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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分从嘿咻开始-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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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神交汇的那一瞬间,他似乎能读懂对方的心思。
  面带微笑地走上前,仰头看着那个人。阳光洒在他的脸上,那笑容甚是灿烂。
  
  “去医院了么?”
  “我刚打完针回来。”
  ……
  两人同时开口,先是一怔,接着会心一笑。
  人不是木头,不可能没有感情。有些人总是将内心的喜怒哀乐全写在脸上,而有些人却把自己隐藏得比较,不会将感情轻易外露,全藏于胸间,就算心里是惊涛骇浪,但表面上仍是波澜不惊。麦家恒知道冯逸的为人并不像外表那么冷漠,也许他只是不太会表达自己的感情,但是在不经意之间,他总会流露出温情的一面。就像现在这样,温和的笑容挂在嘴边,宛如春风,暖人心田。估计他自己都不知道,他笑起来有多么迷人,否则他不会总板着一张脸。
  “你笑起来其实挺好看。”平淡的语气,没有半点恭维的意思,麦家恒只是实话实说而已。
  冯逸挑眉,满脸自信:“不笑的时候照样好看。”
  麦家恒无语,给点阳光,他还真灿烂起来了。
  “我还没吃午饭,陪我去吃饭。”被人夸帅,冯逸似乎心情大好,竟然主动邀请麦家恒去吃午饭,只不过口气很霸道,让人无法拒绝。正好麦家恒也饿了,欣然接受了他的提议,接着就跟着他来到了一家私房菜馆。
  
  这家私房菜馆是老板自家的房子,常见的三室一厅,里面摆放了八张餐桌,还有三个包间,装修得相当温馨,一踏进来就给人一种回到家的感觉。
  找了一个靠墙的位置坐下,冯逸看见麦家恒正在打量房内的情形,便解释说:“这家菜馆的老板不喜欢大张旗鼓地做生意,可生意却越做越红火,因为这里的掌厨人有几个拿手好菜,而这些菜在其他地方是绝对吃不到的。来这吃饭的全是熟客,接着熟客又带人过来,一来二去的就火了。”
  “哦,你经常来这里吃饭吗?你和这儿的老板很熟?”麦家恒若有所思地点头,刚进来的时候他就发现这里的客人很随意,饮料酒水全是自己走到柜台前拿的,看样子他们全是熟客。
  “原来经常来,现在来得少了。”
  “为什么?”
  “我和这里的老板不算太熟,只是和一个厨师比较熟,不过他已经回老家了。”
  “哦……”
  麦家恒大概明白了,也许是那个厨师做得菜很符合他的胃口,现在人走了,他也不常来了。
  “他是苏州人,有着温和、细腻的性格。他最拿手的是蒸鱼和田螺塞肉,还做得一手好糕点。他做的菜清鲜秀雅令人久久回味,做的糕点细润香软甜而不腻。只不过我很久没有吃到这些东西了。”
  淡淡的语气,透着几分遗憾。麦家恒惊讶地发现,他口中的那个人竟然和自己出奇的相似。同样是苏州人,同样会蒸鱼、会做田螺塞肉、还会做糕点。不过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苏州人会做几个家乡菜也不足为奇,想到这里,麦家恒觉得自己有点大惊小怪了。他见冯逸在翻看菜单时眼中流露出淡淡的感伤,像是触景生情,特别怀念那些菜肴,马上脱口而出:“我也是苏州人,这些菜我也会做,你不嫌弃的话,我可以做给你吃。”
  “哦,是吗?”冯逸并没有表现出太大的惊喜,就像料到他会说这番话似的,立马拍板,“行,找个时间你做给我吃,看看你是不是和他做得一样好吃。”说完,想了想又补上一句,“嗯……就今晚吧,下班后你在公司门口等我,我们先去买菜,再去我家做饭。”
  “哦,好的。”麦家恒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他绕着弯儿说了那么多,好像就等着自己这句话似的,这一切实在是太诡异了。
  
  两个不算太熟悉的人,平时见了面连话都说不上一句,怎么突然就变得亲近起来?不光能像老朋友一样随意的聊天,等会儿还要买好菜去对方家里串门子。麦家恒实在感到不可思议,整个人就像在云里雾里翻滚着一般,大脑晕乎乎的,无法理清思绪。以至于他把红辣椒当成枣吃进了嘴里,最后被辣得够呛,鼻涕眼泪直流,这下丢人算是丢大发了。
  直到吃完饭回到公司后,他才忽然记起,之前他和陈婶聊天的时候,曾说过自己这人没多大的本事,只会做一些家乡小菜,当时他还报了几个菜名,就是清蒸鲈鱼和田螺塞肉。而冯逸又向陈婶打听过他的情况,回想对方之前说得那番话,这两者之间是否有存在着某种联系?
  不过事情尚未得到证实,他不愿胡乱猜想,这些想法只是一闪而过,便被他抛在脑后了。
  
  到了下午五点,麦家恒准时守在公司门口,没等多久,他便看见冯逸的轿车停在了路边。
  走近了,打开车门坐了进去,车里依然开着冷气,麦家恒嫉妒了,有钱人就是好啊,在公司里吹冷气,出了门坐进车里继续吹冷气,等回到家里还是吹冷气,完全远离了夏季的炎热和冬季的寒冷,永远活在春天里。
  麦家恒突然笑起来,他笑自己向来自诩清心寡欲,其实还是逃脱不了一个“俗”字。他和平常人一样,会仇富,会抱怨命运不公,只是他把这些想法全深藏在心底,可今天竟然在冯逸面前流露出来,他想,也许自己早就没把对方当成外人了。
  冯逸虽然不明白他为什么会笑出声来,但也不觉得诧异,因为他老是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每次和他聊天的时候他都能走神,一会儿笑,一会儿皱眉,简直可以用痴呆傻来形容他。
  冯逸懒得打扰他,他喜欢犯傻,就让他犯个够。尽量把车开得很平稳,给他一个安静的环境,好让他尽情地犯傻。
  
  当车开到一家超市门口之后,冯逸才好心提醒他,是时候该清醒了,买完菜回到家里还得慢慢做,如果再想下去,什么时候才能把菜做熟了吃进嘴里?
  麦家恒有点不好意思,怎么一想起心事来就回不过神了?
  他老老实实地跟着对方走进超市里,顺手推了一辆购物车直奔生鲜处。
  他一边用心挑选食材,一边讲解选购食材的方法与常识,就像大多数主妇一样,对生活中的小窍门了解得非常透彻,一看就是个经常买菜做饭的人。
  而冯逸却一副大男人姿态,甩着手待在他身边,连车也不帮忙推一下,两眼乱飘,看似在打量周围的环境,其实一直在听他讲话,偶尔也会附和两句。
  两人在超市里逛了大概半个小时,选了一车食材,去收银台结账的时候,麦家恒原本打算自己掏腰包付账,就当是还医药费的恩情,可钱包还没拿出来,几张红票子被扔在收银台上,冯逸似乎看出了他的心思,特冷酷地开口说:“别和我抢。”
  收银小妹扫描完所有的商品,无奈地翻了翻白眼:“大叔,用不着这么多钱。”
  看着那张扑克脸瞬间变黑,麦家恒忍不住笑出了声。
  
  




☆、晚餐

  从超市出来直到坐进车里,麦家恒一直在偷笑。
  作为被笑话的对象,冯逸感觉无奈。
  他一边开车一边说:“不就是被人叫了一声大叔么,我觉得一点也不好笑。”
  “我笑点低。”麦家恒解释。
  “即使笑点再低,也不值得你笑那么久吧。”冯逸无可奈何地叹气。
  麦家恒被这声叹息逗乐了,他觉得冯逸这人越来越容易亲近了,对方卸下冷漠的外衣后,不再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会笑、会皱眉、会渐渐地把喜怒哀乐表现在脸上。冷酷的人固然有魅力,但是多一点人情味,更加令人心动。相比之下,麦家恒觉得现在的冯逸比原来的他看起来顺眼多了。
  “你多大了?”麦家恒突然问。
  “二十七。”
  “我马上就要满三十一岁了。”
  “哦。”冯逸扭头看了他一眼,眼中闪过一丝诧异。
  “你是不是觉得很不可思议?”麦家恒抬眼望向车内后视镜,正好对上冯逸那探寻的目光,他淡淡一笑,用平淡的语气缓缓述说自己的心事,“二十七岁的你,事业有成,而三十一岁的我,一事无成。也许你会认为做人做到我这个份上真的是失败到家了,但是在过去的三十年里,我从来没为自己所作的选择后悔过,就算是错的,权当买了个教训,只要不再继续错下去就行了。人这一生要经历太多的风雨,其实生活很简单,有困难,笑着面对总是能好一点。做个爱笑的人,也是我现在最真实的想法。你也要学我一样,善于发现生活中的笑点你才会过得开心。”
  “是吗?”冯逸收回目光,专注地开车,良久,嘴角勾起一抹浅笑,“我试着学习。”
  
  汽车在夜色下行驶,道路两旁灯火辉煌,麦家恒转头看着车窗外闪烁的霓虹灯,目光逐渐变得深邃起来,像是穿透了时光的隔离落在了遥远的过去。那些尘封已久的往事被一幕幕地掀开。
  人生如戏,有好的开始不一定有完美的结局。在之前的三十年里,他一直努力地、用心地扮演着每一个角色。在父母面前,他是个孝顺儿子;在前男友面前,他是个贴心伴侣。可人生无常,谁也无法真正的把握好它。二十岁的时候,他为爱执着,放弃了家乡的一切,伤透了父母的心;三十岁的时候,他被他心中所执着的那份爱给抛弃了。回首往昔,曾经的美好如今都化为一声叹息,这也许是他从未想象过的悲凉结局。
  可生活还在继续,人生本来就有太多的艰辛与无奈,何必消极下去,还不如用微笑来面对一切。
  麦家恒还有许多事情要做,他要努力工作,努力挣钱,将来才有颜面回到家乡,向他的父母说声迟到的对不起。
  
  当麦家恒神游回来的时候,冯逸刚把车开进自己的住的小区里。
  停好车后,冯逸提着两大包食材在前面带路,麦家恒空着手跟在后面。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麦家恒越来越喜欢看他的背影,只是这么静静地看着,就觉得很温暖,很平静。人的眼睛是通向心扉的,所以内心的情感可以通过眼神表达出来。此时麦家恒还不知道他那清澈的眼神中蕴藏着一抹淡淡的柔情。
  
  进了家门,灯光照亮了屋内的一切,黑色的家具,白色的墙壁和地板,麦家恒只看到这两种颜色。“看来你真的不喜欢别的色彩。”他指着挂在墙上的电视机,调侃道,“这电视机也是黑白的?”
  冯逸面无表情地走到电视机前,然后打开,随即炫丽的色彩在屏幕上展现。
  “我不讨厌其他颜色,这只是一种习惯,习惯了买东西的时候只挑选黑色和白色。”
  闻言麦家恒才发觉自己太爱胡思乱想了,同时也感到安心了许多。黑色代表着寂寞与悲伤,他原以为冯逸曾经经历过一段伤心的往事,所以才会把自己伪装起来。可事实证明,他真的想太多了,毕竟每个人都会有一些特别的习惯或喜好。比起那番胡乱的猜想,他更愿意听到这样的答案。
  “你随意参观,我先把菜放到厨房里。”冯逸提着两包食材往厨房的方向走,走了几步又回头问,“有什么需要我做的吗?洗菜?切菜?”
  “还是我来吧。”麦家恒连忙走上前,接过他手中的食材,走进了厨房里。
  冯逸靠在门口又问:“真的不需要我帮忙?”
  “不需要,你要么去看电视,要么去房里休息,等饭好了我再叫你。”
  说完,麦家恒就忙活起来。作为一个蹭饭人,他很有自觉性,决不让主人家做一丁点事情。从洗菜、切菜、炒菜到把菜摆上餐桌全由他一手包办,整个过程有条不紊,干脆利索。
  
  浓郁的菜香飘满整间屋子,冯逸顺着香味走到餐桌前,被那几道既精致看上去又很有食欲的菜肴给吸引了。他眼中的惊喜被麦家恒看在眼底,笑了笑说:“快坐下吃饭吧。”
  “哦。”冯逸一屁股坐下,拿起筷子,夹了块鱼肉喂进嘴里。
  麦家恒见他还是一副没表情的样子,也猜不出这菜合不合他的口味,便问:“好吃吗?”
  “还行。”冯逸嘴上没夸赞太多,但用行动向他给予肯定。大口大口地吃,一直没放下筷子,直到把菜全部扫进肚子里才肯罢休。
  看着桌上空空的菜盘,麦家恒感到欣慰,这可是对他的最大赞赏。
  
  他突然对冯逸说:“我做几道点心给你尝尝好不好?”
  清润温软的声音,像是带着撒娇的意味。人们常说的吴侬软语,也就是这个调调。
  冯逸听得骨头都快酥了,呆愣片刻才说:“好。”
  麦家恒笑眯了眼,一边收拾碗筷一边说:“刚才在超市里顺便买了些材料,洗完碗,就来做。”
  冯逸还在回味那种酥麻的感觉,又晚了半拍才回话:“嗯。”
  接着,麦家恒洗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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