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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遇到元隽。
而且,我还不能带元隽去我家里了。
唉,实在是没办法的事啊……
不过说起来,元隽也真够奇怪的,他家住在外语大学后面的玉田路,元隽却坚持一个人住在虹梅路,听他说那是他老爹单位上的福利房,家里只花了小部分的钱就买到的房子,打算是以后给元隽结婚后一个人住的。
“120多个平方吧,”元隽不在意地说,“屋子挺大的,可惜只有我一个人住,而且也不会收拾。”
“咦?那找机会我去看看吧,要不也帮你收拾一下?”我心跳得厉害,说话的时候觉得声音轻飘飘的。
“诶?蓝晖要去?”突然注意到元隽脸上的表情有些不自然,“啊啊,乱得很,以后再说啦!”
(连去一下的可能都没有,元隽没准儿是有金屋藏娇吧……)
意识里突然有一个美丽可爱的女孩子在元隽的大屋子里,打扫清洁、为元隽做晚餐、为元隽洗衣物、为元隽削水果,再后来,晚上的时候……
莫名的醋意笼罩着我全身,我酸溜溜地说:“瞧我刚才说些什么呢,我去给你打扫,别人还以为我们是同性恋呢,哈哈哈哈……”
笑得很假,嘴里觉得涩涩的,似乎自己捅了自己一刀,因为太了解,所以刺中的肯定是要害,很痛,心很痛。
“呵呵,是啊……”我看到元隽脸上的表情也不是很自然。
(果然!正统的男孩子果然还是很介意听到诸如“同性恋”这样的词汇啊……)
(如果告诉这个家伙,这个和他成为好朋友的重庆男孩,其实是一个Gay,而且喜欢的人就是他,那么元隽肯定会被吓得落荒而逃吧……)
每次想到这些,心就隐隐作痛。
一年多了,我认识元隽已经这么长时间了,对元隽的感觉也愈发的牢固起来,把我整个人钉得死死的。
其实元隽并不是一个可以让人一见倾心的男孩,以一个Gay的审美观点来看,他属于那种耐看型而绝非让人看到就心动的类型。
不过对于我来说,怎样的类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不能那么胆大妄为地告诉元隽,其实我喜欢他,我爱他。
我会吓到他,会在瞬间让他从我的世界里消失掉。
一想到这样的后果,我就会冒出些许冷汗,因为在害怕。
如果表白需要背负决裂的危险,那么胆小的我,还是满足在这暧昧的友情中算了。
(唉,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喜欢上一个直人啊……)
我对元隽并不是一见钟情。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对元隽的感觉也仅仅是一般而已。何况我不太乐意和直人男孩关系搞得太好,没有进一步发展空间的话,我会觉得自己在浪费精力。
不过比我早进这公司一年多的元隽,的确在我进公司的这一年半时间里,给予了我很多的帮助和关心。强迫我吃早餐,陪我加班,主动给我泡咖啡,陪我去逛夜上海,教我学上海话,在我无聊的时候听我发牢骚……他对我的好,一点一点地积攒起来,慢慢充盈着我的内心。
然后,在今年元旦的联欢会上,我不慎在楼梯上扭到脚,然后如同电影中被一掌毙命的匪徒一样从楼梯上滚下来,把脸、肩膀以及手臂都撞伤,然后再加上右腿骨折,当时元隽紧张我的表情我现在也无法忘记,近一个月的住院,他每天都来看我。
从那以后,我就真正意义上的爱上元隽了。
“啊,有时候我会想啊,蓝晖你对我干吗这么好呢?”收到生日礼物那天,元隽突然这样说,“因为我长相一般,远远比不上你那么帅气可爱。可以和你这样的人做朋友,总觉得……有些难以置信呢……”
元隽的生日很奇怪,他是1976年2月29日出生的。四年才会轮到一个生日,所以2000年的2月29日,我带着元隽去大吃大喝,然后去游乐园,然后去看电影,最后送了一条蓝色的围巾给他。
那天是星期二,元隽他们部门刚做了一个大的宣传造势活动,休假中。我这边却是紧要关头,但是我旷了一天工,把所有的时间都留给了元隽。
我知道我做得有点过,上面那些事情其实都应该是元隽的女朋友和他一起过的。但是,我心里的确很快乐,只要这样和元隽在一起,我就很快乐。
不过,还是不能让元隽起疑心吧,我只是他一个好朋友,不是他的,情人。
“啊!瞧你,说些什么呢!能够认识元隽,我也觉得很快乐啊!你是我最重要的朋友啊!”我竭力突显友谊的必要性,希望元隽不用怀疑太多,“你知道吗?在《现代汉语词典》里,隽就是隽永,意味深长的意思啦!也就是说,其实元隽是一个很有魅力的人啊!所以……”
我看了看元隽的眼睛,深邃的眸子,那么有神,仿佛要看穿我的心事。
“所以,我很珍惜和元隽的友谊啊!”我满不在乎地转身,其实是避开元隽的目光,“而且你的生日四年才有一次,所以过得隆重一点也不为过啊!”
(的确是比较隆重,足足花掉了近两个月的工资……)
突然被紧紧地搂着,我感觉到元隽的脸在我的耳侧。
“你这个家伙啊……真是感谢你了……”元隽似乎很感动的样子。说话的气息撩动着我的耳朵,痒痒的。这是我第一次和元隽如此贴近。
(傻瓜!感动就感动,别做这样的动作啦,我会被你引诱的啦!)
事实上我已经心跳加速,面红耳赤,估计也让元隽看到了。
“啊!好了,”元隽迅速地放开我,离开他的拥抱,背后突然轻了许多,有一种说不上来的失落感。光线不算太好,不过我看到元隽的脸也是通红的样子,非常可爱。
“你刚才那样子,别人看到会以为我们是同志哦。”我装得若无其事地说。
“……瞎说。”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吐出这么一个词。
(唉,的确是我瞎说啊,元隽要真是同志那就好了……)
蜷在座位上发呆,地铁过了衡山路站竟然也不知道,等我意识过来的时候,地铁里的广播提示:下一站,虹梅路站。
虹梅路站……元隽每天搭乘的地铁站……
我走到门口,地铁减速,慢慢的,停下来,望着站台上闪过“虹梅路站”的标示,有一种淡淡的伤感。
下地铁,在陌生的地铁站,幻想着他每天就在这里,进站,上地铁;下班搭乘地铁到这里,下地铁,再出站,心里突然有一种泫然若泣的感动。
随便选了个出口,走到一片陌生的地形里,夜上海到处都是华灯结彩,霓虹闪烁,仿佛连青黑色的天幕也被照亮了一些。
(元隽……就在这附近的某一处灯光里吧……)
(元隽,你这个笨蛋……)
走出地铁站就感觉到冷空气,拂动着脸颊,钻进领子里。眼窝还是热热的,然后,我哭了。
眼泪在脸颊上慢慢地爬行,很慢。有足够的时间被晚风吹得冰凉,刺激着我的脸颊,冷却着我火热的思念。
(克制,我必须克制!否则,我会彻底失去元隽的。)
(蓝晖啊蓝晖,怨不得别人,你要是个Gay,你就不应该盲目地看上一个直人!)
(你是活该!)
(活该……)
心里这样想着,眼泪倒是越来越多,于是伸手去摸包里的纸巾。背包左边的小包里,放着纸巾,我用纸巾的时候很多,但是以前总是随便乱塞。
(“记清楚了哦,你的纸巾我都放在左边的这个小包里。你的背包里乱七八糟的,每次要用的时候都找不到……这下要记得逐渐养成这个习惯……我会定时抽查的。”)
(元隽,不要对我这样温柔,不要这样关心我,我会受不了的,你知道吗?)
(元隽……你这个笨蛋,你就不能稍微聪明一点……)
Chapter 2 隽:隽永,意味深长。(影之章)
吴元隽的心情真得是糟透了。
那么难得和蓝晖一起吃饭,自己偏偏就是爱慕虚荣,爱炫耀,非要把工作计划拿给他,还要他提意见。
那个傻小子设计服装还似模似样,但是说到宣传造势,十足是个门外汉,根本就不懂把握时下的宣传方式。
然后他不客气地指责自己那份完美的工作计划,由于意见太过于幼稚,元隽当然忍不住反击。
再然后……
(说到底还是自己犯傻,安安心心和他吃饭不就得了嘛。自己找抽……)
早上地铁上没瞅到人,想必是睡过头了。吴元隽对待工作有很强的职业素质,无论多么晚睡,也不会影响第二天早上准时搭乘虹梅路站8:10分的1号线地铁。
那个小傻瓜一定是睡过头了,他每天都搭乘这班地铁,而且每次在七号车厢碰头已经是一种约定俗成了。
吴元隽掏出手机就想给蓝晖打电话把他轰起来,但是刚一拨号,自己就按了取消。
(他可能还没消气吧,现在打电话过去,说不定还惹得他生气……)
(这个没职业道德的家伙!再怎么吵架,也应该按时上班嘛!)
吴元隽一点都不会去考虑蓝晖其实并不是睡过头,而只是没有搭乘这班地铁而已,或者说蓝晖已经到公司了。
吴元隽的意识里从来不会闪过这样的念头。因为他知道,蓝晖如果上班,必然是搭乘这个时间的地铁。对于这一点,吴元隽从不质疑,因为,已经差不多半年的时间,他们每天早上都会在这个时间的这节车厢遇到对方。
一开始的时候,吴元隽并没有安心要一个人住在虹梅路的房子里。因为房子很大,他一个人住没多大意思。就算吴元隽对于家务事有经过严格训练,除了做菜略微生疏一点之外,独自生活在这边,把房子布置得井井有条的本事是完全有的。不过那要占据他很多的时间,他舍不得,但是不弄又看不惯,所以还不如不住这边。
事实上,当时虹梅路的这个房子,基本上是充当元隽的宾馆,说得难听点,也就是炮房。
吴元隽是一个同志,晚熟型,后知后觉。在高二被一个高高的学长推倒在操场西北角的小树林,一阵强吻过后,吴元隽才找到自己为什么喜欢看英俊男生的原因。他也才第一次知道,原来自己和一般的男孩子是有些许不同的。
知道是知道了,不过吴元隽也直到工作过后,才真正通过网络认识了自己的第一位男朋友,上海医大的一个大四学生。第一次和对方见面,吴元隽就处于被动的地位,连手应该怎么放都不清楚。医大弟弟笑着让元隽找个地方可以两个人单独“聊聊”,元隽就想到虹梅路的自己的房子了,当时那房子已入手大半年,父母常带亲朋好友来炫耀的时间段也过去了,所以是绝对属于元隽的空间。元隽并没有想太多,还老实巴交地在附近超市买了饮料、水果和零食,准备好好地和心仪已久的网上男友好好谈谈。
结果自然是不言而喻,进屋还没等元隽把袋子放好,医大弟弟就从后面搂着元隽,然后整个人如同泥鳅一样缠在元隽身上,左手留守元隽的嘴唇到胸部这片阵地,右手顺藤摸瓜,更要命地是嘴巴还把元隽的耳朵轻轻地咬着。
元隽的气息瞬间变粗,生理上的忠实让他第一次发现原来自己的防线如此薄弱,甚至没有防线。两个人滚落在米色大沙发上的瞬间,元隽手中的袋子也松开,应该说那个时候的元隽浑身都软了,当然该硬的地方也没有含糊。
医大弟弟的嘴里略微用力,元隽觉得右耳又痒又痛,瞳孔也放大了一圈,他只看到买的香梨,忽悠忽悠地滚落一地,有好几个都滚进沙发和柜子的缝隙里了。
(哎呀,滚那么进去,要收拾起来才麻烦呢……)
这是元隽变成野兽之前最后的意识,在思考完香梨的命运后,他终于真真正正地走进了自己的命运,终于由外到内地接受了自己是一个同志的命运。
而后很长一段时间,元隽和医大弟弟的见面都是在床上或者沙发上完成的,元隽总是在想:每次自己都那么乖乖就范,会不会因为他是医大的,会认穴道呢?
“Baga!那是敏感区好不好?”医大弟弟轻轻抓着元隽后脑勺的头发,间或用一点力,元隽觉得自己脑子都被他拨弄得乱了,乱了……
“Baga?什么意思啊?”隐约是很熟悉的单词,但是觉得不是英语。
“笨蛋的意思!日语啦!”医大弟弟吃吃地笑着,“Baga~~~亲亲~~~”
于是Baga成为吴元隽唯一学会的一个日文单词,那一瞬间他也才想起来,觉得熟悉是很多的抗日影片里日本人都会说“八格牙鲁”之类的话。
吴元隽对日语并没有多少兴趣,不过Baga一词在很长一段时间成为医大弟弟在床上向他挑衅的词语,搞得元隽觉得自己成为条件反射的动物,听到那个慵懒的“Bag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