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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忆-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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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於是我们绕过她们,径自往饭堂走去。
  後来就没有遇见蕾拉了,也许她会在回到家之後向他的父亲哭诉,并扬言要折磨死我,但这些都不是我所关心的事了。
  因为,周末就要来了。
  星期天的早上,全思!来我们家,接我出去爬山。
  老实说,我已经很久没有爬过山了,附近连丘陵都没有,想要爬山还得专程坐车到老远的地方去折腾,我可吃不消。
  不过这一次,我也不在乎了。
  两个人,一个忙课业,一个忙事业,能难得一起出去玩,怎麽可以不珍惜呢。
  石康山是我们市很有名的山,据说只要是情侣,都要在这里爬一次山,只要是爬到了山顶,就可以使爱情长长久久,因而是情侣约会的圣地。
  所以当我们看到旁边一对一对的男女时,著实有一瞬间的尴尬。
  这里的海拔不高,中途不停歇的话,只要两个小时就可以到山顶了,没有什麽难走的山路,还有很多可供休息的地方。
  拾级而上,看著两边清一色的绿树野草,不由得想起小学时写的作文。
  老师说,写景色与细节,是最能抓住人眼球,也是最容易得高分的,现在他觉得,大自然的景色,是最能抓住人眼球的,如果要打分的话,每一种无论是完美或残缺的景色,都能被慷慨地授予满分。
  我的体力还不错,但是我天生有轻微的哮喘,所以总是不能进行太剧烈的运动,爬山也得慢慢来,全思!的身体就不错,他几乎什麽都是最好的。
  家族的压力或许有时会让他喘不过气来,可我想,他应该能从容地面对吧。
  “以前我很忙,根本没有时间运动。”一边走,他一边和我闲谈起来。
  “去美国的那些年,我脑子里除了读书就是读书,每天不能有娱乐的项目,休息时间也只允许我用来睡觉,别提有多无聊了。”说起以前,他颇有些自嘲地笑了笑。
  “回来之後也很忙,但是总算少了很多的限制,也有时间用来运动了,”他忽然拉过我坐在一边的草丛上,看著原本在後面的人继续往前走,“爬山的时候,你只是一心想往上攀,很少停下来回顾之前走过的路,等爬到山顶的时候,看见天空,你会忘记一切的烦恼。”
  我想了一会儿,很仔细地咀嚼他的话,於是站起来,拍拍屁股,继续往前走:“走吧,我很想体验下那种感觉。”
  他很快从後面跟上来,继续说:“小时候,我记得你天生有哮喘,又比较好动,所以气管总是发出‘噗噗’的声音,每次听到,我都很心疼。”
  “只是很轻微的症状,不会影响到我的生活。”我轻声说。
  “我知道,我看过你所有的资料,包括体育成绩,亦然很优秀。”
  我不回答。
  於我来说,学习,只是人生进程中的一个必要阶段,每个人都要经历,我只是适当地放入时间,让它变得更完美。
  “这样吧,”他突然停下来,“我们比赛。”
  “比什麽?”我有些惊讶,他以前从未这麽活泼。
  秋风很凉爽,我注意到有些叶子已经枯黄,等深秋到了,我还想再来一趟,那时候,应该会更美。
  “就到半山腰去吧,走的话十五分锺不用就到了,我们比赛谁先到那里。”他想了想,轻声道。
  “好啊。”我回答没半个字,就开始往山上跑。
  才不会输给他呢!
  呼啸的风中我能听到他的呐喊,这时候,仿佛一切都成了幻觉,我存在在最美好的梦境里,只有我和他,没有那麽多的烦闷心事。
  我快速地越过一个又一个人,却丝毫不感觉疲乏。
  这种感觉真是一种前所未有的体验。
  美好,真实。
  能真实地感受到生命的律动。
  等我跑到休息亭的时候,不知道已经过了多久了。
  全思!的声音紧随其来:“哎呀,──我真是有点老了,居然都跑不过你了。”
  那种喘息还是轻轻的,居然让我有偏离的遐想。
  我在商店里买了两瓶水,两个人一起坐在亭子里的椅子上休息。
  “好累。”我发出长长的一串叹息。
  人很多,我们的休息没有十分锺,便继续往山上走了。
  再跑也没力气了,两个人微驼著背,往山顶的方向挪。
  全思!估计也是累了,居然都没怎麽讲话,期间还想拉住我的手,但是我很勇敢地告诉他:“在陌生人面前不可以这样。”
  以前我不敢说的,现在说出来,居然也有一种奇妙的感觉。
  又过了很久很久,正午的太阳渐渐升上来了,我们才终於到达了山顶。
  由於这里是情侣圣地,山顶的广场铁丝网上,挂了不少的锁,这种偶像剧里才会有的情景,居然会真实的显现在我眼前,可真是大开眼界。
  “嗯,我这也有一把锁。”全思!不知从哪里掏出来一把造型精致的锁,是一个金黄色的圆圈。
  我眼神怪异的看著他,莫非他想……
  “快来。”他一把扯过我的手腕,把我拉到一处铁丝网前,硬拉著我的手,两个人一起将锁套进了网里。
  “这样,你就逃不开我了。”他似乎很满意。
  我的嘴角也渐渐拉了起来,望著他,估计笑得很灿烂。
  我以後,都不会再逃。
  日子过得很快,我没有再见过蕾拉,高二之後就是高三,紧张的复习之中我几乎没有时间和全思!约会,好不容易考完大学,我才发现自己已经十九岁了。
  只是稍纵即逝的日月变换,我已经快到可以结婚的年龄了,实在是觉得有些妙不可言。
  虽然没有再被全玺抓住,但是我从全思!的口中也听出来了,他们蛰伏多年,实际是蠢蠢欲动。
  不过这几年全思!的地位渐渐巩固,已经坐上了副总裁的位置,再过几年爷爷也要退休了,一切都会好办很多。
  我考上的是一所国内排名前五的大学,离本市还挺远,所以要住校,以後可能要逢年过节才能回家一趟了。
  宿舍里面的朋友都各自上了理想的大学,但是只有一个平时和我特别要好的朋友,出云,和我上了同一所大学。
  他的成绩其实一开始也不是很好,性格原本也比较孤僻,但是高三上来後他跟换了个人似的,变得异常开朗,成绩也上去了,他老是向我请教问题,我们之间也渐渐熟络起来。
  不过,他长得实在是其貌不扬。
  眼睛是单眼皮,所以总会有种睁不开的感觉,虽然很瘦,但是体毛很多,几乎全身都长满了长毛,脸部也是油性皮肤,长很多痘痘,毛孔粗大,一般这样的人,学习就是他的宿命。
  虽然他长得不讨喜,但是不得不说他的悟性很高,这也是他高三一年来,能够奋起直追的原因。
  他的小眼睛总是闪著异样的光芒,看起来十分精明。
  暑假的时候我在主宅住下了,爷爷奶奶奇迹般地没有反对我们之间的事情,他们似乎不是很在乎我的存在与否,只要全思!能够好好经营公司,他们什麽也不会插手。
  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暑假结束前,全思!特意告诉我,最近全玺有所行动,一定要密切注意自己的安全。我答应下来。
  於是我继续和舍友一起走动。
  可是我没想到,最安全的地方,往往最容易被利用。
  那是上大学之後的一个夜晚。
  我和出云都上完晚自习,两个人因为母校相同,恰巧被分到了同一个宿舍,也算是有缘。
  “出云,你现在的成绩估计比我还好了!”我由衷地对他表示赞赏。
  “嗯,我准备选修泰语,因为我对那边的风土人情很感兴趣,你知道,泰国菜很辣!”虽然他前言不搭後语,但是我还是听懂了。
  出云是四川人,喜欢吃辣的东西。
  我是南方那一边的,所以很少吃,也吃不得。
  “嗯,我打算等过了六级之後,再去进行选修的内容。”现在我打算专心学英语,虽然我对意大利语很感冒。
  “你知道吗?今天是难得一见的月圆之夜哦。”出云突然冒出一句。
  “月圆之夜?”
  为什麽他会突然提起这个?现在都快十点了,十点半就要熄灯了,难道他想要去看月亮?
  “嗯,我们可以买杯饮料,到後花园那边去欣赏,要知道,这种漂亮的月亮可是百年难得一见,不看可惜。”
  说得我也有些心痒痒的了,不看可惜、不看可惜……
  於是我俩就偷偷摸摸地跑到商店去买了两听绿茶,跑到後花园去看月亮去了。
  我不知道那个晚上我是怎麽了,居然没有想清楚,为什麽今晚有圆月亮别人却不知道,为什麽一定要去後花园看,为什麽自己当时没有抬头看看天空。
  一切的为什麽,最终都变成了最无效的後悔药。
  直到我看见蕾拉,看见全玺,看见出云面无表情的样子之後,我才想起,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都是不可信的。
  还有,我太单纯。
  醒来的时候,世界都是白色的。
  我躺在一个硬梆梆的物体上,四肢被绑得严严实实的,整个空间呈现冷酷的暗淡。
  隐隐有脚步声传来,不远处的门被打开了。
  一个穿著白衣大褂的陌生人走了进来,他面无表情地推了推鼻子上的眼睛,显得很呆板:“你醒了,正好。”
  还没等我说话,他就再次转身走了出去。
  门关上的时候,发出了“!”的一声巨响。
  又是蕾拉,又是全玺……
  这次是我大意了,难道从头到尾都是一个骗局?真是策划得精心啊。
  这下估计是神仙老爷都救不了我了。
  过不了多久,门再次被打开,一大波穿著白大褂的人走进来,领头的正巧就是蕾拉。
  看起来还挺清秀的,虽然化了浓妆。但是比平时好。
  我突然想起一件被我遗忘了很久的事情,一开始听到的时候,我还觉得非常拉风。
  那就是全玺的药厂。
  “全思宏,我等这一天好久了。”
  我以我最狠毒的眼神直视她。
  就算是死,也要死得有尊严。
  “让我为你介绍我身後的这支精英团队,”蕾拉扬起她的脑袋,高傲且不可一世,“我们联手研发了一款新型药剂,目前还没有试验者可供试验,所以你知道的,你将成为我们的小白鼠。”
  “蕾拉,你这麽做一定会後悔。”虽然我没听懂她在说什麽,但是我由衷地唾弃她。
  “去你奶奶的。”她骂了一句,随即摆了一个手势,身後的人全部动起来。
  有一个带著口罩的人拿著一根细长的针筒向我走过来。
  那是什麽──!!
  在针扎进我体内的一瞬间,我感到四肢百骸都在疼痛,随即失去了意识。
  醒来的时候,我就在医院里。
  医生告诉我,我失忆了。
  门开启的那一刻,室内的强光照进眼球,慢慢消弭下去,渐渐看清了室内的景象,我几乎就要窒息。
  那是──
  虽然面孔成熟了很多,但是我很清楚,那是、那就是──
  “思宏!”那正悠然自得坐在座椅上的人猛地站起来,欣喜若狂地和我对视。
  他似乎下一秒就要狂奔过来,深深地拥抱我!
  一瞬间,失去的记忆像潮水一样向我涌来,四肢百骸似乎被充斥满了七情六欲,我的生命……原来是这麽的荒诞。
  全思!……好久不见。
  “恕我冒昧,全总,你们认识?”站在我前方的陈柏豪突然开口。
  我沈默著,没有回答,只是在心底整理多年前遗落下的情感。
  “抱歉,”全思!这才看清我前面有人,迅速回复了淡然的神情,“他就是我一直以来要找的人。”
  “喔……?可是,我记得贵侄明明姓全。”陈柏豪不知道在想些什麽。
  “不如先进来坐吧?”全思!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只是径自说著。
  陈柏豪身体很明显地颤动了一下,我有些疑惑。
  随即他上前,坐在了沙发上。我则站在了他的旁边。
  现在我的身份还是一个公司的员工,有要职在身。
  “思宏,过来这边。”全思!在办公桌的那一头,唤著我。
  我有些为难。
  “全总,我认为现在李思宏还是我的职员。”陈柏豪的声音听起来很冷硬,也是,任何人看到如此荒诞的亲人相聚,也会高兴不起来吧。
  “哦,”听见他的话,全思!皱起了眉头,“也许你是想谈我们的企划案,刚才我的秘书已经将同意书签署好了,待会你就可以拿回去。”
  “怎麽能够如此草率──”
  “我看过了,你的才能很高,企划案写的也很完美。”全思!不置可否地打断了他的话。
  跟著陈柏豪走出全氏大楼的时候,太阳已经高高地挂在天际了。
  “李思宏,──哦不,现在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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