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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魂魅影魔君情-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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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对非常寻常,非常朴实的小夫妻,虽然急着赶路回家,也不肯占道,他们很小心的走在道路的最旁边,绝对不会影响到任何人。
  他们做梦也没想到,他们的恩爱,会为他们引来祸端。
  当他们看到自己的血的时候,他们怎么也不敢相信,如此残忍,如此可怕的事情,会被他们遇到。
  花姑的眼睛一直盯着他们,忽然冷不丁的喊了一声:“站住!”
  小夫妻停下脚步,望向花姑,她从没见过如此难看的妇人,这一看之下,当真吓了一大跳。
  花姑哼了一声,道:“你害怕?”
  农妇颤声道:“不……不……不是。”
  花姑发出一声怪笑,道:“你分明就是害怕!说,我是不是长得很丑?”
  农妇咽了咽口水,她的身子一直在发抖。她的丈夫的手一直在扶着她。眼中含情,望着她,柔声道:“翠儿,莫怕,我们走。”
  花姑手中一副鸳鸯刀一闪,将他们拦住,冷笑,道:“想走?”
  小妇人道:“求求你,让我们回去吧。我们家中,还有要喝奶的娃儿。”
  花姑一阵厌恶,道:“既然家中有要喝奶的娃,为什么你还要陪男人下田耕种?你的男人就那么没用?养不活你们母子?”
  妇人道:“不,不是的。阿民一个人下田里干活太累,我帮他一起干,活才能快些干完,家里人才有更多的饭菜可以吃啊。”
  花姑冷笑,道:“好恩爱啊好甜蜜!你们想走也行,小哥,你先说说,我好看,还是你的妻子好看?”
  阿民不欲惹事,只好说:“都,都……好看。”
  花姑脸一黑,眼神一寒,哼了一声,道:“只能选择一个!是我好看,还是她好看?”
  “你……你……你好看……”
  阿民咽咽口水,实在害怕了这长相丑陋的妇人,只好撒着谎。
  花姑眼珠子转了转,咯咯笑着道:“既然你觉得我好看,那你亲亲我行么?”




☆、第4节 花姑、蚂蝗和邑轩

  阿民吓了一大跳,舌头打着结,嘴角抽蓄着,怎么也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任谁都看得出来,眼前这丑妇人,绝不是好惹的角色,何况,还有一大群跟着她的黑衣人!
  阿民只觉得心里发苦,双腿更像风中和苗一般,不住的摆动着,嘴吧张了几张,免强的吐出一个字:“亲……”
  花姑的脸上,有着狰狞的表情,可是,声音却偏偏好像温柔得要滴出水来似的,咯咯笑道着:“怎么?不敢吗?你不是说我好看吗?”
  阿民咽了咽口水,道:“不是,这个……嗯,男女授授不亲。嗯,对,男女授授不亲……”
  他情急下,想到村子里教孩子们读书的夫子说过的话,拿出来说了。他只道这句话说出来,花姑该不会再闹了吧?
  谁知花姑瞪着他,用讥诮的声音说道:“放屁!什么男女授授不亲,你方才和你娘子不是很亲的么?”
  农夫张口结舌,第一次感觉到什么叫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了。
  花姑目光闪动,道:“你不肯亲我,莫非,还是嫌我长得丑了?”
  农夫苦着一张脸,道:“这怎么一样呢?她是我娘子。我们……”
  花姑嘿嘿一笑,刀光一闪,农夫和农妇发出哀嚎惨叫,这对可怜的夫妇脸上血肉模糊,鲜血直/流,花姑的刀尖上,挑着两张血淋淋的人脸皮,她将人皮拿到长江水中洗去血迹,装进她身上的袋子中,准备带回家后,再用药水泡制,她的袋子中,装着各种各样的人面皮。收集人面皮,是她的兴趣,她最得意的事是,当她把人的面皮毫无损伤的从人的脸上剥下后,人还是活的,绝不会咽气。若非有娴熟的刀法,恰到好处的力度和拿捏,绝对做不到,对她的刀法一向很有信心。她想要剥你的皮,就绝不会割碎你的肉!
  她看到越漂亮的人,就越想将人皮剥下来保存。可是,当她看到龙子俊的时候,却忘了自己的兴趣,也忘了自己的妒忌。
  她看到他时,就像看到一股清泉,一种很舒服的感觉涌上心头,一个人,再怎么妒忌别人的美,也不会去妒忌一股沁人心田的清泉。
  她的心中,只有赞赏,忍不住暗想:“这孩子真俊俏!今天,我们要杀的就是这个孩子么?这孩子气质脱俗,温文儒雅,让人感觉不到一丝一毫的威胁,只怕我们之中随便一个人,就能取了他的性命,教主为何兴师动众,出动教中三千死士和我们五大护教?”
  花姑望向蚂蝗,当她的眼睛望向蚂蝗的时候,显得特别柔和,难道她的心上人,就是蚂蝗?
  可惜,蚂蝗的眼睛,自始至终都没有看向她。花姑咬咬牙,似是恨不得把蚂蝗的眼珠子抠过来,贴在自己的脸上,让他再也没有办法去看向别人。
  见过蚂蝗吗?一种软绵绵的水生吸血动物,它没有坚硬的外壳,也没有尖锐的利爪,可是,却是一种让人感觉害怕的动物,只因为,它噬血!不管是什么样的动物,只要给它的吸盘吸住,必然是至死方休。
  他叫蚂蝗,但他不是那种软绵绵的水生动物,他是个杀手,一个可怕的杀手!他的脸上,扒着一条又大又长的伤疤,那条伤疤,就像一条吸血的蚂蝗紧紧趴在他的脸上,让人看了,心里自然而然的生出恐惧与害怕的感觉。
  所以,他叫蚂蝗,他的名字不但是因为他脸上的伤疤而来,更重要的是,无论是谁,只要被他盯上,那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至死方休,要么他死,要么,对方死。
  他到现在还活着,所以,死的一直是别人。他的眼睛在平常的时候,看起来充满了疲卷,这世间,实在没有什么能吸引他的兴趣,他的生命和他的灵魂,在他的杀人生涯中渐渐流逝。
  只有在看见猎物的时候,才会闪动着噬血的光忙,只有杀人或被杀,才能让他感觉到痛快,他喜欢血,喜欢看血从他的剑滴落,他觉得,血从他的剑尖滴落的瞬间,在光的影响下,闪动的光芒,是世间最美,最耀眼的光芒。
  他喜欢听血从他的剑尖滴落的声音,这种声音很轻,很细微,他觉得,这种声音,是世界上最动听的声音。
  他喜欢听剑刺进别人的身体所发出的声响,杀手无情,杀手总是冷血的!他们用别人的热血,沸腾了自己的灵魂。
  但这双冷漠无情的眼睛,在望向段邑轩的时候,却显得柔和。
  段邑轩,不能算是个美男子,但他的五官凌角分明,他的脸上,很少看到笑容,却绝不会给人冷漠的感觉,他只是不喜欢无缘无故的笑。
  他的眼睛在看人的时候,绝不会让人感觉到凌厉,但他的剑却绝对没有人敢忽视。
  他的剑也是一把很寻常的剑,剑上没有任何妆饰。
  可是,当这把寻常的剑出鞘的时候,你只能看到寒光一闪,然后,便听到了剑刺进身体的微妙的声音。
  他是段秋毫的干儿子,从小孤苦无依的他,被段秋毫从雪地中捡到,从此,他就成了段秋毫的干儿子,虽然说,他是段秋毫的干儿子,可是他心里很清楚,他只是段秋毫养大的一个杀手,一个没有自己,没有人生的杀手。
  段秋毫要他杀谁,他就必须杀谁,这是他的命,不管他心里有多么不想去杀一个人,可是,只要段秋毫要他杀的,他就非杀不可!人很多时候,都是无力跟命运抗拒的。
  在命运的面前,人显得是那么微不足道,无论你是权贵,还是平凡,无论你是正气凛然的侠客,还是冷酷无情的杀手,在命运的面前,只有任由命运摆布。
  杀手最是无情,杀手也最无奈!
  在命运面前,他也感到无力。他人正青春,本该是带着浪漫情怀,逐梦追花的年纪,然而,杀手的生涯,令他的眼神中不见丝毫情感,可是当他的眼睛望向蚂蝗的时候,却变得复杂而耐人寻味。
  没有人知道他和蚂蝗是什么关系,只知道,有段邑轩的地方,一定会有蚂蝗。
  现在,他的眼睛和蚂蝗的眼睛,都在盯着龙子俊,那俊美绝伦,出尘脱俗,令人惊艳的少年。
  无论谁,都无法从少年的身上感觉到威胁,无论谁,在看向少年的时候,都会感觉自己的看的,是一股清泉,一股能洗涤尘世污垢的清泉!
  他们的剑,都还未出鞘。
  他们的心中,已没了杀意。
  他们的杀意,竟然就这样无形的化解了。
  这在他们而言,实在是非常不可思议的一件事情。
  蚂蝗忽然打个寒颤,对邑轩道:“我感觉到威胁了。”
  没有威胁,就是最大的威胁!杀手的敏锐感觉,让他们不敢轻敌。
  段邑轩点头,道:“只怕他是你我所遇到的最可怕的对手。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大军,他竟然能安然自若,站在棋盘边思索棋局。若非他有着过人的本领,就是他根本是呆子,对周围没有感觉。”
  蚂蝗道:“他若是呆子,又怎会思索棋局?他若不是呆子,又怎能无视这突来的陌生人?忽然见到这么一大队人马到来,就是孩童,也能感觉到危险,他又怎能感觉不到?”
  段邑轩道:“临危而不乱,遇险而不惊,此人定力修为不在你我之下。此人今日若是不死,他日必定成为叱咤风云的江湖人物。”
  龙子俊望着他们的时候,眼角竟然不自觉的跳动几下,他感觉到威胁。
  他的心沉入谷底。
  他忽然感觉到,这两个人之间,有着一种无法形容的默契,仿佛只要这两个人在一起,世间就没有什么事能难倒他们。




☆、第5节 山一般的胖哥

  胖哥是一个身穿黄衣的胖子,手上拿着一双巨斧,据说,那双巨斧就有千斤重,巨锤锤在地面上,地面都会震上一震,无论谁给这双巨斧轻轻碰一下,脸袋就会给打爆,脑浆会像豆花给打落地面一般飞散开来。
  没有人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也没有人知道他的来历,就好像他是从石头缝中蹦出来的人一般,没有来历,没有姓名,知道他的人,都叫他胖哥,胖哥的力气,据说大得能扛得动一座小山。他最喜欢的人,就是花姑,花姑虽然很丑,可是做得一手好菜,胖哥最喜欢的,就是享受美食,美人与美食之间,他永远选择美食。
  在他的眼中,从来就没有对花姑以外的任何一个人多看一眼,可现在,他看到龙子俊,竟然也为他的风采所折服。
  看着子俊,他的眼中出现了迷茫,喃喃道:“真好看,看起来比餐桌上最好吃的菜还要诱人,那精致的脸蛋,让人看着,就想咬上一口。”
  龙子俊好奇的望着胖哥,他不是没见过胖子,可是能胖得像一座山的人,实在是不多见,他实在胖得自己的左手碰不到自己的右手了。
  龙子俊实在很想知道,他是怎样扣衣服的扣子的。
  胖哥手上的巨锤,估计有千斤重。只怕除了胖哥,也没几个人拿得起来。
  龙子俊实在很怀疑胖哥是否能灵活的运用这把巨锤。
  曾经也有人怀疑过,不过,那些人都死了,死在这把巨锤下,毫无痛苦的死去。
  因为,他们还没有感觉到痛,他们的脑袋己给巨锤锤成肉浆!肉浆是永远不会感觉到痛的。
  他看着胖哥的眼睛,忽然觉得,自己在胖哥的眼中,怎么看怎么像一道美味佳肴。
  忍不住道:“你想吃了我?”
  胖哥呵呵笑道:“对。你看起来比雕龙描凤的皇家御宴还要好看。感觉上,你应该比花姑做的香酥饼还要香。”
  龙子俊苦笑。
  胖子叹口气,道:“你放心,我要吃你的时候,你一定感觉不到疼。”
  他的巨锤锤下,无论你有多么灵活的身手,无论你有多强的能力,都绝对躲不过他那巨锤的雷霆一挥!
  胖哥叹口气,道:“我虽不忍心杀你,可是教主的命令,我们不能违背,一会杀你的时候,我一定会以最快的一锤将你杀死,让你感觉不到疼痛。你知不知道,能让一个人没有感觉到痛就死去,绝对是江湖中最仁慈的死法。”
  胖哥的话,总是有他自己的道理的。他一直认为,他是杀手界中最仁慈的一个杀手。 
  龙子俊淡淡一笑,道:“这句话我记下了。假如我要杀你,一定也不会让你感觉到痛。”
  胖哥怒及反笑,道:“狂妄小儿,你可知我在这把巨锤上,下了多少功夫?”
  龙子俊道:“不知。”
  胖哥道:“我五岁习武,十五岁拿锤,今年已是五十有三,你说我在这锤上,下了多少年功夫?我这一锤砸下,能将一座小山砸平,你信不信?”
  龙子俊含笑道:“信。我也相信,一头大象能踩死一头猪,可是却踩不死小蚂蚁。”
  他的笑容轻松,言谈更不见紧张。他们谈论着杀人的事情,就好像在谈论风花雪月一般。
  胖哥的脸上,写满了骄傲。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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