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九色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我是喵星人-第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但是不管是谁回答这个问题,肖白都会接着问:“爱是什么?”
  爱是什么?是甘露,是阳光,是春天的风,是夏天的雨,是包容,是理解,是灾难中伸出的手,是沙漠中种下的树。
  那是小学生作文里写的。
  爱是什么?肖白不懂,作为一个妖怪他怎么会懂呢?不,是作为一个早就没有了娘的妖怪他怎么会懂呢?
  孟予宁说,爱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你的父母,你的朋友都会爱你,他们关心你就是爱你。
  肖白早就不记得自己的娘亲长得什么样子,就算记得也不过是一只花狸猫的样子,普通的,和别的猫也没有什么区别。
  于是肖白问:“你、林染、林月还有慕言都是我的朋友,那你们爱我吗?”
  孟予宁愣了一下。过了很久之后才说,“爱,我们都爱你。”
  多简单的答案,怎么就觉得那么苦呢?就算该做的不该做的都做了,但是实际上跟别人还是没有一丝的区别么?
  自嘲的笑了一下。是自己多想了吧?爱情是种奢侈品,哪里是想要就能要来了的?
  可是,很不甘心啊。
  晚上孟予宁搂着肖白,却没了兴致,手下接触到的是小白光洁的皮肤,就算不看见可能想象得到上面肆虐着的痕迹。一点点,全部都是自己留下的。可是为什么,这只单纯的什么都不懂的小猫妖,觉得自己根本就没有办法触碰到他的内心呢?
  孟予宁毫无睡意,可是怀里的人已经打起了小呼噜。
  自从被他捡回来之后,他就致力于更改肖白的作息习惯,愣是将一直昼伏夜出的小猫生生掰成跟自己一样的早起晚睡,虽然他也会在白天打盹,有时候晚上也睡不着,但是自己一要睡觉就会乖乖的不弄出声响。
  坐在阳台里抽烟,盛夏的热风扑面而来,带着些许粘腻的感觉。不过一根烟的功夫,已经出了一身汗。不觉得自己冷静下来,反而更觉得烦躁,孟予宁掐灭烟头从楼上抛了下去,黑暗中什么都看不见。
  走进浴室打开喷头,凉水哗的流下来,浇在身上,人一瞬间就冷静下来。
  奢求一只猫的倾心,有些太奢侈了吧?
  冲掉一身的汗渍,孟予宁拿了浴巾围上就跑去开电脑。噼里啪啦的打上了一串“如何和猫培养感情”然后认真研究了起来,综合之前查到过的猫心理学研究以及饲猫手册、养猫须知、喵星人饲养大全……
  总之奋斗了一晚的结果就是总结出来了1234。总结完了,又觉得自己脑残,于是把写写画画了各种的综合了一晚上心血的纸贡献给了垃圾桶。
  自己这算养成么?爱情真的能培养出来么?自嘲了笑了一下,孟予宁心酸的躺回被窝搂着肖白睡觉去也。
  如果是爱人,会很幸福吧?虽然他别扭,他傲娇,他懒惰,他还是个吃货。
  他也是个男人,不,还是一个妖怪,是个男妖。
  如果有一天自己老了,他还是那么年轻的样子,自己会被嫌弃的吧?或者就这样禁锢着他,做个伴也好,直到……直到自己老了,死了,他就可以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过自己想过的生活,找自己喜欢的人,或者妖,一直过下去。
  孟予宁突然觉得自己特别的悲催,然后就带着这份悲催睡过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开虐!小虐(/ω\)~  呐~第一更~等咱洗完衣服回来写,看看还能不能赶上二更……熄灯好吐艳……


☆、慕言番外…闲花落尽空向晚(1)

    我,慕言,狐狸精一只,现任Frank酒吧MB。
  MB这个职业,很多人都瞧不起,比妓_女还不如。不过我不在乎,所以我把它称为我的职业。
  林染不是什么好惹的人,我看见他的时候就知道。
  Frank的MB不只是我一个,有不少是被拐来的,也有不少是被卖来的,在有黑道背景的酒吧里这不算什么。
  Frank是家酒吧,但是又不仅仅是一间酒吧。
  这是G城最近几年才发展起来的繁华地段,但是胆敢明目张胆的开一间同性恋酒吧的也就只有林染了。有人说过最繁华的地方就是最肮脏的地方,真不错。就像这里,繁华的街道背后就是一条条破烂不堪的小巷,又比如,这间华丽的酒吧下面还有赌场。当然,还有MB,像我一样,或者不如我的。
  对了,我是一只狐狸精来着,是妖精,不是你们想的那种狐狸精。七百年的修行,我可以很好地混迹人间,而不像那些小妖一样一不小心耳朵尾巴就都钻出来了。
  我说的是肖白和林月。那两只撑死也就一百多年修行,八成刚能化成人形不久的小妖怪。
  一只白猫,一只白兔子,都是讨人厌的家伙。
  说说我吧,听说这里是G城最好的酒吧,我就来了,然后当起了MB。我不在乎,狐狸精么,在世人眼里也不过就是淫_乱不堪的东西,靠着吸取活人阳气补充自己的修为,然后去害更多的人。真是扯淡。
  人类拥有神所给予的最高的福泽,每个人生下来就有着方便生活的身体构造,还有聪明的大脑。不像我们,就算被称为最狡猾的动物但是说起来也不过就像是人类的小孩子。当然,那些开了灵智像我一样修炼成妖的不一样。
  其实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每个妖怪都要以能化成人形为目标,然后羽化登仙。后来才明白,不过是神跟我们开了一个玩笑,然后就成了约定俗成的东西。很可笑吧?可是事实就是这样。
  现在妖怪已经很少了,那些修行高深的大妖怪要不然羽化升仙要不然就早就死了,现在人类的过度繁衍和对自然的过度介入已经破坏了很多风水宝地。成妖不是那么容易的,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
  都说狐族是最狡猾的,说起来,也不过就是狐族中有资质的能成妖的比较多而已,就招了妖怪的愤恨,把狐族抹得黑乎乎的才算罢。
  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狐妖成了人妖公敌似的,狼狈不堪的过着打打杀杀的日子。不过都过去了。
  狐狸薄情,这话是他说的。他叫武楠,文绉绉的名,是林染家的手下,貌似还是某个堂口的管事儿,不过我不在乎,就像也不是谁说过的,不过就是出来卖的,卖谁不是卖。
  Frank里常有道上的人来,不过很少有去上面酒吧的,大多数都是直接下来。
  下面除了一个大赌场之外就是一排排的房间,很奢侈,都铺着猩红的地毯,还设置了接待台。
  说起来下面不是林染直接管着的,虽然他是大老板,但是明面上只顾着上面酒吧的生意,下面的活儿有专人经营着,毕竟鱼龙混杂,林染虽然奸狡得很但是也是要别人撑场面的。而且他似乎也不是很愿意下来,虽然有的时候他会过来转上一圈,倒是不怎么常见。
  下面很乱,真的很乱。NP、SM,来玩儿的也有重口的。
  妖精的身体恢复能力很强,有的时候不是什么好事。
  有些个人喜欢刺激,折腾的不过是自己。
  管着我们的,给我们分配客人的头儿不知道姓什么,不过大家都叫他越哥。在MB里,我算是难得的能跟越哥搭上话的,我不接那些奇奇怪怪的客,是我刚来的时候就说好的。
  第一次遇见武楠没啥特别的,他来了,我们就做。他的能力很强,不知道禁欲多久了,一直折腾,难得我很久没这么累过。
  然后他就抱着我睡,他似乎是天生的体温偏高,很温暖,也很坚实。
  第二天他已经不在了,我蜷成一团,突然想哭。
  那之后两天我都没出屋,再然后,他就常来。他很少说话,总是紧抿着唇,仿佛觉得多说多错,于是就闭紧了嘴不说。
  他其实很温柔,他喜欢接吻,可是我不喜欢。
  再然后他跟我说,你不要再跟别人上床,你要是用钱就来找我,真是,在开玩笑么。
  我没回答,不过后来来找我的人越来越少,到最后还真的没有了。我去问了越哥,他斜了我一眼,“之前找你的人都叫武楠收拾老实了,谁还敢来?再说,大老板都说了不再给你安排客人,我们还能说什么。”
  日子无聊起来了,武楠不能常来,他过的是刀口舔血的日子,脑袋都别在裤腰带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挂了。我不愿意想他,也不愿意管他,他爱怎样怎样,跟我没啥关系。
  然后就发现了肖白和林月,俩小妖怪都傻的搞笑,单纯的什么都不知道,真不知道那一百多年都是怎么过来的。
  我没什么兴趣掺和乱七八糟的事儿,把自己搭进去不合算。真没想到是林染亲手把人接走的,突然就觉得事情好玩儿起来了。
  那俩小鬼真是什么都不会,不知道那小猫妖怎么把我给供出来,于是再见俩小鬼的时候就是肖白上蹿下跳的逗弄林月,林月涨红着脸怯生生的缩在沙发上。
  突然就想起来很久以前的自己,是不是也这样过,单纯,傻呵呵的,如同一张白纸,静待图画。
  孟予宁和林染把两只当宝贝一样的供着,尤其是孟予宁。林染什么心思我不知道,孟予宁倒是有几分真意,但是有几分呢?
  没事儿干的时候就开始逗弄两个小妖怪,林月比较听话,肖白天生的猫崽子性格,炸起毛来扑上来就咬,不过毕竟差距在那放着,动动手指结个结界,他就只能咬牙切齿的也伤不到我。
  说不羡慕,那是不可能的,谁不想被捧在手心当个宝贝一样的供着,不过可能么?且不说现在破不一样脏的身体,就算是干净的,又上哪儿去找那么多痴情的种子去?
  哦,我又用人类的想法想我自己了。
  是在人类中过活太久了么?都已经被同化了啊。
  作者有话要说:二更~~第一人称。正文写的有那么一眯眯的不想写了,于是先把狐狸番外放上来,顺便介绍一下背景之类。FRANK,直率、直爽。我本来想取名字叫随性或者随意来着=。= 可惜么有合适的词……熄灯了碎觉去~2013…1…15


☆、慕言番外-闲花落尽空向晚(2)

  从来都没想过会遇见六百年前的故人,于是就有那么些个事情从记忆中抽丝剥茧的显现出来,从零零碎碎的慢慢连接成串,然后清晰的展现在脑海里。然后身体忍不住的颤抖,然后心里像被腐蚀了一样的血淋淋的疼着。
  可是他啊,就那么从我面前走过去,没有了原来的凌厉狠辣,也同样的没有了满身的罪孽。温柔的,像和煦的阳光一样,淡淡的笑着,拿着一杯暗红的酒,缓缓染了薄唇。他已经不是他了,转世也好,或者只是形貌相似,总之已经不是他了。
  好像最一开始,他就是这么温柔的,就算是受了欺负也依旧如沐春风的笑着,到底是什么变了,还是我根本就从来都没有了解过他?
  或许是白天的缘故,晚上我做梦了,梦见一个峡谷。那是我很久很久都没有再见到过的地方,早就已经被人类建成了旅游景点。可是我看到了它原来的样子,六百年前的样子,安然,静谧,幽深,包容。
  “阿言。”
  是他。
  我明明想逃的,可是身体不受控制的向他扑过去。似乎还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青草香,虽然已经记不清他的脸。
  很神奇吧,过了这么久,还是能清清楚楚的记住那时候的事情。我怀疑我是被梦魇住了,明知道是梦,却一直醒不了。
  心一阵阵的抽疼,不想看见他的,不想想起他的,明明都已经忘了他的。
  “程毅!”
  对了,我想起来了,他叫程毅。有的时候就是很奇怪,明明连样子都不记得了,可是还是能死死的记住那么一样东西,有的时候是名字,有的时候是味道。
  不过我不愿意去回想那些日子,就如同不愿意面对连日的噩梦。
  “慕言!慕言你醒醒!”
  我睁开眼睛,看见的就是紧紧钳制着我的手臂的武楠。脸上湿湿的,好像是眼泪。
  看见我醒过来,他才舒了口气,然后苦笑,“你的攻击力还真是挺强的。”
  我这才看见他下巴上一块红肿,想必过不了多久就会变成一片淤青。有些过意不去,虽然是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动的手,可毕竟是我打的。
  说起来,武楠从来都没说过爱我,却表现得那么明显。可惜的是我已经老了,六七百年的岁月蹉跎,心早就冷了,麻木了,任火烧火燎都没有什么知觉。
  武楠不提要求,也不问我的过去。我们依旧只是做_爱,然后他拥抱着我入眠,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照样人已经不见。
  我也依旧,无聊了骚扰一下林染,或者逗弄肖白。但越是这样越觉得自己老了。说起来我在这家店也呆了有三四年了,或许该换一家了也说不定。
  不过想必林染不会那么容易就放我走。
  说起来很久都没有出来过,Fra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