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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兽-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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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如果你的敌人有咬笔头的习惯,那么恭喜你,想整他轻而易举。
  现在请跟我学:
  第一步,偷出他常用的笔。
  第二步,带笔去厕所。
  第三步,把笔头浸入便池。
  第四步,将笔放回原处。
  
  做完这些,你只需悠闲地沏杯茶,静坐等待,直到对方毫不知情地把加工过的笔头塞入口中。你就可以尽情欣赏他的表情变化了。
  
  ——以上,是我屡试不爽的整人方法,大家可以根据对象修改策略。比如你和你的仇人恰好住在同一寝室,那你完全可以把笔改成牙刷。如果你觉得尿素的味道不够刺激,也可以选择把鼻涕抹在上面。
  
  好了,读到这里,请各位想学以致用的兄弟姐妹们自觉起立,转身,面壁忏悔三分钟。
  
  今天,我想要整的人是体育委员。此君外号老鼠,牙尖如钉,上周咬我,留印至今。我瞅着手腕上一圈牙印立下毒誓:不报此仇,老子他妈的就不姓祝!
  
  把处理过的钢笔放回原处,一切工作都已就绪。我一边装作若无其事地看书,一边等着老鼠打球回来。
  我现在非常盼望老鼠把笔梢塞进嘴里啃的那一瞬间,不知道他对新口味的钢笔头满不满意。
  
  “祝霖。”
  冷不防背后有个人拍了我的肩膀,我做贼心虚地哆嗦了一下,但很快就恢复了镇定,转过头去。
  在看清那人的脸时,我立刻堆上了无懈可击的纯真笑容:“啊,班长,有什么事吗?”
  
  穿着西高制服的班长淡淡望着我:“你的书拿倒了。”
  
  “啊?”笑容僵凝了片刻,随即手忙脚乱地把手中的思政书正过来,我再次抬头看他,“嘿嘿嘿,谢谢班长大人关心。”
  
  班长看着我狗腿的笑脸,表情仍旧是淡漠的,他叫我:“祝霖。”
  
  “嗯?”
  
  “……把老鼠的钢笔给我。”
  
  我犹如行窃时被发现的小偷,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好不尴尬,但又抱着一丝侥幸心理装疯卖傻:“哎呀,班长您老人家缺笔用就问我借呗,咱俩谁跟谁啊?是吧?哈哈哈——”
  
  最后一个哈字还余音绕梁,班长就抬手推了下他高挺鼻梁上的黑框眼镜,强烈的镜片反光过后,我发现他那双鹰隼似的褐色眼珠朝下,正冷冷看着我。
  
  我顿时寒毛倒竖,乖巧地把钢笔呈给他,还顺带着用衣袖把笔杆擦了擦,苦着脸说:“老大,我错了,我下次再也不敢了。”
  
  句式与所有被请去局子里喝茶的小偷如出一辙。
  
  其实我的人品比小偷好不到哪里去。幼儿园的时候,我喜欢在午休时从床缝中朝下铺的小朋友脸上吐口水。到了小学六年级,我开始学着电视剧里那些富贵多金的小开们把妹,积极用我的双手协助班花胸部发育。
  
  初中时刚巧掀起帮派风,我和一哥们建立了“双龙戏猪”恶霸组。
  我去花鸟市场买了只大狼狗,企图把它驯成我们双龙帮的召唤兽,该狗体型彪悍如同藏獒,两眼小如绿豆,相貌一流猥琐,不张嘴的时候都会流哈喇子。我给他取了个贴切的名字叫小流,小是小眼睛的小,流是流口水的流。
  
  我对小流一见倾心,认为它的凶悍程度应该和二郎神的啸天犬有一拼,在我眼里,就连它粘在毛上的眼屎都异常性感。我作为双龙帮的帮主,对它寄予了相当的厚望,一度打算把它培养成我的左膀右臂。
  
  可惜小流同志在第一次任务中就因公殉职了,当时我要去收拾S中学一名猛女,该猛女的身材比例为1:1:1,标准水桶身材,胸毛比男人的腿毛还浓密。
  
  我当然不敢和她正面冲撞,于是派了小流上场。我把她堵死在胡同里,小流嗷呜大叫一声就勇猛地冲上去和猛女玩命。我自己则捂住眼睛在旁边等待血雨腥风刮过。
  
  就这样,震惊T城的“6?12——人咬狗,狗咬人”惨案发生了。
  
  等我把蒙着眼睛的手放下来之后,猛女衣冠不整,挂满血痕地站在血泊中,显然是用尽了全力与小流相搏相杀,连站都站不稳了。然而,她终究还是打赢了我的小流,只见她一口吐掉嘴里的狗毛,擦掉鼻血,昂起头,以胜利者的姿态,一瘸一拐地走向辉煌的夕阳。
  
  而我的小流,它……它凄惨地倒在地上,已然弃我而去,最人神共愤的是,它的屁股上少了好大一撮毛,是和猛女搏斗的时候,被杀红了眼的猛女一口咬掉的。
  
  我对着屁股没毛的小流抚尸痛哭,并且对天起誓,从此不吃狗肉。
  
  虽然,斯狗已经归位多年了,但我常常还会在梦里想起它憨态可掬的模样,它的小眼睛大胖腿和性感的眼屎。
  还有秃了毛的屁股。
  我发誓,从此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这么有型的大狼狗了。
  
  就这样,我带领双龙帮在T城各大初中部兴风作浪,等我的帮派扩充到一百人的时候,我率领那群杂鱼又找到了那个猛女,兄弟们一起涌上去,用人海战术成功放到了猛女,替小流前辈报了血海深仇。
  
  我拎着从猛女身上拔下的一把胸毛,在小流生前用过的狗粮盆边火化。我站在焦臭的烟灰前泪流满面,直吸鼻涕,心里却倍感宽慰:我的小流终于可以瞑目了。
  
  就这样混乱地一晃三年,我这个不学无术的混混被老爸花钱送进了T城著名的西高。
  进入高中后总算收敛了不少,主要是我认为镜子里那个清瘦挺拔的少年已经拥有了非常充足的江湖经验,作为开创了T城小混混新纪元的长老,我应该金盆洗手,准备成为后辈流氓们口耳相传的一段神话了。
  
  可是消停下来的我却发现一件比“6?12——人咬狗,狗咬人”惨案还要沉痛的事实。
  那就是——他妈的,我好像喜欢男人。
  
  为了确定自己的性向,我去了AMORE:一家建筑极具意大利风情的著名Gay吧。
  这一去可不打紧,我简直像掉进厕所里的小狗,久旱逢甘如鱼得水。
  
  我的长相并不阴柔精致,跟酒吧里跳钢管的小妖精们根本没得比,所以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竟然还会受同性欢迎,在AMORE坐了半小时,有五个男人来和我搭讪。不过我并不是很渴望立刻找个男友,而且他们也都不是我的菜,我便一脸假笑地拒绝了他们。
  
  我的挑剔引起了更多人的注意,人们对得不到的东西总会垂涎三尺,这跟吊着胡萝卜催促驴子上路是一样的道理,所以,我很快成了T城圈子中小有名气的人物。
  
  我花了一定时间用来学习这个禁忌圈子的规则与潜规则,当我觉得自己已经适应这片灰暗的时候,我和一个男人上了床,草率地完成了我的初次。
  
  那个男人的脸我都快记不清了,只知道他是个俄国人,来T城做生意的,年纪大得可以做我叔叔,但他很有气质,长得不赖,保养得也好,最重要的是他有个让我油然而生亲切感的中文名字:小流。
  那天我酒喝高了,拉着他的手就小流长小流短地絮叨起来,絮叨得鼻涕一把眼泪一把,什么“我好想你”“我再也没见过比你更帅的狗了”。
  
  这个瘪三俄国佬中文很差,愣是没听懂我是在缅怀我家的大狼狗,还以为我对他爱得死去活来,于是我们就这样糊里糊涂地发生了关系。
  
  半夜醒来的时候,他已经不在了,我靠在枕头上,突然有种被遗弃的感觉。后面痛得厉害,敏感的私密处好像仍旧有火热□存在,可我知道那只是错觉而已。
  仅此而已。
  
  床单上是欢爱过后留下的痕迹,我赤着身子蜷在床头抽烟,一根接着一根,直到鱼腹破晓,晨曦乍泄。
  金色的初阳像纤细的雨丝飘进了昏暗的房间,我注视着这些阿波罗的头发,想起老爸给我起的名字叫祝霖,他的意思是“带着祝福的雨”。我并不喜欢,这个名字柔和得近乎可笑,但是我接受了它。
  
  祝家上亿的巨资家产和这个名字是密不可分的,因为我是祝霖,祝家的长子,所以这些现在属于我父亲的东西,以后都会属于我。
  我很现实,比起钱,一个讨厌的名字算个屁。
  
  或许我应该顺便提一句,那个上了我的俄国佬是我爸爸商业上的伙伴,这次来是为了签一笔大单。
  我后来从老爷子口中得知俄国佬放弃了原先百分之十的压价,以百分之五的优惠签下了单子。
  
  老爸讲着这番话的时候是在早餐桌上,他往土司面包上抹着沙拉酱,笑得十分畅怀,可我却觉得后面隐隐作痛,老爷子如果发现俄国佬放弃压价是因为自己宝贝儿子的失贞,那他没准会挥刀砍死我。
  不过……百分之五的优惠。
  
  我笑了笑,那笔单子的百分之五就有四十多万,原来我的初夜值得是这个价钱。
  挺贵的。
  
  从此之后我的私生活就开始靡乱起来,我年轻,有资本,愿意做Bottom,在圈子里不愁找不到好的床伴。
  我想的很明白,上床而已,多大点儿事,这些年我不知道看我父亲换过多少年轻貌美的情人,贞洁顶个肺用,难道能当饭吃?
  
  古代有很多女人死在贞洁牌坊脚下,她们都是傻逼。人就应该学会现实点,学会现实就是学会了必杀技,贞洁牌坊迟早会死在我的脚下,它那些破砖头破瓦刚好可以被小爷我拿来铺路。
  
  就这样,我不求上进地挥霍着时间和金钱,一天一天混日子。
  高二的时候文理分科,班级需要进行调整。我爸既然能用钱送我进T城著名的西高,自然也能用钱让我踏进文科重点班的大门。
  
  我就是在这一年遇到程维的。
   

作者有话要说:新坑开挖,虽然知道第一人称不怎么讨巧,但还是用了,主要是因为这篇文章里主角前后生活起伏和心理落差太大,如果用第三人称,我很担心自己会控制不好= =请大家见谅。

转眼二十年过去了,记忆里有些人的脸慢慢模糊,突然很想为那些人和那些岁月写一个故事。无论是讨厌的,喜欢的,停留的,失去的,都有些贪心不足地想要记住,更想要努力地尽量去唤醒,那些睡在逝去时光里的友人们。
……劳资难得伤春悲秋狗血文艺一下!!!!禁止殴打!!!!禁止调戏!!!!禁止丢番茄!!!那边那个姑娘!!!鸡蛋也是不允许丢的啊!!!有木有!!!有木有!!!!

补充关于肉的问题:肉渣肉末存放在新浪博客。大肉提供:公共邮箱,QQ群,RF(为防和谐设置密码),新浪博客,四个吃肉餐厅。会在相对章节的作者有话说开辟传送门,以上四条路均走不通的苦逼孩子可以留下邮箱,所以大家不用担心吃不到肉~摸摸~




2

2、2 。。。 
 
 
  我就是在这一年,遇到程维的。
  
  说实在,一开始我并没有关注过这个家伙,对他的印象也仅限于“学生会纪检部长”兼“班长”兼“市级三好学生”而已。
  
  这些缺乏新意的头衔凑在一起,只能让我条件反射地联想到类似于《樱桃小丸子》里丸尾同学那种类型的书呆子,戴着厚眼睛,捧着书本,表情呆滞。
  我对他完全没有兴趣,比起无聊的优等生,昨天AMORE里那个说要带我去塞舌尔旅游的青年律师有意思多了。
  
  抱着这样的心态,高二开学近半个月了,我竟然连班长程维的脸都没正眼瞧过,他长成什么样,是驴子是马我都不知道。
  
  “祝霖,交数学作业。”
  小胖拿着一摞本子,在我桌角敲了一下。
  
  他是我们班新走马上任的数学课代表,不懂规矩,竟然会问我收作业,真好笑。我不知道该用“新官上任三把火”来夸奖他,还是用“初生牛犊不畏虎”来讥讽他。
  
  “我没有带。”我不耐烦地说。
  
  小胖倒是兢兢业业:“那你回宿舍拿一下。”
  
  “我不住校。”
  
  “那叫你爸爸送过来。”
  
  我一下子就火了,“啪”的把手中的黄色杂志往桌角上一摔,抬眼瞪他:“操,你以为你谁啊?我爸是你想叫就叫的?你他妈预约过了没有啊?”
  
  小胖没来由地挨了骂,涨红了圆脸:“祝,祝霖。你……你不讲理。”
  
  “我靠,我都在西高混了一年整了,你今天才知道我不讲理?你他妈是猪投胎的?”我那天打游戏输了钱,正没地方发泄,干脆一股脑儿全往小胖身上撒,“你想要我数学作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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