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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少年历险记by五生-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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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知道孙旺财曾经发生过什么事,也不好奇孙旺财之后想要去做什么大事。他只需实现自己关于狗罐头的诺言就够了。
  庄泽在街上漫无目的的瞎逛,颇有本地居民的闲散样子,拐了好几个路口,终于找到了一家大点的超市。不是连锁大超市,本地人经营的家庭超市,人不算多,不一定有狗罐头卖,庄泽只能碰运气,实在不行,就去市区,BRT也就十几分钟的路程。
  门口的台阶上趴着一只黑猫,毛发干燥粗糙,也有点瘦,看样子是只流浪猫,不过那种猫科动物特有的“吊气质”倒一点都没减。蓝眼黑猫瞟了庄泽一眼,继续舔自己的毛。
  庄泽对这些生命,是很喜欢的。只是自己没有养宠物的念头。他看了看这只罕见的漂亮又狼狈的黑猫,还是进了超市。
  他自然也没有听到,黑猫的碎碎念。
  同“姑且算是人类的人类”流浪许久的黑猫看了看超市大门,叹气道:“还没出来…就说实验体还是有缺陷的。嘛,真是慢啊……”                    
作者有话要说:  喵

  ☆、第十三章

  庄泽在超市里找到了宠物货架。
  狗罐头只有几种选择,价格都比较适中,庄泽挑了个包装最好看的。
  小超市,有狗粮卖就不错了。至于狗窝什么玩意儿的,就不在这买了,反正也不急着用。
  庄泽提着购物篮,溜溜达达在各个货架里逛,牙刷牙膏毛巾各种洗漱用品。他平日里不怎么吃零食,不过这次可以买一些,给三喜。女孩子,应该都喜欢吃饼干薯片这些小零食吧。
  而后,正在思考的庄泽,在下一个货架的拐弯处,被一个作死的熊孩子一脚绊出一个趔趄,连带着身边一个倒霉蛋,一同摔倒在地。
  嘭——嘭——嘭——
  “我擦——”
  庄泽都来不及抓住那欠揍崽子,就被一旁的无辜倒霉蛋给吓住了。
  这人一摔倒,从身上各个部分掉出各种东西——面包、牛奶、熟食、干拌面、还有一袋猫粮。
  好像,无意中,就抓住小偷了……呢。
  然而庄泽却没有当一个见义勇为的好人。
  倒霉蛋小偷慌忙把地上的东西拾起来,在间歇的抬头时,露出一个乞求的表情。就这么一个眼神,庄泽就说不出话了。
  无辜的,单纯的,清澈的,像小动物一般——时隔多年,庄泽竟然瞬间想到了那只被送走的小白狗。
  将一个明显是成年的男人想成这样,这种联想实在过于矫情可怕,庄泽打了个激灵,不过还是不由自主帮这小偷把东西捡起来。
  十七岁的离家出走男高中生庄泽,在到达目的地的第一天,非但没有做一件好事,反而为虎作伥助纣为虐帮助坏人——此乃被美色迷住心智的蠢货举动,千万千万不要学习。
  在此之前,庄泽见过最漂亮的男人,是地铁站那个看书的男人。这个世界上,男人和女人各有个的美丽。女人的柔情是美,可爱是美,干练是美,娇嗔也是美。男人阳刚是美,果敢是美,担当是美,阴柔同样也是一种美。地铁站的男人,就是标准的阴柔美,因此庄泽画了他很久。
  可面前的这个男人。纤弱,单薄,一举一动都像是没有力度。没有多么漂亮的五官,也并没有地铁站男人那般精致。站起身,比庄泽还要矮一些。短袖白t恤和短裤也有些不太合身,不知是衣服过大还是人过瘦。唯一与众不同的,大概就是那双眼睛,无辜至极。如同稚童。明明是个成年男人。
  ——可这个男人,在庄泽看来,真是可爱到没有办法。
  好苦恼。
  庄泽在内心说。
  可爱到让人苦恼。
  What a fucking beautiful day——大致就是这么一种莫名又复杂到想问候任何无辜事物他老母的完全忍耐不住的可爱感情。
  小偷抱着这堆赃物,很是无措的样子。庄泽叹了口气,在售货员遛过来之前,把那些东西都放进了自己的购物篮里。
  “还想要什么?我帮你买。”庄泽说。
  “这样……可以么?”小偷显然吃了一惊,瞪大眼睛,待反应过来之后,又很开心的笑起来,点头道,“我就知道,好心人还是很多的,阿喵总是不这么认为。这些东西足够我们吃好几天啦,不需要其他的了。真是十分感谢您。”
  虽然说话有些奇怪,但意外的为可爱加了分。
  庄泽还要给三喜买零食,两人就接着往零食货架那边走。
  “咳——”庄泽咳了声,有些不自在开启话题,“你——缺钱?”为什么要偷东西呢?
  “是呢。”小偷有些不好意思,大概对于‘当小偷’还是有些难以启齿,“上一份打工结束了,这几天都没能找到下一份工作。”
  “这样…”庄泽这时才有些抑郁,在之前十七年的人生中,没能认真学习“与人交流的一百种方式”、“如何做一个受人欢迎的人”这种馊鸡汤,哪怕只学一点点,也不至于这一会儿这么心塞。
  “你现在在找工作?”
  “也不算啦……”小偷笑了笑,有些腼腆,好看的眼睛成了月牙,“我不太会做什么,上一份工作是在一家大卖场卖酸奶。酸奶很好喝的,我以前都没有喝过的。下一份工作,应该也是这一类吧。阿喵说,我还可以去刷盘子。”
  “阿喵?”
  “是我的伙伴。就是在超市门口等我的那只黑猫,不知道您注没注意。阿喵说,附近的街区,只有这家超市没有监控。”小偷红着脸说,“因为太饿,阿喵最近也瘦了很多,所以就只能来,偷一些。……等找到下一份工作,再来还钱。”
  一只猫啊。
  “如果被抓到,怎么办?”真够大胆的。还偷这么多。
  “抓到的话…就会被送到警察局吧。”小偷说,“好在今天遇到了您,不然我可能就要被抓走了。虽然阿喵说那里很好,有免费吃住,不过也只是开玩笑罢了。”
  ——已经十分习惯与孙旺财对话的庄泽,显然忽略了“阿喵说”这三个字。
  庄泽选好了东西,去前台付了钱。收银员是个男人,应该是正在做饭,身上还有烧排骨的味道。
  把东西分成两包,递给小偷一个。
  “我好了,您久等了。”小偷接过袋子,走出门,对台阶上的黑猫说道。
  黑猫“喵”一声,走了过来,蹲在小偷脚边。
  “是这位好心人付的钱呢。”小偷蹲下身,把袋子打开,方便黑猫看里面的食材,“这些足够我们吃两天了。”
  黑猫抬起前爪,安抚般拍了拍小偷的手。
  庄泽:……要不要这么可怜
  “我们要走了。”小偷起身,对庄泽说,“谢谢您的款待。……您能否留一个联系方式给我,我找到工作,就会还您钱。”
  “呃…不用。几十块而已,又不是大数目。权当我请吧。”庄泽道。
  “可——呀!”小偷还想说什么,硬生生闭了嘴。
  庄泽黑线看着黑猫事不关己舔着自己的爪子,这只爪子刚刚还抓了小偷一下。
  “那就谢谢您了。”小偷立马改口,眼神带笑,真诚的像只被养在家里的小宠物,“如果有机会的话,下次见啦。虽然再次见面可能性很小,但只要见到,我会请您吃饭——呀!”不用说,又被挠了一爪子。
  欲言又止的委屈眼神,直戳庄泽的小心脏。
  被戳中萌点的无法抑制的感觉。
  想爆粗口。
  日他妈可爱。
  “那再见咯。”被好心人资助的一人一猫丝毫不带任何留恋的离开。没良心的男人很是雀跃的样子,一边走,一边和黑猫在念念叨叨,黑猫也时不时抬头回应,讨论的热闹非凡。
  那人的身影渐行渐远,在拐角处终于消失不见。
  “再见…”庄泽后知后觉道。
  庄泽觉得,在他十七年的人生中,从未见过这么可爱的人。
  没能把这个人画在本子上,或者留下一张照片,实在可惜。
  这种专属于青春期少年和初次萌动的情绪,令庄泽微微惆怅——他还不知道那个人的名字。
  姓甚名谁,多大年纪,喜好什么,一概不知。唯一知道的,是那个人养了只猫,或许会成为一个洗碗工。
  哦,还有,他喜欢喝酸奶。
  洗碗工,前台接待,大堂经理,酒店店长,连锁CEO——少年不自觉就脑补了一场职场奋斗记。直到这个男人成为了餐饮王国的王,站在最高处,自己才有可能再见到他。
  嘶——真矫情。
  庄泽甩甩脑袋,把这可怕的联想抛之脑后。
  虽然是个可爱的人,但庄泽也不是偏执狂。
  一次偶遇而已。
  算不得什么。
  嗯……
  庄泽提着一大袋子东西回了旅店,路过隔壁花店时,又买了束花——三喜有零食,二喜也应该有什么才对。小姑娘喜欢零食,大姑娘喜欢花,这是庄泽对女性喜好的分析。
  花店老板是一大胡子男,胡子上插着几朵小雏菊,围着围裙,颇有种‘心有猛虎细嗅蔷薇’的感觉。
  花店面积小,里面摆着各式各样的花,除了大胡子也就容不下别人了。庄泽站在店外,大胡子也不招呼客人进去,在店里冲着他打招呼。
  “来旅游?”
  “嗯。今天刚到的。”
  “不错不错,这可是个好地方。”大胡子瞟了眼庄泽手中的购物袋,“去前面的超市了?”
  “嗯?”庄泽反应过来,抬起购物袋晃了晃,“是啊。物美价廉。”
  “那当然。”大胡子颇为得意道。
  又不是夸你。
  “送给女朋友?”大胡子心情好得很,调侃庄泽。
  “不是。”庄泽斟酌了一瞬,“送给姐姐。”
  “姐姐啊。”大胡子点点头,哼着小调,挑了马蹄兰和郁金香,很快就扎成一小束。他把花束递给庄泽,“送你了。”
  庄泽:????
  Bu twhy?
  大胡子不管那么多,直接把围裙一脱,玻璃门一关:“我去吃饭了,好走不送。”
  然后留下一个飘逸的身影。
  庄泽:……
  回到旅店时,两姐妹的战争已经结束。夜幕降临,可以看得到漫天繁星,这里的星星比河萧多得多,也亮得多。天台上亮起灯,三喜正在写作业,二喜则在一旁看手机视频。三喜毫不客气收了零食,二喜在接到花时,很高兴,连着对庄泽说了好几声谢谢。
  或许是与自己的母亲分别太久,孤僻少年庄泽对于女性永远是保持着最大的尊重的。倾听画像少女说话是尊重,给双喜的小礼物也是尊重。
  这种对于女性天然的好感与尊重,是庄泽无法磨灭的——或许这也是他不为人知的,温柔性格的一部分。
  当然,一个人的善意总会得到回报。庄泽回到自己房间时,意外发现房间又被细心打扫了一番,桌子上摆着漂亮的贝壳装饰,也添了热水壶和热吹风,还在角落为孙旺财用纸盒做了一个窝——应该是在他出去闲逛的时候,两姐妹来收拾的。
  出门在外,碰到了好同伴和好房东,是最幸运的事。
  孙旺财回房时,庄泽正坐在床上画画。
  少年光着上身,露出并不宽厚的胸膛。下面只穿着大短裤,正盘着腿,腿上摆着速写本。
  微微弓着背的少年咬着铅笔头,眉头皱起,时不时对着画纸写写画画,再用橡皮修改,再画。如此反复,终于哀叹一声,身子往后一仰,栽倒在床。
  孙旺财:……
  “你回来了。”庄泽扭过头,看向吊到不可一世的孙旺财,“和炫酷老头一起好玩么?”
  “挺养生。”孙旺财对双喜做的窝表示将就,也没怎么挑剔,就睡了进去。孙旺财两只前爪伸直,脑袋搭在前爪上,翻着白眼问,“你怎么了?”
  “我啊……”庄泽把本子丢在一边,“晚上出去时,碰见一个人。怎么说呢——现在想把他画下来,却无从下笔。但他的长相,在我脑子里特别清晰。”
  “女的?”孙旺财才不会关心他画出来还是画不出来,孙旺财直挑重点。
  “男的。”
  “……”沉默的孙旺财梗了梗,实在有些无法理解,为什么从孙念到庄泽,都是喜欢男人的货色——虽然庄泽没有像孙念那么没脸没皮,没有明确表现出‘我就是喜欢和男的搞’,但大晚上对着一个男的思春,也是很能表明问题啊。好在孙旺财的表情永远是那么的嫌弃,因此这一星半点儿的嫌弃并不明显。
  孙旺财对于‘喜欢男人’这事没什么看法,帮孙念那二傻子找对象,完全是因为孙念对它够仗义,给吃给喝给床睡,还给它赐了一这么难听的名号。当初短腿孙旺财哼哧哼哧跑了大半个河萧,才找到一个适合孙念的人。虽然之后的事情有点超乎孙旺财的预料,但至少孙念就此过上了阔少的生活——皮条客孙旺财对这门亲还是很满意的。
  孙念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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