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潘越喝着啤酒呢。一看田远瞪着眼睛和他吼,笑了。
“呦呦,雷子说他家这口子是小绵羊,这哪个国家的绵羊是炸毛的啊。这不就是一个野猫吗?帅哥,形象啊,温润气质的形象。”
“狗屁,形象能当饭吃?”
“行啦,我只懂了,下次我不会碰你的食物了还不行。切,不就是有爱人了吗?得瑟个什么啊,你等老娘有男人了,老娘比你们还幸福。”
田远看看贺廉,贺廉看看潘越,谁也没说话,低着头吃饭。这个姐们能加的出去,估计全天下的男人都去爱男人。
潘越的个性太鲜明,那是潘展,潘革,绝对比不上的,他们兄弟两个,是一个八面玲珑,一个沉稳腹黑,潘雷是绝对的饿匪气十足,这姐们是霸王花,不,应该是食人花。太吓人了。
潘雷不是让他照顾田远吗?他是贴身保护,没人能靠近田远一米范围之内。别说是法国佬了,就连田远的同学都不能靠近,他大咧咧的坐在课桌上,一脚踩着桌子,嚼着口香糖,带着超级大的耳坠,穿着短上衣,画着骷髅头的,社会小太妹的样子。
田远去医院,他就等着医院门口,顺便抓了几个小偷,打击一下街头小混混。
田远去图书馆,他就看漫画书,笑得前仰后合,田远跟着他丢不起这个人,赶紧带他走。
田远晚上回家,他就提着棒球棍子走在田远身边,正经邻居都吓得不敢靠近了。
田远在外边吃饭,伙食费直线上涨,潘越是他饭量的一点五倍,可算是见识到,这个腰围只有二尺一的女人,可一口气吞五个巨无霸,两杯可乐,打一个饱嗝,然后再进攻肯德基全家桶。
总体来说,他还是一个不错的保镖,坏人靠近不了,好人也近身不得。
他还去找那个法国佬一次,对他挥着拳头,那个法国佬吓得只要看见田远,都会绕着走。
这力度,比潘雷在这的时候还要强悍。
悄悄问着贺廉这彪悍的妹妹设么时候离开啊,我实在很想回我的房子去住啊。
田远一直都没有回自己的房间,他真的被吓住了。谁能保证,这姐们半夜的时候不会摸上来,他脑子抽筋了,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吧。他虽然对潘雷死心塌地,也绝对不可能做出对不起潘雷的事情,可是,他一开门,就出现一个只穿比基尼的黑玫瑰,身心也受折磨啊。干脆住在贺廉这里,可他实在需要潘雷给他带过来的枕头,有了那个枕头,他谁的才会很好。
贺廉一脸同情的拍着他的肩膀,“我妹妹说,他挺喜欢和你在一块的,苦厄的和你在一起很好玩。他是把你当成玩具了,他说,你绝对是潘家最出色的帅哥,生气的时候浑身炸毛像是野猫。不生气看书的时候,像是宁采臣,文质彬彬的书生。他本打算回国饿,可是,他妈在逼婚,他不敢回去,你有很好玩,她就留下了。
田远很像仰天长啸,你妹啊,劳资的存在,就是做你的玩具啊,这种生活什时候是个头啊。他真的快崩溃了啊。
“潘雷,你把他弄走,赶紧弄走,立马弄走。”
潘雷抓抓头发,他也没招啊,朋友,谁说也不听啊。再者说了,他和朋友还是同盟军,试探田远是他们合伙的,他要是把朋友弄走,潘越火了,他就惨了。
“你跟他说,哪个国家局势紧张,需要战地记者,他肯定就会去了。”
“战地记者?”
“他主业是摄影师,可就是不务正业,喜欢战场。平时就各个国家做战地记者,拍摄照片,提供新闻稿。”
田远对潘越倒是有些肃然起敬了,这女人,也不是靠打架为生啊。他也有一个正经严肃的工作啊,到没看见过他拿着相机到处拍,算了,既然是他休假,愿意在他家里度假就呆着吧,能怎么着,和一个女人争吵?那还是潘雷的大姐不是。
那也是一个不羁的女人,潘家的人虽然都是土匪,但是,每个人都很出色。潘展生意做的好。潘革警察局长,也是风生水起。潘雷在军队。就连一个女孩子,也如此强悍。
“你忍耐几天啊,他在你那,我也多少放心了。贺廉就是一个死读书的人,万一遇上危险,遇上困难,他真的指望不上。朋友暴脾气我不在你那,她到可以帮忙了。你的人身安全我就不担心了。”
田远无语了,他三十了,他真的快三十了,潘雷别再把它当成三岁的孩子行不行?他会自己照顾自己,别到处的给他找监护人。
“大不了下个月我去看你的时候,我帮你驱赶他。”
田远唉声叹息,还要一个月啊,他很痛苦的好不好啊。
第一百八十一章 同志大游行
田远第一次见识到潘越的彪悍能力,是在英国的每年一度的同性恋大游行上。
潘越疯归疯,闹归闹,就那第一晚上把他吓着了,其实他们在一起的时候,相处的还不错。潘越喜欢叼着一支烟,坐在桌子上,晃荡着腿。
田远自从知道他是战地记者之后,对他的经历很感兴趣。潘雷的工作是机密的,很多事情都是不能说的,哪怕是对自己的爱人也不行。
潘越的工作可以说啊,他是典型的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人。
最开始,他还是很排斥潘越,总觉得女人他这个样子太彪悍。
可知道他是战地记者,跑过很多国家,经历过很多次枪战,发回很多报道之后,他觉得这女人不简单。他们会交流,潘越会坐在桌子上,晃悠着腿,抽着烟,和他说着每一次难忘的时刻,那些枪林弹雨,那鞋子战争中的痛苦人民,那些杀戮。
田远觉得,如果可以,申请国际红十字协会,到当地帮助那些人们才是一个医生最该做的事情。
他们会一起喝酒,一起抽烟,贺廉虽然有些奇怪,他们别扭了五六天,怎么一个星期之后,这姐弟两个感情似乎融洽了。虽然,田远还住在贺廉那里,可他们不再动不动的吵架了。也会和平相处了。
因果每年都会举行同性恋大游行,这是国家允许的一种游行,每年都会有很多人参加。
这种事情,田远觉得和自己没什么关系,他上他的学,他学他的知识,这里游行堵住路口,他大不了提前转弯。
可别忘了有一个潘越。
这女人,简直都不能叫女人了。扛着相机,就兴致勃勃的要去拍照了。田远抱着电脑包,要提前转弯绕过去。潘越一把拉住他。
“你也是他们其中的一员,你为什么不游行啊,抗议啊,要求人人品等啊。”
“我觉得我很平等,我和潘雷我们不是他们中的那些人,我们只是相爱了,爱了之后,才知道是同一性别而已。我们两个在一起,没人敢歧视,父母都赞同。我生活很好,我不觉得,有什么不公平。”
他和潘雷是比较幸运的,没有什么坎坷,他们就在一起了,还很好,他觉得不需要抗议什么的,人们思想不解放,这是游行能解决得了的吗?
爱上谁,怎么爱上的,这都是自由的,只是有了他多大饿有色眼镜,才让这一种爱情得不到理解而已。
潘越不管啊,潘越塞给他一把抗议歧视同性恋的旗子。
“我要收集照片,你不去我可去了啊。”
田远拉不住他,潘越转到人群里去了,田远叫了几声没叫住他,没办法,也只好跟了进去。怎么着都是女人啊,他也是男人啊,他要保护姐姐啊。
人太多,他挤来挤去,就为了找潘越,潘越滑溜的就像是泥鳅,诶词都刚找到他又丢了。田远被人群记得头晕眼花。有人趁机还摸了他几把去了,他也忍了,奶奶的熊,再摸老子一把,老子发飙了。
又看见潘越了,田远想把他拖出人群,就感觉有人摸了一下他的屁股。田远回头一看,一个金毛猩猩对他挤眉弄眼。
“我擦你大爷的,老子废了你。”
田远真的火了,背起电脑包,刚要挥拳,潘越就上来了,一把拉过他,抬起一脚,直接飞踹他个金毛猩猩的裆部。
“你大爷的,我弟妹你也敢非礼,老娘踹的你蛋碎!”
他这一脚引起骚动,人群乱了,有人上来理论,警察本来是维护治安的,一看要打群架,赶紧制止。
然后游行队伍就开始和警察打起来了。
惹事的两个手拉手跑出人群,潘越眼珠都红了,脸上是一种兴奋,那模样和潘雷有几分相似了,潘雷是扛了枪就兴奋,他是看见打架的就兴奋。
“你在这等着我,这是快门,懂吧,会按快门吧,拍几张好照片啊,让你看看咱们潘家人是怎么打架的。”
把田远推到一个商铺下边,让他在这躲着,按快门。
潘越挽起袖子,嗷的一嗓子就加入战团,捡起地上的石块就冲着警察丢过去。高喊着,打倒八国联军,打倒美英主义,大鼻子滚出我们中国!
田远估计戴着眼镜的话,会摔得稀碎了。
老姐啊,这是在人家英国的地盘好不?你以为喊着国语,就没人听的懂是不是啊。还打倒八国联军,你和潘雷真是亲姐弟啊,你们的口号都是一样的啊。
有了这位热血女人的加入,所有同志们行动起来,和警察奋力抵抗,推搡,互殴,捡起砖头丢向警察,把警察车扯过来,一顿胖揍。
场面乱成一锅粥。
田远赶紧按动快门,咔嚓咔擦的拍个不停。
心里一直在庆幸,幸亏他们两口子爱的平静,幸亏他们两口子顺顺利利的,没人敢鄙视他们,没人找他们麻烦,没有跑大街上呼喊着爱情平等。这也太野蛮了啊。
朋友捡起一根棍子,一条棍子舞的虎虎生风,五个警察都不能近身。
还有人吹口哨助阵,这群人,都疯了啊。
潘越一个一马平川,就撂倒了五个警察,和身后赶上来的大部队继续前进。
“打倒法西斯,达到希特勒,打倒一切不平等法律,人人平等!”
大姐,这不是五四爱国运动,您老悠着点啊。
田远收起相机,冲上去拉出潘越,这不行,再继续游行下去,估计他要去警察局把他弄出来了。
死拉活拽的终于他把弄出人群。拖着她往回走。
潘越是高兴了,也不顾被人拉车的乱七八糟的衣服,查看相机,一看照片,拍拍田远的肩膀,好弟妹,不错,有前途,做不了医生,跟着大姐我混,我保证你成为一名优秀的战地记者。
潘家人太彪悍,田远再一次确信这一点。
他觉得吧,所有潘家人,他最喜欢的还是他丈母娘,潘雷好,但是有时候也不好,他管得太紧了。还是伟大的母亲才是女神啊,潘越这样的,就是一个女魔头,少惹为妙。
这段日子被他这么一闹腾,竟然过得很快,他不知不觉之间,潘越都来了半个月了,这半个月他到没时间去想潘雷,总怕潘越搞出什么幺蛾子。
这一家子,哪一个都不是省油的灯,嗷的玩太极剑法,父辈们喜欢CS,小辈们喜欢拳脚相加。就连一个女人都如此,他还能对谁抱有幻想啊。
潘越是打酱油的,他跑这来搅乱了田远的生活,然后,背起行李包,就又要走了。
“弟妹,拟合潘雷结婚的时候,我肯定做你的娘家人。姐姐给你出气啊,潘雷敢欺负你,姐姐帮你揍他。”
田远把他的手从自己的肩膀上拿下来。
“姐,我和潘雷会结婚,但是,是我娶他,我带着婚车,去军属大院把他娶走。”
他来这几天,倒是把他的生活搅得天翻地覆,他这一辈子都没有打过架呢,没有参加过游行呢,没有雇请保镖跟前跟后呢,他来了,就把很多先例给他开了。
有很多人就是可以天生就能驱赶寂寞的,潘雷是这样的人,潘越也是。他在这里,胡搅蛮缠上蹿下跳,搞得四邻不安,可是,时间过的飞快。
他不得不承认,潘越和潘雷一样,都是活的很潇洒的人,如果潘雷不是特种兵,他也会从事雇佣军吧。
潘越是天生的流浪者,潘雷就是天生的军人,他们身上有一种匪气,一种霸道。
潘越在的这段时间,真的弥补了他对潘雷的思念。他有时候会以为,他在房间里制造噪音的人,就是潘雷。潘越虽然有时候很讨厌,可那不就是潘雷最开始给他的感觉吗?
那时候,他也觉得潘雷很可恶,可她走了,还是会思念。
他觉得,潘越走了之后,他也会想他的。这么一个特例独行的彪悍的女人,其实,和丈母娘一样,都很可爱。潘雷有一群很好的家人,这些家人,也和他相处的都不错。
潘雷给他的,他喜欢。不管什么脾气,他都喜欢。
时间过去的很快啊,再过两个星期,潘越这个制造麻烦的人走了之后,潘雷就到了。他的生活里,总会充满潘家人。
他这么一闹腾,平淡如水的日子,也变得很快,也充满欢乐。虽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