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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的100种死法 不必不必-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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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伦敦

  他说:“短暂而又漫长的一生中,最可怕的不是面对死亡,而是感受不到生的希望——”
  
  1922年 雾都伦敦
  
  远离了浪漫的维多利亚时代,无法战争阴影的这座城市依旧雾气缭绕。
  
  伦敦东区,对于生活在这个大都市的人们是个贫穷、陌生,肮脏的存在。极目望去仍是雾气,但这里的雾似乎比别处更加阴郁。妓女、流浪者或坐或站,死气沉沉地望着远处,他们活在这肮脏的雾里然后死去,一片迷蒙的生活,没有光亮的死亡。
  
  一个不知道从那里出现的华服男人突兀地出现在街口,他的发丝整齐仔细地服帖在头上,光洁的脸庞,洁白的衣领和正式的燕尾服,就好像中世纪去参加舞会的贵公子一般。他优雅地漫步在这与他格格不入的污糟泥泞街道中央,然而如此醒目英俊的男子却没有吸引到那些妓女的爱慕的视线或是男人们仇富的愤怒。
  
  他走过那些死气沉沉的人们,停在了一个有着乱糟糟红色头发的女人身边。
  
  面对他的凝视,女人目光呆滞地望着前方对他视若无睹,就好像她仅仅是个劣质的人偶摆设——又或者,她眼前的男人是不该出现在这里的幽灵。
  
  即将落入地平线的夕阳透过浓雾显现出诡魅的红,仿佛地狱之火弥漫了这个城市。浓雾中传来钟声,男人抬起头望向头顶的逐渐洒下的“地狱之火”嘴角隐约能看见一丝微笑。
  
  “好像血一样。”他发出叹息。
  
  他身边的女人并没有回应他,她蜡黄且充满皱纹的脸在夕阳下反而有了一丝红润。就在这时,男人的手中凭空出现了一把闪着银光的长柄镰刀——就像任何资料里能看到的死神的武器。
  
  他握住刀柄毫不犹豫挥去,那恐怖的利刃砍向女人,用几乎能将人劈开的力道从她的肩膀一直砍到腰侧,可女人的身体却毫发无伤,而那银刃上也连一丝血迹也没有沾染。
  
  男人轻轻地呼了一口气,随后镰刀消失在了手里,他抬起头又欣赏了一会如血般的暮色后便转身离开。
  
  在男人的身影消失在巷道之时,靠着煤油灯柱的女人突然瘫倒在地。一旁的人们只是默然地看着,任女人躺在泥泞之中直到暮色消失时被巡逻的警察们抬走。
  
  除了男人的出现和死了一个不知名的妓女外,这黑暗、肮脏、冷漠的街道和之前没有什么任何不同。
  
  拉尔夫回到了他该在的地方,他不知道是否该称呼这里为家或是居所。这个永远照不到阳光也看不见星星或是月亮的地方,除了无数根粗壮的罗马柱毫无规律地竖在他所能看见的地方外,只有无尽的黑暗。拉尔夫找了个罗马柱坐在了地上,这里什么都没有,床,壁炉,沙发,这些似乎对死神来说一点用也没有。
  
  没错,他是死神。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是死神,是一出生就是或是死后才变为的死神?那么他是在哪出生?死前又是做什么的?他没有问过别的死神去寻求答案仅仅只是思考,这些无聊的问题难道不是可以打发时间的好东西吗?
  
  “哦,拉尔夫。”一个黑影从柱子后面窜了出来。“你这个丑陋的小家伙,快站起来把衣服穿好,阁下在找你。”
  
  一件黑色罩头的斗篷扔了过来,拉尔夫瞄了一眼说话人那张在黑暗中阴森森骷髅脸——是的,骷髅,没有一丝血肉光滑的骷髅骨。
  
  “好的,美人。”他发出言不由衷的赞美,而那个死神像是极度开心似的发出喀喀喀的笑声。这让拉尔夫再次确定了死神们异于常人的审美。
  
  在这里骷髅骨是标准,越是光亮洁白的骷髅越美而且只有黑色的斗篷才算是衣服。就是说穿着燕尾服还不是骷髅模样的拉尔夫在别的死神眼里,是裸着的丑家伙——这怪异的标准让他觉得可笑至极,但这就是死神的世界,他除了消极抵抗外又有什么办法呢。
  
  拉尔夫把自己还是人类的脸庞隐藏在了斗篷的阴影中。他极度不情愿去见那个“阁下”,那意味着又有了新的任务。对于死神来说,高效率的完成任务是提升级别的判定标准,在脱离见习成为正式死神的同时就会被赋予那副“美貌”。
  
  拉尔夫当了33年的见习死神,可按照现在他接任务的频率,估计是拖不下去了。
  
  他们来到了比其他柱子要粗的多的罗马柱前,从拉尔夫的头顶传来苍老的声音,他不用看也知道在柱子顶端看着他的是一个同样有着骷髅脸的死神长老。
  
  除了声音,他还真不知道要如何区分这些死神。
  
  “拉尔夫,你让那个女人多活了十天。你知道这是违反规则的。”
  
  “我很抱歉,阁下。”
  
  “这些日子人间一直在下雨,你又在等待有夕阳的日子?”
  
  “是的,阁下。”
  
  拉尔夫的确只在可以看到暮色的日子才执行任务,这为他拖延任务争取了不少时间,毕竟伦敦的阴天很多。死神也有怪癖不是吗?就比如那个站在罗马柱旁为了显示自己的美丽不穿“衣服”的死神。
  
  拉尔夫瞄了一眼在黑暗中异常显眼的白色骨架,想到自己在不久之后也会变成那副模样,他就忍不住在斗篷里发出一丝叹息。
  
  过了很久,长老才再次开口,问的是例行的问话“你看到那个女人的死有什么感想?”
  
  “没有,阁下。”拉尔夫照实说,他并没有看见女人死亡时的模样,但暮色很美,美到让他不愿收回视线。
  
  “怜悯?同情?”
  
  “没有,阁下。”
  
   “……那兴奋或是不齿?”
  
  “没有。”
  
  “唉。拉尔夫,你是个不合格的死神。”
  
  长老的感叹听在拉尔夫耳中是如此可笑,当死神并不是他的意愿。
  
  “可你不得不当……”
  
  拉尔夫正在体会长老这句话的意思时,又听见对方说道:“来吧,接下你的下一个任务。”
  
  卡啦卡啦,骨头落地然后走动的声响,没有血肉的润滑,骨关节之间的摩擦的声音不论听多少次都无法让他适应。只有骨头的手按在了他的头顶之上,一幅幅快速掠过的画面进入他的脑中成为他的记忆。
  
   “……吸血鬼?”拉尔夫难得感到惊诧“阁下,那应该是吸血鬼猎人的工作吧。”
  
  “原本应该是,但他是个特例。我们所能收集到的资料也仅仅只有那些,你还有什么问题?”
  
  “我想知道为什么。”吸血鬼原本就是脱离了死神掌控的存在,让他去取吸血鬼的命,这难道不是一个笑话吗?
  
  “……好吧,你知道这几百年间吸血鬼剧增的事情吧,他们已经到达了前所未有的数量,这件事和人间的战争破坏了整个平衡。吸血鬼猎人已经开始行动,然而他们发现有一种数量不多但很棘手的吸血鬼没有任何他们已知的弱点,于是就交给了我们处理。”
  
   “……”长老停顿期间,拉尔夫没有接话或是提问,在他看来不论是人间界的平衡、吸血鬼猎人的行动还是这个吸血鬼有多么与众不同都不关他的事,他暗自庆幸或许和一个没有弱点死不了的家伙纠缠,他变成骷髅的日子会无限制拖后吧,可他的美梦却被长老接下来的话打破。
  
  “拉尔夫,你当了33 年见习,如果这次任务成功你会被离开升为正为正式死神,不成功——也一样。”
  
  拉尔夫猛地抬头,成功与否都会让他变成骷髅?不可否认的,这33年间没有比这更让他动摇的时刻。
  
  “……不过如果你成功的话,我还可以满足你一个愿望。”
  
  长老这番话让周围围观的死神们发出不解的讨论声。那些低语里还包含了对拉尔夫获得额外好处的不满与嫉妒。
  
  这个老狐狸。拉尔夫仰头瞪着长老两个黑洞洞的眼窝心里冷哼,面对这样的条件,他已经不需要选择了。“我明白了,我会尽力找到那个吸血鬼的弱点,杀了他。”
  
   “这段时间里你会拥有实体,去吧。”喀喀喀,又是那种让人烦躁的笑声。拉尔夫扯掉斗篷,一脸肃杀地离开了这堆令人厌烦的骨头。
  
  佩恩。柯温。拉尔夫回忆着脑中被输送进来的资料,然后优雅地跃入了通往人间的入口。

 


第二章

  在伦敦的另一边;和拥塞不堪、贫穷的东区截然不同,时髦而舒适的西区的街道上一辆辆马车和汽车正载着华服的绅士贵妇们,前往位于那里的众多剧院。
  
  这些剧院上演的剧目从话剧、歌剧、芭蕾舞到木偶剧、儿童剧应有尽有,这里可以说是中上层阶级的人们打发无聊时间的好去处。
  
  在威尔士亲王剧场里,此时正上演着最近颇受欢迎的话剧《绿色月桂》。明亮的灯光下演员们正卖力地表演着,他们精湛的演技让整个剧场里座无虚席,不论男女都屏息凝视着舞台上那被创造出来的异世界。
  
  二层专为贵宾准备的小间里,佩恩放下手里的观剧镜笑了一下。
  
  “贵族男人收养工人阶级出身的男孩,这听起来真不错。”他伸手取了一串葡萄递给坐在身边看起来十分拘束的青年。青年虽然穿着昂贵的衣服,但从他局促僵硬的动作可以看出他并不习惯这样的打扮。
  
  青年接过葡萄——并不是谁都可以吃到的珍贵水果咽了咽口水,他小心翼翼地看了眼佩恩,再次得到允许后急切地揪下一把塞进了嘴里。
  
  佩恩扯了下嘴角转头让注意力重新回到舞台上。
  
  剧目正演到贵族男人表明自己的性癖,期望将野蛮不懂礼数的男孩重塑成自己的样子,为了将他的生命通过这种方式延续下去。
  
  他换了一个姿势,让自己能以更舒服地姿势去看这个无聊的剧目。他用余光瞄见身边的这个叫肯的青年吃完了葡萄,把手上沾染的汁液毫不在意地抹在定制的西装上。
  
  佩恩发出轻轻的哼声,但立刻被演员高亢的声音所掩盖。
  
  肯是他三天前捡到的男妓。这样捡个大活人回来,给他美食、漂亮的衣服和舒适的床的日子已经持续了好几年。作为补偿,佩恩也会神不知鬼不觉地从他们身上吸取不是那么美味的血液。
  
  他和那个贵族所做的事情差不多吧!除了不是为了延续他原本就永恒的生命这点。如果真要说,他所延续的,是他枯燥乏味的生活。
  
  没有滑稽的爱情只是各需所求的关系虽然轻松自在,但时间久了,也不免有些无聊。
  
  佩恩撑着下巴,舞台上正演着男孩一边享受着锦衣美食一边控诉贵族对他的不齿行为,然后美丽的女主角出现安抚了男孩的心。
  
  这还真是充满讽刺意味的剧情,佩恩不由地笑出声。他又瞄了一眼昏昏欲睡的肯,这些男妓不也一样吗?得到钱后转身就会花在妓女身上,他们卖身给男人并不是喜欢男人,而是一种流行。
  
  在佩恩眼里,这个城市是个性、怪癖和异端的乐土,但这里的人却又酷爱秩序与传统,具有致命魅力的矛盾和笼罩在城市上空的雾气一样吸引着他。
  
  切换场景的帷幕落下,剧院里变得一片漆黑,人们开时低声说话,集合在一起的声音听起来就像无数只蚊蝇聚集在耳边一样,令人烦躁。
  
  佩恩在黑暗中凝视着因没了光线而有些坐立不安的肯。他喜欢在黑暗里观察他人,人们总是会在黑暗的遮掩下暴露本性不是吗?就比如肯的手摸向了他挂在墙上的衣服外套,从那卷纸币中熟练地抽出了几张。
  
  “啊,这场景切换地真久。”佩恩故意发出感慨,那个受到惊吓的人影猛地缩回身体,还不小心碰到了摆着水果盘的小桌,黑暗里响起哐啷的声音。
  
  “肯?发生了什么事?”
  
  “没、没什么,先生。”
  
  佩恩捂着几乎要溢出笑声的嘴角,这时帷幕再次拉开。突然绽开的光线让他更清楚地看到了肯局促不安的模样,来不及收起来的纸币被紧紧地被他攒在手里,似乎还能看见露出的白色一角。
  
  “哦,亲爱的肯,你的脸色看起来真不好。”佩恩用演戏似的腔调说道,他故意把手伸向肯紧攒着的手背,这让心虚的青年全身抖得像风中的落叶。
  
  肯的手被佩恩若无其事地覆着,沉默了没多久,他才微颤颤地开口。“先、先生。”
  
  “怎么了?亲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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