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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我在为这个女孩儿今后的命运感到担忧,因为她今后的生活不可能有真正的幸福可言,就算再怎么有钱,也不会有真爱!而没有爱的生活,就不可能有幸福。
那个女孩儿好像一点也没意识到这一点!或许她自以为凭着她的条件就算格瑞现在不爱她,等到结婚以后也一定可以让格瑞逐渐爱上她;也或许她真就像格瑞说的,她更爱的还是格瑞的钱,起码就目前来说,只要能够嫁入豪门,心愿既足,爱不爱的无所谓!所以从头到尾,她的脸上一直都充满了幸福和甜蜜!
情奴 … 第三卷 用爱守护 第十四章作者:冬日暖阳
那一天我本来不想出场,因为担心会引起某些闲人的注意。但是格瑞一定要我做伴郎,用他的话说,除非有我在身边跟着,否则他会不放心!因为说不定我这个小骗子就会在他正结婚的时候,一个心里不舒服,又会跑的无影无踪。
可是我知道他不光是因为这个,他是在他人生的最重要时刻,需要我在他的身边!他不说,但我知道是这样。
幸好我妹一直在我身边,一直挽着我的胳膊,成功的将人们的注意力从我身上引开。因为人家会以为她是我的女朋友,而既然我有女朋友,那我身上就没有了什么可供闲谈的价值可言。
汤姆森也从美国赶过来,毕竟格瑞是他最好的兄弟。我跟汤姆森已经有六七年的时间没见过面,一见面,他就说我看起来一点没变,三十岁的人了,还像二十来岁的样子,就是气质变得安逸而优雅。我知道他难免有些恭维的成分,不过我的外形这几年变化也确实不是特别大!不像他,虽然还是很高大,还是很帅气,但是……居然已经开始有那么一点秃顶。——不知道别的人怎么看,但是我发现,好像体毛多的人,往往会很早就开始秃顶。
斯密斯没有跟他一起来,好像是有重要的事情走不开。有趣儿的是他们俩居然还在一起,而且两个人已经开始考虑放弃独身生活,结成合法的终身伴侣。所以汤姆森看起来容光焕发,以至于他的那一点秃顶,不但没有令他的形象大打折扣,反而给他增加了一点学者的气质。
所以他就吸引了很多少女的目光,而我,当然不会再为他有丝毫心动!
跟汤姆森一样吸引少女目光的,还有一个高明峰!他现在已经是上海市广告界颇为出名的广告设计师,也是一位身价很高的钻石王老五。但是我听王昕说,最近他好像又喜欢上了一个小男孩儿,而且是特别喜欢,好不容易才追到手,所以他已经准备向不断催着他结婚的高爸高妈摊牌。
不过那一天他并没有带着小男孩儿出席,我想他不是不想带,而是顾忌着我跟格瑞的关系本来就遭人揣测,他不想再跟着添上一把火。
格瑞跟钟韵倩举办的不是西式婚礼,而是中式婚礼。格瑞是美国人,而那个钟韵倩事实上也崇尚西洋文化,但是格瑞坚决拒绝举行西式婚礼,别人不知道是为什么,只有我很清楚!因为西式婚礼会有一个向着上帝以及所有亲友立誓的环节,他不想跟一个他不爱的女人立下不离不弃、相守一生的誓言!
那既然是中式婚礼,就少不了要喝酒,本来作为中式婚礼的伴郎,最重要的作用就是要替新郎挡驾敬酒的客人,但是我既不会喝酒,也不会跟人打客套,所以在新郎新娘敬酒的环节,我早就躲得远远的了。结果那一晚,虽然有另外一个伴郎帮助抵挡,但是客人实在是太多,格瑞还是喝了很多酒。
到了婚礼结束回到家,我洗了澡躺在床上,想到从此格瑞就是一个有家室的人,再也不可能每天晚上陪着我搂着我,心里还是会有些伤感,也空空的感觉很难受。不过我拒绝多想,在床上翻来覆去一会儿,终于迷迷糊糊睡熟。
也不知道在什么时间,我一惊而醒,感觉有人正压在我身上吻着我!我想要伸手推开,却不由自主向上搂住了他的脖子。
因为那熟悉的气息告诉我,那是格瑞!
“你……为什么会来?”我一边回应,一边模糊的问了一句,“今天是你的……新婚之夜!”
“我的新婚之夜……在这儿!”他一边咕哝着,一边就在脱我的衣服。
“可是……你把新娘子……一个人扔在家里,很残忍!”我是真的觉得有点不忍心。
“她怀了孕的人,我跟她说我喝了太多酒,怕折腾的她睡不成!所以……我就睡在了楼下客房!我等她上楼睡下了,才让司机送我来,她都不知道!”
“可是……”
“不准可是!”他打断我,已经将我的睡衣扒了下来,“今天是我的新婚之夜,是我们的!知不知道?所以,集中精力,不准再说话!”
我还能说话吗?就算我不忍心,就算我对那个新娘万分抱歉,但是,我只能用我所有的热情,去回报格瑞对我的深情!
我曾经梦想着有一天能够做格瑞的新娘,不是变成女人做,而是以我本来的面目做!我以为那只能是梦想,因为世上的新娘都是女人,而我是男人!可是在今天,格瑞没有正式娶我,他表面上娶了一个女人,但是我很确定,在他的内心里,他真正想娶的是我!他让我做他的伴郎,其实不是想让我做伴郎,在整个婚礼进行的过程当众,他心目中的新娘不是在他的身边,而是一直站在——他的身后!
然后到了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我就把格瑞叫醒让他赶紧赶回去,因为如果让新娘子知道自己的新郎在洞房花烛夜跑出去跟别人幽会,实在是一件很残忍的事!而我,就算自私,还做不到那么残忍。
又因为毕竟是新婚,格瑞有一个星期的婚假,以后的几天他没有来上班——当然也不会天天再往我那儿跑,就算他对他的新娘并没有多少感情,他也同样做不到太残忍。
也就是在那一个星期——准确点说就是在格瑞结婚的第四天,李秘书打电话进来,说是有一个“飞鹏集团”来的人要见我。
那立刻引起了我的注意!
因为“飞鹏集团”几乎算是上海市最大的私营企业,也是我们集团一直在争取但还没能打通关节开展合作的大客户。
但是一直以来涉及到业务应酬方面的事情我从来没有参与过,那都是格瑞的事情。而现在既然格瑞不在,人家又指名要跟我见面,那我也只好硬着头皮上马。
所以我立刻让李秘书请他进来。
来人约莫有三十来岁年纪,一进门,先就给我递了一张名片,态度居然很恭敬!
我看他的名片好像是一个什么公关部的经理,我们公司也有公关部,不过隶属于行政部直接管理。有关业务方面的事情,都该市场部出马。
“小姓葛,此次前来拜访丁助理,乃是我们总裁想跟丁助理见面聊聊,但不知丁助理肯否赏面?”在我看名片的时候,听见他这样说。
“你们总裁?他……约我什么时间见面?”
我本来想说跟他们总裁不认识,为什么要专门约我,话到嘴边又改了口,决定还是先弄清楚他约了什么时间,如果不是太急,到时候再通知格瑞去跟他见面就行了。
“就是在今天中午!我们总裁不习惯在办公场合很正式的交谈,所以他在××酒楼定了雅座,专等丁助理大驾光临!”
“这个……”我心思电转,看这个样子这位飞鹏集团大总裁特意是要跟我见面的!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对我有兴趣,但是说不定今天就是一个拿下飞鹏的好机会,就算是刀山火海,我也要闯一闯!不过我最好还是加一点保险,所以我多问了一句话,“不知道……我可不可以带两个人一同前往?”
“当然可以!”
我听见姓葛的这样回答,心里就一下子安定了很多。说实话我只是不喜欢应酬,因为我不太会客套,更加不会喝酒,但是我并不惧怕跟客户面对面进行商业谈判!如果让我带两个人打打圆场,那就没有任何问题。
因为李秘书的社交能力十分出色,格瑞经常会带她一起出席商业应酬,所以我就带上她、另外还有一个一直在跟飞鹏集团的业务主管,一起前去跟飞鹏集团这位总裁大人见面。
在车子上,李秘书悄悄告诉我,这位飞鹏集团的总裁是个顶神秘的人物,听说从来没有结过婚,而且极少亲自参与生意上的交际应酬,格瑞曾多次约见,都被他婉转拒绝。今天突然趁着格瑞不在公司约我,八成是有些其他的什么意思。
她那句“从来没有结过婚”的话,很像是意有所指!那就让我有点后悔不该应约,但事已至此,也不能打回头。
到了××酒楼,原以为这位神秘的大总裁,一定是一位老谋深算、精干狡诈之人,谁知一见面,居然还很年轻!比格瑞看起来也大不了几岁,而且相貌俊雅,风度翩翩!只不过看起来很不爱说笑,面对恭维他只是淡淡的虚应着,透着一种不动声色的威严,他的几个部下都对他毕恭毕敬看起来很怕他。
李秘书跟业务主管都没有跟他见过面,一番客套之后,这位大总裁直接了当的说了这样一句话:“我今天是想跟丁助理单独聊一聊,不知二位可否跟我们葛经理到旁边的包厢坐坐?”
李秘书向我望了一眼!我心想既来之则安之,我倒要看看这位大总裁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所以我就向李秘书点了一点头。
情奴 … 第三卷 用爱守护 第十五章作者:冬日暖阳
我感觉那位大总裁一直盯着我在看,那让我有点不自在,我看一看他递过来的那张名片,那上面有他的职称和姓名——程风!
所以我含笑先开了口:“我们集团郭总久仰程总威名,只可惜一直未得有缘与程总相见,但不知程总今日约我,可是有什么指教?”
“指教就不敢当!”他淡淡的应了一声,忽然问出这样一句话,“丁助理……有没想过换一个环境,比方说……去给我做助理?”
“啊?”我就吃了一惊,一下子对他充满了戒心!
真没想到他挖角挖得这么直截了当!但是,我无才无德,有什么值得他大总裁劳师动众亲自出面来挖我?
“用不着这么吃惊!丁助理如果同意的话,我可以给你比在扬天高三倍的报酬!而且,我还知道你老板给你买了一栋公寓,你肯答应跟我,我马上送你一栋别墅!”
我苦笑,没想到李秘书居然说准了。
“程老板可真是大手笔!”我忍不住的语含讥刺,“但不知我有什么值得程老板愿意出这么大的价钱请我?”
“这个……”他停一停,才接着说下去,“其实我早就见过你,大概在六七年之前吧,只是很可惜,那一次让你走掉了!不过幸好这些年你并没有多大变化,在你老板的婚礼上,我一眼就认出了是你!”
格瑞结婚,自然要请一些商界精英社会名流之类,这位程总裁大概不是以飞鹏集团总裁的身份来参加,否则不可能不引起我跟格瑞的注意。
但是他说他六七年前就见过我,而且还一眼就认出我,我可不记得曾经见过他这个人。
“那真不好意思,我对程老板可是一点印象也没有!”我说的毫不客气。
“我见过你,但你没见过我,自然没印象!”面对我语气中的不善之意,他脸上的表情没有丝毫波动,“你还记不记得,大概在七年前,有一个晚上,你去一家同志会所……”
“啊?”不用他继续说下去,我已经想了起来,因为我生平就去了那一次同志会所,“那个……那个保镖……还有……那束玫瑰花……”
那天晚上曾经有一个保镖拿着一束玫瑰花在会所门口拦住我,说是他们的什么总裁想跟我交朋友,后来我在那束玫瑰花里找到一张名片,隐约记得就是姓程的。
“不错,那就是我的保镖!可惜他太蠢,居然真以为你是美籍华侨!害的我第二天就派人到各大酒店查找,后来又安排人在全上海所有同志会所守了一个月,也没找到你!”
我无话可说!他为什么要找我,原因很明显。我只能暗暗侥幸他没有晚一个星期再往各大酒店查找,否则一定能把我跟汤姆森揪出来。因为汤姆森从我们公寓搬到酒店的第二天,抱着我在酒店进进出出好几趟,那很容易被人记住。
我还想起来一件事,所以我直接问出来!
“我记得……那保镖好像说那家会所就是程老板名下的产业,如果是这样,我相信这些年程老板一定见过很多比我漂亮的男孩儿,凭程老板如此豪阔,也一定会有很多男孩儿愿意给程老板做助理,我就奇怪了,为什么程老板还要费这个劲来找我�