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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完电话后,我继续未完的工作,晚饭照样是在食堂,不加班的话我就按时回去,于临安晚上有一门重要的科目考试,下午在公司的时候,他坐立不安,时不时从项目部过来看看,似乎是想说些什么挽留的话,踌躇而欲言又止的,我没有给他开口的机会——无论他是否开口,我都已然有了决定——这决定无论是怎样的,都与他没有关系。
晚饭时,在食堂他端着餐盘坐在我身旁,默默地拨着自己盘子里的东西,只是拨来拨去而已,并没见他吃下去。
“晚上不是有考试么?”我随口说道,瞟了一眼墙上的表:“时间差不多了。”
他抬眼看我,那表情着实让我楞了一下,“你怎么了?”
他伸手掩饰性的将眼睛擦了擦:“没什么,眼睛疼。”
多么老套的理由,多么煽情的场景,我笑了笑,并没有多说什么:“考试的时候细心点吧。”
或许是我鲜少的关心及叮嘱触动了他什么,他干脆用手将脸捂起来,肩膀轻微的抖动起来,餐盘子里间滴上了他眼睛里流出来的东西。
“你走吧,我还没吃完。”他说,有些抽噎,但也强自将一整句话完整的说出来。
我拍拍他的肩膀——然而这或许是我在做爱之外,第一次做这样主动地碰触,他肩膀抖动的更厉害了,头几乎垂到了桌子上。
“我先走了。”我说。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哭的这么厉害。
我承认,我知道他对我是很喜欢的——然而那种喜欢究竟到了什么地步,我却一点也弄不明白——我不知道,原来有人会这样这样的喜欢我。
这种事情,我从来没有想象过,即便它已经真实的发生了,我依然不能相信它是真的。
我回了“家”,自我搬过来后,即便是秉承着一个屋檐下两个人的生活这种想法,这种想法自然也只能是理想中的——我那些为数不多的小物件渐渐摆到了于临安家的各个角落,以便于我方便拿到,我的衣服也由行李袋渐渐放进了于临安唯一的衣柜中——这是一种潜移默化的腐蚀——我有时甚至会觉得那样单纯的于临安,在这件事情上,是很有预谋的。
在回来的路上,我买了一包烟,在没开灯的屋子里点上,慢慢抽,头部的火光一闪一灭,我将注意力放在上面,竟不小心被呛了一口。对门楼上,有人忽然开了灯,微微给了这间房子一些灯光……我这样的生活,到底算是什么呢?就连一点灯光,也是借来的……也或许,我长得像是于临安曾经喜欢过的什么人,就像是那些小说中写过的剧情一样,那个人一定是死了或者跟于临安永远没有可能。也许真的是这样,我想,于临安对我的感情,或许就是移情作用,只不过我认为他是真的喜欢我。
然而这样想法却是更加可笑的。
我何必在意于临安对于我到底是怎么样的感情。
我是不在乎他的。
既然如此,他到底如何想的,我又何必去琢磨?
我笑了笑,拧灭手中的烟。
于临安回来的很晚,钥匙轻轻插进锁孔中的声音尽管小,我依然听的十分清楚。
楼道里的灯光照进来,又迅速被关闭的门隔绝。
于临安开了客厅的灯,他在那里停顿了几秒钟才走进卧室。
他走进卧室开灯的时候,我正将手伸去按台灯的开关。
啪的一声,属于这个房间的灯光刺着我的眼睛,我眯着眼睛,却是笑着,问候他:“你考的怎么样?
即便是在滞后与于临安形同陌路,他多看我一眼都嫌厌恶的时候,我都难以忘记他这时的表情。
那是个什么样的表情?
在大学时代,蒲南第一次同家里人因为我们的关系发生争吵,他对我说“我们私奔吧”时,我当时的表情,同于临安的表情一模一样。
于临安动作迟缓的走到床前,他是想说点什么的,然而嘴唇颤抖,终究没有吐出一个字了,他只是低头望着我,半晌才开口,喃喃的说:“我考的一塌糊涂。”
我笑了一下,双手撑了撑,想从床上下来,于临安忽然弯下腰来,伸手将我死死的抱住,又是那样的姿势,将头埋在我的脖子里,头发垂进我的衣服里,他浑身颤抖,似乎不胜寒冷一般。
我想,或许我该推开他的。
但是我没有。
他如入梦幻,以为这一切是假的,等到醒来会与现实相反。
我没有推开他,同样也没有安慰他。
“你前天说了要同蒲南离开的,我知道你不说谎,我以为你真的走了。”
“我本该走的。”我说。
我本该走的,却最终选择了背叛。
抱着我的于临安依旧是浑身颤抖的。
他颤抖的伸出手来抚摸我的脸,我没有拒绝。
他颤抖的亲吻我,我没有拒绝。
他颤抖的解开我的衣服,我没有拒绝。
他颤抖的进入我,我依然没有拒绝。
他是需要什么来证明这一切是真的。
他掉着眼泪,一边抽 插,一边抚摸我的身体,动作粗 暴,不复过去的温柔。
我的腿被压在胸 前,被他近乎是用身体的所有重量在压榨着。
哈……哈……我听见自己的声音,那种近乎是缺氧的喘息。
我没有请求他轻一点,或者慢一点。
这个时候,我竟然觉得,这是我亏欠他的。
“我以为你走了,以为再也看不见你了。”他一直这样说,用着那种近乎哭泣的语调,即使是他这样的进入我,带给我肉体的疼痛,却让我觉得,他是个脆弱无依的小孩子,需要一个温暖而宽广的拥抱。
尽管他真正需要的那个可能不是我,在这个时候,或许我可以暂时充当那样的角色。
我对自己说,我只是可怜他罢了。
然而,直到以后,我才明白,原来那种感情,是爱情的初始。
星期三的早晨,我醒的时候,于临安已经将早饭摆好了,他俯下身,态度自然的吻了我一下:“起来吧,已经七点钟了。”
当他的脸俯下来,嘴唇接触到我,柔软的头发垂擦过我的脸颊的时候,我有短暂的失神——那是一种难以想象的感觉,心脏似乎有那么一刻的停顿,这个停顿就像是在为他的亲吻而准备的。
我应该出言冷冷讥讽他的逾矩——他没有权利做这种类似恋人的动作,他没有权力如此扰乱我。
我没有这么做,只是起床穿好衣服,把那条布满痕迹的床单以及被单留在那里——会有人好好处理的,处理的不留一丝痕迹。
一夜过后,于临安的态度转变十分突然,他理所当然的开始侵入我的生活,现在不过是一个简单的开始,这个开始,见证了我被俘虏的结局。
他殷勤的将涂好的面包片放在盘子里递给我,里面夹的是我能接受的花生酱,我依旧是冷冷的,毫无食欲的,看着他,丝毫没有伸手接过盘子的意思。
在这种对峙里面,于临安开始变得忐忑不安起来,那种热情而又单纯直白的表情渐渐暗淡下去,几乎又要悲伤起来——他怎么能有那么丰富的情感呢?我想。
简直善感的像个女人一样。
电话打断了这一刻的尴尬。
我接到了老板电话,他兴奋的告诉我,蒲父已经亲自打电话来,表示长期的合作并不会被取消。
我想,这是一笔划算的买卖,尽管好处并没有直接算到我头上。
我并非什么好心人,同蒲父如此交换的出发点更非牺牲自己成全他人。
只不过,在我选择背叛之时,能得到的那些有限的东西里,只有这一样还算能入眼。
我喜欢钱,用爱情来换,却未免太肮脏。
我还没有堕落到那个地步——也许不久以后会,但不是现在。更何况,我早已明白,生活是一个怪圈,无论我逃得多么远,都要回到这里。
第十六章 我想说,我爱上了
我再没有见过蒲南。
无论是什么样的情况下。
过去,隔一段时间还能在应酬的地方看见他,即便是惊鸿一瞥,也算是提醒我有这样一个人活生生的存在。
然而现在,就像是根本没有这么个人存在过一样。
我不知道蒲父是如何处理蒲南的,但想必蒲南的日子会不大好过。
或许那日,我该去机场看看,看看他被我背叛时是什么样的表情。
在这种平淡到近乎无趣的时间流逝中,夏天终于来临。
于临安也结束了忙碌而又痛苦的大学二年级,他开始正式享受自己的暑假,只是他毕竟是非常刻苦而努力的,只休息了半个星期,就重新回来上班。如今,项目部的工作他已经得心应手,老板偶尔会笑着说“没有什么再交给他的了”。
年轻就是好,体力和脑力总是能轻松胜任一份工作的。
公司上的业务节节高升,似乎年终分红比去年要多不少,尽管是忙碌的,所有人脸上却也心甘情愿,当然,我也是心甘情愿的。
在这个一年已经过去一半的时期,我见到了于临安的弟弟,于隙荆。
见到于隙荆的那天是个星期三的下午,刚刚开完一部门会议的我正要重新整理本月的材料表,已经日益熟悉业务的助理小姐熟练的在文件柜里将我需要的材料抽出来,在我伸手去接的那个时候,办公室的门被推开,一个年轻的男孩子走进来,表情胆怯,“我找我哥。”他说。
谁知道他哥是谁。
更何况据我所知,这个办公室里的人,也似乎没有这种十几岁的弟弟。
我没有耐心去处理一个走错房子,并且好像智商不大高的人,只让人将他打发出去。
那个男孩子非常执着,在沟通无效的情况下,近乎是在哭叫的情况下,被扭出去的,楼道里一片喧闹,我皱了眉,示意助理小姐将门关上。
我本以为这不过是个小插曲,却不料几分钟以后,于临安从项目部过来,问及有没有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过来。
我漫不经心问:“是什么要紧的人么?”
“是我弟弟,我刚才去工地了,让他先到你的办公室等我。”
我嘴角抽 搐一下,正想要找个什么样的遮 掩一下刚才的过失,却不料门口重新喧哗起来,门近乎是被撞开的,那个小男孩一头冲进来,一条胳膊被保安反扭着,他却不知道疼似的,一边喊:“我哥让我过来的,我不走,我不走。”一边继续努力想要摆脱保安的潜质。
我咳嗽一声,示意保安放开他。
那个小男孩一得到自由,立刻用双手紧紧抓着门,一副生怕下一刻又被赶走的模样,对我说:“我哥让我过来的。”他的目光转了转,看见了于临安,那种脆弱无依的表情立刻变的灿烂起来,跑到于临安身边,紧紧抓着他的衣袖,亲热而又细声的叫了于临安一声“哥”。
我想,整个办公室里有一半都跌破了眼睛。
我又咳嗽一下,突然觉得十分尴尬。
下班后,我同于临安坐在肯德基里,看着那个小男孩十分秀气的啃着薯条,于临安笑笑,对我正式介绍:“这是我的弟弟,于隙荆。”
我终于记起于临安的身世来。
他是于家的养子,刚刚办好领养手续后,于夫人就怀上了于隙荆。
于隙荆有自闭症,对任何事物都充满不安和怀疑,并且固执到可怕的地步,他的这种性格特征注定无法与大部分同龄人一般在学校里接受教育——实际上,于隙荆的智商很高,只是他那种固执的性格,使他只愿意在自己感兴趣的范畴内吸收知识,比如绘画和饲养宠物。至于商科类的东西,那不过是用来为他催眠的睡前读物。
“我爸已经决定他满十八岁,将他送到国外去念商科,他的智商是能达到的。”
儿子,自然总是自己的好,即便是只大于隙荆的四岁的于临安是从小在于家长大的,那也终究是外族人的血,不能信的。
于隙荆安静的吃着自己盘子里的东西,对于于临安所说的一切毫无所觉一般。
“于隙荆是继承人,你呢?”
于临安笑笑:“我父母对我很好。”他说。
我想这是自然的,于临安修养良好,品学兼优,想必于家是下了很大心血来栽培的,还有两年于隙荆满十八岁,到时候于临安也大学毕业,应该是会陪着于隙荆一同去国外念书的。
同是福利院出身,于临安实在比我幸运太多。
幸运的让我嫉妒。
于隙荆是偷偷跑出来的——于临安这学期的生活太过忙碌,没有回于家,于隙荆便自己跑出来找于临安。
于临安带着于隙荆在外面逛了逛,于隙荆若是对什么东西多看两眼,于临安就掏钱买下来——他对于隙荆如此细致周到,也无怪乎他对我的生活习性揣摩的如此透彻。我陪着这对异姓兄弟,微冷的夜风吹在身上,带来的是一万分的清醒。
原来,他的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