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怎么,我脸没洗干净?”
“没有,只是觉得老总你好像带了什么喜事。”
“什么喜事?”
“找女朋友了吧。”
方文卓脸色一变:“别胡说!”
郑萱哈的一声笑了出来:“老板你都这么大了,要是不找女朋友才不正常呢。”
“……我看起来,很大吗?”
“啊?”
“嗯,今天关于西南那边的方案他们做好了吗?虽然那边暂时利润不大,甚至有可能要贴钱,但这个阵地,咱们一定要率先拿下来。还有航空部那边也要加紧联系,十点钟开会让他们都准备吧。”
“是。”虽然还有满心的好奇,但郑萱也知道,不是再让自己打趣的时候了,她拿着方文卓批过的文件下去了,自然不会知道方文卓在她走后,摸着下巴沉思了起来。
那个手抽搐的事,王楠虽然自己定为意外,可也没有忽略过去。他知道,作为一个球手,最关键的,就是双手的稳定性。就算这种抽搐只是偶尔一次,可如果都是发生在比赛上,那可就真是要命了。
在第二天,他就把这件事给周筼说了,周筼也非常在意,连忙上报给汇德,于是当天下午,汇德就给他安排了一次会诊。看到他手上的刀痕,周筼脸都绿了:“你这是怎么弄的。”
“不小心弄的。”
周筼嘴角一抽,心说这要怎样的不小心啊,可此时当着外人,他也不好详细追问,只有眼巴巴的看着医生,医生让王楠做了几个动作:“从片子上来看,是没有什么大碍的……我知道,他是一个球手,南子嘛,我还是他的粉丝呢,一会儿可要给我签个名啊,不仅我喜欢你,我老婆我女儿,我们全家……”
这医生表达着对王楠的倾慕,周筼不断的看旁边的王书。王书因为在王金贵的事情上很立了一些功劳,之后就被调进了汇德,这两年,一直在做助理。此次王楠打进正赛,他就和周筼一起过来了。这医生的事就是他安排的。这医生是汇德给他的名单,他也不知是这个德行,此时接收到周筼的目光,就咳嗽了一声:“郑医生,您看南子的手……”
“不要急嘛,他这手起码有五年了,没什么毛病的话,不会在这一刻突然出现,有什么毛病的话,也不会在这一会儿突然加重。”那医生的语气没换,不过在啰唆了这么一句后,终于说上了正题,“他恢复的很好,肌腱、神经都没有问题。但是受过这样的伤,里面会不会有什么隐患谁都不好说。身体上的事是很难说的,你做西医全部检查下来也许没有任何毛病,但若是看中医,可能就会有阴虚阳虚。”
“那医生的意思,我们应该看中医?”
“你们要想看的话,也不多,不过还是以预防保健为主吧,我开一点安稳心神的药,再教他几个动作,没事的时候做做,不要有压力,任何人都有手抽的情况,偶尔一次,是很正常的,我期待你的下一次147。”
那医生说着,还对王楠眨了下眼,王楠一笑,长出了口气,他这才发现,虽然他认定是意外,但其实心中还是在意的。周筼和王书看了一眼,也要承认,这医生还真有两把刷子,医术如何先不说,安慰人却能做的了无痕迹,很是高端。
虽然这医生说没什么大碍,但汇德对此事却非常在意,还真的找了一个老中医,就等着王楠回来去看病了。而王楠的片子,也被快递了回去,汇德上下此事最大的感慨就是……怎么王楠的手,他们都不知道?周筼是最自责的,觉得都怪他。其实这还真和他没太大关系。
王楠是王丛生引进的,那时候的汇德是靠娱乐吸引人,王丛生见他技术不错,就直接收了。后来王楠打出了名堂,被送到周筼那里培训,也就和小成、小龙一个待遇。
直到王楠打出名堂,被送到英国,汇德又完全改了制,这才不一样,而这个时候谁又会想到再去看看王楠的手是不是符合一个斯诺克球手的标准?斯诺克也本来就没有要求人的手要长成什么样,能打进去球就是王道。如果不是王楠这一次自己提出来,恐怕还真没有多少人留意到这一点,毕竟大家平时看到的,也只是手背。
当然这一切都是背着王楠的,他们都知道,在这个时候,往往是压力比病痛更影响选手。
世锦赛是漫长的,这种漫长不仅体现在局数上,也体现在每一轮之间的间隔。王楠的第二轮比赛,要在一个星期后才开始。这一个星期,他就研究对手的资料,制定战术,同时做那个郑医生教给他的那几个动作。
对于他来说,下一个对手就只是对手,但媒体却非常兴奋,因为他即将碰到的是伯罗斯,目前排名世界第九。当然,这不是最关键的,关键的是,伯罗斯被誉为世界上最诡异的球手。曾有人这么评价他:“如果他能一直保持状态,那么,就算邦迪也不能打败他!”
是的,在他巅峰状态的时候,那是遇神杀神,遇魔杀魔,横扫无忌,可是……他的巅峰状态总是诡异的出现而又诡异的消失,于是,他虽然有过横扫邦迪的经历,但也不时的会上演被新人横扫的戏码。
当然如果只是如此的话,他还得不到“最诡异”这样的称号。他的诡异在,不仅状态诡异,而且打球风格也极为诡异。一般的球手,总是会有一个风格的,或沉稳或猛烈,或犀利或华丽。就算某个球手比较均衡发展,也总是会有一点偏向。而伯罗斯不是,在他身上,你有可能发现任何风格。曾有一个记者这么戏称:“伯罗斯,总是被不同的人附体。”
这句话,后来被别人改编了一下,成了:“伯罗斯,总是被不同的物种附体!”
这不是骂伯罗斯,而是不如此,无法解释伯罗斯那不同的风格。
而除此之外,还有就是他那经常抽搐的嘴角。伯罗斯今年二十七岁,金发碧眼,刚出道的时候甚至有斯诺克界小贝这样的称号,可十多年过去了,他的女性粉丝……那还真是屈指可数。不是他变丑了,而是在打球的时候,他会突然上演嘴歪眼斜的戏码,一个好好的大帅哥,突然就像是被鬼上身了——可怜国外又没有中国那博大精深的撞邪文化,看他这个样子,只会以为他是精神失调,谁还会迷恋啊。
当然,在这里让媒体兴奋的绝对不是伯罗斯的脸部失调,而是他的排名,还有他那很有可能出现的失控——一旦他不在状态,南子就会进八强!只是想到这一点,就令全体记者如同打了鸡血似的发抖。
作为一个记者,张杰瑞也在发抖,不过他倒不是为了失控,而是觉得王楠终于能和一名真正的天才交手了。在他来看布莱森还称不上天才,虽然他的师父是泰格,虽然他的排名上升的很快,但打出过147吗?
没有,那等打过以后再来说吧!
比赛的当天,他早早就来到了赛场,虽然票已经卖光了,但此时还没有几个观众,他也没有太在意,正准备先去喝点东西,突然就发现一个有点熟悉的面孔,他想了想,走过去:“又见面了。”
“……嗯。”
“我发现只要有南子的比赛就有你,看来你是他的忠实拥堵了。”
“……有很多场我都没有去。”
张杰瑞笑了起来:“能看了大多数的比赛已经不容易了,就算是我们,也不能保证一场不落的,怎么样,有兴趣和我聊聊南子吗?”
“这是我最后一次来现场看他的比赛了。”
“呃。”
“我马上要出国了。”
“哦哦哦。”
“很抱歉,我不想接受采访。”
“你……”
“您也说了,我看了大多数的比赛,当然知道您这位记者了,我还知道你的名字。”
张杰瑞有些尴尬的笑了起来:“那么,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
“……李亮。”李亮犹豫了片刻,还是把自己的名字说了出来,只是在说的时候,他的神情带着一份黯然,薄薄的红唇抿着,张杰瑞突然有一种眼前的少年和王楠有几分像的感觉,不是容貌,而是那种神态。这个念头在他心中一闪,但也没有太在意,粉丝学自己的偶像,本来就是常态。
“那么好吧李亮,愿不愿意让我请你喝一杯咖啡?”
“抱歉,我想在这里多坐一会儿。”
他虽然没有明说,张杰瑞也感觉到了一股逐客的态度,过来打招呼本就是一时兴起,李亮既然
131、第一百三十一章 。。。
不愿意,他当然也不会勉强,当下一笑,就站了起来,只是在要走出去的时候,又忍不住的回看了一眼,李亮正笔挺的坐在那里,看着赛场。
“真是一个奇怪的小孩。”
他这么一想,就走了出去,而李亮,依然盯着那个球桌,幻想着王楠一会儿在这里出现的情景,他会拿着球杆来回的踱步,会眯着眼来回观察球路,会在打进去一个好球的时候,露出自己的小虎牙,有时候露一颗,有时候露两颗,有时候露左边的,有时候露右边的,在露不同的虎牙的时候,他脸颊上的酒窝会不一样。
他本来对斯诺克没什么兴趣的,但因为王楠,他慢慢的接受了斯诺克,并且觉得,这其实是世界上最有趣的运动,那些精彩的对局不说,就是王楠的表情,就足够回味。
“可惜,我以后再也看不到了……”
这么想着,他心中那迟钝的痛感更加强烈。这几年,他已经把王楠当成了自己生命中的一部分,而现在,他要把这一部分隔离,那种痛,几乎相当于肉中抽骨,每一分每一秒都让人能感觉到那种痛苦。
但是,他必须抽!
名单已经下来了,他是一定要出去了,而到了外面,他一定要更加用功的学习,他不能浪费他母亲以生命给他换来的机会。他不会再看斯诺克的比赛,也不会再留意王楠,这是他的,最后一场比赛。
人一点点的多了,他的表情却没有什么变化,依然那么怔怔的看着案子,直到王楠走出通道,对着观众席挥手。他今天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衫,黑色马甲,还打了一个结,而他的对手,则穿了一件绿色的马甲。
白衬衣,绿马甲,这个造型一出来,现场的观众都被雷住了。是的,斯诺克比赛的标准配备是白衬衣黑马甲,但如果你要穿一个其他颜色的马甲,一般也不会有人提意见,比如邦迪就曾穿着花格子马甲两次夺冠,但人家那是低调的红黑相间,而眼前这个……就是是明晃晃的油绿,这也就是现在,要是再过几年,保准有人说,这就是红果果的湖绿!
不过就算如此,下面也是一片议论,更有一些讲究的观众,简直想要提出抗议了。此时还是张喜田老辣:“伯罗斯这件衣服其实是有来历的,在过去的传统中,只有拿到过世锦赛冠军的才能穿绿马甲,伯罗斯如今穿着这件来比赛,显然是希望得到一个兆头。”
沈峰沉默了一下,然后才有点意味深长的道:“是的,很有兆头,幸亏斯诺克比赛是不戴帽子的。”
实在是太有兆头了,特别是在国内这样的环境中,如果换一个场合,王楠几乎想问一下:“您结婚了吗?”
他当然知道世锦赛的传统,可在他的记忆中,从来没有这么绿的马甲。看着对手那略显冷酷的脸,不知怎么的,他就想到了大梁的刘天,如果不是差别实在太明显,他简直就要以为这两个是双胞胎了。
这一点小小的插曲并没有影响比赛,伯罗斯开球,两人迅速展开了厮杀,五十八分钟,就干掉了四局。很正常的四局,在这四局里,两人都比较小心,但打的也很是猛烈,都出现过失误,也都抓住过对方留下的机会。在这其中,两人都给对方做了一球,而又都解了下来,看的令真正喜欢斯诺克的观众大呼过瘾,不过却令记者们很有点失望。
“这是伯罗斯?”
“太正常了吧。”
“白穿了他那件绿马甲了啊。”
……
比赛进行到第十六局,九比六,伯罗斯暂时领先,他趴在桌子上,小心的瞄准着黑球,母球的位置还算不错,对他来说并没有多少难度,但他还是很谨慎,因为打进去这一球,也就意味着他会超十五分,那也就意味着这一局结束了。
这样,他就可以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