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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鹿作者:尼罗-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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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边就软头耷脑的彻底没了动静。当天晚上,他还无端的发了一宿的烧。
  他不敢吃了,下意识的想把这东西留给何若龙。但是转念一想,这东西刺激性太大,留给何若龙那根光棍也不对。于是他再次转念,把这些东西分发给了下面几位连长。
  燕窝和书籍他留下了,其余的东西扔在厢房里,由着武魁和张春生随便吃随便用。在一张纸上写下了燕窝的做法,他让小兵骑马出门,把燕窝和纸全捎给了何若龙。
  小兵早上出发去送燕窝,到了后半夜,却是连燕窝带何若龙一起带了回来。何若龙带着一身寒气和喜气,进了卧室之后对小鹿笑:“来的不是时候,耽误你睡觉了。”
  小鹿披着衣服下了床,抬手去捂何若龙的耳朵——耳朵红彤彤的,快要冻成两片山楂糕。何若龙高,为了让小鹿捂着方便,他微微的躬了点腰,同时抬了手开始解大衣纽扣。气息冷咻咻的,他轻声说道:“想你了。”
  小鹿强行管束着自己,不许自己去亲吻他蒙了冰霜的睫毛。
  路太远了,偏偏又处在了天寒地冻的时节。小鹿凝视着何若龙的面孔,小声问道:”我们怎样才能总在一起?”
  何若龙笑了,笑出一口很整齐的白牙齿:“你不能一辈子住在县城里,我也不能一辈子总在跑马营。以后一定有咱俩在一起的时候。”
  然后他一把搂住了小鹿,紧紧的搂,明知道自己身上冷,应该抓紧时间先脱衣服,可他控制不住。隔着一层白棉布单衣,他感受着小鹿的体温和气味——原来对小鹿似乎还没有这么着迷,自从同床共枕的睡了几觉之后,何若龙自己心里都打鼓,感觉自己快要对这青年疯魔了。两人再这么好下去,他真不知道将来会出什么事情。
  小鹿抬手抚摸了他的后脑勺,无声的闭了眼睛张开嘴,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何若龙一来,小鹿就不肯出门了。
  何若龙住了三天,因为新年将至,小鹿要回天津过年,所以两人是格外的不忍分开。何若龙当真在年前凑出了一个团的人马,尽管全是乌合之众,但是人数够了,并且还小打了几仗,剿了两伙不肯合作的倒霉匪帮。凭着这份成绩,他认为自己也算是有资格再去面见程廷礼了。
  “你先走你的。”他告诉小鹿:“我等过了大年初一再走,到了天津之后,我还是去那个办事处落脚。到时候你留意着点儿,我找不着你,你来找我吧!”
  小鹿想了又想,嘱咐了一句:“你备一样新奇有趣的礼物,贵不贵重倒在其次,主要是得与众不同。干爹那个人爱新鲜,你想办法把他哄高兴了,他会很大方。”
  何若龙听闻此言,十分犯难。小鹿看在眼中,也不言语。等何若龙回到跑马营了,这天小鹿突发奇想,从罗美绅那里弄来了两只洋狗崽子。
  罗美绅这人在十几天前终于找到了过年的地方,那地方是座小县城,距离小鹿这边不过二三十里远,属于河北境内。罗美绅的队伍常年贩烟土,前几个月因为生命不能得到保证,只好暂停了生意,如今见自己一时半会儿死不了了,罗美绅重打旗鼓另开张,把他那全副武装的商队又派出去了。
  商队经过小鹿的地界,带队的人是丛山参谋。丛山参谋胖了一点儿,言谈举止还是那么得体和气。他和小鹿见了一面,小鹿素来是对谁都没兴趣,但和丛山倒还谈得来。丛山说几句闲话,他也能听进去。一来二去,双方竟也建立了一点非正式的联系。
  小鹿通过丛山弄来的这两只狗崽子,追根溯源,本是在西伯利亚那一带拉雪橇的,长大之后直立起来,比人还高。小鹿没法让何若龙给程廷礼送人,只好送了这么两只新鲜狗。
  像对待贵宾一样,这两只狗崽子乘坐暖轿,被士兵一路抬到了跑马营镇。何若龙也感觉小鹿这份礼物挺有意思,有心跟着士兵回县城再去瞧瞧对方。然而士兵告诉他,说鹿营长已经出发回天津了。
    
    ☆、第六十七章(上)

  小鹿换了一身半新不旧的西装,外面套了一件半新不旧的粗呢子大衣,又戴上了他在日本戴过两年多的一顶小礼帽,单枪匹马的拎皮箱乘火车回天津了。
  既然说好是回家过年的,自然也就没有到别处落脚的道理。小鹿下了火车坐洋车,直奔了意租界。对他来讲,回家本不是一件快乐事情,新年也不是能令他兴奋的节日,但是今年和往年又不大一样,今年他心里添了个人,这个人让他一想起来就要微笑。怀揣着这么个人,他看天天蓝,看雪雪白,扑面的寒风都不寒了。
  及至洋车夫把他拉到了地方,他下车付账,叫开了公馆一侧的小门往里走。沿着甬路走出没多远,前方楼门大开,是程世腾大步流星的走了出来。
  程世腾似乎是正要出门,万没想到他会忽然的回了来,所以很明显的愣了愣。待到两人走近了,他停了脚步问道:“回来了?”
  小鹿往旁边让了让:“回来了。”
  程世腾上下扫了他一眼,看他把一身旧衣服穿得笔挺,若不是面料实在是被洗旧了,那么仅从形状来看,几乎可以冒充新货。程世腾记得他一直是爱惜东西的,现在看来,这个毛病还没有变。
  在程世腾的眼中,这的确是个“毛病”。说他是小家子气也不甚确切,总之有点苦修的意思,像个流浪的僧侣,一只钵用一生,通身没有富贵颜色。
  抬手向后方楼门一指,程世腾低声说道:“回来得正好,爸爸在家。”
  小鹿一点头,绕过程世腾向楼内走去。程世腾从貂皮领子上回了头,看小鹿背影萧瑟,自从受了伤后就再没长高,卷了沿的礼帽下,露着剃成青色的头皮。这个人尽管年纪轻长得美,但是无论放在人间哪里,都要格格不入了。
  小鹿刚一进门,就被一名副官拦住了路。那副官有张漂亮的生面孔,小鹿记得自己没见过他,但是他却自来熟,并且认识小鹿,开口就称“鹿少爷”。黏黏糊糊的站在小鹿近前,他用很低的声音连说带笑:“鹿少爷回来得正好,军座在书房里闹脾气呢,您算一副清凉丸,兴许能给他老人家降降火。”
  小鹿听他说话不伦不类,但也不和他计较,直接问道:“干爹生气了?”
  那副官殷殷切切的点头笑道:“为了军务上的事情,把下头的师长旅长们全叫过来了,站成一排一起骂,怪吓人的。您等着,我上楼给您看看情况去,能见不能见的,我得着信儿就马上下来告诉您。”
  小鹿对这小娘们儿似的副官无话可说,只能是一点头。而那副官尽管话说得利落,做事却不周全,丢了小鹿就往楼上跑。小鹿拎着皮箱站在原地,见周围也没有仆人过来招呼,自己走也不是留也不是,只得默默等待。
  幸而等了不过三五分钟,那副官连蹦带跳的下了来,刚到楼梯拐角就向下探了身,将一只白手向他招得生欢。小鹿脸上严肃,其实心情挺好,见了这副官的一招无影手,越发的忍不住要笑。那副官看他对着自己发笑,也跟着笑了:“来呀!军座一听我提您的名字,脸上立刻就放晴了!”
  话音落下,他一路小跑下了来,伸手接过了小鹿的箱子。接箱子的姿势也挺特殊,没弯腰,而是女子万福似的并着双腿一屈膝。小鹿对待这个眉清目秀的活宝起了兴趣,很例外的问了一句:“你叫什么名字?”
  活宝冲着他抿嘴一笑:“我姓李,李国明。”
  小鹿迈步上楼,心想这个李国明太滑稽了,他若是个小猫小狗就好了,自己可以把他带回家去,让何若龙也来瞧瞧。
    
    ☆、第六十七章(下)

  李国明把小鹿送到了楼上的书房里。小鹿起初还不知道程廷礼把脾气发成了什么规模,进门一瞧,才有些发傻。原来这大书房里高高矮矮的站了许多戎装军官,看肩章,还都是高级的军官。这些军官呈扇形围在大写字台前,而程廷礼靠着写字台半站半坐,一张白脸上隐隐的还有怒意。见小鹿进来了,他一改往日的温和慈爱,直接吼道:“小鹿过来!”
  小鹿靠边绕过军官队伍,兜着圈子走到了程廷礼身边。垂下双手一鞠躬,他规规矩矩的唤道:“干爹。”
  程廷礼没理会,抓着小鹿的胳膊往自己身边拽了拽,然后对着前方军官怒道:“瞧瞧,我这个孩子,只凭着一个营的人马,就把姓罗的给我撵出了几十里!不但撵出了几十里,那姓罗的还再也没敢回去过!怎么,你们兵强马壮的几千几万人,反倒让姓罗的白杀白抢了?”
  小鹿听到这里,脑筋迅速的转了圈子,立刻明白了——原来罗美绅是四处掠夺,当时并不是只打了自己这一家的主意。
  程廷礼骂了一气,又转向小鹿问道:“说说,你是怎么收拾罗美绅的?”
  小鹿没敢说当时罗美绅一部已经饿得没了人样,更不能说自己是和罗美绅做了生意,和平分手。暗暗的一咬牙,他决定撒谎。
  他很少撒谎,偶尔撒一次,也像做大事一样很慎重。旁人看不出他的慎重,只看他神情庄严,干燥的薄嘴唇开合了,发出低而粗糙的声音:“我们是……勇敢的……战斗!”
  程廷礼松手向下一拍大腿:“听听!那罗美绅如今不过是流寇一般的东西,你们还当他有当年的威风吗?一个孩子都不怕他,你们怕?!”
  随即他起了身,开始指着鼻子骂人:“你看看你们,当初我看你们都是青年才俊,结果长到如今,全成了脑满肠肥的昏庸样子!一个个腰粗十围、腹大如鼓,哪里还像个军人?!”
  说到这里,他迈步走到其中一人面前。这人看阶级是个旅长,将校呢的军装崭新平整,领口露出丝绸衬衫的领子,胸前垂下一小段白金表链,下方的及膝马靴乌黑锃亮,连靴底牙子都是一尘不染。程廷礼一手抓过了小鹿,一手在旅长脑袋上扇了一巴掌:“混账东西,我是挑旅长,又不是选秀女,你差事办得一塌糊涂,倒是把自己打扮了个溜光水滑!”紧接着他把小鹿往自己身边一带:“你看我这孩子穿的是什么,再看看你穿的是什么?”
  旅长知道自己这个打扮是没有错的,军座有以貌取人的习惯,穿戴邋遢了也一样要挨骂,所以此刻干脆不辩解,只耷拉眉毛做了个悲哀表情,诚惶诚恐的答道:“军座教育有方,卑职不敢和鹿少爷相比。今天受了您的教导,往后卑职一定改过自新,再不留恋浮华,把心思全用到带兵治军一途上去!”
  程廷礼抬手一拧旅长的鼻尖:“你小子就是会说!”
  然后后退了一步,他对着前方又吼一声:“全给我滚出去!”
  扇形队伍对着他一立正一敬礼,然后犹犹豫豫的、灰头土脸的慢慢退出了书房。等到书房内终于彻底清净了,程廷礼转身走回写字台前,靠着写字台恢复了半站半坐的姿势。
  抬手把小鹿招呼到了自己面前,他变脸似的,忽然笑眯眯了。
  握着小鹿的一只手,他柔声问道:“怎么不早点儿回来?干爹一直想着你呢。”
  不等小鹿回答,他抬手摸了摸小鹿的脑袋,又道:“去把外面衣服脱了吧。”
  小鹿抽出手,脱了大衣挂上了屋角的衣帽架。回头望向程廷礼,他发现干爹已经彻底的坐上了写字台,两条长腿垂下来晃晃荡荡。
  把小鹿又叫了回来,程廷礼这回用双腿夹住了小鹿。一手搂住了小鹿的腰,他微笑着低声问道:“小混蛋,说,是不是一点儿也没想干爹?”
  小鹿刚才已经撒了一次谎,不想再来一次。勉强自己忍受了程廷礼的大腿,他低声答道:“想了。”
  程廷礼饶有兴味的问道:“想我什么?”
  小鹿摇了摇头:“不知道。只是偶尔想一想,希望您健康。”
  程廷礼用手指一刮他秀气的直鼻梁:“这倒是句真话。”
  随即把手指收到唇边轻轻吻了一下,程廷礼笑微微的又问:“小宝贝儿,你是不是个诚实的孩子?”
  小鹿看着程廷礼的眼睛,不明白他这一问是从何而来:“是。”
  程廷礼对着他一歪脑袋,做了个很年轻的调皮姿态:“诚实就好。尤其是在感情上,千万不要欺骗我。”
  小鹿疑惑的望着他,完全的没听懂。而程廷礼脸上带着笑,眼中却是清凌凌的没有表情。像通了读心术一样,他继续问小鹿:“还记得我们的约定吗?”
  小鹿想了几秒钟,想起来了。
  当初对待这个约定,他答应得不假思索、斩钉截铁;此刻从头到尾的再一回想,他忽然发现这约定是如此的荒谬和蛮横。
  同时也是有力的、不容置疑的,因为立约的那一方是程廷礼。
  程廷礼弯下腰,把下巴搭上了小鹿的肩膀。微微的侧过了脸,他的呼吸扑上了小鹿的耳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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