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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图里斯,并筑起一道火墙。
“哼……”三王子扶着自己的肩膀。他的脸上,手臂上,都被光箭划伤。左腹似乎也被光箭戳穿。所幸他灵敏的侧身闪避,不然现状可能很惨烈。从来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穿过他的火墙。难道那就是神的力量?!
孟弗图里斯也不好受。那火蛇甚是生猛,力量之大居然穿过了光箭阵,击到了孟弗图里斯的身上。
孟弗图里斯走近三王子。“束手就擒吧。这么做是没有意义的。”
“哼,打不赢了就来讲和吗?”
“你自己看看就知道。”
只见孟弗图里斯身上那暗黑的印记慢慢的变淡,很快就没留下任何痕迹。
“还记得你砍下我的头嘛?那不是幻术。”孟弗图里斯冷冷地看着他。“你觉得这样的打法还有意义吗?我不老不死,永恒存在。”
三王子的瞳孔骤然收缩了一下。“不可能……”
“我是神的使者。这副躯体是神所赐予的。”孟弗图里斯笑了笑。“很不可思议吧?让你失望了。”
“不可能!我能毁灭你一次,就还会有第二次!”三王子拔起地上的刀,向外一挥,火焰如海浪一样奔涌出去。
“只是这个程度可不够哦!”孟弗图里斯伸出左臂,张开手。火焰消失了。如果埃及人见过雪,他们就知道火焰消失后化作的火星,就像雪那样飘然落下。
“你挑错了对手。我告诉你了,我已经不是以前的孟弗图里斯了。”孟弗图里斯无视那些半熄半灭的火星,徐徐走到了三王子眼前。“约克纳,大概从来没有人这么直呼你的姓名吧?以后这世上也不会有你的名字。”孟弗图里斯伸出握着权杖的手。“这个时候我还真是很开心。见到你恐惧惊讶的脸,真是很有意思。”
“混账!神之子就是神之子,收起你无聊的得意吧!”
银光一闪,孟弗图里斯愣了一下。权杖倒在了地上。而自己那手臂掉在了地上。
“没有血?”三王子也是一愣。他刚才以迅雷不及掩耳地斩下了孟弗图里斯的手。
孟弗图里斯阴冷地笑了。
“吾的真名是拉神所赐予的。只有拉神知道吾的真名。汝等即便是神之子,也无权得知。吾是图特的后裔,是沙漠的隐士。吾为永生的使者,吾是风沙中的妖怪。”
地上的沙子居然汇聚起来,重新筑成了他的手臂。仿佛刚才一切都没有发生。他动了动手指,地上的权杖又回到了他手中。
“你……
”三王子目瞪口呆。“沙之妖?!”
“结束吧!以毒蛇贯穿你那邪恶的心!”
狂风卷起沙尘,如一头满是蛇头的美杜莎扑向了三王子。
月夜?乌云满天,连月光都透不出来。
沙尘散去,略见人影。
三王子跪在沙中,前面却有另一个人,仰躺在他怀里。
“爷爷?!”孟弗图里斯惊讶地叫了出声。
“孟弗图里斯,求你了……不要杀他……他是你的亲哥哥。你们都是我的亲孙子……”
“什么?!”三王子和孟弗图里斯异口同声地喊了出来。
老人苍老虚弱地讲起了以前的事。
老人惟一的儿子,从小有着强大的魔力。可是不知为何,被封印力量的他时时被梦魇所惊扰。爱子心切的老人,悄悄解除了儿子的封印。因为这样,儿子意识到了自己可以利用自己的能力来做些事情。他在第一个儿子诞生后,就带着那个婴儿离开了神之子隐秘的部落,去了底比斯。他的妻子伤心不已,便也离开了部落去埃及寻找他。五年后她才找到在底比斯担任大祭司的丈夫。他们相遇之后,她再次怀孕。可是后来她发现在她怀孕之后,丈夫就不再理睬她,但却非常重视她肚子里的孩子。几个月后来她发现了原因。他的丈夫看到了预言,他第二个儿子将得到这世间最强大的力量,让神都畏忌的力量。他想利用第二个儿子来完成他征服埃及的宏愿。妻子知道后害怕不已。
要知道神之后裔的神力是神的礼物。相传神因为可以预见人类可憎的一面所引发的灾难,因而和他挑选出来的人订立契约,让他们的血脉得到神的力量,在人类危难或是神所旨意的时候来扭转乾坤。因此神之后裔居住在偏远的地方,但每年都派人四处寻找那些遗落在人间他处的神之子,既有着特殊能力的人。因为人无完人,为了避免神之后裔滥用神力,大部分人的力量都会被封印起来。只有品德达到要求的人可以逐渐继续修行,减弱其的封印。
他的妻子知道神力是不可以滥用的。那样会遭天谴。她更害怕他伤害自己腹中的孩子,让她的孩子堕落,引来灾难。她知道,他们第一个孩子也有着不凡的力量。她悄悄四下打听,才得知那个孩子被他偷龙转凤地送进宫里,成为了三王子。她知道自己是没办法得回那个孩子的。为了不让他得到第二个孩子,妻子决定逃走。她漏液逃出了居所,可半途却因为奔波动了胎气,不得不生产。所以她在尼罗河边生下了孩子。可这时丈夫也
已经发现了妻子逃跑,并且也已经追到眼前。当他看到岸边一身血的妻子时,却不见孩子,他质问她孩子那里去了。妻子歇斯底里地笑了,说孩子已经被她掐死,碎尸后扔进尼罗河了。说罢她在空中撒了剧毒的毒药粉,抽出匕首直□自己的喉咙,一会儿便断气了。
老人之前收到了儿媳的信,几个月来一直潜伏在底比斯附近。其实儿媳生产时,他就在旁边。儿媳让他抱孩子离开。因为她知道丈夫一定会追来的。她对人生,爱情,亲情绝望无比,也为了阻断丈夫继续追踪老人。后来老人的儿子因为中毒,命不久矣,使用魔法将自己的一些意志强灌入大儿子的意识里,等于是让自己半寄生在那副身体里。因而三王子时不时就有自己无法自控的时候,也经常觉得自己幻听或是脑袋空白。这些事情只是旁人不知道罢了。
“所以你一早就知道,那为什么带我来底比斯?!”孟弗图里斯怒道。“一开始说是在孟菲斯修行,后来到底比斯说要调查逃走的少年。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可帮了三王子不少吧?拉塔默克所受的那伤,源自于你吧?!三王子恨我恨的要死,你却一直毫发无伤,我就发觉你们之间有问题!爷爷,告诉我,为什么!”
“你……都知道了……?我本想亲手解决这件事情的……我把你带来底比斯是想先借用他的力量杀了你,再杀死他。要知道,你,才是那个更危险的、孩子……若是,你……堕落了……我等必定没有办法制服你。但是你若不出现在约克那面前……我无法判断出、约克那是不是神之子……这些年,他一直隐藏的很好,也封印了约克那的力量……我必须找出……他……”老人呜咽道。“这都是我的罪孽,我要,斩断……它。我、对、对不起你,孟弗图里斯。事到如今,你已不会、为他、所用了。约克那的……魔力、也、也已经衰弱了……很多。想要再……寄生……已是不可能……所以,请你留下你哥哥、的性命……”
“爷爷……”孟弗图里斯跪在沙中。奄奄一息的老人苦苦哀求,竟让他有些心软。连心都是沙子做的,又何来心软?“你知道他所犯下的罪……”
“那么你呢……?”老人喃喃道。“罪啊……都是我的……罪……”
孟弗图里斯哭不出来。沙妖没有眼泪。他突然觉得心头一紧,一口黑血吐了出来。他身上的条纹凸显了出来,越发的黑。弑亲之罪。成为妖孽的那天,他就必须背负罪孽,复仇的罪孽,神的罪孽。
“祖父大人已经死了。”孟弗图
里斯举起他的权杖。“尘归尘,土归土,让神的战车带走永生!让神的利爪撕扯下寄生的蛆虫!”银色的光芒射向三王子。三王子痛苦的卷起身子,环抱自己的双肩。
“你已经没有了魔力。也不再是神的后裔。你内心中那些多余的东西也已经不在了。你走吧。”孟弗图里斯转身,一个指响,披风又盖在了身上。
“你不杀我?”
“杀你?祖父大人的遗愿我会遵循的。至于你我的恩怨……孟弗图里斯早就死了。那些仇恨早就化作尘土。心高气傲的你,没了权势,没了力量,想必也很痛苦吧。也算是扯平了。至于拉塔默克……杀了你他也不会回来。”孟弗图里斯顿了顿。“你好自为之吧。”
“我情愿你杀了我。”
孟弗图里斯转头看着他露出惨淡的笑容。“你不杀我,你觉得法老会不杀我吗?死是终究的吧。比起死在别人的刀下,我情愿死在你的刀下。”三王子抬头看了看孟弗图里斯。“我总觉得拉塔默克不比我强什么。我也喜欢你,我也爱你。爱的不比他少。这些你都不知道吧?权势,其实都不重要,却也都重要。有权势才能如虎添翼,征服埃及,让你承认我的实力。我不求你原谅我。但我知道我错了。虽然如此,我也不后悔。这一生终究错事太多。到了阴间也一定会被狮子吃掉。所以,求你杀了我,让我灰飞烟灭。只有这样我才觉得我可以补偿你心中的愤恨,也只有这样我才觉得死的体面……”
孟弗图里斯嘴角一扬:“我原谅你了。我说过,你死了,拉塔默克也不会回来。你若想赎罪,跟我去圣城吧。”
走了几步,孟弗图里斯再度回头。“还不走?你会迷路的。”
☆、风沙中的历史
第二日,法老率领家眷,祭司,为拉塔默克举行了隆重的葬礼。他被安葬的地方就是沙中的圣城。法老也下令命工匠为圣城修建宫殿,房屋。德行优秀的祭司被命令在此祭祀神明。拉塔默克昔日的部下,战死的也被安葬在圣城。其余忠心为拉塔默克守灵服丧的部下则赐居住在圣城。
三日之后,法老阿门内姆哈特四世驾崩。由于没有子嗣,王后塞布科尼夫露即位。圣城的隐者为王后修建了一处地下宫殿,并用地宫淹死了那些异己反叛的大臣,扫荡了残余势力。几年后,外族入侵。第12王朝宣告结束,也标志这中王国时代的结束。
但这不成文的规矩仍然保留着。但凡有法老登基,不管什么朝代,什么时代,都会向沙漠中的某个圣城朝圣。哈特谢普苏特法老也曾下令扩建圣城,并供奉了很多宝物。也正因此,她的名字得以被保护,刻在圣城宫殿里,免遭图特摩斯三世的破坏。此后的很多法老亦效仿,出资修缮圣城,甚至前来圣城学习。埃及的末代法老克利奥帕特拉七世擅长的毒物以及阅读复杂的埃及文字就是在圣城学习的。(当时埃及已经罗马化,能读埃及象形文的人已经不多)而沙漠圣城的隐者每年都会出现在都城几天,然后消失。他看守着圣城,祭祀着神明,并忠诚地记录下历史。圣城里居住的拉塔默克的部下后裔,百年后与神之后裔迁居北方的绿洲,过着基本上与世隔绝的生活。
圣城里曾有一个蒙面的青年男子,极其勤勉地每日洁身祭祀神明,并打扫宫殿,神庙。在他死后,据说他的灵魂被隐士留住,让他化作保护圣城的灵力。
而圣城,永远都是个迷。所有心怀不轨的人都无法进入圣城。
随着埃及后来的衰落,阿拉伯人的入侵,古埃及的文明,神明已经被人忘却。
但圣城永远在风沙中屹立,坚守着它最后的信念:守卫死去的王子,埃及的王,守卫埃及的信仰。
☆、博物馆又见故人
两年后
经历了那么多事情后,拉塔默克辞掉了考古研究所的工作。他回到了英国,在伦敦的大学任教,教授埃及考古学。他刚下课。不想回到办公室埋头写研究论文,便索性走十来分钟到大英博物馆。
要说埃及藏品,法国卢浮宫固然有很多好东西,但精华在大英博物馆。也真是讽刺,明明是法国学者更多的研究了埃及,好东西却落在了英国手里。英国的天气天天阴沉沉的。和埃及的艳阳高照相比,拉塔默克似乎更怀念在埃及的岁月。
那个小祭司的巴和王子的巴同在一起。也算是童话故事中两个人快乐的生活在一起了吧。只不过是在另一个时间空间。真是神奇。拉塔默克想了想。在一个世界的另一头,有着另一个世界。也许佛陀是对的,三千大世界。可是拉塔默克也知道,自己与埃及的羁绊是没办法斩断的。始终,不管经历了什么,他都深爱埃及文明,觉得他们如此亲切。只是他更想知道那个人怎样了。巴有了归宿,那卡呢?
他盯着玻璃橱窗里的埃及莎草纸看着。这些东西看了真不下百次。可是仍有点意犹未尽。
“对不起,打扰一下。”这英文听起来不像英国人。但也算字正腔圆了。拉塔默克回过身。眼前站着一个少年,短短的头发。麦色的皮肤,黑色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