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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崽子。鬼魂兄在一旁失笑。
「看兄台模样,一定是个英雄人物吧……可惜不知兄台你姓甚名甚……诶?」话篓子猛一顿,盯着尸体的腰封,「兄台,我看一眼你的佩玉啊,不偷不偷,你千万别怪罪。」
话痨小心翼翼把腰封里的玩意拉出来。那是块雕着老虎的玉。灯笼早已熄灭,没个火光映照,但雪地也明亮,借着光,也能看清个一星半点。
这小公子皱着眉头辨认那复杂的字体,这次真是突然惊呼一声,呼道:「将军!」
「将军?!」小公子赶紧捧了把干净血水,小心把尸体脸上的血迹擦干净,看清面容之后,一个后退,「你是将军?」
他看见小公子的脸上,怔怔落下泪来。
这是唯一一个为他哭的人。
将军?他在一旁也皱着眉,哪个将军?
「将军……」小公子讷讷道,「…我…我还见过您呐…我,我不会认错的…」
他皱皱眉头,想着,难不成还是个老熟人?可他是一点都记不得了。
「当朝护国大将军,十三岁出兵征战,一生胜仗无数……都说您叛军投敌了,怎么可能?」小公子急促道,「我是不相信您会做出那种事,但别人都这么说。我舅舅在朝廷当官,他也这么说。将军将军,您若是真投了敌,就不可能在这里啊,您到底——」
小公子突然噤了声。
「我忘了,您已经死了。」
这小公子说的事,他是一点都记不得了。实在想不起来。
小公子哽咽了起来,道:「您是不可能投敌的。是您功高盖主,当今圣上想毁了您罢了。我听爹爹与舅舅密谈,说这次大战,圣上令您屠城百万,您不从,才……」
这样啊。他在一旁点点头。想拍拍这小公子的肩膀,却始终触碰不到。行了行了,都是死前的事了,他总归已经死了,以前乱七八糟的事,就全忘了罢。
小公子抹了抹眼睛,说:「我不能找别人来帮忙下葬了,城里到处都有皇榜,说是万一有人
抓住您,抓着活的就打死,抓着死的就鞭尸,把尸体送进官府,能拿不少悬赏。」
小公子跺了跺脚,又急又躁:「我不会弄这些啊!!」
相比之下,一旁的鬼魂兄就淡定许多。无所谓的。
小公子跺着脚四处走,围着尸体绕圈,不停念叨:「就在这埋?不行不行,这地方哪能埋人啊。水葬?不行,万一被鱼吃了怎么办……火葬?不不不,将军怎么能火葬……哎!」小公子揉了揉脑袋,跪下身道,「将军,我先给您擦个身,换身衣服……您别怪罪我,您这样子,被人看见就糟了。」
这小公子,真不怕尸体。
小公子这次跑的远一些,来回几次弄了不少雪。费劲解开尸体的盔甲,破烂里衫,露出胸膛,和狰狞的伤口。那伤口往外翻着,泛着白,不再流血。小公子看着那伤口,竟然留了滴泪。小公子把雪捧在手心,捂成水了,再一点点擦着尸体。从面庞,到脖颈,胸膛,双臂。
擦到下身时,小公子面露难色,道:「将军,冒犯了。」
……
……鬼魂兄在一旁,也很是尴尬。看着那里被摸来摸去,虽然自己没感觉,但总有些异样。
小公子认真擦完身,从包袱里掏出衣物,给尸体套上:「这衣服会小些,将军您勉强穿着罢。」
衣服穿好,小公子又给尸体整理了头发。弄完这些,小公子已经气喘吁吁。
小公子来不及抹汗,抓过那把残剑,又开始在一旁挖坑。好在这土地都已泥泞,挖起来不是很困难。小公子挖了个不大的坑,把残剑小心翼翼放进去,又把盔甲和破衣也摆进去,才把坑用土埋上。
「这些东西…不能被人看见,我也带不走……将军,若你有来生,记得把这些取走。」
「将军,我得去找找,有没什么好地方,再去找农户借个家伙什。」说罢,小公子把伞放在
地上,遮住尸体,冒着小雪便跑走了。
他坐在一旁,守着自己的尸体,和那冒失公子的包裹行李。又过了两柱香时间,小公子才从远处跑来,后面还跟着一人,推着个小木车。
小公子跑过来,和那看似农夫的男人一同把尸体搬上车。小公子的眼眶通红,还甩着鼻涕,对那农夫说:「多谢大哥。」
那农夫显然不怎么识字,也没见过皇榜,见了这句尸体也没什么反应,只道:「人都走了,小兄弟节哀。」
是小公子埋了他。连同那块证明身份的玉佩。
虽然有些寒酸。
小公子给了农夫好些钱,千万分感谢,还请求农夫,平日来拔拔草清清坟。
………
农夫走时天已大亮,小公子浑身脏兮兮的,坐在土堆前,终于松了口气。
小公子说:「将军,我就送您到这里了。若是以后有缘,我……还会再来看你的。」
小公子又说:「如果下一世,能遇到将军就好了。我这一生的见识,是怎么都比不过将军的,若能听将军讲些所见所闻,那真是再好不过,讲讲塞外民风,战时趣事……不过若是皇家故事,反倒没趣了,都是能在史书上看到的。我倒更想知道,就在多年前的今天,某家的小生,做了什么事,哪家的小姐,看了什么书……哎,说笑罢了。将军,有缘再见吧。」
小公子背着小包袱,把伞放在土堆上,说:「再给您最后遮一次雪……您是功臣,是忠臣,即便以后史书上没有您,我也会永远记得您。」
小公子深深作了一揖,转身离去。
站在土堆旁的魂魄,应了声,有缘再见。
小公子没走几步,又跑回来,像是犹豫许久,才开口:「清、清临……」小公子只吐出个名字,又像是要哭一般,最终还是没继续说下去,匆匆跑走了。
他在后面,突然觉得如释重负,脑里那点混沌都没了。他找到了自己的名字,他叫清临。
他投胎不得,也不想再回忆从前。孤魂野鬼就孤魂野鬼吧,飘荡于天地之间,我本自在。
…………………
他唯一的执念,就是小公子了。哦,还有那个小乞丐。
他走走停停,跟着那小公子,走了不少地方。他在小公子身边,一陪,就是几十年。这小公子,每逢雪夜,都得在院落的桂花树下喝坛酒。他姐姐的女儿红一早就送给了姐夫,他没得好酒偷,只得退而求其次,喝喝寻常的酿酒。小石桌上摆着两个酒杯,小公子斟满酒,举杯对着空气说,将军,敬您。
小公子偷偷藏着将军的画像,还有那把残剑上的剑坠。剑坠是白玉小玉老虎,碎了一半,上面染了血,褪成暗红色。小公子把那半只小老虎,戴在胸前,每次一看,都能看个半响。
但这小公子,却再没去过那坟头。
小公子没考功名,不过也没成个侠客,而是当了个酒坊老板,把他爹气个半死。媒妁难违,小公子娶了房小娇妻,二人是肚子里的娃娃亲,娇妻比小公子还小上那么三岁。夫妻俩生活美满,不出两年,就有了个闺女。
小公子永远都不会知道,他早已在多年前的雪夜,与那个将军,成了莫逆之交。他也不会知道,这个将军,一直守在他身旁。他更不会知道,每当他举杯敬酒时,将军也道,干杯。
至于那个小乞丐,也是造化弄人。
那小乞丐,最终还是没熬过那个冬天。十个包子几口下肚,在破庙里睡了一觉,就再没醒来。
他心里记得这份恩,以后自己一定是会报答的。
他在人世间游荡足有半百,才等到了鬼差。
鬼差说,将军爷,您还跟着咱走不。
他说,不走了。
鬼差说,您生前是王侯将相,死后也有神兽护体,咱自然得顺着您的意思。阎王是想让您去府里当个官,您不去,在人间也别虚度时日,抽空修炼修炼,练练法术念念经,也能成个仙体。
鬼差嘿嘿一笑说,将军爷修炼好了,能帮咱府里管管人间鬼怪,咱府里呢,也能给将军记一笔功德,不更好?
他转念一想,也是这个道理,就成了阎罗殿的外编人员。几百年后,这个职位就变成了阎罗殿外聘公务员。
小公子一生平安,寿终正寝。小公子死前,含糊念叨着什么。
他没听清。
他一早就等在奈何桥,等着小公子从他面前过。
不知为何,见面前,他还特意让鬼差给自己置办了身盔甲。很有大将军的威武样子。
小公子已是老翁,从远处蹒跚而来,直到擦肩而过,都没认出那铠甲将军是何人。
他本想开口,然而眼看着老翁走远,他都没出一声。
…………………
自此,他开始漫长的守候。他修炼精进,早就能现出真身,不再是一抹魂魄,而是真正的半仙之体。
小公子的每世轮回,他都静静观望。时不时出手相救,却始终不露面。他能想到的报恩,无非就是护他百岁无忧罢了。
大概是命运可笑,救过他的这俩人,每世都能遇到。
抑或世交玩伴,抑或冤家对头,还出现过主仆情深这类戏码。在一旁的清临大仙,每每看这两人斗嘴说笑,都倍感有趣。这俩人是死对头那世,简直视对方为眼中钉,每每撸起袖子干架时,大仙都很不厚道得帮小公子一把,总是给小乞丐使绊头,下作到不行——没办法,在他眼中,小公子就是好,哪怕是小公子嘴欠手欠先招惹是非,大仙都得默默把小乞丐虐到哭。不过再怎么偏袒,大仙还是会把这俩小崽子照看的好好的,一点亏都吃不得。
他并非不懂情爱。他后来想想,那小公子,应当是对他有情的。倘若他还活着,或许,会以一颗真心回报。但他死了。所以他不确信,自己能否用真心回报小公子。
他在这么多年,见过这么多世的小公子。每一世,都全然不一样,也没有一世,记得一位将军。
他说不出自己对这些转世的小公子有何情义。每世都各不相同,也并非都是闲云野鹤的性子,甚至还有一世,非要当大官,是个十足十的官迷。每世的人,对他来说,都印象深刻。每一世的一颦一笑一言一语,都刻在他心里。有时甚至能忘记,这其实是小公子的转世。
不爱么?应当是爱的。不然,也不会这么死心踏地一直守着。
爱么?又太勉强。没有想要拥有,也没想要靠近。连贪心都没有,能算得爱么。况且,即便知道那是小公子转世,每世的人,也各不相同了。他没办法爱那么多人。
但不论爱或不爱,守着这人,生生世世,是不会变的。
直到这一世。
作者有话要说: 存稿箱见底了…一更……
☆、清临(中)
清临大仙这一世很不仗义,缺席了好些年。因为他迷上了网络游戏。
电脑和互联网这俩玩意的发明真是深得仙心,屁股不挪凳都能消磨一天时光,真是打发时间
的最好工具。
清临在地府和仙宫,也和各路鬼差仙官们推过牌九斗过地主,但那些都是一个个老滑头,玩起来太费心。小妖怪又怕他怕的死,见面就要跪下呼大仙,绝对没胆和他坐一个牌桌。他这么多年,除了修行,唯一的爱好就是打牌,偏偏就没个称心如意的对手。终于在几百年后,电脑这神奇的玩意腾空出世。
他钱多,每次帮着抓妖都能拿不少报酬——汇算成人民币,更是不少一笔。居无定所实在可怜,他就提交了个岗位申请。仙官效率不比人间快,足足过了两年,大仙才收到调职令。他被分配到一个叫河萧的地方,做这个地方的土地老。
大仙又有点不愿意,这地界也太大了。于是大仙又提了个申请。
这次审批更慢,足足拖了十来年。当小仙童把邮件发来时,大仙已经光荣成为青年路扛把子了——他成为了一个房仙,坐拥五百米街道一条,街上的大小妖精都得听他的话,安稳的很。
大仙不动声色霸占了一间公寓房,搬出自己新买的电脑,开始畅游网络世界,终于成为斗地主界一方霸主。
网瘾害死人,这不是瞎掰。大仙在沉迷网络的时候,没有再去看这任转世。
他是故意的。
这一世的孩子,他第一眼看见,就很是喜欢。乖乖巧巧,不哭不闹。偏偏不知道月老抽了什么疯,非给这孩子来了场虐恋。
这天定情缘无法改变。
清临很生气。他又不舍,又生气。不舍得那孩子受苦,气自己改变不了什么。
于是他生气的后果,是硬把自己憋了二十多年,硬是一次都没去看过自家孩子。
…………
清临再一次见到这一世的小公子时,小公子已经是房东了。
清临匿了身体,看这男人进进出出,又是刷墙又是搬行李。人的模样,每世都在变,可骨子里的灵气,是变不了的。清临一眼就认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