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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空想家-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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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一直等到傍晚六点多他才收到邓廷歌的电话。邓廷歌约他今晚在人民剧场门外见。罗恒秋莫名地兴奋起来。
    出门之后他才想起,因为猜邓廷歌会和自己吃饭,他晚餐一点没吃,此刻腹中空空,甚至有点疼。
    胃袋干瘪的罗恒秋在人民剧场外面等了一会,饿得受不了,掏钱买了两个茶叶蛋。刚吃完一个就看到邓廷歌从剧场里跑出来,奔向自己。
    “师兄,我带你进去看话剧。”邓廷歌说。
    罗恒秋看着邓廷歌的装扮。邓廷歌和白天穿的完全不一样,尤其是脖子上挂着一个老式的女包,里面鼓鼓囊囊装着不少零钱。
    邓廷歌低头看看自己,笑着说:“我在这里卖票。”
    两人边走边聊天。罗恒秋听他提起还没吃晚饭,顺手就把手里剥了一半的茶叶蛋给撸干净了,递到邓廷歌面前。邓廷歌抓着他的手啊呜一下囫囵吃了,继续呱唧呱唧说话。罗恒秋跟在他后面往里走,暗搓搓地摸手指。
    人民剧场在很多年前是这个城市里最高雅的消费场所。邓廷歌和罗恒秋高中的时候,学校还组织过学生来这里看电影或者演出。有一次看电影途中,高一那边突然发出混乱的声音。坐在不远处的罗恒秋抬头望去,看到一个男孩直起身,怀里抱着个软绵绵昏过去的女同学。
    那个人是邓廷歌。他身边的女孩一直脸色苍白,之后更是捂着肚子就晕倒了。少年邓廷歌见义勇为,二话不说抱着人就往一街之隔的人民医院跑,身后呼啦啦跟着一串因为电影太无聊而趁机逃窜的男孩子。电影播的是什么,罗恒秋是一点也记不住了。但他坐到了最后,只是什么都没看进去,一直想着少年人跑过他身边时那张气喘吁吁的脸。
    后来人民剧场渐渐衰败。地方太小没办法扩建,也根本没钱去修建,它一直不尴不尬地立在那里,今晚上演二人转,明天表演脱衣舞,也算自负盈亏,苦中还带了点荤素不忌的色彩。
    罗恒秋跟着邓廷歌拐进剧场的一个房间时愣了一下。
    “小剧场?”罗恒秋笑着说。
    他知道邓廷歌在卖什么票了。这是一个小型的话剧剧场。
    房间里坐着二十来个年轻人,看到邓廷歌进来都抬头冲他打招呼,似乎很熟悉。
    “你看过?”邓廷歌带他坐下。
    “看过。”罗恒秋说,“但不算了解。”
    邓廷歌坐在他身边开始数钱,“不了解没关系,你觉得好看就行了。”
    这个小小的话剧剧场就是他连打几份工的重要原因。一次五百块,房间可以用一个晚上,表演结束之后还可以对演出进行检讨和排练下一场。
    邓廷歌和几个学校里的同道人组成了一个小小的话剧社,在这个城市的高校话剧圈里略有名气。他和朋友作为牵头的人,自然要负担起这些费用:场地租金、道具租金、桌椅租金,还有演员们的服装费等等。
    “我们一般都是自己人演出,有时候如果约到别的剧社的人,劳务费肯定免不了。兄弟院校的人都比较客气,但不请一顿饭、喝点东西肯定说不过去。”邓廷歌数好了钱,笑道,“观众都自愿掏钱,一张票二十。今晚有四百多块,差不多了。”
    罗恒秋忙掏出一张二十:“我也买票。”
    邓廷歌推了回去:“你别这样,今天我请你。”
    罗恒秋收起了钱,想了想之后说:“那一会儿结束了,我请你吃夜宵吧。”
    “好好好,这才对头。”邓廷歌也要上场演出,于是把颈上的挎包放在了罗恒秋的手里,“先帮我保管,演完了我再来找你。”
    罗恒秋抱着那挎包想,你不怕我卷款潜逃?
    他又想,逃了也挺好的,这样邓廷歌就会来追自己,追啊追啊,不小心就海角天涯了。
    今晚在小剧场里演出的是某先锋剧作家的作品,他将《动物庄园》进行了改编,通过几只宠物和它们主人的故事来讲述城市人思想和生活上的困窘。
    灯光照亮小房间当中的一片空间,博美、金毛、萨摩耶、中华田园犬先后上场,跟在它们主人的身后唯唯诺诺。
    房间里十分安静,演员们也相当投入。他们在观众和观众之间的空隙里走动,充分地融入这个环境,在倾听者的耳边缓慢地吟诵诗歌,激动万分地用台词表达心绪。观众仿佛置身于剧情之中,和演员、和故事一起呼吸。
    邓廷歌饰演的是宠物主人的男友。他换了一件上衣,头发抓得凌乱,急匆匆闯入明亮的空间。
    从他出现的时候起,罗恒秋的眼神就一直没办法从他身上拔离。
    他们之间仅仅隔着两排椅子,大约三米的距离,但站在灯光之下、表情生动的邓廷歌像是另外的一个人。
    他说话的声音、腔调、语速全都变了,站在那里的不是邓廷歌,而是一个软弱的、不敢反抗自己女友的男人。中华田园犬扑到他身上,伤心地哭诉自己被主人遗弃的事实。邓廷歌坐在地上摸那个演员粗糙的金色假发,眼神和手势都万分温柔,仿佛趴在他膝盖上的真的是一只悲伤的狗。
    他站起来走动,拉着那女孩的手苦苦哀求,站在灯光的边缘里语气忧伤地背诵诗歌,在遭到女友嘲笑的时候沮丧地垂下脑袋。罗恒秋知道,这就是小剧场话剧的有趣之处:观众和演员几乎是无隙的,他仿佛伸手就能碰到那个人。
    然而他又十分失望:邓廷歌出场的时间不多,而且一次都没有走到自己身边来。
    罗恒秋从没有这样投入地看过一次话剧。邓廷歌的一举一动他都立刻能了解其中的意义,他在灯光的边缘移动,面对着观众叹气,偶尔在眼神移动的时候扫到罗恒秋,这一切都让罗恒秋又兴奋又激动,隐隐还有一种无法言喻的幸福,仿佛场中那个人和他有一个不可对外人分享的、微小的秘密。
    “怎么样?”结束表演之后的邓廷歌走到他身边热切地问。
    “很有趣的剧本。”罗恒秋老老实实地说,“就是你出场的时间太短了,还没看够。”
    邓廷歌有些不好意思,抓抓脑袋笑了。
    虽然和罗恒秋高中时代就相识,并且关系还比一般朋友要亲近一些,但他始终觉得自己和这个师兄的差距很大。罗恒秋父亲是有名的商人,母亲是大学教授,再往上一辈,不是军人便是学者,他从真正的书香世家里走出来,身边的朋友偶尔打趣喊他“罗少”也没有任何不妥的地方。邓廷歌起初只觉得他是个不苟言笑但性格很好的师兄,和他熟悉起来之后也没有刻意去了解罗恒秋的背景,之后偶然得知,再回头看自己,只觉得很不可思议。
    为什么罗恒秋会和自己做朋友?
    除了对方人好,邓廷歌确实再也找不出别的理由。
    “去吃夜宵吧。”邓廷歌将挎包交给话剧社的其他人,回头跟罗恒秋说。罗恒秋见他没有介绍自己的意思,朝邓廷歌的同侪们点点头权当招呼,跟他走出去。
    人民剧场边上的辉煌街依旧灯火辉煌。夜市里各色食品热烘烘地发出香气,邓廷歌在粥铺门口坐下来之后看到罗恒秋站着,笑得莫名其妙。
    “你笑什么?”
    “你一直都在这里喝粥,高中的时候也这样。”罗恒秋坐下来朝老板招手,“两碗黄鳝粥,今晚有什么新鲜的东西?”
    等他点完菜,邓廷歌带着点惊讶的表情看他。他确实最喜欢吃这个粥铺的黄鳝粥,以前晚自习下课之后,总要蹬着自行车吭哧吭哧踩上十几分钟来喝一碗。
    他带罗恒秋来过几次,但他一点都没想到,罗恒秋居然还记得。
    罗恒秋坐在简单的塑料椅子上,扭头扫了周围一圈:“清火堂凉茶还没倒闭?你喝凉茶吗?”
    他去买了一杯罗汉果一杯菊花茶放在桌上。邓廷歌看着桌上的两杯液体,心情有些复杂。他这才意识到一件自己之前没想起来的事情:罗恒秋和孔郁的关系。
    乍见罗恒秋的欢喜太强烈,他甚至忘记了这件事,这时感到有些尴尬。
    罗恒秋不知道他在想什么,黄鳝粥上来了就推到他面前:“味道变过吗?”
    “你很久没吃?”
    罗恒秋点头承认。
    邓廷歌心里装着那件事,吃得也不够安稳,踌躇半天,眼看快吃完了才决定问出来:“那天……那天我见到你和孔郁,你们吵架?”
    他斟酌了问的方式,不过罗恒秋还是一下就听出了他的弦外之音。
    “没有吵架,我和他之间什么事都没有。”罗恒秋喝光了杯子里的凉茶,盯着杯底说,“我喜欢的人不是他那样的。”
    他抬头瞅瞅呆愣的邓廷歌,又说了一句:“怎么了,知道我喜欢男的,怕我骚扰你?”
    “不是不是不是!”邓廷歌胡乱挥手,“不怕不怕不怕。”
    罗恒秋便笑了一下。
    邓廷歌一时心里涌起某种复杂的感觉,像是得知答案之后的轻快,又像是更沉重的忧虑。面前的罗汉果茶他一口没喝,此时慢慢端起来倒进了口里。粥铺门口挂着灯管,从罗恒秋头顶照下来,他又低了头,表情和眼神都看不太清楚,嘴角笑意倒还没消。
    邓廷歌觉得自己心里的想法是遗憾。师兄真是好看,以前就觉得他好看了。这么棒的人,怎么就喜欢男人呢。

  ☆、第3章 悖伦的父亲。

罗恒秋说送他回学校,邓廷歌在车上坐了一会就困得睡着了。
    他很忙,因而很累。这种累在面上显示不出来,但始终是藏不住的。罗恒秋将车停在他们学校门口,转头去看他。邓廷歌歪着脑袋睡得很沉。他伸手过去,在不惊动邓廷歌的前提下,摸了摸他软乎乎的头发。
    本来只想摸一下,结果连续摸了好几下,舍不得放开手。
    他心里有许多想法,乱纷纷地冒出来,又被他一个个压了下去。
    邓廷歌的家庭、理想和人生,跟他的完全不一样。所以他不可能走出那一步。
    心里一旦开始烦乱,罗恒秋就忍不住想抽烟。他小心翼翼下了车,靠在车边抖出一根烟点燃。被辛辣的烟气和微凉晚风熏了一会,身体的燥热才慢慢冷静下来。
    刚才摸了几下,他突然就很想凑过去亲邓廷歌。
    不行,不能这样做,他是直的,别把人拉下水。罗恒秋边抽烟边想。可这辈子还有没有机会告诉他,自己喜欢他好些年了呢。
    邓廷歌醒来的时候车里没人,他看到罗恒秋站在外面,忙晃了晃脑袋,下车喊他。
    “醒了?”罗恒秋正好抽完一支烟,顺手扔进了垃圾箱,“见你睡得熟,没叫你。回去吧。”
    邓廷歌跟他说谢谢,罗恒秋笑笑,挥手说不用谢。
    完了。邓廷歌站在这边没动。他看罗恒秋的神情觉得不太对,心道完了,师兄不太高兴。他脑子飞快一转,能想到让罗恒秋不高兴的原因,也唯有刚刚粥铺里说的那一件。
    “不回去吗?”罗恒秋手臂叠在车顶上,有点疲倦地看他,“十二点了,宿舍不锁门?”
    “师兄,你后天晚上还有空吗?”邓廷歌说,“后天晚上我们演《生死场》,是我们的镇社之宝。我演的角色挺重要的。”
    罗恒秋一时没说话,默默看他。
    “没事就过来看看吧,比今天这个好看多了。”邓廷歌继续说,“我觉得自己演得还不错。”
    “啊……”罗恒秋脸上露出了片刻烦恼的表情,随即苦笑了一下。
    邓廷歌:“???”
    他心里大喊师兄答应啊快答应啊!他很想直接告诉罗恒秋,自己完全不讨厌他,更不会排斥他,可他不敢说得太直白,只能如此笨拙地表达,心想这样算是曲折委婉了么。
    “好吧。”罗恒秋说,“我有空一定去。去了的话我是要买票的,别拦着。”
    邓廷歌喜道:“好好好,买买买。”
    说是有空会来,实际上之后的一个月里,几乎每一场邓廷歌表演的场次罗恒秋都没有错过。有时候他会来得比较迟,戴了眼镜穿着西装,一身职场精英的气质,和现场的所有观众都格格不入,但看得很专注。
    邓廷歌觉得罗恒秋这段时间很高兴,但又不确定是否跟自己表现出来的接纳有关。他最近略烦:罗恒秋来的次数多了,不可避免地引起了剧社里其他人的注意。
    “邓啊,你师兄是做什么的啊?”这一天表演结束后,邓廷歌在后台被拦住了。他满脸油彩,没从小丑这个角色里抽离出来,听到问题时还恍恍惚惚地啊了几声。
    女孩把他拉到位置上看他卸妆。“问你呢,你师兄做什么的?有女朋友没有?年薪多少?你们呆会要去吃夜宵是吗?带我行不?”
    邓廷歌慢吞吞卸妆:“你问这些干嘛?”
    女孩笑了一会,娇滴滴地推他:“你师兄好帅呀。”
    邓廷歌躲开她的手:“我不帅吗?”
    妹子:“可你没钱。”
    邓廷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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