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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毛于是佯装救援成功班师回朝。纳金巴族见追风族大军离去方喘了一口气,打开城门放城外〃残兵〃进城,等候多时的白毛铁马金戈一夜间踏平纳金巴城。
纳金巴族的汉子果然是硬骨头,宁愿血战到底也不肯降服。阿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一针见血的指出纳金巴地处极北环境恶劣资源匮乏,若追随追风族,不仅可以换得急缺的牛羊铜铁,天灾人祸之时也可获得粮草救济,更免去了由于道路不便引起的贸易麻烦,如此这般,最终说服纳金巴首领归降追风族。
此一战,迅若疾风,势若破竹,死伤极少,降服了最为荒蛮强悍的纳金巴族,威震草原。阿作劝降纳金巴族立大功一件,战场上舍身救三骨族公主一命恩重如山,再加上佩芙自己的坚持,就在三骨族首领动摇之时,白毛趁热打铁与阿作结拜为异姓兄弟,于是佩芙的阿爸终于痛痛快快的把佩芙嫁给追风族王的兄弟阿作了。
如此一来,此战大获全胜,有情人终成眷属,追风族威名远扬,本来是皆大欢喜,可惜……只有一样,我中箭了。
本来我的马术就处于用白毛的话来说是〃掉不下来而已〃的低层次,不能去战场上飒爽英姿威风八面就罢了,最多老娘我干技术活儿呗,我躲在幕后出谋划策做好我的脑力劳动者总可以吧?我不能去战场上爽,我挨边上瞅两眼总成吧?哪知道,战场上根本没有小说漫画里描述的那么整装儿,说白了,真正杀起来就是一片混乱!流箭满天飞,我脚下一个不注意,狼狈的绊倒,朝着正骑在战马上挥斥方酋的白毛就扑了过去!说时迟那时快,白毛回头看到我的同时,一只流箭就朝他飞了过来,然后……跨世纪的霉女救英雄,那箭扎我胳膊上了……
这时候所有人都一脸崇敬爱戴的认为我是奋不顾身,挺身而出替白毛挡箭,我又怎么好意思再说我只是倒霉卡了个跟头碰上的?这么丢面子的事我谁也不能说,嗯,回去就跟青青小桃细娘她们说我在战场上风华绝代义胆忠肝,不仅拿下纳金巴族还救了追风王一命……嗯,就这么说。(现在知道细娘那些伟大的印象是哪来的了吧?)
本来自打来到这个世界以后,我的身体新陈代谢的就特别慢,两年多了,头发都没怎么长,月事也没有来过,受了伤恢复的速度也慢到惊人的程度,唯一的好处就是没有任何老化的迹象。现如今,这支箭是又粗又长,而且好死不死卡在我骨头里,那些割肉破骨如何拔箭的血淋淋的手术过程我就不赘述了,反正作者心情一不好就虐我我也习惯了……问题是,这次大面积受伤下来,我的胳膊上留下了一道明显的疤痕。被白毛每天充满歉意的看看摸摸吻吻舔舔啃啃的(为什么要舔舔啃啃呢?),一个月下来我终于忍无可忍了!
〃我说,干脆弄个纹身把它盖住吧。〃我不耐烦的推开白毛凑过来的脑袋。
〃纹身?〃白毛正色沉吟了一会儿,〃好办法!不如咱俩纹一对儿,你纹在左臂,我纹在右臂好了。〃
然后比我还积极的叫来纹身的匠人。
〃请问小姐要纹什么图案呢?〃匠人准备好工具,恭敬的问道。
什么图案?这我还真没想过……纹个老虎?像小混混……纹个玫瑰花?像妓女……纹团火?纹个龙?像黑社会……纹毛主席头像?泰森会告我侵犯他的专利……
〃这位大爷,请问追风族文字里面,穿和越分别是怎样写的?〃
〃……哎?〃
最终被我华丽丽的抽象了一下的追风族文字〃穿越〃就漂亮的纹在了老娘的左臂上!但是……怎么没人告诉我古代纹身这么疼啊啊啊?!!
更可恶的是白毛那厮居然淫笑着在我的涕泪交加中吩咐那匠人在他右臂上纹了个〃反穿越〃!
连这事他都把我吃得死死的!嗷!!!
纳金巴族一战之后,佩芙阿作就举行了安达美,草原上最有实力的追风族与三骨族正式结盟,实力猛增,追风族能收服刚烈的纳金巴族对草原上其他各族是不小的震撼,随着追风王挥军征战四方,草原上各部族纷纷前来归顺……
后明禧帝七年冬,关外草原上最后一个小部归顺追风族。
追风王正式统一关外。
盘腿坐在宫殿华丽的毛皮上,当最后一个部族将臣服文书恭敬的献上时,我忽然意识到,这个意气风发的站在我身边的男人,是这个草原年轻的王!他美丽坚定光彩照人的眼睛深邃的望着我,他在等我的答案。现在的他手握大权;现在的他踌躇满志;现在的他以压倒性的自信期待着我这个为他出谋划策;为他带来无限灵感;总是在别扭中支持他;总是泼着冷水指点他;既任性又爱吃醋的女人,能够微笑着告诉他〃我愿意嫁给你〃……
我愿意么?
冬天在变动和彷徨中过去,草原上的春天总是充满生机。
在即将到来的草原上一年一度的大节日巴藏节上,白毛会正式封王并接受各部族献礼。各地首领到时都会前来见证和祝贺,当然还有一个目的就是要和这草原未来的主人打好关系,后明自然也不例外。
这几天各地使节纷纷抵达,宫殿里的人既要翻修皇宫准备节日又要招待使节,个个都忙得不可开交,恨不能一个人劈成四半儿用!我这个吃闲饭的也不好意思继续懒散下去了……自告奋勇的在内侍长手下东跑西颠的帮忙。
其实我这么做也只是想让自己忙起来就不用痛苦的胡思乱想了。巴藏节一方面相当于汉族的春节,另一方面也是草原上男女求爱的节日。看白毛那禽兽般的眼神就知道这成亲的事八成拖不过这个节去了……半年下来,我早就想明白自己是喜欢白毛的(巨大的进步啊!!含泪撒花~~),但要说跟他结婚……我,我一时半会儿真接受不了!眼下也只能拖一天算一天了……
唉……又陷入这个痛苦的思考了!摇摇头,不愿再想,我抓起一边的托盘就朝纳纳扑了过去!干活干活……
〃纳纳,你扛这么多盘子是要去哪儿啊?我帮你!〃
〃哎呦我的姑奶奶!您可歇着吧!等会儿少主回来找不找你非把我撕了不可!〃
〃不会的,他敢撕你我就叫勺子撕了他!我实在是太无聊了,你就让我帮忙吧~~〃
〃算了……我是管不了你!整个草原上能看住你的就只有少主了……你爱干嘛干嘛吧……〃
〃哎~〃我喜滋滋的从她怀里分担了几盒糕点过来。
〃不过说起来,你还真该去看看,后明的使节刚跟少主见过面,这会子正在偏殿休息呐,这瓜果糕点都是给他们送去的。〃
追风族的人认为我的故乡就是后明了,这样说也不奇怪,我也懒得辩解,反正也说不明白。现在我到是好奇起来,那后明的皇帝会派谁来出使关外呢?
尾随纳纳一路走到偏殿,这追风族的宫殿不像皇宫大内,那么多的墙那么多的窗,到是有点像古罗马的宫殿,简洁的大柱子撑起宽广的穹顶,视野很是辽阔。也正因为此,我远远的就一眼看到那坐在偏殿上手的华衣男子不是别人,清瘦矍铄,身形笔直,举止优雅,一丝不苟的黑发,细长的眼睛,末梢微微上挑,声音冷清沉稳,眼神锐利威严……他他他他……大狐狸?!!!
To be continued …
No。58联姻
我远远的就一眼看到那坐在偏殿上手的华衣男子不是别人,清瘦矍铄,身形笔直,举止优雅,一丝不苟的黑发,细长的眼睛,末梢微微上挑,声音冷清沉稳,眼神锐利威严……他他他他……大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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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脚脚尖带动右脚脚跟,我一个流畅的向后转就打算落跑!
〃哎~~敏敏小姐你要去哪儿?!我一个人拿不了啊……〃
〃嘘~~~!〃我慌忙竖起一根手指!可惜晚了,学武的人耳朵灵得很,偏殿里所有的人一同抬头朝这边望来。我无法,只好硬着头皮把糕点盒举高挡着脸躲在纳纳身后,朝着离狐狸较远的一个案子移动过去。
没有人说话,纳纳清脆的介绍声在一片寂静中格外刺耳,我的心一边怦怦乱跳一边疑惑,我怕什么啊,反正现在是在白毛的地盘上,光天化日的,谅他也不能把我怎样!那,那为何我还是这么紧张呢?就好像还有十分钟收卷我却还有三到大题没做一样腿肚子转筋满手冷汗,嗯……一定是当初跟着白毛巧奔妙逃那阵子把他当成假想敌习惯了……
〃……这茶是我们大草原上的特产酥油茶,配上那盒青稞炒最是香甜美味,清香满口,风味独特得很!各位尊贵的客人青尽情品尝!〃纳纳站在大狐狸桌子旁慷慨陈辞完毕,不停的用眼神示意躲在角落不动的我赶快把那盒青稞炒端上来,此时的我真真是骑虎难下,索性豁出去了,掀开盒盖遮着脸轻手轻脚的把糕点盒放在大狐狸面前就快速转身退下!
啪!手腕被捉住了!
我不得不站下,背对着大狐狸头能埋多低就多低。
〃这位姑娘……〃大狐狸缓缓开口,我开始头皮发麻……〃本王对这青稞炒很感兴趣,还麻烦你给介绍一二。〃
一时间我心里转过千万个心思,这死狐狸到底是有没有认出我来?如果没有,现在开口听声音可就露馅了。我正考虑要不要装哑巴,纳纳见他抓着我的手不放不乐意了,横在我们二人中间道:〃她是新来帮忙的,知道的也不多,后明的四皇子殿下若对这糕点感兴趣,就让奴婢来介绍好了。〃
〃如此……便烦劳了。〃大狐狸的声音冷淡道。
感到手腕上的力道一松,我也顾不得行礼了,立刻举着盒盖子落荒而逃!一路狂奔到偏殿外面才抚着胸口舒了口气。心下埋怨,大狐狸怎么会出使关外?按说他现在应该跟后明的皇帝正斗的激烈,怎么会听皇上的命令做大使呢?……不对,现在正是两派拉拢关外势力的好机会,皇上怎么会把这种机会留给他呢?莫非是无力阻止?看来前一阵子得到探子消息,说四殿下手握六皇子的重兵和北方边关的肖家军势力已经更胜皇军一筹是真的了……后明的政权很快也要不稳了……
今晚是巴藏节的第一天,经过了白天的各族献礼,摔跤赛马,男人女人都很兴奋,宫殿外处处篝火,人们载歌载舞十分热闹,焦黄油香的烤羊在馋嘴的火舌下不紧不慢的翻滚,诱人的香气直传到宫殿里。我在宫殿冰凉的地板上慢慢的溜达,脚腕上的小银铃荡出一串串清脆的响声回荡在空旷的宫殿里。外面有苜蓿花在月色下摇曳,一时间晚风习习,十分惬意……
我没有出去玩倒不是因为我真的喜欢清静,而是怕在宴会上面对大狐狸。现在名义上我还是他的义女,作为长辈,他如果坚持带我回去,也合情合理,我无可辩驳,白毛也无法阻拦。除非我已经跟白毛结婚,他就没什么好说的了。说到结婚,我不禁一阵郁闷。
白毛今天自打跟大狐狸他们见过面后就一脸萧煞,我多番打听才知道,原来后明使者此次前来一是祝贺草原新王的诞生,二是讨论追风族与后明的联姻事宜。
对于联姻这种事,我对白毛还是很有信心的,但架不住白毛身后还站着一群长老和大臣。其实从政治利益角度来看,这次联姻绝对对追风族有利。追风族常年征战刚统一草原,一是元气大损二是局势不稳,此时跟后明联姻,一个可以得到援助,二一个也可获得强有力的靠山。况且关内外征战对两边都是损失,历年来联姻都被视为最好的办法和不可错过的良机。更何况这次是由后明主动提出来,可谓给足了追风族面子。如今人家连联姻的公主据说是皇上的亲妹妹,都带来了,可谓志在必得不容拒绝。
这几天宫里宫外的人都用一种怜悯加安抚的眼神看着我,甚至有跟我关系好的小丫头暗地里鼓励我什么〃管他什么联姻,我绝对支持敏敏小姐和少主!〃,成熟年长知进退的,则多半温言劝我〃后明的联姻不过是政治游戏,少主的心留在哪里你是知道的。〃如佩芙这种莽莽撞撞心随我性的则干脆扬言〃如果乱哥哥敢娶其他女人,我就帮敏敏废了他!〃云云。
其实他们大可不必如此,说句心里话,如果我不是站在现在的位置的话,是绝对不会让这么好的联姻机会溜走的,如果我不是赵敏敏的话,说不定第一个冲出去双手双脚赞成这桩绝对占便宜的联姻!可问题是,我是赵敏敏,而且我现在很喜欢白毛,所以我很郁闷。
抬起头对着月亮嚎叫了两声,赫然发现宫殿外的海子旁站着一个人!那人摇摇晃晃脚步不稳,似是喝多了酒。今晚这样热闹的宴会,估计醉汉是一抓一大把。我不禁有点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