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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鱼,本仙想要收了你!-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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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迎宾的几位工作人员一时之间都红了脸,不敢与之对视。
  离前台还有好几米远,殷代宇便瞧见原本坐着的前台工作人员纷纷起身,向着他问好弯腰。
  见了这景象,殷代宇不自觉的放宽了心。想他一个穷小子,这些工作人员都一视同仁,并没有面露瞧不起或是不屑,怪不得这家拍卖行能做大了。
  殷代宇没想到的是,这些人对他这般热情,哪里是因为那劳什子的公司规定?能在这里面工作的女孩子,有几个会是没有眼色的?见了殷代宇这般镇定的举动,虽然衣服穿得很普通,但素日里她们见多了有钱人,像殷代宇这样穿着的不在少数,当下便将人划分到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儿那拨去了。
  不怪他们会这样想,殷代宇虽然穿着朴素,但在经过地心乳的洗髓伐经之后,整个人气质提升了何止一星半点。
  再加上他怀里抱着的胡九,很难不让人将其归为有钱人一族。
  殷代宇不认识小狐狸的品种,自然不知道自己怀里抱着的是雪狐中最难出现的尾狐。这种狐狸传说是可以修炼成狐仙的,虽然并没有人亲眼见过,但不得不说,这种狐狸比起其他的狐狸来说,要聪明得多得多。
  #居然敢说本大仙是宠物!!你们这帮鱼唇的人类,当心本仙一口吃了你们!#
  在得知殷代宇是前来拍卖手镯之后,前台的工作人员很快便安排了一位美女专人接待殷代宇。
作者有话要说:  

  ☆、带鱼11

  “不知道先生怎么称呼?”美女甜美的声音带着娇俏,即便不是声音控的殷代宇,也不得不对其心生好感。
  殷代宇笑了笑,回到:“叫我小宇就好!”
  被殷代宇的美色晃了晃眼的美女愣了一下,随即红着脸低头道:“好的,小宇先生!”
  因为美女话里的那份羞涩,殷代宇也不好再说什么,到了鉴定室,美女笑着对殷代宇道:“您请进,这里的鉴定师都是专业级别的,请您放心的将东西交给他们。只要东西合适,接下来的一应拍卖事务都由我们拍卖行会一力承担,您只要坐着休息便好!”
  殷代宇跟人道了谢,顺便夸了一句她的服务态度真好。
  那美女咯咯一笑,娇嗔道:“瞧您说的,我哪有那么好?倒是让您见笑了!”说罢目送殷代宇进了鉴定室后,扭着腰哼着小曲走了。
  殷代宇拿着镯子进了鉴定室,屋子里的陈设非常简单明了,但却意外的有古风古韵。桌后坐着的中年男人见有人进来,忙收起了正在看着的书籍,端出了一套汝窑的瓷茶盏来。
  殷代宇瞧了瞧他手上描画精致的茶盏,心里有些郁卒,这么小的杯子,装的水也才那么点儿,能解渴么?
  替殷代宇倒好茶后,中年男人双手平摊,目光温和的看着自己面前的殷代宇道:“不知这位客人要看的是哪方面的古物?”
  殷代宇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从怀里将用手帕包着的手镯掏了出来。
  那位中年男人甫一见手帕,眼睛便亮了起来。
  殷代宇并不知道,他手中这方看似很普通的,用来包手镯的手帕,事实上是殷妈妈的外婆留给外孙女的遗物。
  殷妈妈的外婆出身民国时期非常显赫的家族,早年受的是非常传统的教育,针线女红这方面的也是请了当时手艺最好的绣娘沈寿教导。她在针线女红这方面非常有天赋,是当时上流社会中,最为人推崇的大家小姐之一。
  后来因为军阀混战,家族败落,这位大小姐流落民间,不得已嫁了一位木匠为妻。生活贫困之下,少不了替旁人做些针线活,赚些小钱来补贴家用。
  师傅沈寿素有神针之称号,殷妈妈的外婆可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被时人奉为神针的唯一传人,其绣品少见于世。
  即便是在当时的上流社会,都以家有珍藏沈寿及其徒弟的绣品为荣。
  但殷妈妈的外婆却并不喜欢将自己与师傅沈寿联系在一起,更加不希望别人拿着自己的绣品,说是出自师傅的手笔。
  她认为自己流落民间,因贫困将绣品卖钱是无奈之举。而师傅却不应该也担上市侩之名,是以除非是熟人来求,寻常人的活计她轻易都不接。
  可能是因为其自身经历的缘故,也或者是为了区别于师傅沈寿的作品,这位名叫苏惠的女子最喜在整幅作品的右上角,绣上一朵小小的木槿花。
  这样明显的标志,且因为沈派刺绣风格太过明显,后人常常只需一眼便能认出她的作品。
  是以当殷代宇将手帕掏出来后,中年男人一眼就认出了这手帕是出自苏惠的手笔。
  如今的国际市场上,苏惠的一副大型绣品俨然已被炒到二十万一件,且还是有市无价。
  殷代宇手中的手帕,虽然是小幅作品,但越是这样反倒越能衬托其的珍贵。
  因为迄今为止,还没有发现苏惠刺绣的手帕或是荷包这类贴身物品。民国时期风气虽说已经很开放了,但当时的大家族中,对于男女大妨还是极为看重的。女子的绣品和贴身之物,从来都是更换后即刻销毁的。
  对于苏惠来说,她虽然嫁了木匠为妻,但早年受过的教育,让她一直都拒接手帕和荷包之类的绣活。是以若是这东西展出,不知道要引起多大的轰动。
  这样珍贵的东西,都只能用作包裹之用,可以想象,被包着的东西,是有多么珍贵了!
  殷代宇不知道自己无意间的举动,竟然让中年男人产生了误会,只觉得那男人突然间对自己恭敬了许多。没想出原因的殷代宇将这事儿丢到脑后,专注的揭开了手帕。
  中年男子一见殷代宇手中的东西,眼睛里发出的亮光更胜了。
  就在殷代宇还担心这位是不是热情过剩,犹豫着要不要把东西递给他时,那人却一改兴奋的神态,就连脸上的微笑都一并收起了。
  中年男人一脸严肃的戴上防滑手套,拿手细细的摩挲着手镯,在打开的台灯下,全神贯注的观察着手镯,大概是怕看走眼了,他甚至还将手镯举起来,对着光比对了一下手镯的透明度。
  在中年男子放下手镯的一瞬间,殷代宇揪起了心。主要是中年男子前后态度的变化差距太大了,这让殷代宇非常不安。
  没想到,那男人看向殷代宇,满是感慨的说道:“好些年了,都没再见过这么完美的高冰种老坑玉镯子,记得我上一次见,还是在十年前呢!”
  虽然没明白中年男人口中的高冰种和老坑是什么意思,但殷代宇还是从中年男子的表情中,明白了自己的镯子是一件好东西。
  当下便问道:“那么,这东西大概值多少钱?”
  那男人有些吃惊的看了看殷代宇,但随即又想是想到了什么,平静的回答道:“这是老坑的手镯,水头足,雕工也是一流,想来,应该是请了当时的雕刻大家所做,现在的市价应该在两百万左右。若是您不急的话,我建议您将东西放在这里,参加一个月以后的拍卖会,卖出的价格至少比现在多五十万。”
  说罢惋惜道:“可惜只剩了一只,若是两只凑成一对儿,那价格只怕还要往上涨三倍!”
  听说了手镯的大致价格以后,殷代宇吃了一惊,没想到父母留下来的东西竟然这么值钱。他本以为能卖个几十万就算很不错了,哪曾想竟然比自己预期的价格高出了好几倍。
  得到殷代宇准确的答复后,中年男人立马领着殷代宇去了经理室,商定合同事宜。
  经理给殷代宇说明了合同的一些细节以及佣金抽成,殷代宇考虑了一下,觉得都还挺合理的,当下便和嘉宝拍卖行签订了合同,由嘉宝全权负责这只玉镯的拍卖事宜。
  解决完手镯的事情后,殷代宇抱着小狐狸出了经理室的门,和中年男人道了再见,便往记忆中的大门方向走去。
  当殷代宇路过卫生间时,原本安分的小狐狸却突然跃下了殷代宇的怀抱,冲着正路过的一个男人张牙舞爪的蹿去。
作者有话要说:  

  ☆、带鱼12

  殷代宇一时不察,没注意到小狐狸的动作,待反应过来,胡九都蹿上人家肩膀了。
  于是,殷代宇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小狐狸伸出爪子,在人家脸上挠了一道口子。
  “哎呦!”那人也是没想到,会突然被只狐狸攻击,当即捂着脸叫出了声。
  殷代宇怒瞪了一眼已经回来的小狐狸,一边忙迎上前去,蹲下身对那人道:“真是抱歉,您没事儿吧!”
  那人捂着脸摇了摇头,眼睛却还是看着胡九的方向,似乎生怕他再给自己来一爪子。
  殷代宇忙解释道“他平常很乖的,今天不知道怎么突然这样了。你脸上的伤要不要紧?要不咱上医院检查一下吧!”
  本以为那人会逮着机会要好处,哪知却不是这样。只见那人摇了摇头,将捂着脸的手放了下来,冲着殷代宇一笑,温和道:“算了,也不是什么大事儿!”
  殷代宇看着眼前的男人,即便自己已经很漂亮了,但见了这人,还是不禁赞了一声。尤其是他说话时的声音,如同春风拂面一样温柔,低低的嗓音的异常吸引人的注意,为整个人加了不少分。
  此时脸上多出来的那道伤痕,反倒为其添了一丝凌虐美。让看的人莫名的多了丝心疼,那人笑着道:“下次带宠物出来注意些就行,可不要再多一个和我一样的受害者哟!”
  话里带着的小玩笑,让人信服他是真的不介意。对方表现得这般大度,倒让殷代宇不好意思起来,心怀愧疚之下,便站在原地与其多聊了几句。
  得知殷代宇是为拍卖手镯而来后,颜文笑着戏言,说到拍卖的时候,记得给他打个电话,他虽说不是什么千万富翁,但也能来帮殷代宇捧个场。
  殷代宇只当他是开玩笑,并没有将这话放在心上,也笑着说到时候一定联系他。
  两个相谈甚欢的人互相留下了联系方式,说好之后再联系,便各自分道扬镳了。
  “没看出来,你倒是长本事了啊!人家招你惹你了了?路个过都被你挠,还好人家颜先生不介意,要是换个人,你现在只怕都上人家的餐桌了!”看着丝毫不知悔改的小狐狸,殷代宇气急,咬牙切齿的骂道。
  “嗷嗷!”他不骂还好,一骂胡九立马炸了毛,冲着殷代宇连叫唤带比划的:滚你丫丫个呸!小爷心地善良,才帮你出的这口气,你个逗比还敢骂我!
  看着底下炸了毛的小狐狸,殷代宇怒极反笑,将其一把拎起扔出门外,道:“行啊!做错事还不知道悔改,那就出去好好清醒清醒,什么时候知道错了,什么时候才许进屋!”说完砰的一声,将房间门给关上了。
  胡九看着被关上的门,也气了,冲着房门怒道:我做错了?你个逗比,我是在帮你好不好!哼,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等爷混出名堂了,第一个就吃掉你!
  可惜胡九忘了自己此时只是只狐狸,说出去的话也是一顿嗷嗷嗷,殷代宇听不懂不说,这会儿在屋内也看不见他的神情,还以为胡九在示威呢!当下一分生气也变作了十分,更加坚定心意要给他点颜色看看。
  气急了的胡九立马转身往殷代宇家门边跑去,还没出门呢,就看见之前见过的一只黑猫蹲在墙头,一眨不眨的盯着他看。
  胡九收回了踏出门的腿,给了黑猫一个傲娇的小眼神:哼,就一个几十年的小妖怪,居然还想跟我抢逗比,你还差得远呢!
  第二天一早,殷代宇在桌子上发现了呼呼大睡的某只,眼都不带眨的直接无视之。等胡九醒来之时,屋子里早没人了。
  人都不见了,早饭自然也泡汤了,嗅着殷代宇身上散发出来的灵气,胡九在后山的坡地上找到了他。
  这会儿天气还不是很热,殷代宇想趁着早上凉快,将山腰处的土地先拾掇出来。因为常年都无人耕种的原因,地里长满了杂草,虽然计划中这里是要种果树的,但殷代宇还打算在树下种些其他的农作物,清理杂草自然就成了计划的一部分。
  胡九到的时候,殷代宇正忙着和田旋草做斗争,这种形态类似牵牛花的杂草,比起脆弱的牵牛花来说,真是应了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一说,只有还剩下一点根,过不了多久,就又会长成一大片。
  瞧见胡九来了,殷代宇没搭理他,继续做着手上的事。当然了,这般冷淡的态度,自然让原本欢喜的胡九立马想起了他们还在冷战中的事情。当下便停了脚,转身一脸傲娇的往家里走了。
  一看胡九的动作,殷代宇便知这狐狸是真的没有悔改,心里失望不已,连带着干活也没了兴致。待日头升上来之后,便将东西收拾了收拾,下山回家了。
  临进门时,正好碰见三婶赶集归来,见了殷代宇,欢喜得非拉着他上家里吃饭去。正好殷代宇也不想回家见到某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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