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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不说话了?害羞?”
邓廷歌揽着他的腰吻他:“不是,不害羞。是……是别的。”
他紧紧抱着罗恒秋,下巴搭在他的肩膀上。
“我有什么好的?”他问。
罗恒秋说你长得好看。
邓廷歌笑了一会儿,低声说你也好看,你是我见过最最好看的人。
《古道热肠》开始进入第三阶段的拍摄,邓廷歌又要跑到深山老林里去了,这次去的是四川。他的毕业典礼也已经结束,罗恒秋没空去参加,他就洗了一堆自己穿着学士服和中山装的照片给他。庞巧云和邓啸都到了现场,两人和儿子合影,笑得特别开心。
邓廷歌收拾行李的时候庞巧云一直在唠叨。
“你现在就搬出去吗?”她絮絮叨叨地说,“拍戏多辛苦啊,就住在家里不好么?家里有吃有喝,还不用花钱。”
“我这工作时间不固定,住在这里太不方便了。”邓廷歌说,“而且以后我红了,这个宿舍区能挡得住记者和狗仔队?”
邓啸正在看电视,闻言嘿地一声嗤笑:“还红了,还狗仔队,哼。”
邓廷歌嘿嘿地笑。邓啸参加毕业典礼的时候比庞巧云还激动,他还记得很清楚。
常欢来接他去租的新房子里,顺便告诉他明天一早就要启程。
第三阶段的拍摄之所以要选择在这个时候开始,是因为剧本里有几场特别重要的戏发生在冬天的雪山上。拍摄时间不能拖得太长,只能在这个时间上山安营扎寨。在海拔高的地方,雪已经零零散散地落下来了。
“我还没爬过雪山。”邓廷歌说,“要准备些什么?”
“剧组基本都准备好了,你自己带好保暖的衣服去就行。”常欢始终有些不放心,“有一场戏你要背着人在雪里走,撑不住一定要说。我这次会全程跟着,有事情立刻跟我沟通。”
送走常欢之后他给罗恒秋发短信说自己已经住进来了。罗恒秋知道他选择租这个地方之后没说什么,但显然心情很好。这地方距离他的家不远,他来回都很方便。
[你还过来吗?]
[明天出差了,等你回来我再上门。]
邓廷歌有些失落。在毫无人气的房间里,会分外思念温暖的身体。他只好翻出自己和罗恒秋拍的照片来看。
在雪山上开工到第三天,胡慕发烧了。
胡慕在这里的戏份不多,原本第三天拍完就能收工回家,但这天他一出来,谁都看出他脸色差得可怕。
“三十八度了,行不行?”医生问他。
胡慕说行。
这一天他的戏份全都是跑。傻强背着自己生病的侄女翻过雪山都镇上求医,他一路追赶过去,要把他拦下来。山上的情况很多变,前两天有点雪,这一日什么都没了。道具组把鼓风机和硫酸镁造的假雪搬出来,哗啦啦地往外飘。胡慕穿着厚衣服跑了几趟,脸色潮红,医生上去一量,体温又升高了。
连导演都让他回去休息。邓廷歌和他聊得多,凑过来劝他先休息一下。
“这深山老林的,你要是出了什么事情,肺炎啊脑膜炎之类的,上哪儿去治?”邓廷歌给他换了个冰袋,说。
胡慕有气无力:“你真是太会说话了。”
坐了半个小时,胡慕又站起来投入了拍摄。邓廷歌心道被包养的都那么拼?
胡慕演戏一般,这段时间倒是越来越认真了,偶尔也会跟邓廷歌讨论一下剧情和角色心理。邓廷歌揣摩,应该是上次那什么照片门被捅出来之后,他心里有点受伤了。入行的方式确实不太摆得上台面,但一而再再而三被人扒出来,这次因为有罗恒秋在里面使坏,舆论转向他的并不太多。错一步就能记一生,舆论的记忆力惊人的可怕。邓廷歌看了一些所谓的八卦帖,里面说的许多事情令他皱眉咋舌。
要不是写八卦的人当时就趴在胡慕的床底下偷听,要不就是他们凭空捏出来的。邓廷歌后来想想,还有另一个可能:和胡慕有过一段的什么人,将那些事情当作笑话或者炫耀资本,告诉了别人。
无论哪一个可能都很可怕。他看着胡慕气喘吁吁地在厚厚的假雪里跑来跑去,热得人都冒烟了,心想都不容易啊。
回城之后胡慕立刻就被带去了医院。他给邓廷歌发信息,还带了个愤怒的表情:[借您吉言,成肺炎了。]
邓廷歌接到信息时,常欢正一脸严肃地跟他说话。
“《久远》过审了。”她说,“不知道陈一平使了什么法术,一刀没剪。”
☆、第41章 乌鸦嘴
山里信号不好,报纸杂志更不用提。数日之后常欢从外面带回来几份报纸,邓廷歌才知道一刀未剪的《久远》已经引爆了舆论。
“揭秘《久远》背后的创作团队:以心成事”“广电:不剪《久远》是尊重历史”“《久远》导演专访:我想拍一部走心的电影”……溢美之词看得邓廷歌头晕。他在拍戏间隙把所有的报道都过了一遍,大概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久远》确实经过了很严格的审核过程,但是在审核的那段时间,上面下了一份新文件,关键词是“正视历史,尊重历史”。陈一平和他编剧组的人整装出发,在审核人员面前口沫横飞地说了一周。他们说朱路的那本字典,说他日记里所写的那些鲜活而青春的人们,说电影改编的意愿和原因。
陈一平所说的一切邓廷歌都在讨论和拍戏过程中听他说过很多次。他觉得陈一平最厉害的一点是,他心里有个宇宙,他就能把这个宇宙展示出来。所有的改编细节都合情合理,互相呼应,每一个镜头经过琢磨,甚至镜头中的寓意他也充分考虑,绝不晦涩:为了让《久远》顺利拍好、播出,陈一平对这个故事的边边角角都深入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
邓廷歌知道这些东西事实上并不能说服审核人员。每个人看片的角度和立场不同,看到的内容和内涵也是不同的。真正起作用的是那份文件,陈一平的这个作品说的是往事,但巧妙地回避了那些真正有冲突的地方,完全是在说人,说人和人之间的感情,冷漠或热烈,坦白或隐晦。他将三个主角的死亡都模糊处理了,强化了悲哀,弱化了愤怒。
“导演是一个搭积木的人。我心里有一座城池,我就会想把它呈现出来。我知道自己想要怎样的城池,然后我才会去想,这里怎么建造,那里的材料怎么来。”陈一平在访问中说,“等到电影上映之后,很多人都会看到这座城堡。我的目标是,让他们看到的和我心里所想象的,尽可能一致。”
邓廷歌把陈一平的这个访问放在自己床头,睡前有时候会看几眼。陈一平在片场里特别爱抽烟,有一次看到陈一平和一堆人围在墙角抽水烟,咕噜噜咕噜噜的,邓廷歌也凑过去试抽,一口下去涕泪横流。他就保持着满脸是泪的状态,蹲在日头照不到的墙角听陈一平和编剧组的老师讲故事。
那是他没听过的、但很好很好的故事。
邓廷歌现在相信自己确实是个很有运气的人。遇到罗恒秋,遇到钟幸,遇到陈一平,每一个都令他改变,带他看到新天地。
《久远》出乎意料的顺利让钟幸开心炸了。
开心到在办公室门外看到方仲意的时候,第一反应不是把他赶出去,而是让他走进来。
方仲意带来了自己的单曲demo给钟幸,钟幸说我不要。
方仲意:“是我给《古道热肠》写的主题曲。”
钟幸:“……什么?!”
他吓了一跳。方仲意以前写的都是情歌,有时候会写几句“把世界掀翻/来给你看看/里面的腐烂”之类乱七八糟的玩意儿。他的受众还是更喜欢他的情歌,温情缱绻,好唱又好听。前段时间他还看到自己戏里的演员把扣扣签名改成了“在最长的雨里/在命运之中/遇见你”。
酸得他发抖。
他不会告诉那个刚刚坠入爱河的年轻姑娘,那两句词是方仲意在自己的床上写成的。当时外面下着暴雨,方仲意刚刚从梦里惊醒,疯狂地在床头上扒拉纸,结果只找到了笔。他把钟幸的被子掀开,在他的手臂上刷刷刷地写字,涂涂改改,把一首口水情歌的一半歌词都写完了。
钟幸记得第一次见到方仲意的那天也是个雨天,心里软成一滩,问他“写给我的吗”。
方仲意茫然地抬头看他:“当然不是啊。”
后来才知道,他和当时正在追求着的男朋友也是在雨天认识的。
这些事情想来也十分讽刺。钟幸问他来就为了给自己听歌么,因为自己心情很好,还给他倒了杯白开水。倒完之后想想,慈悲地扔了几片茶叶。
“嗯。”方仲意说,“第一次写这种类型的歌,想给你听听,给我点意见。”
钟幸说我可不懂。方仲意不吭声,定定看着他。
像一条没了主人的宠物狗。有点可怜。
钟幸让自己硬起心肠,硬了半天,反而越看越可怜。“拿来吧。”他只好说。
方仲意留下demo就走了,没多呆。他说还要回去写歌,说心里有很多想法要写出来。临走时钟幸下意识提醒他记得吃饭,方仲意呆呆看他一会儿,很乖地点点头。
钟幸听了那首歌,回家的时候顺带也拷到车里继续听。车子走了一段路,他想方仲意这次写的这歌儿,和以往真的不太一样。他最近接触了民谣圈儿的人?钟幸想起自从那次宴会上见面,自己也已经很久没跟方仲意聊过天。他很忙,他相信方仲意也很忙。他以为自己仍旧会想念他,但发现一旦看开了,好像也不过就这样。
还会有不忍,但算不上心疼。
方仲意年轻、温和的声音在车里回荡。这首名为《愿望》的歌像是写给心爱之人的一封情书,用词平实朴素,曲调低缓柔软。钟幸心想老子是走出来了吧,毕竟听到“我还不够好/也想陪你到老”的时候他还抖了一下。被酸的。
后来方仲意问他,歌儿感觉怎么样。钟幸啪啪啪按了许多个字,最后又逐个删去,发给他一句“挺新鲜的,不错”。
几天后导演把方仲意写的主题曲带到片场,给大家也放了一下。有说太平淡的,有说不错不错的,更多的人惊讶于方仲意居然也能写出这样的歌。邓廷歌听了很多遍。这是他拍的电视剧里的主题曲,甚至可以说是为傻强这个角色专门写的一首歌,他是越听越喜欢的。
常欢有时候会听到他自顾自在旁边哼歌,调子不太准,歌词倒是听得清:
“坐在时光里,说一说未来
坐在你怀里,说人生的期待
只要你肯为我赞颂
我就会相信,世界没有那么坏”
常欢个人不太喜欢这首歌,太柔和了,反而没有力度。但她手里唯一一个演员却表示他非常非常喜欢。常欢跟着他听过几回,渐渐也听出些别的味道来,不由得暗想:是一首经听的歌。
邓廷歌每天在“世界没有那么坏”的歌声里醒过来,精神百倍地开工。剧组给演员都买了人身保险,邓廷歌在雪里放肆地摸爬滚打,身上难免多了些伤。每天收工回到房间总是呲牙咧嘴地上药,疼得自己都颤抖。上完药就给罗恒秋发信息吐牢骚,罗恒秋现在熟练掌握了颜文字和无意义的安抚话语,不是“摸摸”就是“么么”。邓廷歌觉得可肉麻了,又觉得可喜欢了。
胡慕很快就出院了,说自己又是条活奔乱跳的男子汉,正在寻找新金主的路上上下求索。邓廷歌不认同他的这种方式,但是确实没办法讨厌起他来,假惺惺地说“你注意身体”。胡慕说你才注意身体,深山老林的,出事了就糟了。
邓廷歌说光说我了,你其实也很会说话嘛。
只是两个人都是乌鸦嘴。胡慕说完这句话的第二天,邓廷歌就在山里迷路了。
☆、第42章 长蟑螂须的帅哥(三章 合一)
发现自己迷路的时候,邓廷歌第一反应是翻手机。然而手伸进兜里才想起,自己的手机在出来之前放在床头小柜子上充电。
山里居住的条件不好,一个房间里就一个插座,和他同住的还有另外三个人。四个人商量好了各自充电的时间,邓廷歌为了不占用别人的充电用时,没拿手机就出来晃了。雪早就停下,路上覆着薄薄一层,有点滑,但不至于走不了。天气也不算特别冷,他吃饱饭便打算在路上走一会消食。只是走没多远就瞧见有个人在前面摔倒了。邓廷歌忙跑过去把人扶起来。那是个住在山里的胖子,腿脚不灵便,邓廷歌于是送佛送到西,送肥送到家。胖子的家人十分感激,他喝了点热水,借了个手电往回走,没多久就发现自己迷路了。
没有通讯工具,也没有同伴,邓廷歌站在岔路口有点发愣。岔路口的两条道是被人踩出来的小路,他刚刚背着那胖子,全部精力都放在如何支撑自己上,没留心这个路口。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