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是简,请问我可以离开了吗?」黎复文瞪了他一眼。
「我叫黎殇,第一次见面,若有冒犯请多见谅。」男人好听的声音仿佛从很远的地方飘近,一切听起来如此不真实。
黎复文的画具,因为双手严重发抖而掉了一地。
他几乎是用逃的姿态奔回家里,幸好这时间家里不可能有人在,所以没人被他狼狈的姿态吓到。
伪装许久的冷静自持全被打碎,黎复文无法自己地发抖,他甚至连画具都没捡就逃了,只因为那男人说了那么一句话。
「我叫黎殇。」这句话有多久没听到了?上一次从自己嘴里说出时的情景还历历在目,怎知如今竟是如此……
是苍天弄人吧?他习惯换上别人的名字代替他们存在活着,如今竟也出现这么一个人以「黎殇」这个名字活着。
多讽刺。黎殇是他,也不是他。
他坐在门口,身子从墙壁上滑了下来,二十几年来他不只一次感叹过命运弄人,只是从没有勇气去推翻它甚或改变它,二年前唯一一次兴起那个念头并且执行时,也只是抱着绝望中姑且一试的想法,如今再见故人,他却激动到无法自己……
这个时候,应该冷静下来想个法子隐瞒自己当时对组织的背叛吧?他不是怕死,只是怕辛辛苦苦的安排却让老天爷坏了事。
事情若被发现,好下场是他被逐出黎家,最惨的下场是他与那人永远被黎家追杀。
简复文、黎殇、黎轩、黎复文这几个名字一直在他脑海里打转,精神状态糟到连有人进屋了都没察觉。
「靠!见鬼啦?你哪位啊?」简伯宇大惊小怪的声音从近处传来,差点震破他的耳膜,这男人,如此不细心不体贴也不温柔,到底那个叶非是瞎了哪只眼会看上他?
黎复文低低笑了一声,掩饰上一秒还波涛汹涌的情绪。
「的确是见鬼了,你没见到我还在发抖吗?有时间出去鬼混,应该不介意伸手拉我一把吧?」方才他是一路跑回公寓的,许久不曾做过跑步这种激烈运动,现在一跑就是十几公里,没累死已经是奇迹了。
「见鬼?大白天哪来的鬼?也才刚下午五点而已,太阳都还没下山呢,从没见过你这么狼狈的模样。」嘴里念归念,简伯宇对房东还是很有爱心的,他将腿软的黎复文扶了起来,扶到沙发椅上坐着。
接着他开了灯,方才有些暗的情况下他只觉得黎复文脸色白得像鬼,没想到开灯之后看起来更像鬼,除了脸色苍白外还不断冒着冷汗。
的确是见鬼后才会有的反应,不晓得中邪了没?
「小黎,好点了没?需不需要我去找有名的法师来帮你驱驱邪?没想到你人长得这么英俊挺拔,居然怕鬼?」为了表示他的体贴,他还特地倒了一杯水来孝敬孝敬房东,瞧,他多有心啊。
怕鬼个头!不过他方才那表情看起来的确是见鬼了。
「谁说长得英俊就不会怕鬼?人都会对某些东西产生恐惧,难道你不怕鬼?」喝了水后心情总算稍稍平抚,黎复文睨了身旁的天兵一眼,对他说的怪理论可是一点都不敢苟同。
「不怕!那种东西又不能真的伤害人,更何况我又没冒犯过它们,为什么要怕?」简伯宇豪爽地拍拍胸脯,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小毛头拍着胸脯保证对小女友永不变心一样,这样的举动逗笑了黎复文。
「别逗了你,我就不信你什么都不怕!」
「耶?对我这么没信心?这样好了,下次你再遇到鬼时CALL我,我一定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帮你驱邪,顺便帮你附赠几粒拳头让那家伙尝尝,教它不敢再来骚扰你,怎么样?我够义气吧?」说话的同时,简伯宇还不忘做几个夸张的武打动作,简直唱作俱佳。
黎复文翻了翻白眼,要是他再遇到今天那个『鬼』,恐怕是叫谁来都没用了吧?
「是是是,我的简大英雄,下次要是我遇上任何麻烦,不管是鬼也好流氓也好,一定马上通知你,好让你逞一时之快……不是,是大显神威,这样总可以了吧?」
黎复文非常配合地顺着简伯宇的意思拍拍他的马屁,反正这家伙如果心情好就不会跑出去喝酒,不跑出去喝酒就不会给他添麻烦,小康现在忙着找工作,可以收拾烂摊子的人少一个,他得小心一点才行。
「嗯,这才差不多……不过说真的,我看你也吓得不轻,我看这样好了,等一下你做顿丰盛的晚餐来安慰安慰自己,我呢,则是负责变出好酒来给你压压惊,要知道酒这种东西可是好货,不管有什么烦恼还是不如意的事,只要几杯下肚都能忘得一干二净,而且还能壮胆呢!身为好室友的我当然要不吝贡献出好酒来为你压压惊啦……喂,你上哪儿去呀?都六点了你不做晚餐啊?那我们晚上吃什么?还是你想先喝酒?喂……」
简伯宇的喝酒压惊说被厚实的木门隔绝在客厅中,换来简大帅哥一阵傻眼。
有时候,充耳不闻其实是一个解决事情的好方法呢!黎复文在房门后暗自忖度。
第三章
在警校,黎轩学会如何开枪自卫及杀人,可是他第一次提起勇气朝真人开枪,却是那人逼出来的。
也可以说,他第一次开枪杀人,是那人教出来的。
黎轩刚到简复文那组时,因为是刚毕业不久的新人,所以人家坐着他得站着,人家站他得端茶倒水,刚进刑事组的菜鸟一般都不会分派什么重要任务,例如逮捕重大刑事案件嫌犯时,出动的一定是老鸟,菜鸟得留在后勤帮忙补给及写报告。
不过,拥有自己一套行事准则的简复文并不理会那套规矩,他认为既然人都已经来到刑事组,就要在最短时间内认清这是一个时时都在玩命的地方,如果受不了尽管申请调职。
所以黎轩不同于其他菜鸟,才刚进组里一个月,就被简复文拉去追捕枪击要犯了。
刑事组的行动一般是群组攻坚,就是指一大群警察围剿一两个匪徒,不过也会有例外的时候,比如现在。
「简大哥……我们已经损失三人了,阿群学长他们也挂了彩,要不要请求支援?还是暂时撤退,再请地方警察进行地毯式搜索?」黎轩手里紧紧握着枪,厚实的防弹衣上都是血,这些是同伴中埋伏时留在他身上的,要不是他闪得快,恐怕这会儿已经成为尸体了。
敌方起码有三人接受过特种训练,身手厉害不说,就连火力都比他们这些刑警强,他们手上拿的是自动手枪,可是人家手里拿的是步枪及手榴弹啊,再不请求支援恐怕到最后被围剿的人会变成他们。
原本只是单纯的逮捕超商抢犯,谁知道来到现场却变成火拼?
「干!阿强这王八蛋给假情报!说什么对方只有两个人,了不起只带两把枪,结果呢?从刚才到现在我已经看到三颗手榴弹了……人也不知道有多少个……他妈的是请了佣兵啊?这两个王八羔子到底是何方神圣?」
靠在一旁轻微炸伤的小包口吐脏话,他很久没看到这种火拼场面了,要不是线人阿强拍胸脯保证,他也不敢如此自信地请队长带队抓人,这下好了,队长一开始就让人炸死了,剩下的人死得死伤得伤,还能打下去的只有三个人,敌方那些人全都躲在半人高的草丛里,鬼影也不见一个,要是冒然撤退又怕被趁虚而入,只要一把有三颗子弹的步枪,一个枪法不错的打手,他们今天就要全部阵亡在这里了。
「小包,你身上的无线电还能用吗?如果能用的话先向山下警局求援。」简复文精眸半闭,仔细算着己方还有多少火力,方才上山时他们身上的通讯系统全让那帮歹徒用特殊电波破坏了,求救讯号没有办法发出去,山下的警署没有命令是不会来的……也许他们能豁命拼出一条血路,只是这班人火力如此强大,手段如此残忍,让他们逃脱任何一人,山下的居民全都有危险……
原本只是简单的围捕抢劫犯,谁都没想到事情到最后会变得如此复杂,这山上除了无线电以外没有其他可用的通讯工具,三人里只有他把手机带在身上,可是手机连一格的讯号都没有,想发简讯求救又不知道找谁。毕竟他手机里的号码只有局里的兄弟,现在全躺在外面了,简讯又能发给谁?
「哪能用?就算讯号没断,也被刚才那颗手榴弹给炸坏了……干!早知道也带几颗手榴弹来。干!一次炸死我们这么多兄弟,将来一定会不得好死!小简,这里就属你最冷静聪明,现在只剩我们三个还能动,其中一个还是菜鸟,你说该怎么办?」小包吐了口带血口水,专注地看着简复文,虽然这人做事有点强硬,不过他的能力可是同事间有目共睹的,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总是升不上去,现在大队长死了,也只剩下这人的话能听了。
简复文抬眼,唇角微勾,把身边两人扫了一遍。
「出去是死、不出去也是死,我宁可拼一拼,小黎,你是新人,一开始就让你见到这种大场面,真是不好意思,不过现在不是害怕的时候,如果你不敢举枪杀人,那你只有被杀的份——你敢不敢跟我冲出去?」
黎轩抬起头,脑子里百转千回,他以前不是没见过这种场面,只是那时他年纪还太小,不用拿枪上阵,可现在不同,更何况,今天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他心知肚明,今天这一战正是为某人准备的呢。
「我想我别无选择。」黎轩微笑,笑眼前这男人不知死活,就凭他们几个杀出去的机会是零,冲不冲出去又有何差别?
「那好,小包,你在砖墙后头掩护我们,刚才手榴弹是从破屋里丢出来的,我想里面的人火力应该最强,不过他始终不出来一定有问题……草丛里躲着四个,身上都有步枪,我们必须爬着进草丛才有机会解决他们……小黎,这一场枪战不比学校的训练,你不能只朝四肢开枪,知道吗?」简复文把怀里藏着的掌心雷塞到黎轩手中。
「这是我从大队长那里赢来的,虽然没在用,但时常保养,应该很好用才对,这些是子弹——」他又递出两个弹匣:「记住,如果对方已经要朝你开枪了,就对准他的脑门跟心脏打下去,知道吗?当然,用不用随你,这种情况下保命最要紧。」
见黎轩点头,简复文从怀里掏出手机,他打开手机里的音乐,开到最大声,丢到一旁的草丛里。
「这是?」黎轩愣住,他不懂为什么要把手机丢出去。
「这是为了引开他们的注意力,记住,保命为先!我数到三就从草丛匍匐前进。」低声解释后,简复文拉着人伏下身子藏身在草丛里。
两人在草丛中前进,尽量不发出声音,才爬行不到几秒,就听到不远处有人朝着手机方向开枪,然后小包也朝草丛回敬了几枪,接着一切又回复原状,黎轩愣了一下,前方的简复文迅速转了方向前进。
「简——」原想开口询问,黎轩立时闭上嘴,继续跟在简复文身后,没多久,他听到子弹上膛的声音。
砰的一声,子弹穿越空气,草丛中飞洒出一片鲜血,然后就是一连串的风吹草动。
黎轩知道筒复文应该击中其中一人了,但是枪声也让敌方知道他们的所在处,耳里听到的窸窣声响就是那些人移动的证据。
他感觉到身后一阵风吹拂而过——
黎轩一阵恶寒袭身,这种感觉就像是等死一样,他一抬眼,看到了血花满天,然后看到简复文倒在他身边。
「开枪啊笨蛋!」简复文怒吼,未受伤的左手接过右手的枪,朝草丛开了三枪,虽然有两枪落空,但第三枪又带出些许血花。
黎轩明白了简复文如何在这种掩护下找到敌方,他也对准了不同的方向开两枪,全都命中,因为他听到有人倒地的声音。
一切全在草丛中完成,没有人看到对方的身影,之所以能够推算敌方在草丛中的移动方向,是在于风——
山上风大,风吹往哪边草就往哪边倒,可敌方一旦在草丛中移动一定会牵引到草动的方向,只要看到草动的方向与风不同,那便是敌人的方位了。
藉由风的帮助,简复文与黎轩撂倒了两人,但更远的地方还有两个人,如果不在短时间内找出他们的方位,等一下倒下的必是他们。
黎轩紧靠在简复文身边,感觉到他右手的血湿了半身衣裳,他以眼神询问着伤势如何,简复文却只是笑着。
「你还笑!你的右手伤得如何?」黎轩无声地骂着,拉起简复文的右手察看,被抬起的手血淋淋一片,伤口模糊不清,黎轩撕开被衣服遮盖住的部份,心里又慌又乱。
方才他明明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