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后来我还知道,只有我呆的那个原始部落与别不同,只有这个部落的人会灵魂之术。
而我,据说是灵魂之力最为强大的“自然神之子”,是最接近神的存在,可以永生不死,后来改名叫“灵魂之子”。
没错,这地方已经发展到了宗教祭拜的时期,好吧,还不算坏,至少那个什么神给了我这样一个好用的身份,因为是它的孩子,我整日不出去打猎混吃等死也是可以的,我整日优哉游哉闲晃,对这些原始人指手画脚也是可以的,当然,我还没有丧心病狂到去跟这些丑陋的原始人发生什么超乎友谊以上的关系。
然而,最初的新鲜劲儿过去之后,我开始变得很沮丧。
原始社会……如果按照中国的历史发展速度来算,我还得再活几千年才能享受到文明程度与我之前生活相符的种种福利。
他们的语言简单,缺乏形容词,没有状语和补语,我不知道那段长大的日子自己是怎么过来的,总之每天的目标就是锻炼身体,练习那个叫灵魂之术的魔法,让自己变得更加接近神,更加无所不能。
后来,我还跟着部落去学习了打猎,没有办法,如果我想离开这个鬼地方,只有这一个方法。为了不让自己在路上饿死渴死,我得学习一切东西——寻找食物和水源的方法,根据地形分辨气候,对抗野兽的技巧,制作工具的手工艺。
我这个人向来做事是很有计划的,在之前的生活中也是。我有写日记的习惯,会清楚地记录下来每一天发生的事情,旅行之前会写好详细的旅行计划,将每一步规划到位。这一次,我也一样,我先在脑子中模拟了自己的出走旅行:我要行走的路线,我将遇到的野兽,怎样躲避蚊虫,要携带多少东西等等。
最后,等我要成行的时候,我已经在部落中生活了十几年,而且这一走,我回来的时候已经是百年之后了。
这近百年间,我走了很多地方,在每个我认为有意义的地方都会呆上几年,在那里,我学习当地部落的语言,研究他们的手工艺,揣摩现在的生产力,预测将来会怎样发展,我有些恐惧这个世界走到一个我不明白的未来,所以总是有意无意地告诉这些部落“真理”,好让他们按照我所希望的前行,这也让我得到了先知的称号。
我以为我会一直这样,优哉游哉地环游世界,直到有一天我又回到自己出生的地方,但是,我发现我错了。shu xiang men di
我认为地球是圆的,这地方,应该也是圆的,但我错了,这地方是方的。
没错,正是中国古书所记载的那样,“天圆地方”。
我走了很多路,甚至造了一艘船,终于到达了世界的尽头,然而那里我不想再去,因为那里真的什么也没有,世界从那里突兀地消失于虚无,在那个地方无法使用任何灵魂之术,大约是因为我已经触及了“自然神”的底线。
触摸到世界底线的恐惧,让我很长一段时间不能恢复,因为这超越了所有一切我的知识和我能想象的真相。好在,有劳布斯德和凤凰陪着我,使我不至寂寞。
它们是我在一座荒无人烟的大陆上发现的凶兽。
当然,劳布斯德原来不叫劳布斯德,我和管凤凰叫凤凰一样,直接管它叫狮鹫,可是后来发现它活的实在很长,凤凰都死而复生三四次了,它依然是那副死样,于是我就叫它“劳布斯德”,它以为我给它取了名字,还很开心,当然,直到它死我都没告诉它这名字真正的蛋疼含义。
可是后来,它还是死了,死之前,他把他的儿子交给我抚养。实际上,劳布斯德和它的妻子是世界上最后的两只狮鹫,而这小狮鹫就是最后一只。那个时候,这个世界已经逐渐不需要这些上古凶兽了,连凤凰的寿命都在变短。
再说我找到这些凶兽的大陆,它被我命名为冻土大陆。在那块大陆上,我失去了我第一个恋人。
他也是个灵魂术士,是火系的,我叫他阿火。
但是他没有我厉害,大约和我最初部落里那些人一样,而且他还是个很年轻的小孩。他是火属性的,很活泼,我很喜欢他,可是他并不懂什么是恋爱。这也没有办法,在那个时候,所有的人类都是那么愚昧无知,他们只懂得肉体的交合与繁衍后代。
他算是我的学徒,也算是我的仆人,同时,也是我的朋友。我那时候的性格比较沉闷,所以很喜欢跟话多的他相处,为了让他明白恋爱是什么东西,我固执地花了很长时间来教育他,为了让他明白这和肉体交欢是不一样的,这段时间里我没有碰他。
可是,直到他为我而死,他也没有明白我每天告诉他的“爱情”是什么。
冻土大陆实在是太冷了,我没有想到这个地方的气候居然这么恶劣,温度大概达到零下十几度,而且这里的环境不仅仅是对普通人类恶劣,对灵魂术士同样恶劣,这片土地元素力混乱,无法聚拢,而且还会吞噬我们的力量,我们是乘船前来的,可是一场暴风雪之后,船被冻在了冰面上,我们为了躲避猛兽的袭击,逃往大陆深处。在那里,结识了凤凰,同时,也了解到它是头狡猾的生物。
那个孩子对无所不能的凤凰许愿,让我活下去,然后,凤凰果然让我活下来,然后取走了他的生命。
那之后,我艰难地活了下去,并且受到劳布斯德的帮助,终于脱离冻土大陆,郁闷的是,凤凰也跟来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也许这些上古凶兽闲得蛋疼了吧。
我继续我的生活,这两只野兽也跟着我走南闯北。阿火死后,我又收了几个徒弟,但是他们没有死于天灾,而统统死于战争,这让我不禁怀疑起来,灵魂术士其实并不是被自然神所爱着的吧,否则为什么许诺给永恒的生命,却总是要提前取走它。
徒弟总是夭折,有一段时间,我是慵懒的。
我在维斯联邦有个秘密的歇脚点,终年有仆人打扫。
那段时间,我整天懒洋洋地坐在自己在山中那座尖顶木屋外的躺椅上,漫无目的地看着蔚蓝色的天空,午后耀眼的阳光从胡桃树的枝杈中间射下来,在点点金光中那团强烈炫目的白色光团照耀得我只想闭眼,然而还是眯着眼睛,努力地去看那些泛黄的秋叶。
这情形太美好了,没有杀戮,没有战争,不问世事,我那十几岁的徒弟正在胡桃树下捡着今年新落的胡桃,并用纤细的指头剥好送到我的嘴边。
我记得那徒弟是夜阿兰之前的最后一个徒弟。我也很中意他,可惜,他跟其他人没有什么区别,尽管我劝阻他,甚至将他囚禁在我的房子之内,学成之后,他还是脱出牢笼跟他的什么青梅竹马跑掉了,然后再也没有回来。我听说他遭到了恋人的背叛,自杀了。
这些年轻人,总认为自己是世界的中心,但他们忘记了,并不是每个人都会爱他们。
那之后,我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收徒弟,讨厌呆在人多的地方,而且厌恶那些人类创造的国家,也厌恶战争,在古代的时候,他们明明那么淳朴善良,为了食物而奋斗,而不是为了权势。
我一直浑浑噩噩度日,直到,荣耀女英雄莫路·斯佩拉出现在我面前。
她是个权势欲望很强烈的女人,我听说她的恋人为了救她,死在荣耀大陆第一次争霸战里。然而她并没有因此而停下脚步,她度过海洋,从荣耀大陆到达维斯大陆,找到了我。
我一年有好几个月是滞留在这块大陆上的,因为我对它了解最多,也热爱最多,它是我的第二故乡,这里也是灵魂术士的发源地。
那个女人告诉我,帮助她,教导她,她可以帮我统一整个世界。
我对她露出微笑,然后让劳布斯德送客。但她很执着,一定要我教给她知识,似乎跟定了我。我被她纠缠得受不了,就告诉她,虽然我绝不会收她为徒,也绝不会承认她,但是如果她能封印自己的灵魂之术50年并且用这50年的时间来修习格斗术,我可以将我知道的所有倾囊相授。
她做到了,这个女人对于知识的渴求超越了对青春的珍惜。
后来,我又认识了风之子庞西,那是个很洒脱的年轻人,他有个美丽的妻子,还有个天赋很高的徒弟,我喜欢他们一家,虽然那个徒弟有点阴沉。
我很珍惜我遇到的每一个人,尽管我并不是每一个都喜欢,我看过的人太多了,对他们优点统统不太敏感,也许是因为这群人在我眼里都是蠢货。美丽的蠢货,平凡的蠢货,有野心的蠢货,执着的蠢货……后来就渐渐麻木,并不讨厌蠢货了。
然而我知道,尽管我能够喜欢他们,他们却都是要死的,灵魂之子也不例外。如果你要在有人的地方呆着,你还有七情六欲,你还相信爱情,你就不能摆脱这些,都是要死的,庞西是,莫路是,我也是。
维斯前1272年 阿火为了救我死于冻土大陆
维斯前1266年我出生部落的酋长寿终正寝
……
……
……
维斯135年莫路·斯佩拉的恋人死于荣耀大陆第一次争霸战
维斯321年狮鹫劳布斯德寿终正寝
维斯365年 风之子庞西死于弯岛战争
维斯393年夜阿兰死于东赤建国战争之后的权利倾轧
即使是人之常情,这些死亡也让我觉得孤寂和悲伤,不想他们离开我,飘散到空气中,去到我所看不见的地方。而我,却像守护使命一般继续存活在这个世界,等待一批又一批的人前来询问他们所迷失的道路,祈求我引导他们的方向,我珍惜地看着他们的一生,直到他们死去,子孙再度前来……
塔西山之卷
利采一日(上)
三人走了一段路,幸好随流所设定的地方离利采的主城不远,几人最终得以在天黑前进入城市。
清河一天多没吃饭,肚子饿的咕咕叫,随流也是从昨天凌晨就开始忙活,这两天靠着那股隐秘的愤怒下饭,吃睡方面根本没怎么注意,此时两人是精疲力竭。司胜看随流眼皮直打架,就说:“先找个地方吃饭吧,我府邸里不知道我今天会回来,估计也没有准备。”
清河当然是同意,利采主城他也不是第一次来了,甚至可以说相当熟悉。身为司胜的半个副官,他在这边呆的时间反比在自己家乡多,三两步就找到一个宾客爆满的大酒楼。
东赤与艾琳悠汀不一样,艾琳悠汀这一类贩卖酒食的地方叫酒吧,而且规模通常不大,艾琳悠汀的妻子喜欢亲自下厨招待客人,并把这当做一项礼貌,所以这种外食贩卖的地方不多。东赤这边则由于人多地大连年征战,流民较多,这类餐饮机构发展得很是迅猛。
酒楼的老板自然知道司胜和清河的身份,将几人领到楼上单独的房间里去用餐,随流知道这里吃饭的地方跟艾琳悠汀不同,会专门给身份尊贵的人准备房间,此时便也不拘谨,他走了很有一段路,新鲜劲儿过去之后腿就像灌了铅。
这时候他没有苦修院的老不死对他严格要求,也没有老师在一旁鞭挞讽刺,只有司胜关怀备至,所以他也不管什么司胜的前科了,不一会儿就打蛇随棍上,整个人都怠惰起来,他言简意赅地说:“想睡觉。”
清河噗地一声喷出一口水。
随流给了他一记眼刀,他立刻擦干净水做若无其事状。
司胜笑出来,看来随流还是原来那个随流。
莫名其妙地,他就是知道,随流并非冷酷无情,他只是不懂如何表达,之前对自己态度冰冷行为过激只不过是嫉妒心在作祟而已。
真实的随流在饿了或者睡眠不足的时候会心情恶劣,并且丧失防备,会因为被别人踩中痛脚而在内心暴怒企图杀人灭口,也会在不经意的时候,为你送上难以想象的惊喜。人无完人,大家都把随流当做灵魂之子来惧怕,但他的确是满身破绽的,并非无懈可击。
不知是何时发现的这些,也许是爱情的力量吧。
这样想着,司胜觉得随流更加可爱了,他怜爱地摸摸随流的脑袋,“回去睡,我已经找人回去报信了,会为你准备最好的房间和最舒适的床铺。”
随流点点头,把东赤这边好吃的蔬菜点了个遍,也不管自己能不能吃下。
东赤的蔬菜比艾琳悠汀要美味很多,艾琳悠汀地理狭长,多游牧,不善农耕,种出来的蔬菜自然口味差些。东赤的蔬菜纤维细致,个头小,味道也更丰富。
他吃着淡绿色的蔬菜粥,眼睛还盯着一盘不知名的嫩黄色蔬菜。
知道的是这家伙爱蔬菜如命,不知道的以为先知这两年在饭食上怎么虐待他了呢。清河很想吐槽,但在司胜犀利的眼神下乖乖噤声。
酒足饭饱,几人终于走向司胜的家。
司胜的府邸就是城主府,随流由于一路上犯困,所以并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