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点点头,不知道该说什麽。阳光下,丁爱梅整个人的颜色看起来又更淡了一点。丁爱梅究竟是要消失了呢,还是正要踏上通往另一个世界的道路?
相较於我满心即将别离的哀愁的预感,丁爱梅却像是看开了似的,大大张开双手,拥抱蔚蓝的天空,以及在天空下随风起舞的樱花花瓣。
「要是可以投胎转世的话,下辈子我一定要找个比杨警官更棒的男人,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丁爱梅对著天空大喊,又对拿著三瓶饮料兴冲冲跑回来的杨警官竖起大拇指,「杨警官,你要好好把握齐仲民,不要把人给追丢了喔!」
「啊?什麽?你们在讲什麽?」杨警官跟不上话题,疑惑地看著我。我一跟他视线相接,他便害羞地傻笑起来。这个老实的笨蛋,竟然连丁爱梅的份都一起买了,真让人不知道该笑他还是该被他感动才好。我别开脸,没有理会,杨警官却丝毫不介意,一屁股坐在我身边,笑吟吟地把饮料递给我。
「呐。」
我接过来,发现是我平常常喝的乌龙茶,连牌子都正确无误。想到自己连喜好都被摸得一清二楚,不禁有些气闷,但同时也有那麽一点开心。竟然连这种小地方都注意到了,害我想不承认杨警官的用心也不行了。
丁爱梅凑了过来,指著我的脸颊,笑道:
「齐小民先生,你害羞了对不对?」
我把杨警官买给丁爱梅的果汁打开,放在地上,薄弱地反击:
「喝你的果汁啦,丁小梅小姐!」
而我的脸颊,早就不争气地红了。
回程的路上,我迷迷糊糊地睡著了。梦中,身子摇摇晃晃的,令我意识到自己正坐在车上。仔细一看,我手中还握著方向盘,原来开车的就是我自己啊。我打起精神,认真驾驶,只是车窗外景色荒凉,风沙满天,令人心生寂寥。一个人的旅程,好寂寞啊,即使路上不少行人车辆,却少有停留,而我,匆促地从这一站行驶到下一站,不知道自己在赶什麽,赶到了目的地又能得到什麽。
渐渐的,景色变了。天空露出澄澈的曙光,地上冒出新芽,一阵细雨过後,草木丰美了,繁花盛开了,一个人的旅程依旧是一个人,但再也不孤单了。
车子永无止境地开下去,不晓得终点在何方。
自杀宣告…33…(完)
等我睡醒,车子已经停在我家附近的一个小公园前面。这里几年前还是个又脏又破的小社区,不知何时已经整修得美仑美奂,还盖起了公园,公园里种满樱花树,这时已经盛开出一片花海,在阳光下摇曳生姿。
杨警官和丁爱梅都不见了。我解开安全带,下了车,看见他俩坐在一株樱花树下,不知在聊些什麽。附近,几位老人家拄著拐杖坐在长椅上,眯起眼睛享受阳光,小朋友骑脚踏车绕著公园嬉闹,小狗在草地上蹦蹦跳跳。
其中一个小朋友的脚踏车落链了,杨警官自告奋勇去帮忙,我便在他原先的位置坐下。丁爱梅侧过头来,对我微笑,她的笑容中有某种东西,让我认知到心里即将别离的预感,并非空穴来风。
「我要走了。」她说,柔和的笑意从她的嘴角扩散到眼尾、眉梢,阳光下,她的笑容闪闪发亮。
喉咙好像梗住了。我强压下哽咽,努力维持冷静:
「……你知道要怎麽走了吗?」
「这个嘛……」她仰起头,迎向阳光,伸了个懒腰,「很难跟你解释,但我就是忽然明白了,其实路一直都在那里,只是我没看到而已。」
看丁爱梅一派平静的模样,我再也无法忍耐,激动起来,「现在?马上?需要这麽赶吗?」
丁爱梅只是笑了笑,「再拖下去对你也不好啊,总之,时间到了,现在走也挺好的。」她的视线移到杨警官身上,杨警官正在帮小朋友修理脚踏车,旁边还围了好几个年纪不一的孩子,一起观摩他如何把脚踏车的车链卷回去。丁爱梅笑眯了眼,说:「现在讲这个好像很做作,可是我真的觉得,能认识你和杨警官,真是太好了。」
拜托不要用这种诀别的口气说话好不好……我用力屏住呼吸,以免一个不小心就哭出来。
「不要那个表情嘛。」丁爱梅温柔地凝视著我。她的身影离我愈来愈远、愈来愈淡了。「能够用这种方式告别,我很开心喔。最後的最後,还能看到这麽美的樱花,我也算没白活了。」
我倏地站起身来,因为丁爱梅已经去到我伸出手也无法触及、就连视线也快无法捕捉到她的身影的地方了。好奇怪,我们明明认识没多久,她不仅给我制造了一大堆麻烦,还彻底改变了我原本的人生,为什麽现在我会这麽难过、这麽依依不舍呢?
「丁爱梅!」我大喊,「如果我们早一点认识的话,我一定会带你去很多很多地方玩、带你去看很多很多花,我绝对、绝对不会——」
绝对不会让你寂寞的——这句话我来不及说出口,但我想丁爱梅一定了解我的意思。事到如今,讲这种话有什麽用呢?要是丁爱梅没死,我们两个根本不会相遇,我和杨警官也不会变成现在这种关系。讲这种话根本没有意义,但我的心意,丁爱梅一定接收到了。
因为她转过头来,在眩目的阳光中,轻轻说了一句:
「笨蛋。」
然後就消失了。彻彻底底、无声无息地,消失了。
大庭广众之下,顾不得大家都在看,我终於痛哭失声。杨警官回到我身边,轻轻抚著我的头,陪伴我直到我哭完为止。
过完年之後,我和杨警官一起去祭拜丁爱梅。她的骨灰就供奉在一座靠山面海的灵骨塔里,附近山上种了不少樱花,还有正盛开的桃花和杏花,把整座山点缀得嫣红奼紫,不晓得她有没有看见。
天知道她现在人在哪里,来祭拜也只是聊表心意。
「景色真不错,丁小姐住这里一定很愉快。」杨警官这麽说。事实上,从山上远眺一望无际的大海,对来祭拜死者的家属来说,也具有安抚心灵的作用,或许这才是灵骨塔专挑景色优美的地点设立的真正原因。
「你接下来有什麽打算?」供上鲜花素果,在等香烧完的空档,杨警官随口问我。我耸耸肩,回答:
「不知道耶,景气这麽差,工作很难找。对了,乾脆我来当作家好了,写鬼故事的作家。」
之前丁爱梅还在的时候,常告诉我她那些鬼朋友的故事。如果真的找不到工作,我就把这些故事整理整理,写成一篇虚实交错的鬼故事好了,看能不能多少赚点生活费。
「作家啊?听起来不错,工作时间也自由。」杨警官自顾自地点点头,「这样我值完班过去找你也方便。」
我瞪过去,「我什麽时候说你可以来找我了?」
杨警官不理我。关於交往的问题,我们讨论过很多遍了,但一直都没有共识。
烧完香之後,我和杨警官开车下山。下了交流道,要开进台北市区之前,汽车旅馆的招牌猛地跃入眼帘。大概是刚讲到相关话题的关系,车内的气氛一下子变得尴尬起来。
我看了看杨警官的侧面,他的表情很紧绷,大概也跟我想到了同样的事情。
其实,丁爱梅离开的那晚,我们又上了一次床。那次是我主动,因为我亟需有人来安慰我,并且让我暂时忘记心里的空虚与悲伤。那一晚似乎加深了杨警官和我之间的羁绊,虽然我抵死不想承认,但这时才来後悔好像也来不及了。
「……要去吗?汽车旅馆。」
此言一出,杨警官立刻惊讶地瞪著我。
别误会了,我的想法很单纯,只是觉得与其一直拒绝,还不如尝试看看而已。丁爱梅已经用她的一生告诉我,只要还有机会摆在我的面前,就不应该拒绝。
反正我的人生还长得很,不试试看,怎麽知道结果会是如何?
杨警官转动方向盘,车子滑进了汽车旅馆。小小的庭院里,樱花正尽情绽放,我似乎又在樱花树下,看见了丁爱梅微笑伫立的身影。
〈全文完〉
………
糟糕,我自己都写到哭了……(揉眼睛)
是说这篇字数六万出头,只花不到两个月
破了我个人的最佳记录耶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