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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方律师继续问道:“那么唐晓呢?就算那位流浪汉是错手的,但唐晓确实你亲手推向马路中的,你确实企图杀害他,对吗?”
因为知道黄炳文要坦白,所以辩方律师要让他一再承认,总是回答是的,对,我承认之类的话,加强现场人员对他认罪态度的认可。
“是的,是我把他推向马路中的,但我真的是一时冲动。我当时太害怕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好怕唐晓会告诉其他人。他是一个非常正直的人,他不会理解我有多想继续我的实验,他一定会告发我的。我不在乎坐牢甚至判死刑,我怕的是我的实验不能继续。只要我的实验成功,很多beta都可以免去被迫陷入与alpha的爱情,它可以挽救很多像我一样的家庭。”
黄炳文声泪俱下,一直强调他的实验成果会有多少益处,想要塑造一个为了实验而疯狂的天才研究员,赢得人们对他的无限可惜。
但就算他再怎么解释当年的错杀和一时冲动,多年之后为了掩盖真相他对唐晓再次出手,甚至不惜连累无辜,这个事实却是他无法辩驳的。
他自以为心思缜密,没有留下任何线索,但在陈言的配合下,他们还是指认出黄炳文从研究所起火到医院的虚假电话再到最后的翻车都是他一手策划。
黄炳文最终被定罪,但由于当年的流浪汉是误杀,而唐晓和唐旭也没死,黄炳文最终被判出无期徒刑并即可执行。
当然,如果他不是存在侥幸心理,以为罗轩等人无法找到证据指认翻车是他有心为之,恐怕这人还不是无期徒刑。
对唐旭,罗轩希望他能够减刑,但对黄炳文,罗轩却恨不得让他一辈子待在里面别出来。他可不是圣母,无法对一个企图谋杀自己的好友宽容。
离开法院时,罗轩的心情好多了,他装出一副“我很虚弱我很虚弱”的假样子趴在温俊龙背上。
温俊龙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憋着怒气,“你给我下来。”
“哎呀,人家好虚弱,站都站不住啊。快背我回家吧,亲爱的alpha。”
温俊龙一脸无语,这人一旦身体恢复正常,就没有一刻不在作死。果然他之前以为经历这些事情罗轩会变得成熟什么的,都是他瞎想的。
☆、第五十四章
因为唐旭的案件和黄炳文的案件牵连甚重,甚至黄炳文的案件结果会对他有所影响,所以他的案件被一直押后,直到黄炳文定案后,他的案件才开始审理。
其实他的案件并不复杂,而且唐旭主动自首,态度良好。
唐晓作为受害人却在言语中一直帮他求情,而唐旭则静静的坐在嫌犯席位上没有什么表情。
事情的结果其实和温俊龙料想的一样,只判了一年,而且由于唐旭已经在拘留所里看押了两个多月的时间,所以他只要在做10个月就可以出狱了。
唐旭对这样的结果有些意外,但他的律师跟他分析道:“首先,你是自动自首的,这个非常重要,可以减轻不少刑法。其次,你所犯的是盗用他人姓名罪,这个罪可大可小,主要是看盗用之后对当事人产生什么样的损失。你使用唐晓的身份主要做两件事,一个是用他的身份去面试,罗轩已经表明不追究这个责任。第二是卖了你们父母的别墅,你这一年的时间里有一大半是为了这笔钱而付出的代价。这么大金额已经构成了盗窃。”
“但是那是我父母的财产,我也有权……”
“问题在于当时你并不知道他们是你的父母,其次就算你知道,你在法律上的身份也没有确认。所以总体来说你确实是动机不良,但看在你是他们儿子拥有继承权的份上才从轻处理。当然,最重要的还是你发现唐晓还活着后,已经对他表示说要归还财产和身份,这点很重要,有自首情节在,而且追回了唐晓的财产损失。再之后就是你对唐晓的救命之恩,表明你有悔过之心。”
律师解释完后,唐旭忽然发现命运是这么好玩的一个东西,环环相扣。
他救了唐晓,不能抵消罪名,却用实际行动向法官证明他有悔过之心,法官也正是因为他有悔过而减刑。
审判结束,他被押着准备离开时,他忽然转头看向连天野。
连天野的案件比较简单,早就在他开庭前已经审完,他被判故意伤害罪,但因为黄炳文的伤势并不算重,在加上有温俊龙从中疏导,所以他只判了一个多月的拘留,但是因为他在拘留所里待了接近两个月的时间(唐旭也被关押在同一个拘留所内,所以温俊龙才故意押后他的案件审理时间),所以当庭释放。
此时他也参加了唐旭的这场开庭,他就站在一旁,安静地看着唐旭。
唐旭转过头只来得及匆匆看他一眼,用嘴型说了一句,“给我等着”。
而当他看到罗轩也出现在法庭上时,什么都没说,转开了视线。
那天晚上他做了一个梦,梦见他救了唐晓,并在救治过程中发现他们原来是亲兄弟。虽然唐晓还是失去了记忆,但由于他及时出来指控,那个流浪汉的尸体被及时找到,现场还残留一些指纹,黄炳文最终落网。失忆后的唐晓和他回到了家里,他有了新的身份,重新复读,两年后考上了一所中等大学。
在梦里,唐晓失去了记忆但对他很好,真心把他当亲弟弟一般疼爱。而他虽然有些看不上唐晓偶尔流露出的天真,却也忍不住护着他。
他和唐晓相依为命,一起相互鼓励和帮助,一起怀念父母,甚至一起去拜访十多年没见的姑姑,每年还会一起给父母扫墓。
半年后。
罗轩一大早就起来洗漱,然后花了半个小时的时间挑选衣服。
“喂喂,温俊龙,你快帮我看看,哪件比较帅?”罗轩趴在床铺上扯掉被子毫不客气地弄醒温大爷。
温俊龙从昨晚开始就被他吵得不能睡觉,好不容易等到天亮时才刚刚睡下,现在居然又被他给吵醒了。
“罗轩,你给我闭嘴,安静点!”温大爷毫无风度地怒吼。
罗轩安静了三秒,然后拉着温俊龙指着左边的衣服,再指着右边的衣服。
温俊龙随手指了一件,罗轩乐滋滋地替他盖上被子,亲了亲他的额头,“温大爷,我去签售会啦,记得等下来接我。”
罗轩的新文经过半年的努力终于完结了,而且成绩非常好,他终于有机会开了人生第一次的签售会。
签售会的地址是在一个漫展的角落里,罗轩虽然认为自己已经很厉害了,但很可惜,在别人眼里,他还不是大神,虽然他写了一本佳作,但一本佳作是无法成神的。
几张宣传海报,一张桌子和几张椅子,旁边还累着一堆等待签收的书。
在几个工作人员的帮助下,他们很快把摊子摆好,罗轩挺直腰板坐在桌子后面,两眼无比渴望地瞥向每个路过的路人。
他用全部身心召唤每个路人,两眼放光仿佛写着:“快来买我的书吧,我可以签名哦。”
虽然他是如此渴望,但依然没有忘记温俊龙的嘱咐,要当个高冷的大神,于是他不得不板起脸,恨不得在脸上写“我很高冷我很高冷”的字眼。
但很可惜,不管他的脸上是如何高冷,眼神是如何热情,就是没有一个读者来光顾他们这个小摊子。
工作人员有些尴尬地安慰道:“没关系,现在漫展才刚刚开始,人流量还不大。”
罗轩指着隔壁已经爆棚的摊子,“人流量都跑别人家去了。”
也不是没有人驻留,但走过的人都会看看作者名字和书名,虽然内容不错,在网站上的成绩也很好,但这不代表所有人都会认识。相反的,大多数人还都不认识,而就算认识的人一看到旁边有更出名的大神,二话不说跑去别人家排队去了。
只留下罗轩的摊子前门庭罗雀。
时间已经过去了两个小时,他还是一本书都没卖出去,他有些无聊地趴在桌子上转笔,直到他家温大爷带着他家两个宝贝突然降临。
温大爷敲敲桌面,对罗轩没形象的样子分外不满。
罗轩看到他们出现,高兴地跳起来,“温大爷,你们怎么来了?”
大宝和小宝跑过来抱住他的大腿,两个小家伙仰着头露出黑溜溜的大眼睛,把罗轩的心都看化了。
大宝身体好壮壮的,而小宝身体还是有些虚弱,却白胖白胖的。
两个小家伙穿着一样的衣服露出一样的表情,别提有多可爱了。
当小家伙们被小爸爸抱在大腿上逗得咯咯笑的时候,温大爷却拿起旁边的书,撇了一眼隔壁人满为患的样子,再看看罗轩的场地甚至被人占去了一半却没一个人上门。
温大爷拿着一本书扔在罗轩桌面上,“你别告诉我,一本书都没卖出去?”
罗轩和两个宝贝同时抬起头,一脸无辜地看着温大爷,把温大爷的所有火气都看没了。
温大爷推推那本书,有些不自在地说:“喂,快点签名。”
罗轩呆了一下,看看书,再看看自家温大爷害羞得面无表情的样子,非常愉快地拿起笔把练习了无数次的签名给他写上。
“温大爷,你是我最大的粉丝,爱你么么哒。”罗轩说完就给了他一个飞吻。
温大爷一脸凶巴巴的样子,好像一点都不领情,保持着他酷帅狂霸拽的霸道总裁形象。
他弯下腰想要把书收起来时,小宝扒拉着他的头,在他脸上留下一个湿吻,温大爷所有的形象都毁了。
温俊龙带着大宝和小宝在这里玩了一会儿,期间由于两个小宝贝很会卖萌,赢得了一些小萝莉们的好感,于是罗轩顺利地签出了几本,顿时热泪盈眶。
温大爷很快就带着儿子们撤退,坚决不肯理会罗轩死皮赖脸的让他留下来陪他的请求。
开玩笑,本大爷分分钟几百万上下的人怎么能浪费时间陪你卖利润只有几块钱的破小说。
没想到温俊龙离开两个小时后,断断续续来了一些人,年纪都不小,或穿着t恤牛仔裤一副刚毕业大学生的样子,或穿着西装革领一副职业精英的模样,他们万分热情地要求签售。
罗轩:“哎呀,太谢谢了,请问你最喜欢我书里的哪个人物?”
路人1号:“啊?我啊,都喜欢,都喜欢。”
罗轩:“你也喜欢我的书啊,我还以为小年轻都不喜欢看悬疑呢!”
路人2号:“我不喜欢悬疑,额,那个,其实……”
罗轩:“那你为什么买来书?”
路人2号:“我,我老板喜欢,我是替他买的。”
罗轩:“谢谢,你叫什么名字,我给你写上。”
路人3号:“我叫lisa。”
罗轩:“lisa,好巧,我家alpha的秘书有一个也叫lisa。”
路人3号掩着帽子飞快跑走。
罗轩:“谢谢。等下,我看你怎么有点眼熟?”
路人4号:“我大众脸。”
罗轩:“你长得好像龙成药业的一个保安。”
路人4号:“呵呵,是吗?好巧。”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