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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律》
作者:飞檐走壁的奇迹
第一章
电视始终开着,嘈嘈杂杂,一会电视剧一会广告,乱成八宝粥。进了耳朵,进不去樊宇的意识。他不是有意浪费资源,他只是太孤单,急需什么陪伴。就算是噪音也好。
《霸王别姬》中有个太过固执太过痴情的程蝶衣,叫多少看客唏嘘不已。人说戏好,蝶衣好,就连演绎蝶衣活成蝶衣的张国荣也光彩万丈。就是没人说,一生成戏的蝶衣原型,是怎样颠簸流离,痴恋辛苦数十载,那时的人们谁肯给他半点怜悯,包括他爱的那个人。
樊宇遭遇着同样的尴尬,他二十几年的经历说不定也要等到多少年后,由一个好奇的作者当故事写出来,写的热闹了,满足看客需求了,才可能换来半点疼惜。还不如这现实点的噪音。至少它现在在陪着自己。
打开电脑,网络就像群山怀抱,你可以大声嘶喊,却听不到远在天边传还的回声。可是除了这里,樊宇不知道他该去哪里。爸妈就在房间外,骨肉亲情,却连他为什么恋上烟蒂的原因都不知晓。樊宇轻叹,起初是他不愿说,后来是他们不愿听,两厢僵持,不到半年,说的、听的,就全没了动力。
这样也好。至少不会让他们担忧。樊宇自嘲着,点开网银的催账单,从自己刚发的薪水中拨了两千元过去。那是一辆轿车的贷款月付,很靓的车型,可惜他都没怎么摸过。
他唯一记住的,是去年自己面对二十几根耀眼的烛火许下的心愿——时过境迁,原来,心愿真的只是个心愿。
“我舍不得,可是时间回不去了。
爱你很值得,只是该停了,没有我你要好好的。”
熟悉的旋律又跳进耳中,一颗小小的企鹅头在不停的晃动。樊宇点开它,看见一张鬼脸:“嘿,你在忙什么?”
这是个无聊的黑客,某日顺着网络爬进了樊宇的邮箱,将里面他存的日记翻了个遍,然后大大方方的落户了。樊宇本不打算理他,可没想到一日重装了系统后他还在,还发来了一张被炸弹炸过后黑漆漆的泪汪汪的毛刺头:“看在我和防火墙斗争这么辛苦的份上,别再撵我走了。”
樊宇向来心软,最经不得别人求,略犹豫了一下,那厮就死皮赖脸的要走了他的Q号码,自此后只要一空闲就必定上来骚扰樊宇,一句两句的,多是调侃,也偶有一句正经的什么“我要去大号”之类。樊宇直截了当的告诉他自己是弯的,他也只顿了一秒钟就发过来大大笑脸,说:“其实我也是。。。。。。弯的是什么意思?”
“自己去搜!”樊宇难得彪悍的关了电脑,又陷回电视剧传来的嘈杂中,身在凌乱,心如止水。书中说这便是大隐隐于市的境界。如果可能,他真愿意自己也能境界。
但是怎么能够?
回忆是洪水猛兽,无时不刻在撕咬着他的咽喉,叫他呼吸都难,连晚上闭眼做梦都不得安宁。
依稀记得,那天也是这样暗红的月。迟鹏欢喜的像个孩子。不,那时的他真的还是个孩子,二十二岁毛头小子一个。而那时的樊宇,也不过十五岁,大好年华。
那年四月,乍暖还寒,路灯和天上的孤零零的红月相映成辉。樊宇记得很清楚,他那年中考前补课,踩着月色进的家门。看见爸妈正和一个背影很高大的男子说话,行李箱堆在一边。听见动静,那人转过头来,对上樊宇的眼。樊宇也好奇的打量他:这个人二十几岁的模样,一双单眼皮,墨黑的眉毛,笑起来憨憨的,暖暖的。
“迟鹏。”他伸出大大的掌,主动握了一下樊宇凉凉的手,仿佛火握住冰。
樊宇迟疑了一下,挣脱开。他属于角落中存活的那一类,平常在家里,都是不怎么多话,安安静静的。何况一个陌生人。
迟鹏见他挣开有些惊讶,有些尴尬,还是樊宇的妈妈出来打圆场,说这孩子从小就害羞,内向,话少:“小宇啊,迟鹏以后住咱们家南屋,有不懂的得问你迟鹏哥,你迟鹏哥大学毕业!”
樊宇小心翼翼的点头:“哦,我知道了妈。”
樊宇家是城中村,有几间平房,南屋一向外租。听到迟鹏的身份,樊宇略微点了点头,并没有多停顿,初三功课堆积如山,他连透口气的工夫都没有。粗粗扒了几口饭,转身刚要走,却听妈妈又提辅导的事。迟鹏倒是爽快,半点犹豫都没有就满口答应。还说可以让家里把他当年的资料邮寄过来,给樊宇做参考。
樊宇这才多看了他几眼,发现这人不是在说笑话,他的眼神很认真。
“谢谢。”想了很久,樊宇才想到这两个字,换来迟鹏一个大大的笑脸,“不过你中考是哪年?考试范围早变了吧?”然而很现实的一句,将迟鹏的憨憨的笑容冻僵在脸上,半天还缓不过劲。樊宇看着,忽然笑了,初三时候习惯了阴霾的心,不知怎么的就雨过天晴,整个人轻松起来。很久之后,他才明白,一个初次见面就令你开怀的人,他要么奸猾世故,要么就是带着缘分千里赶来。
迟鹏当年,的确是千里赶来,带着最匪夷所思的缘分,走了一整天、十条街才找到这里空房,才巧合的站到樊宇面前,微笑。用樊宇后来的话说,是命中注定,躲也躲不开。
不过当时,他并没有觉察到这些。樊宇全部的心思集中在即将到来的中考上。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差之毫厘就会谬之千里,他一点也不敢马虎。所以对于迟鹏,除了上下学偶尔见面,点头招呼之外,樊宇实在想不起有什么交集。只除了一次。
那天雨下的奇大,学校怕路上积水,学生回家不安全,就提前下了课。连带这群天天踩着风火轮过日子的初三学生也跟着沾了光。樊宇没带雨具,又舍不得拿书包顶在头上,索性就抱在怀里,一路狂奔冲回到家。从头到脚浇的透湿,好容易哆哆嗦嗦抖到门口,一摸口袋才发现更尴尬的事——他居然没带钥匙!
暮春的雨水融着清冷,铺天盖地,裹住樊宇瘦削的身形,连带他辛苦护在怀中的书包也没有放过的意思。樊宇缩成一团,牙齿不自觉咬破了唇,腥咸的血味散到口中,似乎带点暖意,但薄如蝉翼,没有什么大用。身后,自家那间古色古香的四合院屹立在雨中,青灰色的墙壁高高大大,日日相见朝夕相对,也没舍得留包容的情分给他。
哈欠——喷嚏一个接一个,冷战一阵又一阵。樊宇颤抖的像片落叶,风丝丝缕缕钻进他的袖角和领口,仿佛千万股电流电他的皮肉,再借助水传导到胸口,一下一下,反复刺着那里最柔软的部分。喊也不能喊,一张嘴,雨水会毫不留情灌进来。走又不能走,天大地大,这间老旧的房屋却是他唯一能去的地方。
爸妈多年来寄希望都在哥哥身上,直到有天哥哥没考上大学,无比遗憾之余,才有空转头看他一眼,说:“小宇啊,你要好好学习。”
樊宇记得这一句,他也想努力证明自己给家人看,别说初三是拼了命的上,就连初二,他也是没日没夜的勤奋。只是,没人发现。除了饭桌上偶尔一个多煮的鸡蛋,再没什么额外奖励。
咔哒,门居然从里面开了,樊宇一抬头,对上一付比他更诧异的表情:“樊宇?”
屋子里到底暖和,迟鹏递来的毛巾尤其温暖,樊宇很快擦干了脸和头,可一看袖口,滴滴答答的,好像个漏斗,将刚刚接的雨水一点没剩的漏在迟鹏房间的地板上。樊宇赧然的向后退了退,在发现他原来驻足的地方两洼明晃晃的水渍后,又迅速的站回去——这样也是来不及,他第二次站的地方已经两个醒目的湿脚印。
迟鹏适时递上一套干净的衣裤,指指脚下。樊宇一看,顿时莞尔:迟鹏那里是大号版的两只湿脚印。
衬衣很干净,不过不是新的,上面还残留肥皂的清香。樊宇穿好,又喝了迟鹏备好的一杯热水,才整个人暖和过来。推门出去,迟鹏面朝天井,罚站似的杵着。
“那个,谢谢。”樊宇琢磨了一会,除了句感激便是一堆的省略号,挤着挨着凑在舌头底下,捡起哪个都不足以成句。
迟鹏听见他说话才转过身来,憨憨的笑笑:“没事没事。”四个字后他竟也陷入沉默,让樊宇禁不住想要怀疑,他舌头底下,是不是也一堆的省略号黑点点,没个成言,却又万语。
雨越下越大,像是从天上泼下来的。风声也起,四周旋即一片嘈杂。樊宇却低着头,莫名忐忑紧张,聚精会神的等着迟鹏的下一句。天降的噪音被他自动忽略,相对安静中,他似乎都能听见咫尺之遥,那人的呼吸声。
可迟鹏到最后也没说一句话。
兄长的适时归来挽救了这场尴尬,樊宇被领回家的时候,有意无意回眸,迟鹏站在门外,白色衬衫,泛蓝牛仔,短碎发,高鼻梁,眼角隐约着笑意。
樊宇后来把那身衣裤亲自洗干净,叠整齐送回给迟鹏的时候,还是两厢静默,半晌才开口。只不过,这次,说谢,和说没事的对调了角色。
迟鹏扑哧一声就乐出来,单眼皮笑成两条缝:“等你考完,我请你吃饭。”
樊宇就是带着这句唯一的承诺,或可以称作祝福,上的中考战场。
第二章
那黑客又来骚扰,这次是张苦瓜脸:“怎么办?樊宇,我似乎爱上了我的同学。”
樊宇好笑:“爱上就去追啊。有什么可犹豫的?”
“问题,他是男的。和我一样。”
“你喜欢他,难道是喜欢他的性别吗?”
黑客那头一阵沉默。隔着千万里的网络,樊宇看不到他的表情,纵使看到他的表情,也猜不到他的心思。就像当初,和迟鹏朝夕相对,也是很久之后才忽然茅塞顿开。中考完后,樊宇带着高中录取的通知书回到家中,爸妈看了一眼,并没多说什么。仍是一门心思叨叨哥哥的工作问题。樊宇只得安静的退出来,手攥着通知书,站在天井里发呆。飘过的流云,西斜的红日,就连偶尔经过的麻雀,似乎也急于飞到隔壁家的树上去找伴儿,唯有樊宇,站在夏季最明媚的阳光里,被无形孤独一点点啃噬、吞没。
要不是迟鹏,他说不定真会被莫名的寂寞咬断喉咙。
要不是迟鹏,樊宇大概永远也不会想到,最明媚的阳光其实并不是夏季最炫目的景色。
因为迟鹏此时的笑容,比阳光还要灿烂:“我请你吃羊肉串?”
大排档的十串烤羊肉简直是满汉全席样的美味。樊宇三下五除二吃的一干二净,抹抹嘴,他注意到迟鹏手边一个绿色的玻璃瓶——啤酒?
迟鹏冲他笑笑:“啤酒度数很低,喝不醉的。”
樊宇黑亮的眼眨了眨,他记得爸爸说过一句话:“能喝酒才是男子汉。”反正他也中考完了,要不要男子汉一把?
迟鹏大约看出他的打算,豪爽的邀请道:“现在不行。你还未成年。等你长大,我再请你喝个够。”
樊宇开心的点头,端起白水和迟鹏干杯,然后一饮而尽。迟鹏则看着瓶子里老多的酒发愁,按照酒桌的规矩,干杯后必须一饮而尽。应该像樊宇刚刚做的这样。
“我酒量也不行,咱们慢慢喝好不好?”迟鹏老老实实的交底,眼巴巴的瞅着樊宇。看的樊宇一愣,迟疑的点了点头。其实迟鹏并不知道,让樊宇惊讶的并非他的浅显酒量,而是他对自己的坦诚。就连自家哥哥对他说话都没用过这样诚恳的语气。
这样的人能做朋友多好。樊宇偷偷想着,没有说出来。这么久以来,爸妈,兄长和自己就像是住在同一屋檐下的陌生人,除了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习惯,其余都淡漠如风。真还不如眼前这个人,这么聚精会神的注视着自己,不厌其烦的倾听着自己从小到大一点一滴的琐事。樊宇娓娓叙述着,胆子越来越大,故事越说越多,不自觉的连糗事一起说了出来。
“我真不会杀鸡,偏偏妈妈非说要我来,”樊宇忐忑的看看迟鹏,后者依旧微笑,他这才敢小声的继续,“我就把它放进一个麻袋里,扎紧口,拿棍子乱打一气。。。。。。”
“噗——”迟鹏一口啤酒全做了天女散花。
樊宇睁大眼睛,更加不安。迟鹏却伸过手来,大大方方的拍拍他瘦弱的肩膀:“想不到你和我一样呢,我小时候也这么杀过山鸡。”
“啊?”樊宇紧张的情绪一下子烟消云散,“真的吗?那你把山鸡打折了成几段?”
“呃。。。。。。”迟鹏的笑声咽在喉咙里,上不去,下不来,本来安慰的一句谎话怎么也圆不了,无奈摸摸头,摸摸头,再摸摸头:“明天,明天我告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