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
前言 '本章字数:3451 最新更新时间:2012…11…04 23:33:15。0'
前言
俗语: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将要毕业,某个学子展开爱的攻势,鼓足勇气,邀约心仪女子于非常公园桑槐树下旁边的小凉亭一聚被甩,万念俱灰。
当日,天也作对,大雨如约而至,相约时间午间12点整,女子却没来。
没事,可能是因为下雨,在某个地方躲雨耽搁了,再等等。
两小时后,雨停,女子还没来。
没事,女生嘛,出门总爱打扮打扮,迟到一会儿有什么关系,再等等。
又过两小时,雨再下,女子仍没来。
没事,女生嘛,怕被骗,总喜欢试探别人,再等等。
雨停了又下,下了又停,就这样下下停停,不停地重复着,不知不觉间黑夜骤然来袭。
当午夜的钟声提醒他今天已经结束时,雷声紧跟响起,掩盖了“呜呜”的抽泣声。
“呵呵,还没开始就结束了,老天,你就这么反对我约会吗?”似乎是映衬他说的话,又是一声雷鸣回应他。
他两手抱头,惊恐地回避,并非真的一定要和她在一起,只是想要在高中结束之前向他传达自己的心意,却没想到,这样更是打击了自己。
失落的他冒着雨,沿路走回家,愣愣地站在家门口,坐在门槛里迟迟不肯进去,他不想让家人看见他如此狼狈的一面。
“吱呀”一声,门不知何时开启,他惊讶地抬起头,黑色的短发微微晃动,一张俊秀略显成熟的脸蛋印入他的眼帘,那熟悉英挺带有些沧桑的身姿总能给他震撼,粗而有力的大手搭在门把上,俯身望着他,一脸担忧的神色。
“小伽?这么晚了,下这么大雨,你杵在门口做什么?还不快进来,你……”见他全身滴水,担忧的脸渐渐变得紧张,他伸手用力抓住秦小伽的肩膀说:“怎么全身湿嗒嗒的,万一感冒了怎么办?快去换套干净的衣服,让妈看到你这幅摸样,又要唠叨了。”
秦小伽低头不敢直视他的眼,害怕从他眼中看到那个迷茫慌乱的自己,心中却得到了少许温暖的安慰,他唯唯诺诺地说:“哥,我失恋了!”
“啊?”抓住秦小伽肩膀的手不经放松了力道,瞬间明白过来,看秦小伽穿着新衣服,也猜测出了事情的大概,他不慌不乱地说:“好了,进屋再说吧!”
“嗯!”秦小伽点点头,依旧不敢抬起头看自己的哥哥,为什么不数落他,还什么都不说?他直接走进浴室,准备洗掉身上残留的污秽。
哥哥迈着安稳的步子,进了厨房。
秦小伽换了身干净的灰白衬衫,走出客厅,虚脱地坐在沙发上,明明是夏天,身体却还在微微发冷,也许是刚才无意识中淋雨太多了。
“先喝点姜汤暖暖身吧。”哥哥从厨房盛出一碗姜汤放在秦小伽的桌前,然后拿起抹布,抹干湿漉漉的手道:“我还要准备明天的工作,你早点休息。”
姜汤冒出诱人的香气,暖暖的,秦小伽只是点了点头。没有食欲。
一只手冷不防地抚弄他的短发,轻微的重量感让秦小伽感到安心。
“哥?”
哥哥笑着对秦小伽说:“人总要经历一些挫折才能有所成长,放心吧,总会过去的。”
这句话要是从别人口中说出,秦小伽可能只会随便应一下,可是从哥哥的口中说出,却变得那么让人信服。他知道哥哥的道路布满荆棘,但他成功了,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小毛孩变成现在成熟稳重的成功人士,个中艰辛也只有哥哥一个人知道,他从来不会跟他们诉苦;哥哥渐渐变得非常可靠。
“我明白的,哥。你也早点休息,别累坏了身子。”
见秦小伽稍微恢复了些神色,他才走进自己的房间。
是夜,秦小伽因为情绪低落,梦见自己变成一坨小黄,还发出灿烂的光四处游荡,和另一坨小黄相遇了,另一坨小黄似乎很伤心,以致发现不了他。
小黄渐渐变形,秦小伽发现自己终于恢复了人样,不再是一坨小黄了的时候,身体给他的感觉突然变得很陌生,他很快就明白过来,这不是他本人。
这个人的身体与现在的秦小伽的灵魂生息相连,秦小伽与他拥有相同的感觉,却不受秦小伽控制;他只看到与自己相连的身体木愣地站在一个非常好看的花园里那一棵搭着棚子生长茂盛的木藤花脚下,对面站着的正是他今天准备告白的小英。
秦小伽无比惊讶,难道小英早就有了喜欢的人,所以才爽约的?
可是,这个小英好像有些不同,她变小变矮了。
她穿着古代的粉色衣裙,非常好看,梳着奇异独有的发髻,打扮得花枝招展,发髻上的月季更显得她妩媚,她真的很适合鲜艳的粉红色,这样的她永远都是生动迷人,只可惜眼睛里放出的寒气与她这身妙恋般的打扮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她白皙精美的脸上毫无表情,两眼怒视着他。
秦小伽摸不着头脑,她为何要发怒?他并没有做错什么事,小英还爽了他的约,按理说,应该生气的是他才对吧?为什么全都调换过来了?
秦小伽也很无奈,连解释的机会都没有,他完全不能控制这个身体,任由身体的主人自由行动,虽然觉得这个身体不是他的,可被人控制,行动不自如也不是他想要的。
小英看着他冷冷道:“我希望你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毒酒和匕首你任选其一。”
秦小伽听得有些不知所措,面对如此盛气凌人的小英,他灵魂都在颤抖。
‘毒酒和匕首你任选其一’这句话似乎很熟悉,在哪听过?应该是某部古装剧里面的逼杀情节吧,怎么会轮到他身上,到底怎么一回事?小英怎会如此阴险?有太多的疑惑,秦小伽感觉自己都快消化不良了。
“一定要这么做吗?如月。”他的声音像是在哀求,面对死亡,当然还会犹豫,更何况他从来没有想过就这样简简单单的死去,不甘心,他真的不甘心。
“如月?那不是小英吗?喂,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谁能跟我说明一下啊?”秦小伽急得就要跳墙,却无能为力,没人听得见他说话,即使他一直呐喊着。
“你们别光顾着说话,跟我解释一下如何?”
无奈,秦小伽的声音始终无法贯穿二人,似乎他说出的这一切都是无声的空气。
“你对我已经没有任何利用价值,反正你也活不过今晚,我就坦白告诉你好了,我叫喜鹊;你也应该听过这个名号吧!我接近你的目的是要取你性命,如果你自己不敢动手,我倒是不介意帮你一把。”她已经很仁慈告诉他名字了,让他可以死得瞑目,若是换作别人,肯定不会在这里跟他继续纠缠,一刀便了解了他。
“喜鹊?”他惊呀,他当然知道‘喜鹊’这个名字意味着什么,但他依旧怕死啊,可如月强而有力的攻势,他阻挡不来,束手无策,真的就要放弃了吗?
他也知道她是为了让他死才接近他的,但怎么也没想到她居然是‘喜鹊’?听到这个名字的人早就吓得不成样子,但他除了胸口的痛苦之外,已经没有任何感觉。他能如此镇定,应该感到庆幸才对!
秦小伽莫名其妙地看着对面的一脸冰冷的小英,疑惑道:“喜鹊?哪来的喜鹊,刚才明明还叫如月不是吗?怎么这会又叫喜鹊了?喂,你们两个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我会出现在这里?”
秦小伽的声音只是在他的脑子里回荡,依旧传不到空气中。
身体的主人却突然冷哼一笑,心灰意冷,虽然已经得知宫中有不少人要置他于死地,如月也是,即使如此,他还是喜欢她,本来还以为她是特别的一个,却没想到她也跟着同流合污;他并没有做错什么,只是出生皇家,身不由己,就这样不明不白陷入危之中,不能自拔。
其实身在皇宫的他并不单纯,只是势单力薄,无反抗之力而已;他也知道自己的存在到处都似乎碍着别人,惹人嫌弃,仿佛连活着对他们来讲都是一个错误;他已经尝试逃离皇宫不下百次,但次次都被人发现;他总是被人背叛,身边都是他人的探子,没有一个可以信任的人;他唯一可以依靠的就是他的身份以及给予他这个身份的亲人,可是他们忙于国事,无暇顾及他,等到他们想起来的时候,他已经受害了;他想要个安静的生活都没有。
如月见他犹豫,冷笑着说:“殿下,怎么呢?难道还要我帮你不成?”她时间不多,可不想继续留在这里白白浪费掉。
最后,他决定了,眼睛直视眼前的如月,镇定道:“不用了,我自己来!”
既然横竖都是死,那就自己选择最后一点尊严,他选择了毒酒,起码能有个全尸,但他绝不求饶,尤其是向着‘喜鹊’这一行人。如有来世,他宁愿做猪狗,抑或是做牛做马,也不要投身皇家,这个拥有了黄金屋却无法确保自身安稳的皇宫庭院,远远不像是表面上说的那样风光明媚,仅存的一丝希望也随着那一杯毒酒消逝而去。
“别,老兄,就算你想要控制这个身体,可我还不想死啊,虽然这个身体不是我的,可是,我也有感觉的,喂,大哥,别喝,那是毒药啊!”
秦小伽暴跳如雷,他不想死啊,也不想跟这个人一起接受相同的命运,他的身体也受不了;但秦小伽别无他法,眼睁睁地看着毒酒从他口中进入,共同承受着身体的那一层痛楚。
毒酒下肚,想后悔已来不及,如月得意地笑后离开,喝了她的独门毒药,必死无疑。
看到如此冷漠无情的小英,秦小伽心寒,全身发冷,他突然后悔今天约她去公园,结果却害了自己,还要在她眼前断气,多么希望这只是一场梦,多么希望能快点醒来,这样她依然是他暗恋的那个单纯美丽的小英。
视线越来越模糊,直到最后那一刹那,秦小伽终于可以完全掌控住这具身体,可惜,已经太迟了,他奋力向前爬去,伸出手仿佛要触摸眼前的那一束光线:我不想死,我还不能就这么死去。
——
第一章:重生 '本章字数:4363 最新更新时间:2012…11…01 19:07:35。0'
第一章:重生
深夜 森林处
孤独的月光发出璀璨的光,在黑夜中显得明媚无比;
从乌黑的丛林中传出窸窣的声响,哐当哐当。
“大哥,这可是皇家墓,被发现了可是要砍头的。”
“大哥,说不定还要株连九族?”说话的人提着灯笼,十七八岁的摸样,惊慌地看着正在埋头挖坟的几名兄弟,见老大也没有一点反应,他显得更加害怕,这可是皇家墓,挖不得。
老大他一脸窘样,穿着随意、被洗的发白的黑色棉布衫,眼里只有坟里面的宝贝,曾经也盗过一座贵族墓地,将里面的宝贝取出,所幸没人发现,享得清福,可是在欲望熏陶之下,变得一发不可收拾,连皇家墓也赶来盗取。
可皇家墓地哪里是那么容易被挖的,这里常常有重兵把守,虽然宝贝多,但相对也要承担一定的风险。
况且这坟墓昨天才刚下葬,土质松垮,把守最严密的时刻,老大今天晚上就带他们来挖坟,原因无它。
如果只是普通的财宝,老大怎么可能会冒这个险,可以再等上个几年,消息减淡的时候再来,危险性会大大降低。
但这座坟里面葬的是一个月前因病去世的皇长孙,他身上藏着一块宝贝——晶石,用千年老神龙心脏之处的龙鳞锻造而成的一块晶石,那才是无价之宝,让老大这么急急忙忙带着他们来挖墓的主要原因。
相传,拥有这块晶石,可保益寿年年,青春永驻;死者留在身上,可保身体终年完整,不会受到外界侵蚀而腐烂。
一个月前,皇长孙去世,全城轰动;
伤心欲绝的老皇帝把最珍贵的晶石放在皇长孙身上,这是内幕消息,老大从官府口中打探到的。
一个月后,皇上终于忍痛将皇长孙下葬,结果第二天,他们就来了,说实话,身为盗墓者,他们的行动真的是太仓促了点。
可他们也很无奈,因为想要那块晶石啊。也不是怪老大猥亵死者,有多少人觊觎那块晶石,就算老大不来,也还是会出现第二个贼。
所以,他们先下手为强,第二天夜晚就出发了,但还是非常担心此刻外出巡逻的士兵突然归来。
老大挪动他那个肥胖的身子,矫健地迈过步子,在另一头比较舒服的地方继续手上的工作;真搞不懂,他干这一行这么辛苦,还能吃得那么胖,而且身子这么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