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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渝-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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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火朝天正说着,门外传来懒懒一声,“那你们今天可好口福了。”
  屋子里的小官慌忙跪了一地,剩下迟陌怔怔站着,直急得人赶紧拉他,“愣着做什么,这是北海恒越殿下,还不参见。”
  “都起来,见了我跟阎王似得做什么。”恒越笑盈盈的走进来,径自就到了迟陌跟前,“本只是去素清池路过,你竟在这里,可有趣多了。我北海今日有盛宴,你不如一同来?正巧敖锦也在。”
  迟陌始料未及,下意识低了头正想拒绝,恒越却不容他迟疑拉着他便要走。信手将怀里的一壶好酒扔在了其他小官手里,还吩咐了一句,“去素清池禀告婉画仙子一声,就说恒越思来想去,父皇寿辰不能缺席,望仙子包涵。事办好了,这壶酒就赏你们了。”
  一路行至北海,迟陌都思绪万千,早已经湮灭人迹的渔村只有孤零零的断壁残垣。腥凉的海风刚拂在面上,就让恒越一把拉进了海中。他一贯畏水,此刻更是睁着一双眼左右扑腾,硬生生一口气憋红了脸,张了口又呛进海水——简直狼狈至极。
  一番折腾下来,眼前竟已经没了恒越的踪影,张皇着四面看去,竟只有他一人。
  “真是,从未见过这么笨的。”
  倏地眼前一亮,火红的珊瑚,满满当当呈放了一整列的都夜明珠齐齐照着那副蛟龙出海的壁画,就是蚌精鱼女捧上来的杯盏都是青玉的,好不大气。
  迟陌还在愣神,只见敖锦已不知何时站在他面前,“兔子也学人下海,不怕给淹死?”
  知道又是得他相救,不禁红了脸,低下头来小声说了一句,“是三殿下拉着我来……”
  不是该去天庭找谁风流快活才是,倒管起他的闲事来了——想是这样想,东海的大太子还是难得流露出了笑容。
  敖锦在北海从来自在,拽着迟陌在人群里落座,就忙有侍女来招呼,“大太子,您该坐正席才是,龙王边上那座位可是给您备下的。”
  敖锦摆了摆手,“不必管我,我就坐这了,有事自会吩咐你。”
  迟陌知道他这是不合规矩,支支吾吾的说,“今日是龙王寿辰,大太子应该……”
  “没什么应该不应该的,这北海里最年轻的王八也都五千岁了,寿辰这东西,最是不需要当真。”敖锦说着,竟屈尊降贵给迟陌斟了酒,“尝尝这酒,可不是谁都能喝一杯恒越的酒。”
  迟陌不敢怠慢,忙饮了半杯,已觉得从舌头到喉咙辣的火热——这便是人说的天帝也难喝道的佳酿?烈的他喉咙里跟烧起来似得。
  “哈哈哈哈……你这蠢兔子,还亏你修行千年,竟是酒都不曾喝过吗?”
  窘的恨不能挖了地洞钻下去,迟陌夹起一片菜心送入口中才稍稍缓了过来。敖锦来了兴致,推了一盘精致菜肴到他面前,“这个,炭火烤出来的羊肉,撒了芝麻和香料——这北海啊,吃喝二字从不让人失望。”
  迟陌怯怯的举着筷子没有下手。
  “可别说你们兔子不吃肉啊,嫦娥那肥兔子我也是见过的,半只烧鹅都喂不饱,懒得半步也不愿意挪。你这样瘦,我看啊,喂肥了可爱些。”
  迟陌不由笑了,可筷子扔去夹那碟菜心。
  敖锦嘁了一声,“真是兔子改不了吃素。”
  席间不免有人前来攀谈,问一声大太子与传雨官是否曾有渊源,不单单挡了天劫、闯了地府,如今还同席共饮。敖锦举着酒杯三两句带过,说这兔子曾与我东海龙宫有恩,殷勤相待才是礼数。
  迟陌木木的低着头,是了,那日他便说过——你与我东海有恩。
  散了席,迟陌仍是小小的传雨官,敖锦仍是尊贵的东海大太子。本以为就到这了,谁知隔三差五,大太子又勤着跑上天庭。有时拿着传雨的诏令来一问再问,旁人看得疑惑,什么时候这等小事也劳烦大太子亲自过问了。迟陌守着本分,问什么便答什么,答完了,还要恭恭敬敬送他出门。
  一来二去,敖锦再来,便不带着诏令了。
  拉着迟陌去天际处看变化千万的云霞,一拂袖就在石桌上变出了一套茶具来,一点也不客气的吩咐迟陌给他泡茶。过几日又说素清池的梨花开的正好,百年不得见那般好的景致,可惜看守梨花的婉画仙子记恨着恒越,去不得去不得。
  又过了些日子,笨拙如迟陌,也堪堪能与大太子对弈了,虽总是输,却输得让敖锦高兴。
  “蠢兔子,不知走了这步子是自寻死路吗?教了你多少次都不记。”
  迟陌红了脸低头,晚些时候又去翻阅棋谱。
  日子有一天没一天的过,也不乏味。偶尔落了夜幕,迟陌会坐在天河的尽头处往凡间看,银河倒映在一片汪洋海面,斑斓璀璨。
  细细抚着自己的手腕,仿佛能感觉着那根稳稳暖暖的红线。
  
  

☆、红线三匝(7)

  这天长陵上仙修行归来,众仙都来庆贺,迟陌从人群里望过去,拉着敖锦说,“若不是得他点化,我只是山野里最寻常的一只兔子罢了。”
  敖锦笑着问,“那他怎么就偏偏点化了你?”
  迟陌低着头小声说道,“那年长陵上仙在林间一处小屋住下,潜心修读经书,我一时牙痒……将他柜子里的书册都啃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
  敖锦听得有趣,“那他还肯点化你?”
  迟陌顿了顿说,“大概只是一时兴起吧。”
  恒越从瑶池那走来,照旧是摇着一把扇子,“嚯,这个长陵上仙什么来头,这样热闹。我且看看,啧……这样的眉眼真是,天上地下也找不出更好看些来了吧?看着也不是特别不近人情,怎么天界里竟没人跟他熟稔似得。”
  敖锦知他素来乱来,只叮嘱,“他可不是能招惹的主。”
  恒越眯着眼,“这天下地下,可没谁是我不能招惹的,我看这个长陵啊,一张悲天悯人的面孔,还挺像那么回事的。”说罢乐呵呵又摇着扇子走了。
  本又该是无所事事的一天,敖锦突然来了兴致,要迟陌跟着他下凡间日玩乐。迟陌忙推说不可,他若走了,耽误传雨便是一等一的罪责。敖锦只当多大的事,不过一声吩咐,就有人揽下了迟陌的差事。
  还以为敖锦是要寻个景致不错的清静地,谁料他想也不想就往最繁华处去。
  凡间改朝换代不过三代,在位的皇帝却已经是个只知骄奢淫逸的主,京城里车水马龙人来人往,多得是达官显贵寻欢作乐。迟陌跟在敖锦后面挪着步子往前走,东海的大太子看来许久出来凡间一趟,瞧什么都新鲜。叫卖的小贩们也一声高过一声,都是眼尖的商人,一眼就看出敖锦这身锦缎用料上乘,必是哪家府上的公子哥,争着抢着想从他身上刮下一层油水来。
  敖锦停足在摊前,手里把玩的是一枚翡翠的扳指,成色不过那样,到底是市井摊贩的东西。正想问一问迟陌可有什么喜欢的,转眼就见了那只蠢兔子目不转睛的看着把丝绢伞。碧青的颜色,上面画的是暖黄的春花。虽好似也没什么特别,还是扔了碎银在摊上,“老板,那把伞我要了。”
  “哎!公子真是好眼光,上等天蚕丝织出的料子呢,这颜色这画工——”
  迟陌愣愣的从敖锦手里接过伞,咬了咬唇,“只是觉得颜色好看罢了……如今天朗气清的,也用不上……”
  “用不上?”敖锦斜睨了他一眼,从他手里夺过娟伞信手撑开——只一瞬间,方才还万里无云的天顷刻就变的阴沉起来。
  迟陌才抬头看了一眼,大雨倾盆如注。
  “蠢兔子,你可要淋湿了。”
  这才如梦初醒,忙站进了娟伞里,挨的那样近,红着脸不敢抬头。两个人撑了一把伞在街上走的悠闲,细雨烟愁都仿佛融入了那把伞的颜色里。来往小贩忙收拾着匆匆避雨,顷刻间满城繁华就让雨声静谧取代,迟陌稍稍抬了眼去看他,大太子唇角勾着笑得张狂——天界人间,他都是翻云覆雨的主,怎能不张狂。
  领着迟陌到酒楼里坐下,包间布置的雅致,临街的窗户一推就能望见皇宫里金碧辉煌的屋瓦飞檐。想来今日生意清淡,小二麻溜的就将酒菜上齐,末了还不忘说一句,“正巧这会唱曲的姑娘也在,客官要是喜欢,就吩咐她来给客官唱一曲如何?”
  敖锦应了一句,“也好,就让她来唱一曲。”
  小二早已将让人候在门外,得了敖锦一声令,就赶紧招呼着她进来。
  十五六岁的丫头,拿红绳扎着双髻,礼数周全的问候了敖锦与迟陌一声便宛转悠扬唱起来:细思算、奇葩艳卉,惟是深红浅白而已。争如这多情,占得人间,千娇百媚。
  真是一把好嗓子,比这细雨还更缠绵。迟陌就仿佛让这一城的雾雨蒙住了眼,滴滴答答的落雨不像敲在屋檐,倒似打湿在他心口。缠绵的能醉人,缠绵的让人恨不能化在这一片烟雨了。
  敖锦笑,“唱得不错,该赏。就是不知一只夜莺化了人形想图些什么?”
  迟陌这才转了神,方才竟都没觉察这小丫头带着妖气。
  她倒也不惧怕,依然带着笑,“我在这城里唱了三百年的曲,始终没等到已经转世的那个人。没等到,我便只有继续唱下去,换着音容相貌的唱。我与他相遇在这里,我信他会回来找我。他最喜欢听我唱歌,只要我唱下去,他就能找到我。”
  敖锦也不说什么,打发了赏钱就让她出去了,却看见迟陌眼底有抹悲戚,不禁嘲笑,“人家的事,你倒难过起来了。难不成她要寻的情郎是你?”
  迟陌忙别开脸,轻声细语说一句,“我只是替她不值罢了,转了世的人,红线早断了。她就是再等百年,那个人也不会回来了。”
  又想起红裳的眼泪来,给了玉佩的当夜她就回龙宫里来,哭着说她腕上的红绳断了,她再也寻不到那个人了。于是跑去问月老,那老头是这么说的,既然投胎转世了,哪还能带着前世的姻缘,入轮回那刻便断了。
  本是一声叹息,敖锦却突然想起了什么,一把揪住了迟陌的衣袖,“你是怎么知道这些事的?你去过月老祠?你去问月老如何能解绑了这红线?”
  迟陌让他一惊,对上他那双非看穿不可的眼,只得点了点头——月老说,要断红线,非得你跟敖锦两个人其中一个弃了仙途,投胎转世。言下之意,这红线,断不掉。
  本以为会大发雷霆的东海大太子竟松了手,面上不咸不淡,还带了些笑,“其实也难怪,好端端让人随意绑错了红线,我不情愿,你也未必心甘。”
  还想辩解,只是当下一时的想法罢了——也不是未曾想过要了断了红线,红线这头的自己痴痴念念,那一头的人仿佛总也是不上心的。
  一颗心纠结来折腾去的,说是事事如昨,分明百年已过,还真的苦撑着候下去吗?
  可其实……
  若不是真心的喜欢上了他,又怎么会把这心思转了千百个弯,到头来也还是肯把感情都交付给了他。他是东海的大太子,从不曾对外人流露半点温柔的,也能对着他耐着心教授着棋艺,也肯在那变化万千的云霞下将古往今来的趣事都数给他听。
  喜欢上了,就不想了断红线了——那红线早就缠上了他一颗真心,如何了断?
  压在心里的话恨不能全对他说了,却只听敖锦悠悠说了一句,“蠢兔子,你我也是有缘,一生一世是许不得,做个能喝酒谈心的知己也甚好。”
  只能把话又咽下去,低了头笑,“能与大太子做知己,这福分,天上地下,小仙也不过是第二个。”


☆、红线三匝(8)

  敖锦在繁华堆里玩的尽兴,白日里四处云游饱览人间景致,夜幕一到就跟着结交不过三两日的纨绔子弟纵情声色。天香楼的花魁出了名的国色天香,纤腰款款从二楼走下来,绢扇挡了半脸,可光是那一双勾混摄魄的眼,就让人恨不得一掷千金的将她揽在怀里。
  迟陌不惯这样的场面,木木讷讷的既不喝酒也不肯与姑娘亲近,生生扫了敖锦的兴。
  “你呀,就是不如恒越放得开,难得来一趟,何必拘谨成这样。”
  “那不如你先回去,过三两日我去找你。”
  迟陌就这样让敖锦打发回了天界。
  坐在敖锦怀里的姑娘叫素银,眉间点了朱砂,性子温顺,甚是讨人喜欢。斟了酒送到敖锦唇边,还不由望向正要出门的迟陌,问一句,“公子这样赶他回去,怕是伤了他的心呢。”
  敖锦就着她的手饮下一杯,抬起的眼里已有了七分醉意,“你觉得我伤他心了?”
  素银笑盈盈往他耳畔凑,“可不是……只瞧着他望你的那双眼就看得出,喜欢一个人啊,最最是藏不住的心事。这天香楼里色无边春色,满眼锦绣,他怎么每每抬头就只望着你一人呢。”
  那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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