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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
“是银河。”
床的斜上方,就是天窗的位置,只要平躺在床上望过去,就能看到蔚蓝的星空。
此时四周的黑暗,更显星的明亮,夜的静谧。一时间,躺在床上的两人仿佛置身於宇宙鸿蒙之中,视线所及之处,皆是璀璨星光。
“这里是郊区,光污染很少,夜里只要关上灯,就能看到天上的银河。因为有天窗的关系,躺在床上看时就像居住的地方没有屋顶……看著看著,整个人好似也跟著融入进去,连为一体……这样的景色,我一直很想让你也看到……”
慢慢靠过去牵住乔继宝的手。一个人看时很宁静,他一直很想知道两个人看时会是怎样的感觉……也许,他应该庆幸於此时的黑暗,让对方看不清自己的表情。
──你会喜欢吗?
“银河,很美……”歪过头对著身侧的萧辉绽放出一抹灿烂的笑容,“宝宝,很喜欢。”
作家的话:
起了个什麽标题……捶桌!
最後一天十点多才发上来。。。
什麽东西都是习惯後很难转变过来呢
☆、(11鲜币)婚後重新认识你 45 氤氲
45
泡在玫瑰浴的澡盆里,乔继宝被氤氲的蒸汽薰得脑子里迷迷糊糊的。
坐著萧辉的重机车,伴随著满天星斗,一路飙回家,本来还处於兴奋状态的乔继宝,谁想到一开门就意外地看到站在窗前的程旭。
想到在那之前自己还和萧辉“一别三回首”的恋恋不舍地道著别,乔继宝就不禁有些脸红和心虚……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麽会这样,想起来的话只不过是和朋友出去转了一圈,没什麽好隐瞒的,可是,他的确没有和程旭说过。
而且原本萧辉是要留他住下的,可是乔继宝还是坚持要在十点前回家。於是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了,像一个晚归的初中生,面对在家里等待多时的父母。
虽然乔继宝并没有类似这样的经验,也想不明白为啥程旭今天会回来得这麽早。但是料想中就是觉得程旭会为此感到不快的。然而,程旭的表现却大出他的预料。
“噗通”拍打著水面,乔继宝百无聊赖的玩著水花。从回来後就被程旭推进了浴室里洗澡,温热的洗澡水像是刚刚烧好不久。程旭在一旁还微微的笑著问他是要芦荟浴还是牛奶浴。当时完全尚还在状况外的乔继宝脱口就说了要玫瑰的……结果等缓过神乔继宝才发觉自己有多麽神经大条……可是,程旭还是笑著为他换了玫瑰的浴乳,并在放下换洗衣物後带著脏掉的衣服走出了浴室。
其实,乔继宝很希望程旭能留下来陪在他身边,可是他说不出口。
乔继宝将半张脸都埋进温热的水里,这样羞红的脸颊就会暂时看不出了。
──如果他看到衣服上的污渍的话,总该问他发生了什麽事吧?如果他从自己回来时就站在窗边的话,也应该有看到他和萧辉在道别吧?可是为什麽,为什麽他的阿旭却什麽都没有问及呢?原本还想著要把这一天发生的趣事和新闻说给程旭听的乔继宝,一时竟不知从何开口了。
故意在浴室里磨蹭了一会儿,大概过了四十分锺,直到水凉了,乔继宝才不得不硬著头皮走出来。穿著程旭为他准备的内衣裤,再套上睡衣。到了卧室里,居然不见程旭的人。
奇怪,会是去了书房吗?这麽晚……
还是去看一下吧。拖沓著脚步,乔继宝又踱去了书房。不敢直接进去,便悄悄的开了一条狭窄的缝隙往里瞧。咦?也不在书房……难道会在楼下吗?
咚咚咚,继续踏著兔子头的拖鞋朝楼下走。
楼梯口正对著的就是饭厅,还没走到门口,程旭的身影就映入乔继宝的眼帘。果然是在这里。
小身子挪了过去,这麽晚,在饭厅里做什麽?该不会是……
乔继宝一拍脑袋,心里骂自己呆子。自己吃饱了,就忘记程旭吃了没。由於最近总是一个人用餐习惯了,心里上也理所当然的认为程旭一定是吃过後才回来的,如今看来,并不是那麽回事。
想到糕饼店老爷爷送的红豆饼,本来是想拿回来让程旭也尝尝的,可是见到弃猫街那一巷子的弃猫後,分著分著竟忘了这件事。都怪自己不好……那绝不输於高级糕点的味道,好想让程旭也吃吃看啊……不然,下次和程旭一起再光顾那家店好了!嗯,就这样。
迈著步伐,乔继宝走进了饭厅。
“阿旭……”呜呜,果然是在用餐,一个人先吃饱的自己真是罪恶啊。
看到是乔继宝,程旭笑著朝他招招手,又将准备好的一碗食物向他面前推了推,“酒酿圆子。”说完,程旭思忖了下,又补充道:“我做的。”
乔继宝被程旭的态度弄得有点发愣,也不知是自己的笨脑袋误会了还是怎样,就觉得男人的语气听起来特别可怜。“我做的”,像是不强调的话就会被不留情的拒绝似地。
“怎麽,不吃吗?喔,看我都忘记了,你……应该吃过了吧。没关系,吃不下就放著吧。”看到乔继宝半天不应话也没有动作,程旭改了口。
“不是、不是的,宝宝喜欢吃酒酿圆子。”虽然今天真的很撑了,可是乔继宝还是不忍的就坐到了程旭对面的椅子上。
今晚的程旭真是奇怪,绝口不提他去了哪里,却又像是什麽都知道一样。而很少吃甜食的男人,却又愿意煮酒酿圆子来吃……
“嗯,吃过的话就当夜宵吧。”程旭在乔继宝坐下的时候,不留痕迹的就勾出一抹笑容。但等到乔继宝抬头看他时,随即又恢复了一脸平静。
乔继宝看了看程旭碗里的,又看看自己碗里的。男人的有五颗,自己的只有两颗圆子,就像知道他根本吃不多一样。乔继宝心里有团雾散不开,怎麽就觉得哪里怪怪的。但还是拿起勺子,先在圆子上开了个小口,然後看著红色朱砂一样的馅缓缓的淌出来。这是他从小就有的吃圆子的习惯,总觉得那样会更加美味。
“你前几天提过的……”
“什麽?”沈浸在思绪里的乔继宝被程旭突然的一句吓了一跳,意识到的时候,疑问已经脱口而出了。
“我是说……你前几天提过的那个朋友……”对於乔继宝敏感的突然打断,程旭不在意的笑笑,接著道:“是叫……萧……?”
“萧辉。”乔继宝心里有小鹿怦怦跳。总觉得这时被蓦然提起,好意外。
“对,萧辉。”程旭说的很慢,与乔继宝的紧张形成鲜明对比,甚至还略显著漫不经心,“你不是说想请他到家里来吗?不如就下周末吧,我在家。”
“咦?”像是听到什麽不得了的话,乔继宝身形一震。
“怎麽,宝宝不希望吗?”
“不不,不是的……”乔继宝连忙摇头否认。从没想过程旭会为此上心。
“还以为你听到後会高兴点呢……”程旭这样说著,面上看不出有什麽情绪,依旧低头吃著圆子。
其实谈不上高不高兴,只不过,连乔继宝自己都认为自己应该是要为此感到高兴的才对……
可是……
“不是的,”乔继宝努力让自己笑得自然,“宝宝很高兴,阿旭能请小辉来宝宝很高兴。”
可是仍然……
“是吗?那就好。”程旭抬眼也对著他笑,心里却不知是何滋味的感叹著,他的宝宝真的长大了呢,会撒谎了呢。
不过……这样,也好。
作家的话:
今天家附近修网络,上不去网
只好特意跑到外面传文了,觉得四天都不传的话就太对不起各位了
虽然真的很瓶颈QAQ
☆、(11鲜币)婚後重新认识你 46 意外的聚会
46
程旭告诉乔继宝说,周末的时候请萧辉过来。却并没有告知他,除了萧辉以外,还请了别的客人。其中,就包括刚刚回国不久的郑毅。
郑毅是周三那天才回的国,去接机的还是乔继宝。自从大学毕业後,郑毅父母移居去了加拿大,而郑毅的事业也转去日本发展。所以原本在X市的房产,也都变卖或租赁出去了。每次回来,只得住在宾馆。说起来,程家其实有很多客房是空著的,本也想请郑毅过来住下,可是郑毅始终坚持不肯,推说不便,还是一个人自由些。是故程旭也没再强求,都是再熟不过的哥们了,便省去了那些客套。
说起来接机的工作本也轮不到乔继宝,不过程旭这几天工作真的很忙,脱不开身。原本是打算派公司的人去接一下的,或是拜托其他的朋友。可是当乔继宝听说郑毅要回来後,却主动向程旭请缨接下了这个接机的工作。他是这麽想的,反正自己闲著也是闲著,何况郑毅对他一直很友善,他对郑毅的印象也很好,在加上萧辉平时对他的思想灌输,“凡是都要自己尝试去做”,如此以来乔继宝就更加坚定了想要去接机的想法。程旭听後犹豫了一会儿,但最後还是同意了。
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心,乔继宝接机的那天也拿了一束超大的花束过去。比当初在日本郑毅送给他那束还夸张。这回不是百合了,是玫瑰。
郑毅看著心里就犯嘀咕──这小家夥其实是故意的吧……别看他一脸无辜装无邪,其实什麽都知道的吧?肯定的是故意的吧……而且,这玫瑰不会正好有九十九朵吧……
虽然满脸黑线,左顾右盼怕人看到。但郑毅还是不忍辜负乔继宝一片心意而收下了。
其实郑毅是真的有点冤枉人家乔继宝了。接机的那天,乔继宝正好看到自家花园里开的玫瑰很不错,才想著干脆摘些过来送给郑毅的。平时看其他人不都也是这样表示欢迎的吗?
到了周末的时候,萧辉和李琼嘉一起来了。乔继宝才知道程旭请了其他客人来。之後,郑毅和吴莹也相继到了。於是本来只是一个简单请玩伴到家里做客的“小规模见面会”,赫然变成了一个小型的聚会。
而仆人们也好像一早就知道似地,将家里布置的很是郑重华美,就连上桌的餐点也制作的特别精致考究。
悦耳的钢琴声在室内响起,起初还是极为平和的,像带著如丝的春雨滋养著大地,渐渐的变成有节奏的拍子,犹如潮水拍打著岸边的礁岩,细细听来,仿佛还能看到於海平面初升的明月,朦胧间带著深情款款。突然,变奏的音律突起,巨浪滔天,海风呼啸,音符带动著听众一起经历著一场风雨,然後,曲调又一转折,恢复了最初的一片祥和,仿佛是暴风雨後宁静的黎明。干净的小镇,绿草,红花,飞翔的白鸥。
吴莹弹罢一曲,起身行礼。围在钢琴四周倾听的众人像是醉了,半晌才响起掌声。
“莹莹的钢琴还是一如既往的动听。”李琼嘉率先发出毫不吝啬的赞美,状似热络地上前去拥抱住吴莹。
“前人常用绕梁三日来形容优美的乐曲,今日听来,也便是如此了。”郑毅也在一旁帮腔,油嘴滑舌的,却比其他人更加充满感情。
程旭倚靠在钢琴的一端听著,笑著,却不搭腔,只顾品著杯中的红酒。
乔继宝则只是一味的拍手,他没有其他人那麽好的口才,不懂得如何赞美。但由於自身也学了几天的钢琴,多少也听得出来吴莹的厉害所在。想到自己连一首简单的《欢乐颂》都要练习好几天才能弹奏,与之相比,吴莹就真的很让人敬慕了。
萧辉与乔继宝并肩站在一起,虽然也觉得吴莹钢琴弹得不错,曲子也很好听,却没有乔继宝那麽直白的表露。而是对李琼嘉和吴莹的表面亲昵不屑一顾。吴莹是什麽样的人他或许还莫不清楚,可是李琼嘉他却再熟悉不过了,什麽时候是真情,什麽时候是假意,他一看便能分辨清楚。嗤之以鼻,“大人”的世界真是乱啊。
打了个哈气,萧辉已经对这段表演兴致缺缺。当初答应乔继宝的邀请,一来是不想让乔继宝失望;二来嘛,主要是想来看看,一直以来,只闻其名未见其人的程旭程大公子,究竟是有著怎样的魅力,能让乔继宝这麽依赖。
今日一见,即便一向自恋的萧辉很不想去赞美别的男人,也不得不承认,无论是外形还是气质,程旭都可说是百里挑一的优秀。这让萧辉心里一时很是矛盾。他希望乔继宝能过得幸福,自然期盼程旭会是一个可以依靠的人。但这人越是杰出,反倒越是让萧辉感到不服气了。何况通过乔继宝所了解到的程旭,在萧辉内心留下的印象并不算好,这也是他不甘心承认对方能给乔继宝幸福的原因之一。
本来嘛,虽然有钱有能力很重要,外表出众更是锦上添花。但是,幸福感只靠这些外在的因素是满足不了一个人的,有时候,一个人需要另一个人,也许只是希望能得到一个温暖的拥抱。
厌倦了场面上“大人们”的无聊话题,萧辉拉了拉乔继宝的衣袖,示意想要离开大厅去安静的地方独处。
乔继宝想起原本打算要带萧辉去参观他的玩具房的,於是也就同意了。但还是先跑去和程旭报备了一声。
程旭听後,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光彩,瞥了萧辉一眼,才转而向乔继宝笑著说了声“去吧”。
乔继宝自然没有多想,高高兴兴便拉著萧辉上了二楼。
萧辉毕竟还年轻,本性中的倔强与轻狂让他很少把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