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下了班詹姆斯李留我在办公室讲解一个策划,中途吃了晚饭又继续,詹姆斯李叫看似有点疲惫的成念恩在另一旁睡下,把外套盖在他身上,看似很随意的亲了亲额头,一举一动皆成自然。
晚上十点时我问完了自己所有的问题解了惑,才宣告正式下班。
知道我没开车来,詹姆斯李说送我一程,成念恩刚从沙发上爬起来,迷迷糊糊地说:“回家了啊……”手了伸过去,詹姆斯李很自然地牵着他走。
一个平时成熟处世的人在睡醒之初像个小孩,我在旁看得好笑,摸了摸鼻子,识趣地走在前面,到了地下车库,看着银色Benz旁站着的人,对他们说:“你们先走。”
詹姆斯李不多话,看了眼李越天拉着成念恩上车,我看着车开走,回眼冷淡地看着他:“什么时候时间这么多了?”
带刺的话并未惹怒他,拉开了车门,等着我上车。
我站在原地不动,像是恼怒于他的“情人”。
他迟疑,最终微叹了口气,走了过来,面对着我:“我送你回去。”
“我自己有脚。”
“小唯,”他抱住了我,在我颈间抽了抽鼻子,“我有好久没好好睡过了。”
这话说得不明不白,却也浅显易懂,这人,在用“情”给我下套呢。
我不想当傻冒这时却只能把自己当傻冒,僵直了身任他抱着不动,良久他未动,只是在那蹭啊蹭的,间或还带着满足的叹息。
瞧他这招蛊惑人心的?本是致命的男人,这时候再带点男人刚强之下淡淡的示弱,要命了,怕是再硬的纲铁也会成绕指柔。
可是,你遇上了我,幸或不幸?
于是,我怜悯了,回抱住他,叹了气,他抱得更紧,嘴放肆了起来,吻上了我的脸。
在他吻上我嘴时,我拦住他:“我没有原谅你。”
他笑了,附上我的嘴,“我却爱你。”话语消失在嘴唇舌头相缠之间。
送我回去,却送到了他的住处,看着那在大厦间的豪华公寓,我不进门,对着他冷笑:“金屋藏娇,我是不是应该感到荣幸?”
李越天眉一扬,抽回门卡,一脚踢开门,手驳住我后颈往空气一扬:“别小心眼,我跟温森分手了。”眉间没有了初时看到的暗晦,想必心情轻松了,连跟温森分手这种事都可以说得轻巧。
他在浴室里洗澡,我站在高楼,看着底下的灯光蝼蚁,微微的笑,游戏,这不,开始了,不是吗?
第十四章
躺着一张床的两个人,往往是亲密关系,而在这世上,大抵却是同床异梦。
床再大,困住两个人,也困不住心。
他抱住我,吻着吻着安静了,他说,他好久没好好睡;我相信,更或者,他说他爱我,这我也信。
但这些,改变不了什么,就像唱作俱佳的戏子,明知道自己自己唱到最后那一幕是兔死狐悲免不了,中间的欣喜明媚也是要演绎得欢欣鼓舞的。
一夜他睡得安稳,我在心思百转,算计着一切,半夜也睡了过去,没什么好担扰的,这世上折磨人的手段太多,对他,我恰好知道最毒最狠的。
早上他要送我,我说不去公司,要回家。
他换衬衫的动作停下来,反过身来看我,沉默的眼睛直丁丁地看着我。
吴起然在他心里不足为胁,却也是根细针,他说他爱我,再好不过,嫉妒就是他心头的那根针,看不见影子,却时刻能钆得人不安稳。
我一笑:“我没说过要跟你在一起吧?”
他看着我,眼睛黑亮如最诡秘流转的黑水晶,我撇过眼,他转过身,对着穿衣镜扣着扣子,“我送你。”
他的电话一直在柜子上嗡嗡地震着,他忙,他不是平白无故就得他的江山的,时间不比一般人的多,拼得比谁都厉害,他有能力,有脑袋,有背景,还比谁都努力,这些也是当年一一构成了我痴迷他的条件。
“不用送,我还知道回去的路。”
“我送你。”无庸置啄的口气,他是个强势的男人,不多话,往往一开口就掷地有声。
我没跟他再争,太孩子气,不能情绪太多,冷淡是目前我应该维持的最佳态度。
他以为我在含着一股气对不饶他,沉默着让我撒气,只是冷下来的眼角说明着我不要太过份,他能容忍的深度有限。
一路车在狂飙,到了我家,我开了车门径直下车,不理会他一路的沉默和难看神色,开门时他在背后扯住我,吻住我的头发,“晚上我来接你。”
我关上小门时他的车也开走,车的急速开走声显示着他的干脆,他是个雷厉风行之人,索定目标就下手,达到目标前后都不手软,无论对人或事,温情从来不是他所擅长的,往往这种行为却更添他的魅力,有几个男人能这样男人?想必他自己对自己的魅力明白得很,才会武断地认为……我最终爱他,离不开他……多可爱的男人,多可爱的想法,就让他现在这么认为吧……
吴起然躺在半圆形的大沙发上,苍白的脸,酒瓶堆在旁边,金属黑的玻璃上东一堆西一堆都是大麻叶子,我用脚推了推他,“醒醒,还活着没?”死在老子家里,不管他是不是自杀,他家哥都会活撕了我。
吴起然睁开了眼,眼睛一片死静,没有半点磕药后余悸,顺着我的眼睛看了看桌子,挺平淡地说:“摆着看的……”
我相信,他跟他哥签的不平等条约里包括不再碰这些个乱七八糟的东西,他跟他哥签的约,他很执行。
“你跟那男人又干上了?”他平淡的问。
“搭上了。”我笑,拿了牛奶在微波炉里温着,倒上,给了他一杯。
他一口干劲,估计连是什么味道都没尝出,除了死亡,没什么让他有知觉,行尸走肉一具。
“你要怎么干?”他问,事关他的角色问题,总算是有点兴趣。
抽了烟,才一口,灰烬就往地上掉了,掉在地上,一点点,不招眼,总归还是灰迹,昭示着第一步的绝望。
我躺在地上,冰凉的大理石,已是深秋了,收获完了,荒凉是冬天的主题:“我跟他不明不白在一起,你还是住在我的房间里。”
吴起然挺了半身,拿过烟,点起,枕着手,没所谓地接话:“然后呢?”
“你是那根针,一直在着总是会刺着他的。”
吴起然冷哼了一声,这种小角色,想必不屑做。
我接着说:“我跟他在一起他身边那群人总会愤起出头的,”对着天花板笑,想着那有趣的场面:“他妈会出来,他刚抛弃的小情儿哭天喊地,恐怕,这次,他家老爷子都会炸出来了,更别提他那帮哥们,群魔乱舞,那舞台得多大啊,我就想着我要怎么发挥才出色……”转头看他:“少不了你的精彩演出。”
吴起然这才微笑了起来,爬下半边身子,脸对着我的脸,“要怎么我也能当个出彩的配角呢?”温柔呢喃,浊世翩翩公子脸蛋,只是,姿态难看了些。
“李越天没那么好唬弄,我再伤他又伤得了多少?所以,爱他爱得天崩地裂,忍辱负重,守得云开见月明后我再搭上你,多刺激啊……”想象那之后,他爱我,他以为我也爱他,然后我告诉他我爱上了另外一个他?一个一个步骤顺理成章地进行,说之简单,行之出来,会是多震撼人心的一幕……我应该让他更爱我……
吴起然呵呵直笑起来,躺回沙发上,“你比我狠……”
“所以,你要一直都在,不重要时当针,重要时当毒瘤,总是挂在那危险的处境上,多棒的角色……”我夸着他的重要地位。
他明白他的重要地位决定着他想要的“命运”,满意地抽了口烟。
“然后……”我叹气,“然后长着呢,折磨他一次怎够?地狱里的地狱,没那么好进……”吴起然的戏份完了,往后还有我更多的戏份,日日看着他痛苦难受,怕是我以后闲瑕之时的最大消谴了。
李越天,幸或不幸,由不得你选择了,你已经弃权,就让我好好的带着我们继续我们的故事吧。
瞧瞧,哥们,不要说要爱我吗?如你的愿了……
一进公司,接待美眉从前台里蹦出来说有人找我,看着那张娇嫩美艳的脸,诱惑的姿势,我抛了飞眼:“谢了……”接待小姐妩媚一笑,手跟着腰一扭一扭地回了。
摸摸下巴,小生我虽然瘦得没几两肉了,不过,魅力不减当年,这脸皮,还是相当有看头的,要不然,这么多人拿我当心中刺眼中钉白当的?皮相功不可没。
打开会客室,漂亮人儿苍白的脸,两个黑片片盖住眼睛,我瞧了瞧透视窗外,今天太阳不大啊?外天还阴着呢,戴一墨镜?丫,不是跟我那一大把年纪还没过青春期装酷的弟弟一路人吧?
“唯哥……”弱弱的声音,嗯,是温森,那可怜人儿,没记错的话,估计是昨天,或者,前天刚在李越天那下课的小主子。
“温森啊,来了啊……”我笑容可掬,怎么让人难受,我还是知道的。
戴着墨镜,温森小主儿咬着苍白的唇,尽着全力坐直了,看出来很努力,没抖,嗯,很好,是个可塑之材,不像一般失宠的小情儿哭着喊着要找那勾了男人魂的人拼命,只不过,我还是看不过,那强做镇定的样子,切,做给我看恶心了些,这样还不如去求李越天回头的好。
温森咬着嘴,嘴皮子都快出血了,一个句都不吐。
多我见犹怜,我也不忍心,但他不开口我也不好说话,免得说错话了真哭给我看怎么办?我估计他那墨镜底下肯定惨不忍睹了,要是被人发现在我这哭了,那些个不分清红皂的人们治我一个欺负幼小之罪怎么办?
招呼我是先打了,现在是断断不能开口的,从牛仔裤里拿PDA查看事务,这小爷不走,好吧,我陪着耗着。
第十五章
抬起头,瞥了眼对面,漂亮脸蛋上的嘴皮子果真流出血来了。
我边打着字边看他,瞧瞧我刚还想夸他来着,现在肩膀抖得那个叫秋风摇曳,这小不点,一个人来我地盘挑畔,还做出这幅样子,真是给人宠坏了,没见过恶人。
咳了两声,逼得没法,老子时间不多,不能太浪费,只好开口:“找我有什么事?”好吧,我无耻,我和颜悦色把语气说得跟他亲哥一样,就像刚才我不是故意落他在边上冷着他一样。早说过,我从小都不是吃素长大的……
“天哥……他跟你……一起了……”哽哽咽咽的,说个话破碎成这样子,那形态,伤心欲绝,怎么掩饰都牵强啊。
搔搔头,“他找我来着了……”把PDA放口袋里,凑过去半个桌子,问他:“他跟你分手了?”
咬着嘴,两个黑片片对着我,就不知道那眼睛里藏着什么,看不见。呵呵,不过,那嘴,鲜血直流,咬得狠啊,不知道痛不痛?
他不说话,不说话?好,我跟他说:“找我没用,找他去,找他没用……”停了一下,偏着头想,思索了一下:“那就找他妈去,他妈讨厌我得很,找他妈绝对没错,以前你不是用过这招吗?再用一次,这招好用……”我诚心诚意跟他建议。
对面的身体僵了,温森小朋友的双手更是纠缠在一起放不开了,青筋都梗出来了,汗水也从额头旁狠狠地流下,话也说不出口,丫,被刺激了……
总经理室的助理敲门探出个头:“双唯,开会时间到了……”
娱乐时间结束,我笑笑:“不能陪你聊了啊,别这样,找他妈去……就算是故技重施,但办法好用就好好用,别嫌用第二次就落了俗套……”
找开门要走,后面传来绝望尖刻的声音:“他不要我了……”声音在空大的会客室里响荡,锐利得像钢器划进瓷器,让人浑身难受又起鸡皮疙瘩。
闭了眼,太愚蠢,难怪困不住李越天,回过头,无奈:“那你想怎么办?”送上门来自取其辱?或者,以为我像那班拒绝不了他一样的傻冒他要什么就双手奉上?天,这小孩怎么还这么天真……
“求你……我爱他……”眼泪哗哗地往下掉,双手支住桌子,身体抖个不停,瞧过死了十八代祖宗就留了自己一个人的武侠片主角没有?就是绝望啊,痛苦啊,歇斯底里地哭着喊着,然后仰天长啸。这温森,啥都具备,就差没仰天长啸了,毕竟是钢筋水泥的城市,不比山野丛林,不过,那尖刻的声音也可以比拟长啸了。
这孩子,真会逗人笑,我也笑了出来:“别,别跟我这样说话,我跟你非亲非故的,要是较了真说,我跟你还有着仇呢……”抿了一下嘴,掩饰下我乐不可支的心,这小可人儿,抢了男人稍白着张小脸大眼飘两下就表示完他的愧疚兼显示他的善良本质了,男人走了就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