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桌上的鱼缸也一起砸落,那条红色的肿眼泡金鱼在一片水渍中扑腾着,发出‘啪嗒、啪嗒’的声响。
女人抬起赤/裸的足,一脚踩碎那条金鱼。
他觉得那一瞬间,自己似乎能听见金鱼小小的身体发出‘噗’的一声,像一个红色气球被踏扁,五脏六肺被踩得稀烂,从残破的身体中挤压出去。
即便是在气头上,女人依旧优雅美丽。他似乎从来没有听见她发出过一句咒骂,事实上,她根本很少开口同他说话。
与其说安静的她像哑女,倒不如用一尊精致却无法开口说话的人偶去形容她,来得更加贴切。
就像现在,女人依旧不说话,甚至还带着微笑,美丽、优雅、碜人。她靠近他,用她的双手掐紧他的脖子。
他垂下眼,女人的手背白皙得近乎透明,可以看见上面一根根青色的血管,葱白的指尖上,血红色的指甲耀眼迷人。
真美,他想。
***
李墨白遇见那个男人的时候,正在和莫风约会。
说是约会,其实并不确切。经历黑衣人事件之后,两个人的关系似乎亲密了很多,这种亲密,比朋友略微暧昧,却又不及真正的情人般坦诚。
对于李墨白来说,原本莫风就是他喜欢的类型,如今他决定尝试着去信任莫风,于是那个将莫风送入冷柜的念头便再也没有在他的脑海里兴起过。虽然他依然认为莫风有事瞒着他,但那些事应该不会损害到他的利益。而对于神秘人的警告,李墨白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就是直觉觉得神秘人对于莫风构不成性命威胁,换句话说,他相信莫风有能力从那家伙手中全身而退。
李墨白唯一担心的是,如果有一天他向莫风说起自己的过去,会不会被他厌恶、被他嫌弃,甚至被他恐惧?
李墨白想,那个时候他有两条路可以走:1,将秘密带入坟墓,永远不向任何人诉说;2,知晓他的秘密却不能接受的人……只能成为冷柜中的标本。
李墨白想,如果现实必须走到那一步,也许他真的会很伤心。
不过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不是吗?
所以李墨白决定开开心心地度过每一天的愉快生活,忽略这份风平浪静之下潜藏的汹涌暗流,继续带着他的虚伪面具,享受这超越友情的暧昧。
至于莫风,他似乎对这种隔着一层不薄不厚的屏障的情谊还算满意,虽然更加频繁地用言语行动调戏李墨白,不过这些言行戏弄为主,看似有情,细品之下却又令人有种雾里看花,摸不透的感觉。
李墨白挠头,这样……也挺好。
不过两人的关系确实较之前更为热络,一个星期总有那么两三天,莫风会邀李墨白出来,一起吃顿饭,看场电影,逛逛夜市什么的,当然李墨白有时会陪莫风看足球,莫风也会和李墨白去听歌剧。这些看似情人之间的互动,其实搁在两个自称关系不错的男性友人之间也未尝不可。
总而言之,就是各怀着小心思的……暧昧。
这一天已经入了隆冬,天上下着冰雨,都市的天空没有黑夜,却在这个没有月亮的雨夜显得异常的黯淡阴沉。
李墨白举着雨伞,慢腾腾地走出地铁口,一面小心避开地面上的积水以免弄脏自己的鞋面。大老远地,就看见站在地铁站对面书店门外等候的莫风。
李墨白对时尚很敏锐,这是一个流行驼色/大地色的年代,而莫风是李墨白见过的最适合这个颜色的男人。此时莫风就穿着一件驼色的呢子大衣,将手插/在口袋里,静静地站在书店的屋檐下,抬头望着雨夜的天空。
他的呼吸在冰冷的空气中化为液状,雾气之下,莫风的眉目飘渺如画,不似真人。
有几个高中女学生叽叽喳喳地从书店出来,经过莫风的身边登时安静了,一个个越过雨伞,遮遮掩掩地看帅大叔。她们瞪直了眼,眼珠儿仿佛都变成了桃心状。
现在的女孩子都早熟,懂得把握机会,便有这么一个,从背包里掏出手机,红着脸蛋向莫风靠近,如春天的小兽,带着满脸的惊艳掠夺神色,蹦跶着扑向自己心仪的对象。
李墨白起初是在傻愣愣、乐呵呵地看画看帅哥,见着这般情形倒是站不住了,快步走上前去,越过那个女孩,带着捣乱的坏心思和一点点酸意,一把挽住莫风的胳膊:“风,不好意思,我来迟了。”
女孩子们‘哄’地一声叽喳开,眼中的桃心反而愈发地放大。
果然,这是一个盛产大胆女孩子的时代,更是一个盛产超级腐女的好时光。
有便宜不占绝非莫风的个性,于是他很自然地握住李墨白挽着他的那只手,温和地笑:“真凉,为什么不戴手套?”
李墨白觉得他们继续秀恩爱很容易堵塞了这书店门,果断地抽回手,干笑:“出来得急,忘了。”
莫风并不在意,继续笑眯眯地扮演细心体贴的‘男友’角色,抬手揉揉李墨白的脑袋:“我去给你买杯热的东西,乖乖地站在这等着。”
女高中生们更加兴奋,纷纷掏出了手机,打开照相功能。
李墨白红着脸,学着莫风的样子,望天装深沉。
一个人从书店出来,撞上了只顾望天的李墨白,极有礼貌地道歉:“啊,对不起!”
李墨白心情不错,笑着向他摇摇头:“没……”
他只说了一个字,那笑容便如照片效果一般,定格在脸上。
站在李墨白面前的是一个男人。
男人的头发有些花白,脸却显得很年轻。儒雅的相貌,淡然的神情,浑身上下透着一种成熟而雅致的气质,就像经年的墨研,气度非凡又底蕴十足。
男人凝视着李墨白,他的目光淡而温柔,似春日的暖阳,仿佛能够立时消融这个雨夜的寒冷。
李墨白哆嗦着嘴唇,全身无法抑制地战栗,有一滴泪珠慢慢地从他泛红的眼角滑下,经过那颗泪痣,再沿着他的脸颊落入颈项深处。
男人皱皱眉,又礼貌地冲他笑笑,转身快步向雨中走去。
李墨白呆了半响,猛地提起脚步,向那个男人的背影追去。
男人走得很快,李墨白在雨中疯狂地追逐。分不清是泪水还是雨水模糊了他的双眼,令他看不清前方,他不管不顾,趔趄着脚步,向着前方他的视线聚焦的那个背影冲去。
男人就在前方,李墨白伸出颤抖的手臂,快了,快了,还有一步,马上就可以抓到男人的衣袖……
身侧突然有一道强光向他照了过来,瞬间晃了李墨白的双眼,他眯起眼睛,用手背遮挡那道光,随后就听见汽车尖锐的鸣笛声。
一股力量将李墨白猛地拽向一边,莫风紧紧地抓着李墨白的双肩。有那么一秒钟,大雨中的两人似石像般立在马路边。莫风长呼了一口气,脸上是前所未有的紧张。李墨白还未清醒,用力扭着肩膀试图甩开他,依旧想向那个男人离去的方向奔跑。
莫风拉住李墨白,双手捧起他的脸。待看清他满脸的泪痕时,莫风的神情极是复杂:“墨白,你疯了吗?你到底在干什么?”
“那个人……,”李墨白茫然地看向男人远去到无法看清的背影,低声呜咽:
“那个人……是我的爸爸……”
作者有话要说:开新篇,然后最开始那一段如果有亲们觉得眼熟,不用怀疑,那就是很久以前某章中我说过的,以后会穿越的部分……
这一篇的名言原文是:Nothing revives the past so pletely as a smell that was once associated with it。【Vladimir Nabokov; 1899…1977; 俄裔美国小说家】 弗拉基米尔?纳巴科夫:只有似曾相识的气味,才能完全唤醒过去的记忆。
那个啥,和persona还有千劣优两位亲道个歉,乃们上章给我的评被jj抽掉了,不是我删的哦,我就是眼睁睁地看着它们从评论库里消失,多么血淋淋的惨烈事件啊%》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