都养一种叫弯角牛的动物,不仅肉好吃,而且产奶量极大,那边的人都是把这种奶当水喝,还放在面包里,味道很棒,在附近可是很有名的。”“那为什么我都没听到人们说起呢?”林达好奇的问道,如果真的这么有名,他之前在旅馆也没见人提过。
店主闻言哈哈大笑:“哈哈哈,傻孩子,到咱们城的一般都是从别的国家来的人,毕竟咱们在雄狮王国的边境附近,而且那个村子毕竟隐蔽,也不在往王城的必经之路上,没有人特意跑去,没听说很正常,我也是因为以前迷路时无意中发现才吃过的。”
“这样啊……”林达思考了下,问:“那如果我要去买哪种弯角牛奶,他们卖吗?”“卖啊,怎么不卖,那边的人就靠这个和牛肉交易,不过因为牛奶放两天就坏了,所以卖的不好,他们基本就自己吃。”店主摸摸下巴道。
“那怎么样能去这个村子呢?”林达问,这里的牛奶保质期短,看来是还没有发明消毒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